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战略性贸易政策研究:基于经济结构动态转型的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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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基于技术创新的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模型

按照比较优势经济发展战略,要素禀赋结构升级是产业结构和外贸结构升级的基础,只有将一个国家从低端要素(非熟练劳动力、自然资源、物质资本)丰富转变为高级要素(知识技术、人力资本)丰富,才能从根本上实现该国比较优势的动态升级。而在土地(自然资源)、劳动、资本、技术和制度这五种要素中,技术具有核心而关键的作用。土地由于受到一国版图的限制,一般可以视为既定的,甚至在不断减少;劳动力受人口增长速度的制约,增加的幅度也是有限的;而资本具有很大的变动可能性,资本积累是一国经济增长极为重要的要素,这在哈罗德-多玛以及索洛经济增长模型中已经得到了充分反映。但是在其他要素投入不变的情况下,资本投入增加会面临边际收益递减的问题,故资本积累的积极性会由于资本投资回报率的下降而受到制约,由此导致资本积累速度下降,经济增长速度也相应降低。但如果在资本不断积累的同时,技术创新也在不断出现,资本的边际收益就会提高,从而改变资本投资收益率下降的态势,使资本积累得以顺利进行,经济得以平稳、可持续增长。可见,技术创新会为资本积累带来激励,对资本积累的可持续发生,从而对整个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制度变迁与经济增长存在交互关系。制度变迁决定一国交易费用的变化,进而对经济增长有着至关重要的决定作用;同时经济增长也会对制度变迁产生推动力量。然而,根据马克思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历史逻辑,制度始终是根据经济发展状况进行动态调整的,而技术创新作为经济基础的核心环节,自然对制度变迁起着决定性的推动作用,技术创新会改变利益集团间的利益分配格局,从而呼唤着与之适应的制度安排;此外,技术创新还为一些制度安排的实现提供了技术支撑。综上,在决定经济增长的五种要素中,起关键作用的乃是技术创新。至于技术创新对产业结构升级和贸易结构改善的推动作用也就更加显而易见了,正是由于技术创新才源源不断地产生高附加值、高回报的高新技术产业,如电子、生物工程等,从而引导人们淘汰低附加值、低回报的低端产业而转向这些高端产业,于是产业结构升级便自然发生了,贸易结构升级也就顺理成章了。鉴于技术创新在经济增长、产业结构升级和贸易结构改善中的关键作用,本课题将集中研究战略性贸易政策在推动我国技术创新过程中的作用,首先构建基于技术创新的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模型,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战略性贸易政策推动我国比较优势动态升级的理论框架。

立足发展中国家的国情,本节从外部经济理论出发,以企业研发成本的策略依存性质为切入点,将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与内生技术增长理论相结合,构建了基于技术创新的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模型,研究了政府出于外部经济考虑的战略性贸易政策如何在国际博弈的背景中影响各国企业技术创新的速率,以期为做出更加符合发展中国家国情的战略性贸易政策研究提供一个理论指导。本课题基于技术创新的战略性贸易政策研究拓展了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的研究领域,是一个崭新的研究视角,对我国培育技术创新能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立创新型国家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2.2.1 基于技术创新的战略性贸易政策博弈模型构建

在本模型中存在两个国家:技术落后的本国H(南方)和技术领先的外国F(北方)。每个国家有四个经济参与部门:最终品生产企业、中间品研发企业、家户和政府。为了集中考察战略性贸易政策对南北双方技术创新速度的影响,本模型假定H国和F国除了在技术创新能力上存在差异外,其他都相同。本模型在一个三阶段南北技术创新博弈模型中分析了政府政策如何在策略依存的环境中影响中间品研发企业的技术创新速度。政府首先行动以战略性地选择对技术创新企业的研发补贴,随后技术创新企业在考虑政府补贴的情况下做出是否进行研发的决策,最后技术创新企业决定产品被研发出来后的最优销售价格。

在内生技术进步理论中有两种建模策略:品种增加型模型和熊彼特质量阶梯模型。在前者中,技术进步表现为产品种类的不断增加,但是新品种既不是旧品种的替代品也不是其互补品,所以在这类模型中不存在创造性破坏(Creative Destruction)效应;在后者中,技术进步表现为既有产品种类组合质量的持续改善,而更高质量的产品是较低质量产品的近似替代品,所以在熊彼特质量阶梯模型中存在创造性破坏效应。为了更好地模型化从外部经济理论出发基于技术创新的战略性贸易政策思想,本模型在罗伯特·巴罗和夏威尔·萨拉-伊-马丁(2010)品种增加型内生技术变革模型中进行战略性贸易政策的理论研究。为做到这一点,笔者对该模型进行了两项重要的修改和拓展。

拓展1:修改了其常数研发成本的假定,通过加入政府的角色,阐述了政府外生的政策安排如何影响企业研发成本的大小,进而改变企业内生技术变革的进程。

拓展2:通过引入国际技术外溢效应,表明南北企业的研发成本是相互依存的,从而将原有的单国最优决策模型拓展为两国对策互动模型。

为了模型化本书的思想,需要首先给出两个假定。

假定1:在本模型中有两个国家——技术落后的本国H(南方)和技术领先的外国F(北方)。每个国家有四个经济参与部门:最终品生产企业、中间品研发企业、家户和政府。

假定2:为了集中考察战略性贸易政策对南北双方内生技术创新速度的影响,假定南北两个国家除了在技术创新能力上存在差异外,其他都相同。

除技术创新能力存在差异外,假定南北两个国家是对称的,所以对一个国家的探讨可以很容易地扩展到另一个国家,故为了简化描述,以下只对技术落后国本国H的相关情况进行着重阐述。现对博弈模型的四个参与者进行描述。

1.最终品生产企业

最终品生产者通过某种技术,购买劳动和中间品投入,并将其结合起来生产以单价销售的最终产品。根据Spence(1976)、Dixit和Stiglitz(1977)、Ethier(1982)以及Romer(1987, 1990)的研究,可将南北企业i的生产函数分别设定为:

其中,0<a<1, Yi为产出,Li是劳动投入,Xij是企业i所购买的第j种中间品的数量,下标H和F代表相应的国家,参数A为生产效率的总体量度,NHNF分别代表本国和外国已发明的中间品种类数。为了集中考察战略性贸易政策对技术创新的影响,这里假定H国和F国在生产效率A上相同,且两国的生产函数都采用相同的形式,而两国的差别则集中表现为本国H与外国F相比拥有较少的发明创造和创新资源,具有较慢的技术进步速度。在这里各国已发明的中间品种类数NiiH, F)是生产函数的一个关键要素,这在稍后的阐述中还会详细说明。

式(2.1)中的生产函数表明,投入LiXij都有递减的边际生产力,且所有投入都具有不变规模报酬。的加性可分(odditively separable)形式表明故中间品j的边际产出与所使用的中间品j的数量无关。由此新品种既不是旧品种的生产替代品也不是其生产互补品,所以在这类模型中没有创造性破坏效应。

需要着重强调的是,在本模型中技术进步表现为可获得中间品种类数NiiH, F)的增加,而非索洛模型中生产性参数A的增加。如果在当前的有限价格下可获得N种中间品,那么企业有激励使用所有这N种中间品。这是由于每种中间品都会面临边际产出递减的问题,而新中间品的发明则可以通过减少已有中间品的使用,增加新产品的投入来缓解这一问题。为了考察N增加所带来的效应,假定中间品可以用一种实物单位计量,且所有中间品被使用相同的数量XijHXiH(这在稳态中成立)。则H国企业i的产出数量为:

在式(2.2)中,当LiHNHXiH不变时,根据项, YiH将关于NH递增。在ALiH给定时,YiH在如下两种情况下都可实现增长:一是在NH不变的情况下经由XiH的增加来实现,但由于,故这种增长方式会遇到收益递减问题;二是在XiH不变的情况下经由NH的增加来实现,此时由于故不会面临收益递减问题。同样的分析也适用于F国。由此可以看出,在本模型采用的生产函数形式中,各国已发明的中间品种类数NHNF的相对大小反映了相应国家生产技术水平的先进与否,故这里的中间品种类数是各国生产技术禀赋的代言。本国H作为技术落后国,有NHNF,表明本国与外国相比,在最终品生产上更多地受收益递减问题的制约。以N的持续增加为表现形式的技术进步避免了收益递减倾向,生产函数的这种特征为内生技术进步提供了基础。由此本模型的主线也就是探讨战略性贸易政策对中间产品创新速度的影响。另外需要说明的是,我们假定已发明的中间品种类在发明它的母国具有排他性(通过政府的垄断专利权保护)和非竞用性,而这些中间品的非发明国不能得到这种技术;但对于中间品的研发过程则假定在国内和国家间存在程度不同的外部经济效应,这一点在随后关于中间品研发成本性质的讨论中还会详细阐述。而对于前一点假定,在生产函数式(2.1)中已经得到了充分反映:各国的最终品生产企业都可以购买自己国家发明的中间品种类来进行生产,但不能利用别国发明的中间品种类从事生产。

假定所有企业生产的最终产品Yi都是同质的,在各种用途之间可以完全替代。具体而言,最终产品在如下三种用途中分配:消费C、中间品Xj的生产以及中间品Xj′的研发(以扩张N)。所有的价格都以同质的产品Y的数量来计量。假定Xij是非耐用的商品和服务,将简化模型的分析,因为它只涉及一个状态变量N,但不影响模型关于技术进步决定因素的结论。H国最终品生产企业的利润为:

其中,ω是工资率,Pj是中间品j的价格。最终品生产者都是竞争性的,ωPj是按要素的边际产出给定的,根据规模报酬不变时的欧拉定理,最终品企业的利润为零。由可得:

2.中间品研发企业——技术创新单位

一般而言,技术创新具有非竞用性,而其排他性程度与政府专利保护的力度成正相关。由于新产品的研发代价是高昂的,为激发创新,政府必须通过专利保护补偿研发企业。政府可能有动机在企业做出创新成果以前承诺给予专利保护,但一旦研发企业真正成功以后又违背承诺,这种政府行为的时间不一致性可能具有静态效率,却无法为未来的创新提供激励。所以政府的最优专利保护政策必定面临获得竞争性所带来的静态效益与激励新产品创新的动态效益之间的取舍。虽然如此,考虑到简洁性,我们在这里仍然假定政府的制度安排允许产品j的发明者在产品Xj的销售上享有永久的专利垄断权,这使得企业可以选择最优价格以实现利润最大化,垄断租金流将成为发明的诱因。故技术进步是研发企业有目的地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结果。H国中间产品研发企业从发明第j种中间品中获得的收益的现值为:

其中,πjHυ)是H国中间品研发企业发明第j种中间品在时点υ的利润流,且是时点t和时点υ之间的平均利率。当利率为常数时,折现因子简化为e-r·(υ-t)。假定一旦第j种中间品被发明出来,其边际生产成本和平均生产成本是一个常数,且标准化为1,而中间品生产者按Pjυ)的价格销售中间产品,那么H国中间品企业在时点υ的利润流为:

其中,

XjHυ)是H国所有最终品生产者对第j种中间品的总需求量,L是劳动投入加总,且假定为常数,因为假定H国和F国的劳动力总投入相同,所以不加下标区分。综上,H国中间品研发企业从发明第j种中间品中获得收益的现值表达式为:

由于本模型中第j种中间品的发明者也是第j种中间品的生产者,所以中间品研发企业有两种成本:一次性预付的研发成本和伴随中间品生产而逐期发生的生产成本。以上描述了中间品创新企业从事产品研发能获得的收益,接下来阐述H国中间品创新企业从事产品研发的成本,以完成对中间品研发企业的完整描述。研发成本的性质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研发投资决策以及新产品创新的速度。此外,这里关于研发成本策略依存性质的假定是本模型将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与内生技术增长理论相结合进行研究的切入点,对本模型的构建十分重要。为了确切地模型化这里想要表达的思想,本模型对研发成本η的性质做如下假定。

在文献中,一个经常提及的假定是新产品的创新成本η依赖于已发明的中间品种类数N。本模型对此假定做了进一步的拓展和深化,并赋予研发成本国内外相互依存的特征。前文已假定一国的最终品企业在生产中不能利用另一国发明的中间品种类,但我们仍然假定每个国家的中间品研发企业都可以从母国和他国中间品研发的过往实践中吸收技术溢出,以降低中间品研发的成本,即我们认为在中间品创新领域存在干中学效应和外部经济现象,各国技术创新企业的研发行为在发明新中间品的同时,还会得到一个副产品——积累各自的创新资源,而各国企业新中间品的研发成本η与世界上的创新资源总量R成反比;但是,考虑到吸收能力、技术扩散渠道、专利保护和文化差异等因素,相对于国内企业间的技术溢出效应,跨国企业间的技术溢出效应是不完全的。故模型在这里假定i国创新资源Rii国未来创新的有利影响大于j国创新资源Rji国创新的有利影响(i, jHorF, ij)。这里的创新资源包括过去的创新实践为未来发明提供的有益启发、优秀科研人才的易得性以及演化形成的有利于技术创新的政策和制度安排等。上述关于研发成本性质的描述可用公式表达为:

其中下标代表相应的国家。此外,出于对称性的考虑本模型还假定:

其中,ε和φ为常数,且εφ<0。这样,在上述假定下,各国企业的研发成本函数可写为:

这是一个对称的线性研发成本函数,其中β>0是一个参数,且在国内外相同,它表示国内外创新资源都为0时企业的研发成本。易于推出,当RHRF时,ηHηF;当RHRF时,ηHηF;当RHRF时,ηHηF。此外,本模型关于创新资源R积累的假定为:

由于H国是技术落后国,有γHγF,那么H国通过干中学效应积累的创新资源比外国少,即RHRF,所以ηHηF。表明技术落后的南方企业在未来创新的道路上要克服更多的障碍;但是关于南北企业对称线性研发成本性质的假定又表明,南北企业在未来创新之路上面临着相同的机遇。这确切地反映了这里的建模思想:虽然南方企业在技术创新道路上的起点比北方企业低,但二者面临着相同的机遇,在南方政府适宜的战略性贸易政策的协助下,南方企业可以应对挑战,抓住机遇,实现赶超。

3.家户

家户在常见的预算约束下最大化其效用。H国家户在无限期界情况下的效用函数为:

其中,本模型中的人口增长率n为0。家户的总预算约束为:

其中,r为家户获得的资产收益率,ω为从固定不变的劳动总量中获得的工资率。

家户满足熟悉的欧拉方程为:

因为人口L恒定不变,所以消费增长率等于人均消费的增长率。

4.政府

假定南北政府都是坚定的发展型政府,旨在通过技术创新驱动经济内生增长。它们都力图帮助本国企业加快技术内生变革的步伐,从而使本国企业能不断缓解生产中出现的中间品投入边际产出递减问题,进而实现家户的效用最大化。所以,各国政府都在自身能力(如技术创新制度的供给)和所掌握资源(如公共研发补贴预算)的约束下,通过影响企业内生技术变革的激励,以实现企业技术创新速度这一目标函数的最大化。在经济学中,根据政府目标函数的不同,可以将政府分为以下几种类型:生产发展型、食利寻租型、再次当选型等。现实中的政府都是上述多重目标的综合体,只不过其内在成分比重会随着各国制度、利益集团力量、历史、社会思潮、文化等因素的变化而改变。本书假定了一种理想型的政府,这对一些有着强烈发展愿望的国家还是较为合理的。

2.2.2 博弈模型求解

本模型对政府政策如何在策略依存的环境中影响中间品研发企业技术创新速度的思想是在一个三阶段南北技术创新博弈模型中进行分析的。在这个三阶段博弈模型中,各国政府首先行动以战略性地选择对本国技术创新企业的研发补贴,随后技术创新企业在考虑政府补贴的情况下做出一个两阶段决策。首先,技术创新企业做出是否进入研发领域的决策。当预期利润的净现值不低于预先支付的研发成本时,企业将进入研发领域。其次,技术创新企业决定产品一旦被研发出来的最优售价。售价决定了各时期利润的大小,进而决定了第一阶段的利润净现值。对这个三阶段博弈,模型求解采用逆推归纳策略(Backward Induction Strategy)以得到子博弈完美的纳什均衡(Sub-game Perfect Nash Equilibrium):首先,假定某种新中间产品已经被发明出来,进而求解出最优销售价格;其次,计算出利润的净现值,并将其与研发成本对比以做出是否进入研发领域的决定;最后,对政府的最优研发补贴水平进行探讨。这样得出的解必定是序贯理性的(Sequential Rationality)。

1.求解当新中间品研发出来后的最优售价

与通常的博弈模型假定在产品销售阶段存在古诺博弈或伯川德博弈不同,在这里构建的博弈模型中,由于每种新中间品的发明者都是该中间品的垄断提供者,所以其面临的是单独优化决策问题而非对策问题,故销售阶段不存在博弈,这里的博弈集中体现为政府间的研发补贴竞赛。由于生产方不存在状态变量,且需求方不存在跨期要素,XjH的生产者在各时点选择Pj以最大化该时点的垄断利润流式(2.7)。中间品创新企业在本阶段的优化问题为:

得到最优销售价格为:

将式(2.18)中的Pjυ)代入式(2.8)中,可以得到生产的每种中间品的数量为:

对所有产品和所有时点而言,数量XjH都是相同的。那么H国中间品的总量(记作XH)为:

根据式(2.2)和式(2.19),总产出水平为:

用式(2.18)和式(2.19)替代式(2.7)中的PjXjH,可以得到利润流的表达式:

它也恒定不变,不因时间和产品不同而不同。最后,将上式代入式(2.6),求得发明者在时点t的利润净现值为:

2.中间品创新企业决定是否进入研发领域

通过前一阶段的求解,已经得出了H国中间品研发企业从事新产品研发的收益为式(2.23)中的 VHt),而技术创新企业的研发成本为式(2.12)中的ηHt)。在同一时间,ηHt)对H国每个企业都相同;但随着时间的推移,ηHt)会根据本国和外国创新资源存量的改变而变化。如果VHt)≥ηHt),那么创新企业将进行新中间品的研发;如果VHt)<ηHt),则没有企业愿意进行新产品的研发。由此新中间品研发领域的自由进入和退出将使得研发企业在均衡中只能获得零利润,即下式对所有t成立:

对式(2.24)关于时间求导,利用式(2.23)中VHt)的表达式,并考虑条件我们可得:

即,

其中,π是式(2.22)中恒定不变的利润流。式(2.26)表明,债券收益率rt)等于研发的投资收益率。研发投资收益率等于利润率加上研发企业价值变化所带来的损益率。将 π 的表达式代入式(2.26)可得:

由于在一般均衡中,本国和外国的技术进步率是不变的,那么本国和外国通过干中学的外溢效应累积的创新资源处于稳定水平,所以此时H国和F国创新企业的研发成本是不变的ηH,故。则,

此时,H国企业的市场总价值为ηH·NH。在封闭经济体中,所有家户的资产等于企业的市场总价值:

因为在均衡中ηH保持不变,那么:

根据式(2.5),工资率为:

经整理,式(2.28)所决定的利率可以改写成:

因此,总收入(ωl +r · Asset)=YHa2YH。又根据式(2.20)和式(2.21)可得Xa2YH,于是,式(2.15)中家户的预算约束为:

上式是H国整个经济体的资源约束,它表明在任何时点,YH(GDP)必须在消费CH、已发明的NH种中间品XH的生产以及新产品总研发成本ηH 三者之间进行分配。

根据式(2.28),替换式(2.16)中的r,可得H国消费增长率的表达式为:

因为L不变,所以上式表明在一般均衡状态中,消费增长率为常数。

设在均衡中NH的增长率为常数δ,,则,那么家户的预算约束为:

由式(2.20)和式(2.21)可得:

由于

所以δγH,即H国的技术进步率等于H国的消费增长率:

对称的,通过上述类似的求解过程,同样可以得到F国在均衡中的技术进步率为:

3.政府做出战略性研发补贴的安排

式(2.39)和式(2.40)表明技术创新速度γ与家户偏好参数ρθ成反比,与生产技术水平A成正比。更强的储蓄意愿(更低的ρθ)以及更好的技术水平(更大的A),会提高技术进步率。这里,我们着重关注的是,上两式还表明技术进步率γ与研发成本η成反比。由于本模型假定θ、L、A、a、ρ这些参数在本国和外国是相同的,所以国内外企业技术进步率的差异性和战略依存性就集中体现在研发成本η上。起初本国作为技术落后国,有RHRF,根据前文关于研发成本性质的假定,则ηHηF,那么γFγH。即在均衡中,由于创新国F拥有更丰富的创新资源,具有较低的研发成本,所以呈现出更快的技术进步率。可见,如果顺其自然,这是一种先进者愈先进,落后者愈落后的经济发散增长的情形。但是,如果H国政府考虑到外部经济和干中学效应,战略性地给本国企业提供数量为SH的研发补贴,以降低本国企业的研发成本,使得(ηHSH)<ηF,那么就有γHγF, H国企业技术创新速度的提高会由于外部经济效应和干中学过程加速累积H国的创新资源,会降低H国企业技术创新的成本,当然由于国际技术溢出效应的存在,也会降低F国企业的研发成本,但由于国际技术溢出效应相对国内溢出效应的不完全性假定,本国从实施战略性研发补贴中获得的利益要大于外国从中得到的利益,如果H国连续tn期战略性地对本国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给予研发补贴,使得在每一期中都有(ηHSH)<ηF,那么在这tn期都有γHγF,这样本国技术创新速度提高带来的干中学效应会大大增加本国的创新资源,最终会使得在tn期末本国累积的创新资源RH多于外国累积的创新资源RF,此时即使本国政府不在提供研发补贴,也有ηHηF,由此本国企业的技术进步率γH将超过外国的技术进步率γF,这最终将逆转本国技术水平落后(NHNF)的局面,使得NHNF,到那时H国企业就可以通过利用更多的中间品种类,而减少每种中间品的投入量来避免收益递减问题,这意味着本国企业掌握了更加先进的生产技术。此时H国企业就完成了对F国企业从追赶到超越的过程,H国企业成为该领域的技术领先者。

同样的分析适用于对F国实施研发补贴效应的探讨。H国和F国战略性研发补贴博弈的技术创新效应可以反映在如图2-2所示的支付矩阵中。

图2-2 南北政府研发补贴博弈对企业内生技术创新的影响

在南北政府都实施战略性研发补贴的情况下,各国企业技术进步率的相对大小取决于补贴后研发成本ηHSHηFSF的对比,具有较低研发成本的国家将具有较高的技术进步率,从而将赢得技术创新的竞争优势。由于技术在国内和国外都存在溢出效应,每个国家的补贴诱致的技术创新对博弈双方都有利,只不过由于国内溢出效应大于国际溢出效应,所以实施补贴的国家从中获利更多。在传统的基于利润转移的战略性贸易政策中,一方的得益是以另一方的损失为前提的,所以往往导致“囚徒困境”的结局;而这里从外部经济视角出发,基于技术创新的战略性研发补贴政策对博弈双方都是有利的,故不会造成“囚徒困境”的局面。

2.2.3 基于技术创新的战略性贸易政策启示

本文立足LDCs的约束条件和产业发展目标,试图提出一个适应于发展中国家需要的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框架。

首先,在指出LDCs实施战略性贸易政策的不同目的之后,考虑到技术创新活动广泛存在的外部经济和干中学效应,从理论上探讨了政府的外生战略性贸易政策安排(R&D补贴)如何在南北博弈的背景中影响企业内生技术变革的速度,以帮助技术落后国企业赢得国际技术创新的竞争优势。这拓展了传统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的研究领域,也丰富了内生增长理论的政策含义,为做出更加符合LDCs经济现实和发展使命的战略性贸易政策研究提供了一个理论基石。在后危机时代关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国际竞争浪潮中和我国以创新驱动为基础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新时期,基于技术创新的战略性贸易政策可以帮助我国获取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的先动优势,对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型和创新型国家的建立具有重要的意义。

其次,实施目的的不同和WTO的限制也导致LDCs关于战略性贸易政策有不同的实施手段。从LDCs国情出发,将贸易政策与产业政策相结合,探讨广泛的产业政策形式的战略性贸易政策手段在促进技术创新、产业发展和贸易结构改善中的作用是十分有意义的。限于篇幅,本书只探讨了战略性R&D补贴对帮助企业赢得技术创新博弈的作用。进一步还可研究知识产权保护强度的策略选择对吸收国际技术溢出的作用,产业集中度安排对产业国际竞争力的影响,基础研究组织模式对交易费用的影响,率先注册国际技术产业标准的战略作用等。

最后,利润转移理论认为贸易保护是占优策略,所以常常导致以邻为壑的零和博弈结果,使博弈双方陷入“囚徒困境”,故利润转移理论在理论上和在现实中都遇到很多挑战;而从外部经济理论出发,基于技术创新的战略性贸易政策建议则是正和博弈,不会造成“囚徒困境”的局面,在现实应用中所需的约束条件更为宽松(韩军,2001)。此外,基于技术创新的战略性贸易政策可以旨在占据策略竞争优势,也可以是为了抓住国际研发合作的战略机遇。以技术创新为导向,要善于竞争,也要学会合作,这才是策略博弈的艺术所在。

虽然LDCs的战略性贸易政策与发达国家相比在目的、手段、结果和策略实施原则上有很大不同,但必须指出的是,本书关于战略性贸易政策的研究理路与传统的利润转移理论还是一脉相承的,都旨在研究政府如何战略性地运用政策手段以在一个现实的或潜在的国际寡头市场中帮助本国企业获取博弈互动的策略优势(Spencer & Brander, 2008)。

2.2.4 小结

已有关于战略性贸易政策的研究大多是从利润转移视角进行的,而本书立足LDCs的国情,从外部经济视角出发,将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与内生技术增长理论相结合,构建了南北R&D补贴博弈与内生技术创新的理论模型,探讨了政府的战略性贸易政策如何在国际博弈背景中帮助技术落后国企业赢得技术创新的竞争优势,并在此基础上总结了适应于LDCs国情的战略性贸易政策在实施目的、手段、结果和策略原则上与利润转移理论的差异。这一新的研究视角更切合LDCs的现实约束和产业发展目标,对我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创新型国家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