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传播与舆论审判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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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新媒体时代我国法律关系主客体互动的模式

以互联网、手机媒体为代表的新媒体,可谓20世纪的一项重大科技发明,也是人类有史以来最伟大的创造之一。新媒体的不断涌现,以及新媒体产业的不断发展,使之成为当今世界最重要的信息集散枢纽,正以不可抵挡之势渗透到各国的政治、经济、文化等诸多领域,改变着人们的思维与思想,影响着人们的信息传播与生活方式,推动着人类文明迈向更高的层次。

相较于西方国家,新媒体在中国起步虽晚且起势较弱,但其发展速度十分惊人。可以说,新媒体已经成为国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一方面,随着新媒体舆论的巨大影响力越来越清晰,新媒体监督逐渐成为各种监督力量中不可忽视的重要一支;另一方面,新媒体也给人们的视觉、听觉神经造成了许多不便,甚至造成了公众在是非判断上的迷茫。因此,笔者认为有必要在厘清新媒体的概念、总结新媒体的传播特点以及分析新媒体与法律之间“利弊纠缠”的基础上,建立新媒体时代我国法律关系主客体互动的模式,从而在这种主客体的互动中使人们能够继续享受新媒体带来的积极成果,同时也避免新媒体造成的消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