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这本书,为了还儿童快乐成长的权利
《综合防治儿童性侵犯专业指南》得以面世,得益于我们与本书作者龙迪博士的基本共识:儿童性侵犯是长期被忽略的社会问题。成人社会应该采取切实可行的行动,终止儿童性侵犯,还儿童快乐成长的权利!本书从项目立项到面世的整个过程,见证了中国社会走在全球消除针对儿童暴力伤害之路的步伐和努力。
大约十年前,儿童性侵犯案件陆续曝光。受害孩子与家人往往求助无门,不少媒体报道案件的同时也会为受害女童和家庭筹募医疗费用。那时,无论是官方和民间对儿童性侵犯的干预和对受害儿童的支援都十分有限。
于是,我有意识地去探寻潜在的合作伙伴,希望探索防治儿童性侵犯的有效办法。今天,从政府部门到民间社会都开始认识到儿童性侵犯是亟待解决的侵犯儿童权利、危及公共健康的严重社会问题。很多机构开始启动儿童自我保护教育项目。不过,若要从根本上消除儿童性侵犯现象及其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各部门专业人员还需要全面、深入、系统地理解国际视野和中国视野中的儿童性侵犯现象,并扎实地掌握有关综合防治儿童性侵犯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建立保护儿童利益最大化的专业态度。
国际视野中的儿童性侵犯现象
包括儿童性侵犯在内的虐待儿童现象久而远之,早于100多年前就有相关的研究和文献记载。然而,虐待儿童的现象却长年并未受到高度关注,儿童性侵犯更是隐蔽,俨然成为不能说的秘密。儿童性侵犯持续发生在世界的不同角落,不断伤害儿童,并给儿童、家庭和社会带来负面影响。
研究儿童性侵犯的社会学家大卫·芬克尔霍(David Finkelhor)早在1994年发布的研究显示,自1980年始,儿童期受到性侵犯的平均发生率女性为20%(即每5个女性中有1个),男性是5%~10%(即每10~20个男性中有1个)。受到性侵犯的女孩是男孩的1.5~3倍。
世界卫生组织《2014年全球预防暴力状况报告》指出,全球范围内每5个女童就有一个遭遇性暴力,在某些国家甚至每3个女童有一个受到性侵犯。数据与芬克尔霍20年前发布的数据一致,并有上升迹象。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2014年发布的《隐藏在众目睽睽之下——针对儿童暴力的数据分析》(Hidden in Plain Sight – A Statistical Analysis of Violence Against Children)指出,在参与调查的所有国家中,15~19岁女童中有约12%表示,自己在之前一年受到过性暴力。就全球范围来说,超过50%的性侵犯是针对16岁以下的女童。以2000年为例,估计有180万儿童(大部分为女童,也有男童)牵涉制作商业性剥削和儿童虐待影像。每年大约100万儿童被逼落入商业性剥削。另有研究指出,高达80%的受害者在长大成年后才会披露儿童时期遭受过性侵犯,大部分儿童不会立即披露性侵犯的遭遇。
可见,全球儿童性侵犯发生率和普遍程度甚至高于针对妇女的性暴力,而其曝光率却极低。换言之,实际发生的儿童性侵犯的案件比掌握到的数据还要多,受害儿童的实际数目比已报告的还要高。
儿童性侵犯是对儿童权利的全面侵犯,威胁儿童的人身安全,阻碍儿童生理、心理和社会性各方面的发展,导致多种心理和精神上的伤害。本书第三章将引用大量研究显示,遭受性侵犯给儿童造成不同程度的心理创伤,并影响着儿童人生发展的轨迹,甚至损害其成年后的身心健康。
除了对儿童本身带来伤害外,家庭也会承受很大压力。尤其是在社会支持系统薄弱的社会,儿童的医疗费用、心理创伤复原、生活恢复等,更使儿童及其家庭面临巨大的挑战。
儿童性侵犯违反了儿童权利,冲击着社会责任、社会规范、法律政策和制度。有研究指出,从全球范围来说,儿童性侵犯在经济成本上,需要耗掉全球GDP的2%~8%,主要体现在健康成本、社会服务、司法开支。
需要再次强调的是,无论在哪个国家和文化,儿童性侵犯的实质是对儿童权利的侵犯,损害了儿童的福祉。多年以来,透过《儿童权利公约》《消除对妇女的暴力行为宣言》《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北京行动纲领》以及最近的《可持续发展目标》,逐渐让不同国家加深了对儿童性侵犯的理解并达成共识。同时,消除基于性别暴力或消除针对妇女及女童暴力,以及消除不同形式针对儿童的暴力越来越得到更多的关注,形成国际社会的共识趋势。
中国视野中的儿童性侵犯现象
自古以来,儿童性侵犯像是一个禁忌,不揭露、不谈论、有限度的干预。在这种情况下,儿童性侵犯也没有整体全面的数据,现存的调查和研究都是比较片面和零散的。
不过,近期几个调查均指出,每天在媒体曝光的儿童性侵犯案件平均超过一宗。不过,相信实际发生的儿童性侵犯远较媒体曝光更多。
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社会公益研究中心发布的《女童保护研究报告》指出,儿童性侵犯的发生率在6.7%~21.8%之间,地区、年龄、性别等因素影响发生率差异。儿童性侵犯的受害人女童较多,侵犯者主要为男性。然而,近年男童遭受性侵犯的案例趋多,侵犯者也出现了女性。
媒体近年揭露所见,恶性儿童性侵犯案件也时有发生,比如说小学老师连环性侵犯学生;小学校长带学生开房、组织女童卖淫、“嫖宿幼女”;农村留守女童或流动女童被邻居强奸等。
2013年儿童节前夕20天内,媒体连续报道了8起儿童性侵犯事件。此后,儿童性侵犯事件曝光更多。受害儿童和家庭求助无门、侵犯者逍遥法外的案例也屡见不鲜。儿童性侵犯的普遍性和严重性让政府部门和公众均意识到,儿童性侵犯并不是个别事例,而是一个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
同年9月,教育部、公安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四部门联合颁布了《关于做好预防少年儿童遭受性侵工作的意见》,提出:1)科学做好预防性侵犯教育;2)定期开展隐患摸底排查;3)全面落实中小学日常管理制度;4)管理女生宿舍;5)加强教职员管理;6)保持家校联系;7)妥善处置中小学生性侵犯事件;8)努力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9)构建长效机制,预防儿童性侵犯以及对受性侵犯的儿童及家人提供支援。其中明确了政府部门、学校和家长的责任。
综合防治儿童性侵犯:制止、支援和预防并行
既然消除儿童性侵犯是社会的共识,那么,该怎样做呢?虽说“预防是最好的解决方法”,但国内目前对儿童性侵犯的干预工作主要停留在对儿童开展性教育与自我保护教育。而儿童性侵犯长久存在且持续发生着。只是预防教育根本无法回应受害儿童的处境和需求。此外,儿童有被保护的权利,解决儿童性侵犯的责任在成人。只提高儿童防范意识,不但容易误把防治儿童性侵犯的责任落在儿童肩上,而且对于问题的解决非常有限。因此,解决这个长期的社会问题,需要制止、支援和预防并行。同时,必须强调,成人,尤其是有权力、有资源、有义务保护儿童权利的成人及其所在机构,要承担保护儿童免受性侵犯伤害的责任。
很多儿童性侵犯是长时间多次发生的。由于侵犯者持续控制着被侵犯的儿童,再加上性侵犯通常都是很隐蔽的,他人不容易察觉及发现。因此,必须有外力干预,才能制止儿童性侵犯行为。
受性侵犯的儿童身心受到伤害,需要紧急支援服务,以便确保安全,例如庇护和监护等;还需要医疗支援服务、心理支援服务、法律支援服务等。这些对受害儿童及其家庭的支援服务应该纳入到公共服务,方可支持受侵犯的儿童和家人解决即时的困难。长远来说,受侵犯的儿童不同程度地需要以充权/赋能为目标的创伤治疗,以消除伤痛,恢复生活,重获成长、改变和发展的力量。
在有效制止、支援的前提下,预防才有可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预防”的意思就是从根本上消除儿童性侵犯出现的条件,包括保护儿童安全的硬件设施对儿童友善、防范儿童性侵犯的意识与教育、防治儿童性侵犯的政策法规、尊重儿童和保护儿童的社会共识及文化观念。
综合防治儿童性侵犯需要制止、支援和预防并行的工作策略和行动,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政策法规
作为儿童权利公约及多个消除暴力国际公约的缔约国(详见本书附录一),政府要根据公约和国际共识文件的内容和要求,因地制宜地制定或修订国家层面的相应法律条文。法律政策必须以儿童权利和福祉作为最优先的考虑,以保护儿童安全为前提,具有社会性别平等视角,摒除性别陈规定型和偏见,并明确国家、政府各部门、与儿童成长相关的机构、照护者的责任。
由于儿童性侵犯的形式随着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而有所改变,相关法律政策也与时俱进,例如,废除嫖宿幼女罪、强奸对象从女性拓宽至不同性别、防范互联网、应用软件等作为性侵犯儿童的渠道等。制定措施落实防治儿童性侵犯的政策法规,并就法律政策的落实进行监测与评估。
二、儿童性侵犯专业介入与支援系统
研究和实务工作经验显示,社会支持系统薄弱的社会,儿童性侵犯更为严重,发生率也更高。儿童性侵犯专业介入与支援系统应以儿童为本,一方面可从儿童生活、成长和权利考虑,另一方面也可以从儿童性侵犯的发生与专业介入过程来考虑。专业介入与支援系统涉及家庭、邻里社区、学校(老师)、社工、医院、教育部门、社会福利机构、公安部门、律师、法院、检察院等多个部门。
支援系统强调以儿童为本的支援服务,服务提供者的意识、观念和工作流程很重要。因此,需要对服务提供者提供专业服务的培训,以及社会性别平等、儿童优先、儿童利益最大化等观念意识的培训,避免给儿童造成再度伤害。
三、宣传教育
宣传教育包括宣传防治儿童性侵犯的法律政策,让全社会都知道儿童性侵犯是社会不容许的罪行,同时,改变责怪受害者的观念和舆论。还应该广泛宣传对受侵犯儿童及其家人提供专业支援服务的信息,避免他们求助无门。
目前中国有关儿童性侵犯的教育,主要是针对儿童的性教育,重点放在儿童如何保护自己。然而,在国际社会层面逐渐形成的共识是:性教育并非只是性器官和生殖健康的认识,而是必须包括具有性别平等意识的全面性教育,包括儿童和妇女权利,以及成人和有权力人士和机构的责任。因此,防治儿童性侵犯的教育不能只面向儿童,而是应该面向全社会不同群体。不但教育人们如何防止自己或他人成为被性侵犯的对象,还需要强调和教育人们不要成为儿童性侵犯者。
儿童具有受保护的权利,儿童性侵犯的发生责任在成人,而绝不是儿童。
四、改变默许针对妇女与儿童暴力的文化与制度
社会制度形成包括观念意识、态度行为、风俗习惯、政策法规互为建构与巩固。其他国家防治儿童性侵犯的良好经验都包括了改变社会的性别不平等、赋权儿童等逆转不平等权力关系的策略,同时建立平等、互相尊重、关爱弱势、包容多元、非暴力的社会共识和价值观,这些才是预防和消除儿童性侵犯的长远解决方案。
本书导读
本书的出版是为了回应制止、预防儿童性侵犯和为受害儿童及其家庭支援服务的迫切需求,旨在为综合防治儿童性侵犯在国家政策、专业行动和社会行动方面提供专业指引。本书强调以下三个原则:
第一,儿童权利和福祉为本
成人,是综合防治儿童性侵犯的责任人,尤其是掌握资源和权力的机构中的成人。防治儿童性侵犯的目的是保护儿童应有的权利,还儿童免于暴力的成长环境。因此,在综合防治过程中,原则上要保证儿童权利优先和儿童利益最大化,杜绝再度伤害。
第二,社会性别视角
性别陈规定型与偏见造成并默许儿童性侵犯的蔓延,妨碍性侵犯事件曝光并阻止受害者寻求帮助,比如贞操观、重男轻女、女孩要服从、男主外女主内、责怪性侵犯受害者等。因此,本指南着重贯彻社会性别公正的理念和原则,使之落实到预防、制止和为受害儿童及其家庭提供支援服务的每一个环节,从而转化服务提供者的性别偏见,建立性别平等意识和敏感度。
第三,理论与实用并重
本书的目标读者是综合防治儿童性侵犯的成人实践者,包括各部门的干部、专业助人者(社工、心理治疗师)、学校老师、儿童保护工作人员、律师、警察、法官、检察官等。全书从预防、制止和支援服务三个方面,系统地探讨如何设计和落实综合防治儿童性侵犯的专业行动和社会行动,重点讨论“怎么想(理论)”和“怎么做(实践)”。
全书共分为四个部分。其中,第一篇“认识儿童性侵犯”和第四篇“认识性侵犯者”,帮助读者分别从受害和加害两个角度认识和理解儿童性侵犯现象;第二篇“预防儿童性侵犯”和第三篇“专业支援服务”则从实际工作的需要出发,试图分别从事先预防和事后专业介入的角度,提供贯彻理念原则又实用可行的专业指引。
除了这本专业指南之外,本系列还将陆续出版综合防治儿童性侵犯的《家长指南》和《儿童指南》,与本书配合使用。
本书作者龙迪博士是中国第一部儿童性侵犯个案研究著作的作者。认识她的时候,她刚完成在香港中文大学社会工作系的博士论文。我们在防治儿童性侵犯的理念、价值观和策略方法都很一致,并一直合作至今,这本专业指南就是我们最新的合作成果之一。
非洲有句谚语:“养育一个儿童需要全村的力量。”希望本书的出版能够帮助建立并完善多部门跨专业的介入从各个环节发挥作用,以恰当、有效的专业方法,预防和制止儿童性侵犯现象,并支援受影响的儿童及其家人疗愈创伤。
希望本书成为我们与读者的共识:促进综合防治儿童性侵犯,就是还儿童快乐成长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