第二节 培养方案
设计培养方案是制订学校教学文件的一项先行的重要工作。培养方案是制订教学大纲的重要依据,也是稳定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前提,它体现了国家对学校教育和教学工作的统一要求。学生从进校到毕业的整个过程中,上哪些课程,安排哪些环节,受哪些基本训练,应当逐步具备怎样的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均由培养方案确定。当专业方向确定之后,培养方案便在一定程度上界定了人才培养的基本模式和途径。
一、培养方案的内容
培养方案的内容由以下几方面组成。
(一)培养目标;
(二)基本要求与专业方向;
(三)主干学科与主要课程;
(四)主要实践环节;
(五)修业年限、学分和授予学位;
(六)各学年周数分配;
(七)课程设置(包含课程性质、类型、学时和学分分配、教学方式、开课时间、实践环节安排等);
(八)课程要求;
(九)实践环节;
(十)说明(包含学分比例、课程安排、奖励学分、体质健康标准等)。
二、制订培养方案的程序
培养方案由学校统一组织制订,其一般程序如下。
(一)学习、理解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及规定;
(二)教务处提出学校制订培养方案的实施意见和要求;
(三)各院系主持制订相关专业的培养方案;
(四)在广泛调查社会、经济、科技和体育发展对人才要求变化的基础上,论证相关专业培养目标和基本要求;
(五)校教学指导和教材建设委员会讨论审议各专业培养方案;
(六)校务会审定各专业培养方案;
(七)校长审核签字后下发执行。
三、培养方案制订的注意事项
(一)培养方案的制订要体现时代的发展,既要符合教学规律,保持一定的稳定性,又要根据社会和专项技术的发展,适时地调整和修订;既要坚持学生的德、智、体全面发展,又要结合专业特色和学校实际,注重知识、能力和素质的协调发展与共同提高,体现学校特色。
(二)制订培养方案时,应体现理论和实际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学生在教学过程中主体地位和注重发挥学生特长的原则;坚持人才培养主动适应社会进步和科技发展需要的原则,以及与教改研究相结合的原则。
(三)在制订培养方案时要以课程领导理论为基础,从社会人才需求角度,系统分析影响学校培养方案动态管理的要素。
(四)审定后的培养方案,学期运行表所列各门课程、教学环节的名称、学时、开课学期、考核方式等均不得随意改动,执行过程中需要调整的,应严格按照审批程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