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中国古代体育文化
作为一个文明古国,中国古代的体育文化有着自己独特的特色。本章中讨论中国古代体育文化的发展、特点以及中国古代传统文化对中国体育文化的影响,并对古代中西体育文化做必要的比较分析。
一、古中国的地理、经济以及政治文化的发展
中国是一个内陆国家,东面以及东南面是浩瀚的海洋,西面和西南是绵亘千里的难以翻越的帕米尔高原和世界屋脊青藏高原,南面是耸立的纵贯边陲的绵绵群山,西北是黄沙漫漫不宜穿越的沙漠戈壁,以及北方寒冷的西伯利亚。这种相对封闭、四面天然屏障的地理环境使中国这块土地上的先民与外部世界相对隔离,特别是与其他文明中心(如印度、两河流域)隔绝或距离较远。但这块东亚大陆内部幅员辽阔,地形多样,气候适宜,从而为中国古代文化的多样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古代中国存在农耕与游牧两种主要的经济方式。黄河流域的中下游地带、长江流域的中下游地带以及温润的东南被开辟为农耕区,养育出农耕文化;而干旱的西北则成为农牧区,繁衍成为游牧文化。农耕民族与游牧民族既有长期的对垒,也有相互的融合。由于起源于黄河流域和长江流域的华夏民族一直是中国文化创造的主体,而他们也是典型的农耕民族,所以,占主导地位的中国古代文化,无论是物质层面还是精神层面,都建立在农业生产的基础上,并随着农业区的扩大而传播。农耕自然经济是中国古代社会经济的主体,它造就了中国古代农业文明,同时也对中国文化的延续起到了很大的基础性作用。
自然经济循环往复的持续性造就了中国文化的延续力,传统农业的持续发展保证了中华文明的绵延不断,使其具有极大的承受力、愈合力和凝聚力。这里既有国家土地,又有农民和地主的私人土地。农耕经济的多元结构造就了中国文化兼收并蓄的包容性,中国文化不仅包容百家学说和不同地区的文化,而且长期吸纳周边少数民族的优秀文化。农耕经济的早熟又不成熟,造成了中国文化的早熟性和凝重性格,而中国文化的这一早期定型也是造成中国文化守旧性的重要原因。
中国的商品经济相对于西欧来讲具有发展较早的特点,但它主要是为补充农耕经济不足的需要以及满足中央集权国家的需要。但是,由于它对农耕经济的依附性以及中国古代重农轻商的文化,决定了它缺乏独立发展的性格,所以,尽管商业中出现了银币、铜币,手工业中出现了纺织业以及彩陶业,出现了丝绸之路与远洋贸易,实行了等价交换,但经济上的主体还是小农经济,畜牧业、手工业、航海业没有得到充分发展,没有形成经济的多元性。而以农耕经济为主的中国文化也就只是一种主张和平自守的内向型文化。
中国古代的社会组织的演化趋势,是由血缘政治向地缘政治进化。由于自然环境和各地居民生活方式的不同,血缘关系在居民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和表现形态也有很大的差异。地中海沿岸国家较早从事海上贸易活动,形成了以地域和财产关系为基础的城邦社会,古希腊便是实现这种转变的典型。而中国人则过着与世隔绝、聚族而居的生活,较多地保留了血缘家族的社会组织形式。中国的社会结构虽发生过诸多变化,但由血缘纽带维系着的宗法制度及其遗存却长期保留,使得中国跨入文明门槛以后,氏族社会血缘纽带解体很不充分。由于小农自然经济生活方式相当长时期的延续,宗法制度一直深深地影响着中华民族。中国社会结构的宗法型特征导致中国文化形成伦理型范式,其正面价值是使中华民族凝聚力增强,注重道德修养,成为礼仪之邦;其负面影响是使三纲五常的伦理说教,“存理灭欲”、修身养性和排外心理等成为中国文化健康发展的障碍。
中国社会结构的专制型特征导致中国文化形成政治型范式,其正面价值是造就了中华民族的整体观念、国家利益至上的观念和民族心理上的文化认同;其负面价值是使国人存有严重的服从心态,对权威和权力迷信,缺乏个人自信心。与宗法制紧密相连的,是专制政体的长期持续。中国的君主专制形成早、持续久,而且两千多年间其趋势是愈益强化,并形成对社会生活各层面的严密控制,包括用户籍、里甲制度牢笼人身;用政治控摄文化、学术、教育等。在漫长的封建社会中,宗法与专制相结合,在政治上表现为儒法合流,在文化上反映为伦理政治化和政治伦理化的伦理——政治型文化范式,突出地表现为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人生理想和追求。
中原地区进入文明时代以后,其文明水平在东亚地区一般都高于周边民族,长期处于一种“高势位”,而中原人的华夏文化也成为正统文化。虽然在中国历史上多次出现强悍的游牧“夷狄”击败华夏王朝,甚至征服中原地区,但是,中原文化的先进性并未出现危机,反而是文化发达的中原人无一例外地使野蛮的军事征服者或者很快遭受失败或者在文化上被征服(汉化)。进一步地,华夏文化在不断地影响周边地区,与之发生频繁的民族冲突与民族融合恰恰是一种特殊的文化交流方式。如汉字、儒学、礼法、农业及手工业技艺都是由中国输往周边地区的,远及日、朝、越、缅等地,甚至形成地域广泛的“汉文化圈”。古代中国近乎封闭的地理环境也造成了中国文化的相对封闭性,难以与其他文明中心进行大规模的文化交流。虽与中亚、西亚、南洋甚至印度洋周边地区发生过直接或间接的联系,但都将之视为夷狄而俯视之。中国文化没有因外来文化冲击而转型或湮灭。中国对世界文化也所知甚少,形成了自我中心主义文化观。
二、中国古代的教育理念
中国古代文化的伦理型范式必然影响到中国的教育理论与教育文化。所以,中国古代学校教育是以封建的伦理道德原则为准绳,以建构、阐述和评价国家与社会的理想发展模式为内容,培养治国人才为最终目的,以实用人文主义思想为基点的教学发展模式。
中国古代学校教育在人类文化史上,首创了建立在实用人文主义基础之上的“政治—伦理—教育”三位一体化的结构模式。其特点有:一是教育带有强烈的政治务实性,要求学校必须无条件地为社会现实服务,政治实用即为教育之本;二是具有浓厚的道德伦理性,要求把学校教育归结为单一的道德教育,而道德教育的核心又在于理想人格的培养;三是注重教育内容与手段的趋同性,把授业、传道、解惑与学业、授道、释惑之间的师承关系,看作高于一切的东西。以上三条归结为一点,就是学校教育最终必须落实到对现有国家制度和社会生活规则的阐释与论证上来。
由此,中国古代教育在文化上的表现即为,一方面,要服务于阶级统治,成为培养封建人才、论证专制制度合理性的思想工具;另一方面,它又在自身的发展和成熟过程中,自觉不自觉地形成了一种经世致用和政治务实的思想传统。所以,中国传统的学校教育,可以说是为了政治实用而要求学人士子寒窗苦读的。几千年来,人们崇奉的是这样一种信条“学而优则仕”。学是为了从政,“智育”集中表现为从政、为政方法的训练,从而体现出一种与人的政治行为密切相关的、追求政治实用的思想倾向。但不可否认的是,中国古代学校教育具有强烈的政治化倾向,对于培养士人学者忧国爱民、兼治天下的性格无疑会起到巨大的促进作用。
从教育内容上讲,道德人格培养是中国古代学校教育的核心内容。以孔孟儒家为代表的中国教育家精心设计出一套以“仁”“礼”为重点的教育内容,把“圣人”“君子”视为理想人格的化身;儒学亚圣孟子继承了孔子的人格思想,把理想人格设计为善、信、美、大、圣、神六个不同的发展层次。与之不同的是,道家把顺应自然作为生活的最高范畴,以老庄为代表的道家发展了一种自然型理想人格模式。庄子从道家自然无为的宇宙本体论出发,把人格价值划分为天人、神人、至人、圣人和君子四种类型。虽然儒道两家在理想人格设计上表现出各自不同的倾向,但它们都把遵从人伦之德作为人格价值的基本特征。由此,学校教育的核心是教人如何做人处事,侧重理想人格和道德的教育,学校教育的目标就是培养“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人才。
中国古代学校这种教育强烈的政治化倾向,使得文化学人对社会人生的高度关注已经达到了严重排他的程度。“重政务,轻自然,斥技艺”,构成了传统教育的基本框架,抑制和阻碍了中国自然科学和实证哲学的发展。中国古代学校教育所推崇的理想人格,实质上是一种残缺不全的人格模式;而中国古代的学校教育把一切知识学一同纳入伦理道德教育的范畴之内,用泛道德主义的标准审定一切,其结果只能导致教育内容的单一性和教育方法的封闭性。
据古籍记载,中国在夏代已有被称为校、序、庠等名称的学校,“礼、乐、射、御、书、数”六艺成为西周时期的教学内容。其中,礼、乐、射、御都与体育有关。西周的学校分国学与乡学两大类。其中,设于皇都的学校都称为国学,包括小学与大学,而设于地方的学校都称为乡学。贵族子弟们在小学通过乐舞学习接受一些类似队列练习的基本身体训练,进入大学以后开始全面的礼乐教育,并练习使用兵器,20岁以后则还要进行系统的军事技能训练。而从汉代“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以来,学校中有关身体活动的内容越来越少,武艺与身体训练逐渐变为职业军人或武士的专门技能。由于教育理念之使然,从汉代始,在中国的学校教育中,科学、体育、音乐、美育教育就只能成为一种陪衬。
三、中国古代体育文化
中国古代文明是人类最古老的文明之一。作为一个历史悠久、文化源远流长的文明古国,创造了灿烂多姿的中国古代文化,当然也包括中国古代的体育文化。同时,中国又是一个长期相对独立封闭的封建制国家,在这一相对独立的文明发展进程中演变成了中华民族古代民族体育的独特形式。
(一)中国古代体育文化的独特形式
中国古代并没有像西方那样的“体育”词语,也没有“运动”的概念。《中国古代体育史》指出,“中国古代体育萌芽于原始氏族社会,形成于奴隶社会,发展于封建社会。依据古代对于民间传说的记载和古文物证明,我国在夏朝以前就有了民间游戏、射箭练习、舞蹈、医疗体育以及某些带有体育因素的生产劳动和军事训练”。“中国古代没有体育这个词,但是一直存在着丰富的体育内容。中国古代体育的内容包括三大类:一是养生中的体育。中国古代养生是一种专门的理论与实践。它的大部分内容,如导引、行气、散步、游山玩水等可以归入体育。二是包括各种武术在内的多种军事体育项目。三是各种娱乐性项目,包括民间的节日活动项目,如击壤、百戏、舞剑、秋千、水嬉等”。
由上可以看出,如果把各国都有的体育娱乐性项目排除的话,中国古代体育就以“养生—导引”与“武术”为其独特形式。如果把体育中的“养生—导引”(或按俗话说的“气功”,尽管两者有一定的不同)称为“养生体育”,则中国古代就形成了以“养生”与“武术”为主要特征的民族体育,它明显不同于产生于古希腊的以“竞技”为主要特征的西方体育。
在中国古代体育的发展中,“养生”与“武术”两类体育,是中国古代文化对人类体育的一个独特贡献,它表现了中国古代体育的极大创造性,也突出地反映了中国古代文化传统。
1.“养生”体育的理论与实践
古中国人的自然观与生命观是与“气”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在古人眼里,无论是宇宙的生成,还是人的生死,都不过是气的聚散而已。在这种思想支配下,一种以“气”为中介,集宇宙论与养生学于一体的“气化”哲学思想便在先秦道家学派中诞生了。道家学派的代表庄子就提出了“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的宇宙生成体系。冯友兰先生认为,“一就是气,二就是阴阳二气,三就是阴阳二气之和气”。可以说,庄子气化哲学思想的形成既得益于古代气功养生的理论与实践(这在《庄子》一书中表现得清清楚楚),也为后来的气一元论和气本体论奠定了基础,而且也为后来的气功发展甚至后来的中医气功理论提供了哲学依据。
如果说先秦道家学说侧重于形而上的宇宙生成论,给古代“气功”等体育形式奠定了哲学基础的话,那么先秦儒家学说则偏向于形而下的社会道德论的说教,它给古代气功及中国武术指明了以德养功的重要路津。先秦儒家把真心诚意的道德修养与气功修炼结合在一起,这对道家的“气功”理论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也为以后中国古代武术等体育形式的发展奠定了“重道德、轻竞技”的特色。
儒家的人生理想是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而要实现这一理想,则必须经过一系列的修持阶段。《大学》提出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八条目”,认为修身是“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根本。气功修炼中的道德涵养大致包括:一是调和性情,主张练功者当陶冶七情,虚心宁神,以静制动,保持自身中和自然之性;二是要开阔胸怀,在任何情况下都充满乐观的心情;三是要戒除各种不良习气,自觉地积善行德,天下为公。
“养生体育”观念也与中国古代“整体”传统思维方式有关。整体综合的直观思维首先表现为“天人整体观”,主张“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天地大自然,人体小天地。人禀天地之气以生,自然万物也都是天地万物所化,故天人一也”。古代气功以天人相通为依据,将天人看成是有机的整体,所以,练功应“参天地、副阴阳、连四时、化五行、配八卦、始终不渝地从天人的相互关系中去探究身心世界的奥秘”。其次,它表现为心身整体观。“古人经过长期的气功养生实践,逐渐认识到人的身和心是一个整体,并形成了精、气、神三位一体的整体观”。“心身整体观表现在气功养生的理论上,就是所谓炼精化气、炼气化神的精、气、神互化说”。再次,它表现为“人身整体观”。“人身是一个有机整体。中医认为,人体各部,外为四肢百骸,内为五脏六腑,内外通过遍布全身的经络联系在一起,互相制约、互相作用,构成一个以脏腑为核心的稳态系统”。“传统医学的‘经络’论和‘气化论’构成了气功学的两大理论支柱。气功养生的主要内容就是通过调身、调息、调神的自我锻炼,使经络畅通,心血平和,从而达到强身健体、延年益寿的目的”。由此也可以看出,古代中国的养生体育带有明显的中国传统哲学观念与“实用”哲学的痕迹。
气功养生理论与对立统一的辩证思维、类比推论的联想思维等中国传统思维方式也有着密切的关联。比如,周天功就是古代道士将人体内气运行与天体日月运行进行类比创立的内丹气功,而五禽戏实际上就是模仿动物动作的保健体操。限于篇幅,不再赘述。
2.中国武术的理论与实践
武术的起源应该与古代先民的生活及中国古代军事活动有关。首先,在原始社会,兽多人少,自然环境十分恶劣,在“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严酷斗争中,人们自然产生了拳打脚踢、指抓掌击、跳跃翻滚一类的初级攻防手段。后来又逐渐学会了制造和使用石制或木制的工具作为武器,并且产生了一些徒手的和使用器械的搏斗捕杀技能,这是原始武术的萌芽,有关证据可以从丁村人狩猎复原图中得到说明。其次,进入氏族社会后期,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与私有制的萌发,原始战争日益频繁起来,人与兽斗争的工具和技能开始转化为人与人斗争的工具与技能。从此,以军事为目的的武术活动得到极大的发展。另外,武术起源也与宗教祭祀和民间“嬉乐”等有关,“武舞”成了宗教祭祀的一种形式。
古代武术在人与自然以及人与人的斗争中起源与发展,但不得不说明中国古代文化与古代教育对武术的影响。首先要提到的是周代“六艺”教育与武术的关系。“礼、乐、射、御、书、数”称为“六艺”,“礼、乐、御”都与古代武术有关——如“射礼”是“礼”的一种,而“舞”则属于“乐”。另外,从汉代始,“武艺”一词就一直沿用至今。其次,古代中国文化对武术的影响也可从许多武术名称中得到印证。如“太极拳”“八卦掌”“行意拳”等,这些武术活动中无不处处渗透着古代中国哲学中的“阴阳、动静、虚实、互生互克”等思想,而且儒家学说中的“仁义”思想成了武术活动的价值准则,“不仁者不与传”。最后,儒家学说“重功利、尚实用、强调修身”等思想不仅对中国古代科技,而且对中国武术一样影响甚大,它使中国武术与其他古代中国科技一样走向了“实用、技艺”的发展道路。正由于此,虽然我国早在秦汉之时就有与杂技项目接近的娱乐表演性武术即“角抵戏”(或“百戏”,包括相扑与摔跤),如《角力记》中所记载的摔跤比赛及简单规则;也有各种剑术、拳术的比赛,如《典论》中记载的曹丕与邓展的赛剑,但都由于不符合“实用、技艺”的思想而没有发展成为一种娱乐或竞技性体育。这也正是中国古代体育发展与古代希腊体育发展不同走向的重要原因之一。
武术的发展固然与战争、强身健体、保家护院等实际用途有极大的关系,但武则天开创的武举制度对中国古代武术的发展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中国古代的优秀人才主要通过各级考试进入“仕途”,“武举”制度使许多修“武”人士也能进入“仕途”,这无疑促使许多优秀青年才俊选择了武学的道路。“学而优则仕”在这里成了“武而优则仕”。中国古代科技的发展正是由于受长期的科举制度之害,使得我国的杰出人才基本上都沿照“学八股文,走仕途路”的方向发展,而很少有人走科技发展之路,维有“武举”制度却无意间使相当多的一批优秀人才走向了“武而优则仕”的道路,虽然他们也受到许多“文仕”的不齿。
中国古代武术的发展对我国古代社会与文化也产生过比较大的影响。例如,以武结社及各种武术流派,对我国社会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再如戏曲中的武戏,最有名的当数元曲,它“巧妙地利用戏剧这一特殊形式,将曲艺与武术结合起来,以曲艺为门面,以武术为表演内容,以舞台为阵地,融曲艺、武术为一体”。
到了清代,受“传统文化的影响,在古代武术中一直处于次要地位的健身价值日益受到人们的重视”,习武者开始走向“武功与导引功法相结合的道路”。这也是在中国古代文化的价值观影响下中国古代体育发展的必然走向。
(二)中国古代的其他体育文化形式
中国古代的民族体育形式丰富多彩,其中许多为世界首创,对世界体育的发展做出了卓越的贡献。特别是,现在这些民间体育仍然对世界文化有着重要影响。下面简单介绍一些其他主要的体育形式。需要说明的是,中国古代的体育基本是以“娱乐”形式出现的,所以,其主要的目的与功能都是为了“娱乐”。当然,也不排斥其中含有健身意义,但这应区别于自觉意义上的体育活动。
1.蹴鞠
足球因其对抗性强,参赛人数多,观众队伍庞大而被称为“世界第一运动”。虽然说现代足球产生于12世纪的英国,然而,早在两千多年前的战国时代,中国人就已经有了足球运动,只不过那时候不叫足球,而叫蹴鞠,亦叫蹋鞠。蹴和蹋都是踢的意思,而鞠就是球,因此,无论是蹴鞠还是蹋鞠,意思均是踢球。
据传,早在距今四五千年前的黄帝时代,中国就已有了蹴鞠运动,汉代刘向的《轩辕黄帝传》称:“黄帝令作蹴鞠之戏,以练武士。”不过,这种说法只是传说,只能作为一种旁证。有确切史料记载的蹴鞠运动产生于战国时期(公元前475—前221年)。如据《战国策·齐策一》,战国时期,辩士苏秦周游列国,游说各国君主联合抗秦。他在向魏王游说时说:“临淄甚富而实,其民无不吹竽鼓瑟,击筑弹琴,斗鸡走犬,六博蹋鞠者。”基于上述相关依据,国际足联已明确承认,足球发源于中国战国时期的齐国,也即山东淄博一带。
汉代是蹴鞠运动发展较快的时期,蹴鞠在宫廷、军队、民间的普及程度都很高。据《汉书》记载,汉高祖刘邦就是一位蹴鞠爱好者,他曾在宫中建造规模宏大的蹴鞠场,并把它命名为“鞠城”。据《汉书·霍去病传》载,大将霍去病领兵北击匈奴,每当战事不顺时,他便会带领士兵蹴鞠,以此来鼓舞士气。汉代桓宽所著的《盐铁论》中,有关于在汉武帝统治时期常见“穷巷蹋蹴”——即普通民众在街巷中蹴鞠的记述。这一时期,还出现了专门论述蹴鞠的著作——《蹴鞠》。该书共二十五篇,在《汉书·艺文志》中收有篇目,只是内容已佚。因年代久远,加上有关资料的遗佚,已很难了解汉代蹴鞠的规则与踢法。不过,可从东汉人李尤的《鞠城铭》一诗知其端倪:“圆鞠方墙,仿象阴阳。法月衡对,二六相当。建长立平,其例有常。不以亲疏,不有阿私。端心平意,莫怨其非。鞠政尤然,况乎执机。”这就是说,蹴鞠所用的球是圆形的,场地是方形的,球场的两边各有一个球门,比赛时每队有6个人,还有蹴鞠裁判公正执法。可见,汉代蹴鞠已经与现代足球运动大致相当。
唐以前用于蹴鞠的球,通常是在两块皮革中填充上毛发之类的东西,再加以缝合而成。这种球在形状或是弹性上都不很理想。唐代时期发明了可用来充气的足球。唐人制球时先准备好一个可用来充气的动物膀胱,再在外面包上用八块皮革缝合起来的外壳。这种球形状更圆,而且更具弹性,从而使蹴鞠运动更为激烈,亦更具观赏性。唐代还在对以往蹴鞠运动的基础上发明了各种蹴鞠的表演式玩法。如有一种玩法,是在场地中间设一个球门,甲乙两队分别从两边向球门射球,以射进数目多者为赢家;另一种玩法是蹴鞠者可一人或数人用各种脚法表演蹴鞠的技巧,以能让球长时间不掉落地上者为胜,或者几个人围在一起,把球用力往高处踢,谁能既把球踢得很高,又不使它掉到地上,谁就是赢家。
唐代蹴鞠运动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特色是女子蹴鞠活动的展开。唐人康辚的《剧谈录·潘将军失珠》中写道:“时春雨初霁,有三鬟女子,可十七八,衣装褴褛,穿木屐,于道侧槐树下,值军中少年蹴鞠,接而送之,直高数丈,于是观者渐众。”一个十七八岁的女子,能接住军中少年踢来的球,且能把它踢至数丈高处,无疑是一位训练有素的女蹴鞠手。不过,唐代的女子蹴鞠与男子蹴鞠不同,它主要是作为球技表演,以踢高、踢花样为能事,并不参与球场上的追逐射门活动。
宋代蹴鞠有两个重要的特点:一是蹴鞠运动更具规范性和观赏性。宋代蹴鞠主要有两种玩法,一种是通过球门射球,先在场地中央立两根高达几丈的竹竿,在竹竿上张网,网的上部开一个直径1尺左右的洞,此洞便是球门,俗称风流洞。参赛的队伍称为左、右两军,每队10余人,其中有球头(相当于现在的队长)1人、次球头(相当于副队长)2人。比赛开始时,先奏音乐,两队分别穿红、黑两种颜色的锦衣上场。先由红方开球,红方队员在进行一系列较具难度的球技表演后,将球传给次球头,次球头再传给球头,然后由球头射门。球头破门后,对方若能把球由风流洞反踢回来,即为赢一球,反之为败。比赛结束时,胜者有奖,败者则或受鞭笞,或在脸上涂以黄白色的粉,以示惩罚。另一种是不用球门的玩法,这种玩法主要是蹴鞠者表演踢球的各种技法,谁踢的花样多、脚法严密,谁就是赢家。当时的脚法名目繁多,有鸳鸯拐、流星拐,数不胜数,足见当时人们在蹴鞠上投注的心血。二是出现了类似当今足球协会的组织——齐云社。齐云社又叫圆社,是民间蹴鞠艺人自发组织的团体。当时参加齐云社的人很多,除了专门的蹴鞠艺人,还有民间的蹴鞠“票友”,他们多数是富家子弟或社会上游手好闲之人。齐云社有专门的社规,经常组织蹴鞠表演,有时甚至还进宫进行表演。南宋时期的《蹴鞠谱》一书中有这样的描述:“莫道齐云无好处,金门曾受帝王宣。”齐云社的成立,对宋代蹴鞠的发展,无疑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另外,宋代朝廷对蹴鞠运动极为重视。据史载,宋朝的不少皇帝,如宋太祖、宋太宗等都极爱蹴鞠,元代钱选所绘的《蹴鞠图》,就是对这一事实的生动写照。画中所绘分别为宋太祖赵匡胤、赵光义、赵普、郑恩、楚昭辅、石守信6人,他们正围成一圈,聚精会神地踢球。从画中内容可以看出,宋太祖等人的踢法当系不用球门的球技表演。由于朝廷对蹴鞠的推崇,蹴鞠运动在社会上极为普及,并出现了不少以蹴鞠为生的人,《水浒传》中的高俅便是一位痴迷蹴鞠并借此发迹的人。
元明时期的蹴鞠运动基本上沿袭了宋代的做法,但在社会上的影响已不及宋代,但女子蹴鞠运动却有所发展。在一些笔记、小说、野史中,常有关于女子蹴鞠的记述。元代剧作家关汉卿曾专门写过描写元代女子蹴鞠的散曲《女校尉》和《女校尉又》,对女子蹴鞠的场景和蹴鞠女子的神态有生动的描绘。在明代陈继儒的《太平清话》中,记载了一个名叫彭云秀的蹴鞠女艺人,她凭借出众的球技,走南闯北,博得极好的名声,被称为“女流清芳”。同样的,女子蹴鞠因为以表演为主,故又被称为“美人蹴鞠”。这种阴柔之美,在吴承恩的《西游记》中关于盘丝洞蜘蛛精蹴鞠的描写中有淋漓尽致的反映:“飘扬翠袖,摇曳缃裙。飘扬翠袖,低笼着玉笋纤纤;摇曳缃裙,半露出金莲窄窄。形容体势十分全,动静脚跟千样蹋。……转身踢个出墙花,退步翻成大过海。轻接一团泥,单枪急对拐。……踢到美心时,佳人齐喝彩。一个个汗流粉腻透罗裳,兴懒情疏方叫海。言不尽,又有诗为证:蹴鞠当场三月天,仙风吹下素婵娟。汗沾粉面花含露,尘染蛾眉柳带烟。翠袖低垂笼玉笋,缃裙斜拽露金莲。几回踢罢娇无力,云鬓蓬松宝髻偏。”
满清入关后,因满清贵族不爱蹴鞠,而偏爱狩猎、摔跤、冰嬉等运动,蹴鞠运动便渐渐衰落。同时,随着蹴鞠运动的整体衰落,中国古代的女子蹴鞠也就走到了尽头。
因此,到了19世纪下半叶,当足球运动从西方传入中国时,绝大部分中国人都把它看作一种时髦的运动,而它只不过是“蹴鞠家族”中的一个后起之秀而已。
2.打马球
打马球又称击鞠,是一种骑在马上持棍击球的运动。据传,马球运动源于波斯,经西藏传入中原;也有说是源于西藏,后经波斯传入中原;还有人认为是源于汉代的蹴鞠运动。
唐代是中国历史上马球运动最兴盛的时期。唐代的皇帝大多爱好马球运动。唐代马球运动所用的球是用质轻而坚韧的木材制成,大小与拳头相似,中间挖空,外面涂朱红色或绘彩。击球杆的顶端呈偃月形。球场为长方形,或在球场的中间设一门,或在两边设两门。门用木板制成,中间是直径1尺大小的洞,背后罩上网。比赛人员分为两队,根据把球击进球门的次数多少计算胜负。
女子马球始于唐代。五代时,后蜀宫中也有女子马球运动,如蜀主孟昶宠爱的花蕊夫人的《宫词》中就有专门歌咏女子马球队的:“自教宫娥学打球,玉鞍初跨柳腰柔。上棚知是官家认,遍遍长赢第一筹。”
北宋建立后,马球运动继续发展。据《宋史·礼志》载,宋太宗时,为了使马球运动更好地发展,专门制定了马球运动的规则,内容包括;东西两侧各设一门,并各派一人守门;有两人手持红旗,负责报告进球数目;马球比赛时,要于两厢击鼓作乐,等等。宋代宫中女子马球运动的规模更盛。据宋人孟元老的《东京梦华录》记载,当时的女子马球手身上的装束一如男子:“结束如男子,短顶头巾,各着杂色锦绣,捻金丝番缎窄袍。”
元朝的马球运动与唐宋时稍有不同,马球不是用坚木制成,而是用皮缝制成的软球。在具体打法上也有自己的特点,因球为软球,故水平高超的马球手在比赛时把球用击球棒挑起后,在空中连续击打,然后直奔球门。元人熊自得的《析津志》对此有生动的描写:“击球者,今之故典,而我朝演武亦自不废……先以一马前驰,掷大皮缝软球子于地,群马争骤,各以长藤柄球杖争接之。而球子忽绰在球棒上,随马走如电,而球子终不附地。力捷而熟娴者,以球子挑剔跳掷于虚空中,而终不离于球杖。马走如飞,然后打入球门,中者为胜。”
明代仍有马球运动,但记载不多。到了清代,如同蹴鞠运动一样,马球运动逐渐衰落。
现代马球运动源于欧洲,是英国人发明的,是现代国际大型比赛中的正式项目,但与中国古代的马球运动有着较大的区别。
3.木射
木射是在唐代流行的一项运动,又称“十五柱球戏”。唐代的陆秉编有《木射图》一书,具体介绍了木射的活动方法和比赛规则。木射通常在空间较大的室内进行,在场地的一端,并排竖立15个笋状的平底木柱,每个木柱上用红笔或黑笔各写一字,其中10个分别用红笔写上“仁、义、礼、智、信、温、良、恭、俭、让”,另5个用黑笔分别写上“傲、慢、佞、贪、滥”。参赛者依次从场地的另一端向这些柱子滚动木球,击中写有红字的木柱者为赢,击中写有黑字的木柱者为输。融中国传统道德观念于运动之中,这是木射这项活动的一个显著特点。
木射活动与今天的保龄球运动具有极大的相似性。保龄球也是用滚动的球来击倒远处的木柱的一项运动,只是在器具的具体形状和比赛规则等方面有些不同:如保龄球用10个无字瓶状的木柱,这些木柱在场地的一端呈三角形排列,而不是木射时的并排排列等。保龄球与木射之间是否存在某种渊源关系呢?目前还没有证据说明保龄球是木球活动的继承或发展。即使这两者之间不存在渊源关系,至少也说明世界人民在体育创造中的某种共性。
4.捶丸
捶丸,即以棍棒击球。成书于元世祖至元十九年(1282年)的《丸经》(共32章,分上下两篇,作者化名为宁志斋)中对捶丸的场地、器材、参赛人数、裁判、胜负计算都有详细的记述。根据《丸经》的介绍,捶丸所用的场地是地势起伏不平、视野开阔的园林。场地确定后,再选一个空旷的地方。在离球基60~100步处,挖若干数目的球窝,每个球窝旁插一面彩色小旗为标志。捶丸的器材为球棒和球,球棒要求下端弯曲,以便能很好地击球;捶丸所用的球要求轻重适宜,以与球棒能和谐配合为佳。比赛开始后,参赛者轮流上场,若三棒内把球击入球窝,即得一筹;若违例,则倒扣一筹。捶丸比赛按参加人数的多寡分为大会、中会、小会三种,大会以得20筹为一局,中会以得15筹为一局,小会以得10筹为一局。
捶丸与现代的高尔夫球的性质和玩法在总体上极为相似。如同对木射的分析,高尔夫球与捶丸可能存在某种渊源关系,至少也说明世界各个民族在体育创造中的某种相似性或共性。
5.拓关与举石
拓关与举石类似于今日的举重运动。关于拓关的最早记载,见于《列子·说符》:“孔子之劲,能拓国门之关。”根据有关资料,当时的“国门”通常有四五丈宽,门栓的长度与此相当。如此,抓住一根四五丈长的粗木头的一端把它举起来,确非常人之力所能及的。孔子的身高超过1.8米,长得孔武有力,是当时著名的“长人”。
拓关作为中国古代的一项特殊的举重活动,多在军中进行,目的是锻炼军人的臂力。在中国古代战争中,长枪因为其尖利、能远距离击敌而成为军中、尤其是骑兵中最常使用的一种兵器,长枪通常长一丈八尺左右,有的甚至通体用铁制成,很是笨重。军人在用枪时,为了最大限度地发挥长枪的效能,尽量握枪的尾端,这种用力方式,与拓关极为相似。因此,拓关对增强军人的臂力有特殊的作用。
据史料记载,唐代对拓关活动十分重视,唐太宗在选拔“飞骑”部队成员时,就把能“翘关举”即一口气拓关5次作为必要条件。另据《新唐书·选举志》,唐代武举的考试科目中就有拓关,并规定“翘关,长丈七尺,径三寸半,凡十举,后手持关距出处无过一尺”,即门栓的长度是一丈七尺,直径三寸半,必须一连举起10次,而且举门栓时后手离门栓的末端不得超过一尺。
唐宋以后,由于石制品制作方便,成本较低,且容易抓举,所以举石就逐渐代替了拓关作为锻炼臂力的运动,其内容包括举石狮、石墩、石磨盘、石担、石锁等。
在清朝的武举科目中,专门有举石一项,亦称掇石,石重分为200斤、250斤、300斤三种,以抱离地面1尺以上为合格。不过,在中国古代,举石作为一种举重活动,主要还是作为武术训练的一个辅助项目,而且以举石担和石锁为主。石担的形状与现代举重中的杠铃相似,中间为一根木棒,两边为两块扁圆形的石块,石块的中间有孔,便于串在木棒上。这些圆石块甚至还专门被制作成不同的重量,以适应不同的人群及不同的训练目的。举石担的方法有两种:一为举,一为舞。举即用单手或双手把石担举起来,舞则为双手持石担进行舞动,可做出腰花、背箭、头花等各种动作。石锁的形状则酷似一把古代的锁,它的功能和玩法与现代的哑铃相似。
类似的活动还有扛鼎等。
6.角抵与相扑
在古代,人的体能在战争乃至生产与生活中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古代无论军队还是民间,都对角力的训练十分重视。
春秋战国时期,随着战争的日益频繁,人们对角力的重视程度进一步提高。据传,春秋末年,晋国的中军元帅赵简子用重金把一个名为少室周的角力高手聘来,让他专门在军中教士兵角力。由此,晋军的战斗力有很大的提高。1955年,在陕西长安县出土了一件战国时期的透雕角力铜牌,形象地展示了当时角力的状况。画面为两马两人,中间的两人各自用手按着对方的腰,右边的人腿呈弓状,正准备发力摔倒对方。
秦统一天下后,禁止民间习武,角力成为一种民间的娱乐表演活动,称为“角抵”。1975年,在湖北江陵凤凰山出土了一件秦代的木篦,篦的上端有彩色漆画,所绘的内容即为角抵之戏,画中参加角抵的人除了腰间围一块布,全身赤裸;右边的两人正在以手相搏,左边的一人正在摆手,似为角抵的裁判。
汉代角抵之戏盛行,尤其是在宫廷中,角抵更是一种经常性的表演活动。
唐宋时期,角抵又称为相扑。虽然名称有了改变,活动的具体内容和形式则并无实质性的变化。唐代宫廷中有了专业的摔跤表演队,称为“相扑朋”;唐代的相扑运动与秦汉时期混杂于百戏之中的角抵不同,它已成为一项独立的体育竞技活动。当时的相扑比赛,规定相扑手要袒露身体,比赛时还要擂鼓助兴,如《唐音癸签》中就有关于相扑比赛时“左右两军擂大鼓,引壮士裸袒相搏较力,以分胜负”的记载。
宋代的相扑运动开展得比唐代还要普及,这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宋代的宫廷相扑表演队伍更为规范化。宋朝的宫廷相扑队称为“内等子”,共有36名队员,分为上、中、下三等,上等10名,中等10名,下等16名。另外,还有20名预备队员。这些相扑队员除了专门在各种场合进行相扑表演,平时就担任皇帝的侍卫。而且,每隔三年,内等子就要举行一次大的考核,把不合格的队员淘汰,再从预备队中补充新队员。二是宋代的民间相扑运动极为普及。北宋时期,在都城汴梁出现了一种名为“相扑社”的民间组织。相扑社的成员大多以相扑表演为生。为此,他们还制定了相扑表演的一系列规则,名为“社条”。在相扑表演时,还有专门的裁判,称为“部署”。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在宋代相扑社中,还出现了女子相扑队员,这在封建礼教森严的古代是十分引人注目的。宫廷中不但有女子相扑表演,甚至出现了女子裸体相扑。据明代张萱的《疑耀》记载:“宋嘉祐间正月十八上元节,上御宣德门,召诸色艺人,各进技艺,赐予银、绢,内有妇人裸体相扑者,亦被赏赉。”到了元代,还出现了一位名叫艾吉阿姆的女子相扑高手,她是元世祖忽必烈的侄儿海都王的女儿。三是出现了相扑擂台赛,南宋期间还有全国性的相扑擂台赛——露台争交。据吴自牧的《梦粱录》记载,露台争交在杭州城护国寺南高峰露台举行。届时,全国的相扑高手云集露台。获胜的选手可得到丰厚的奖赏,不仅有彩缎、马匹等物质上的奖赏,而且还可封官。据史载,当时有个名叫韩福的温州人,就因在擂台赛上获胜而被授军佐之职。
到了清代,角力、角抵、相扑、布库等被称为“摔跤”。满人在入关前,便有摔跤赌羊的习俗。入主中原后,很自然地把他们的摔跤技艺带了进来。这样,满人的摔跤技艺与汉人传统的相扑技艺相融合,便造成了摔跤运动在清代的空前繁荣。其时,军中的摔跤活动既是一种娱乐方式,又是军事训练的一种手段。而民间摔跤也称为私跤。民间摔跤在清代主要以街头比武的形式出现,而且摔跤手大多借此谋生。据史载,清时北京的东四、西四、日坛、天桥等地,到处都是表演摔跤的艺人。
7.游泳、长跑等其他体育运动
中国古代与其他国家或民族一样,在游泳、长跑、跳高、跳远以及冰上运动等方面都有许多活动,这里就不一一详述。有兴趣的读者,可以参考相关体育史的著作,如冯国超著的《中国传统体育》(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12月第一版)一书等。
(三)中国传统体育的文化思考
首先,“养生”体育与“武术”体育是中国古代文化对世界体育的一个独特贡献。它表现了中国古代体育的极大创造性。这两种体育形式在中国古代文化的孕育下,集中国传统文化、哲学思想、中医理论、健身方法与军事体育等理论于一体,表现出中国传统体育方法的创造性与独特的理论形式。在中国古代体育的发展历程中,“养生”体育与“武术”体育所发展与构成的思维方式与古希腊“游戏”形式的体育思维方式是不相同的。“养生”体育与“武术”体育的实践应用性的要求使其发展与应用了古代中国人的思想、智慧、知识以及中国人独有的思维方式,包括气一元论生命观、内外兼修的整体健康观、伦理至上的体育价值观、动静适度的方法观、顺应自然的哲学观等,发展出了一套中国人独有的体育理论。
其次,中国古代教育思维方式与思想,事实上是中国文化这样一种特定的文化系统对自己的体育形式的选择。即如古希腊顺应古希腊文化而选择了古奥运会的游戏体育形式一样,中国文化的这种选择也使古代中国体育按照自己的文化习惯、方式、方法、目标去发展,而与文化选择相异的方法、形式等则被历史慢慢地淘汰或被历史所淡化、冷落。例如,中国古代也发明了“蹴鞠”——足球运动、木射——中国人的保龄球、捶丸——类似于现代高尔夫球等体育形式以及跑步、游泳等世界上共有的体育形式,但为什么没有发展起来呢?上面的分析事实上已经给出了回答。他们与中国传统文化的差距较大,所以就不能为中国文化所选择,以致逐渐凋零、衰微,而没有形成并发展为一种现代体育形式。特别地,中国古代文化的伦理型范式以及实用人文主义思想为基点的“政治—伦理—教育”三位一体化的结构模式决定了中国古代体育在中国文化中的地位与发展方向,也决定了它在中国古代教育中的地位与发展方向。具体地说,也就是只有符合中国古代文化传统的“养生”体育与“武术”体育才能得以比较“广泛”地传播,而其他体育形式则一律被归为“玩物丧志”而遭抛弃。
最后,任何一种体育传统一旦得以形成,特别是具有了确定的方法和构造模式,就获得了一定的自主性或独立性,即其自身会在一定程度上产生引导体育家前进的动力。特别是作为体育概念、方法和理论所存在的有待于进一步研究和解决的问题,就会促使体育家深入地进行研究。就中国古代体育而言,“养生”体育与“武术”体育会发展自己的概念、方法、构造形式和解决问题的难度。然而,由于体育一直不能作为文化的一个主流方向以及中国文化的政治实用性,因此,从总体上说,上述这种源自体育内部的发展就只可能在局部的范围、在一定的限度内得以实现。另外,同样重要的是,就这种发展的具体实现而言,则又取决于体育能否成功地吸引住社会中的一些“精英”分子。因为归根结底地说,只有借助于各个体育家的具体努力,体育的发展才能得以实现。也正是从这一角度去进行分析,中国古代体育在漫长的封建社会中发展非常缓慢,甚至许多诸如蹴鞠、捶丸等中国人创造的体育形式逐渐衰微,除了上面说明的文化的选择以外,体育未能成功地吸引住社会的精英为其研究、奋斗也是中国古代体育未能充分发展的原因之一。这一点也能从武则天举行“武举”以后,中国武术得到进一步地发展得到印证。另外,武术等作为中国文化系统中的技艺应用系统,必然最终演化为一种应用的实用工具——搏击与格斗的工具。不必讳言武术体育是一种“搏击武艺之术”,也就是说,武术等中国古代体育的发展必然会在社会实践应用的压力和文化价值的经世致用的技艺价值观念引导下,发展成为一种更方便、更实用的技艺——搏击武艺,并且成为部分人员养家糊口的技艺。
综上,体育作为一种文化,必然是在某种特定的文化条件下所创造出来的一种特定模式,它浓缩着整个民族的价值观念,表现了民族文化中的哲学观念对体育概念、方法、构造以及发展的运用,也揭示了其文化观念中体育的地位与层次。
(四)中国古代体育的文化特征
中国古代体育文化不像古希腊体育文化那样,具有游戏化的体育内容、教育性的体育特征、竞技化的体育形式,更没有发展为古奥运会的文化模式,但也具有自己鲜明的特征,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体育的娱乐性。中国古代体育中的许多内容,如蹴鞠、木射、捶丸、角抵、相扑等,都是娱乐性质的游戏。但是,它们还仅仅处在一种娱乐性的游戏阶段,而没有发展为一种游戏化的娱乐活动。也就是说,古中国人虽然也已经认识到娱乐与游戏对人的身心的益处,但还是停留在一些比较粗浅的感性认识上,没有上升到理论层面去研究。所以,中国古代体育也就没有能像古希腊体育那样,发展为一种游戏化的体育形式:各种竞技与表演形式的体育。虽然中国古代体育中也有在祭祀活动以及民俗节庆中的游戏与表演性质,但它与古希腊体育的游戏化与娱乐化的倾向具有明显的差别。
(2)体育的实用性。在中国古代文化重视实用性的传统的影响下,中国古代体育逐渐走向了实用的方向,武术体育朝“武艺”的方向发展——并且成为许多人养家糊口、甚至升官发财的技艺,养生体育朝医学康复方向发展等。那些不具有实用性的体育形式,如蹴鞠、木射、捶丸等,在漫长的抑制过程中衰微甚至被淘汰出局。这不能不说是中国古代文化局限性的一种遗憾。
(3)体育教育的独特性。中国古代体育文化是实践与强化中国传统文化以及实现中国传统的“政治—伦理—教育”三位一体化的教育模式的一种实践活动。古中国人以其独特的东方文化智慧,结合自己对人生、自然、人类活动(包括体育活动)的理解,创造了许多辉煌的文明记录,创造了自己许多独特的体育文化。如武术、养生、蹴鞠、马球、木射、捶丸、角抵、相扑等体育形式。武术体育与养生体育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结晶,也是中国人民献给世界文化的一份宝贵遗产。这些体育文化活动不仅是中国古代的先民们强身健体的身体活动,是他们娱乐文化活动,更是成为中国传统文化与传统教育的实践活动。主要体现在:
①武术、养生等体育活动不仅是古中国人的“气本体论”、整体自然观与生命观的体现,而且是这些自然观的实践活动,表现了天人相通、心身整体、人身整体中国传统哲学观念,并通过调神、调心、调身的锻炼活动达到强身健体的目的。
②武术、养生、木射等体育活动充满了强烈的道德修养教育。先秦儒家学说的社会道德论的说教,给古代气功及中国武术指明了以德养功的重要路津;儒家修身、治国、平天下的人生理想须经过一系列的修持阶段来实现,这就是气功修炼中要求的道德涵养:首先是调和性情,其次是要开阔胸怀,再是要戒除各种不良习气;儒家学说中的“仁义”思想成了武术活动的价值准则,中国古代武术等体育形式的“重道德、轻竞技”的特色也是其道德教育的一种形式。
③与体育有关的“六艺”教育中的“礼、乐、射、御”不仅强调了古代的道德教育,更是强化了“礼”的教育。所谓“礼”,主要意思就是强调“尊鄙有序”。由此,人被分为不同等级,每个人都必须牢记自己的身份,严守自己的位置,要忠于君王、忠于上司,忠于长辈等,这些都是传统的“政治—伦理—教育”三位一体教育的核心部分。
(4)体育文化的独创性。例如,养生、武术、马球、蹴鞠、木射、捶丸、角抵、相扑等,都是中国人独立创造的体育活动。这些活动,有的得到不断的加强与发展,如武术等,有的由于与中国传统文化观念的距离较远,故而逐渐式微。但无论如何,都说明了中国古代形成了自己独特的体育文化特色。强调中国古代体育的独创性,主要是为了说明中国古代不仅创造了自己的体育文化,而且具有鲜明的特色。虽然中国古代没有“体育”一词,也没有古奥运会这样的体育竞技活动形式,但这并不能说明中国古代没有体育。恰恰相反,中国人创造了自己武术、养生等独具特色的古代体育。
四、中西传统体育文化的比较与思考
鉴于中西传统体育文化有着不同的内容和方法,并在历史上表现出了不同的价值取向,因此,作为体育史的研究就有必要对中西传统体育文化进行比较与分析。
(一)现有的评价与分析简介
关于中国古代体育的评价主要有以下几种代表性的意见:
首先是以李力研先生为代表的“中国古代没有产生像古希腊那样的标准体育”。“种种迹象表明,处于这两种伟大力量中的中国古代体育,完全有可能自觉地演化出同时期希腊那样的形式单纯、规则健全和游戏十足的‘标准’体育”;“中国有过强力崇拜,有过武士之风,有过以武相犯……有过一系列类似于荷马时期与斯巴达城邦开展体育教育与军事训练的条件,然而,即使是这样,中国却没有出现过一次真正合格的体育赛会,更不用说希腊的那种成熟的体育盛会”;“中国远古时期的所谓体育,总是与日用伦常联系得过于密切,始终未能演化成一种形式化的体育游戏。中国体育总是处在‘准体育’的状态,它没有合格的‘立法’形态,一直没能走向成熟”。李先生的主要观点就是“中国古代没有产生像古希腊那样的标准体育”,其依据主要是中国古代体育“没有出现过一次真正合格的体育赛会”与“没有合格的立法形态”等。持相似观点的还有华南师范大学的胡小明教授,面对中国体育史他常掩卷叹息“中国古代无体育、近代不科学、现代缺理论”,并指出,“中国古代无体育,主要指中国古代没有完整的体育思想观念、知识体系、传承制度和运行机制。健康、长寿等养生思想,射、御等礼仪教育,舞狮舞龙等节庆民俗,搏击武艺等杀人之术,只能称为体育的萌芽”。
其次是史友宽、曾庆涛等人对体育的认识。他们将体育理解为各种可建构性的形态,如从军事演练、从学校教育、从休闲娱乐、从祭祀节庆等不同角度理解体育,并分体育为“Sport”与“Physical education”。从这种角度认识,中国古代当然存在体育了。
最后是以熊晓正等为代表,表达了一种从各种不同角度对东西方古代体育进行比较的观点。他们从中国古代的“农耕经济”分析中国古代天人合一、顺应自然的文化追求与从古希腊的“海洋经济”分析古希腊人崇尚个人成熟、发展个人人格的文化追求、古中国文化的“利他原则”与古希腊文化的“利我原则”的社会价值观、古中国的“羊群教育”与古希腊的“狼群教育”的教育模式,以及不同的竞技观等角度对中西体育文化进行比较。
(二)中西体育文化比较中应注意的问题
关于中西传统体育的比较,应当摆脱纯粹从体育的角度进行比较分析的方法,把它们放在中西文化的广阔背景下,运用文化、价值观等的异同进行比较分析。从文化的角度看,作为中西传统体育的比较,应该注意以下三方面的问题:
(1)如何正确地揭示中西文化、价值观的差异对体育的形成与发展以及由此演化而成的体育传统的重要影响?
(2)如何从上述角度去认识中西传统体育的差异并做出比较符合实际的评价?
(3)除去两者的差异外,什么是中西方乃至整个世界传统体育的共同特征?如何应用这些共同特征来评价中西方古代体育?
1.体育价值观的差异对古代体育的影响
首先,古希腊体育与中国古代体育是在不同的体育价值观和不同的社会价值观指导下,并在文化系统的不同层面上得到发展和建构的。具体地说,古希腊体育是在体育与哲学、数学等其他文化一样作为表现世界、构造世界的基本形式这一价值观念下,展开它的理性意义上的“形式”建构。也就是说,古希腊人在追问什么是自然?什么是人?人应该为什么等自然思考中发展出了一种崇尚自然、表现自然、崇尚理性、表现理性的哲学思维,发展出了古希腊的哲学、数学、科学、体育等文化,这就使得古希腊体育建立在一种追求理性价值观的基础上,以适应当时文化理性思辨的具体要求,从而它也就应当是“形式化”的,并表现为完全脱离具体问题的一种形式化的建构或游戏规则。与此相对照,中国古代体育是在中国文化实用技艺的价值观念下展开构成的。作为实用的技艺,就应对现存的社会、技术问题给出具体的、可应用的方法,这是中国古代文化从而也是古代中国体育的唯一追求。事实上,就中国古代体育而言,首先考虑的就是其具体的应用,如健身、搏击等。一般地,对于实用的技艺来说,追求“形式化的体育游戏”,无疑会被看作没有实用意义的而且是有害的,因为其会使人“玩物丧志”。从而,古希腊的“形式化的体育游戏”或体育竞技,在中国古代文化价值观下显然是没有市场的。中国古代体育的发展只能走“实用”的道路,所以,像为健身的“养生”和集健身、作战或保家护身于一体的“武术”就在这种价值观下产生并发展起来。进一步地,“武举”制度与“养生”体育的保健及医术作用又无疑对武术体育与养生体育的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综上可见,正是中西文化不同的体育价值观念,最终造成了中西古代体育在理念、内容、方法等多方面的巨大差异。
其次,如果承认不同的民族文化会对古代的体育创造和发展造成重要影响的话,那么,一个必然的结论就是:同时也应承认不同的民族文化在古代体育创造中形成的各种不同的体育形式、方法和构造等都有其内在的合理性。从这样的角度去分析,就不应(自觉或不自觉地)把某种特定文化中的体育模式人为地界定为人类古代体育的唯一模式或“标准”模式,并依据这样的立场去进行比较和评价。
事实上,从文化的角度看,承认不同文化对古代体育的贡献,而不是以一种文化的价值观念去否定另一种文化的价值观,不是以一种文化价值观下发展起来的体育模式去抹杀另一种体育模式或另一种文化在体育发展史上的贡献和创造性,即是对不同文化在演化流变中存在意义的确认。一般地说,人类文化是由各个不同的民族文化形成的,人类的古代体育也是由各种不同民族文化中的体育汇集而成的。这种汇集在世界文化不同阶段的交流与碰撞中都发生过积极的意义。相反地,如果把不符合古希腊模式的体育都排斥掉,不承认它们在人类体育史上的地位和贡献,那么,人类古代的体育就不会具有多样性,人类的体育史也就只是西方体育史,这显然是一种不正确的做法。
进一步地,中国古代体育文化的发展史实也说明了中国古代体育的发展对于世界体育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借鉴与参考意义,如,蹴鞠、木射、捶丸、相扑等。因此,中国古代不仅存在体育,而且对世界体育做出了很大的贡献。
由上面的立场出发,就可以得到以下的结论:我国传统体育有它自己独特的体系和形式,有它自身的发展途径和独到的思想体系,不能以西方体育的模式生搬硬套。从社会与生活实际问题出发,以解决社会与民生问题的“实用哲学”是中国古代体育发展的哲学基础,从而,中国古代体育也就走向了“为健身的养生、为护国保家的武术、为祭祀节庆的娱乐游戏”的发展道路。
2.古代中西体育文化的差异
分析除了体育价值观的不同以外,还应当对古代希腊与中国体育文化的差异做出具体的分析。它们具体表现为:
(1)目的不同。古希腊把体育作为一种表现自然、表现理性、表现人体、追求人格自由与发展的一种形式,当然就追求“形式化”的体育——力量与体能的竞技;古代中国把体育作为一种表现“传统哲学”与“实用技艺”的形式,从而就必然追求其哲学价值与实用价值——修身养性、养生健身、保国护家。另外,中国人对于体育的态度仅仅是把它看成一种“娱乐”,而没有像希腊人那样把体育作为一种“教育”看待,尽管中国古代许多圣贤对体育已经有了一定的清醒认识,如孔子、荀子等,但并没有把体育提高到其是教育不可缺少的一部分。这一点是中国古代体育最为缺憾的部分。
(2)内容不同。由于目的与出发点不同,从而也就形成了不同的传统体育内容。古希腊体育就以表现力量、速度、弹跳、体态等为主要内容,而中国体育则表现为“修身养性”、养气健身的“养生体育”与保国护家的武术体育。
(3)表现形式不同。古希腊产生了古“奥林匹克”运动会形式的竞技体育,表现为力量、速度、弹跳等方面的竞争;而中国古代则产生了“炼气化神”的“呼吸吐纳”体育形式与拳击、棍棒、刀剑等各种武术体育形式,以及种种体育娱乐游戏。
(4)规则形式不同。古希腊体育形成了一套初始的体育竞技规则,以保证体育比赛的正常进行与健康发展,这与西方社会强调公平、契约、法制等理念有关;中国武术强调的是“德”,不管是否比赛,都要以德服人,不以强凌弱,即使在一些不多的武术比赛中,也强调的是以武会友,虽然也有一些简单的比赛规则,但主要强调的是“德”的自觉,这与中国社会长期强调“以德治国”有关。而且,中国古代的许多体育游戏中都有具体的比赛规则,也有裁判的影子。只不过由于价值观的不同,所以中国古代的许多体育游戏没有发展而成为像西方那样的竞技体育形式。
(5)结果与影响不同。古希腊的体育从弘扬希腊文化的理性、追求人格自由与发展出发,形成了自己的竞技体育形式,并进一步强化了古希腊文化的理性精神,从而当希腊文化逐渐为西方社会接受后就形成了西方的整个体育文化的形式与价值观;而中国体育从表现“仁爱、礼仪、中庸”的传统文化观与“实用技艺”的价值观出发,就发展成为以“养生”与“武术”为主的体育形式,并由于受中国封建社会长期闭关锁国政策的影响,使其向世界的传播受到很大的阻碍。
3.古希腊与古代中国体育的共同特征
作为中西古代体育文化的比较,除去上述的差异以外,也应注意两者的共同点。特别是,如果能以这些共同特征作为评判和比较中西古代体育的尺度,就可消除或避免仅以西方体育为模式来评判中国古代体育的种种弊病。中西体育的共同特征表现为:
(1)体育意识层面。一般地说,体育意识即表明了对体育的理解。从中国古代体育史来看,中国古代已经基本形成了原始体育意识。例如,生活在春秋末期的孔子就明确地提出“文武兼备”的教育思想,说明孔子已经有着对体育及体育教育的理解;战国末期的荀子在《荀子·天论》中指出,“养备而动时,则天不能使之病”“养略而动罕,则天不能使之全”。认为只要具备衣食等生活条件及经常进行肢体运动,人就会健康;反之,如果生活条件欠缺,又不运动,就不能有身体的康宁。荀子明确指出,运动与健身有不可分割的关系,说明早在战国时期,我国已有明确的体育思想,这也可以说是先秦体育史上的卓越贡献。但是,并不能因此讳言中国古代对体育教育意义认识的不足。由此,古希腊与古代中国都有明确的、特定的体育意识。
(2)体育内容与技术层面。体育表现不能仅仅停留在意识层面上,更应该在内容与技术层面上,即表现为各种体育活动内容与各种锻炼方法。体育应当有明晰的活动内容,并能满足当时社会对体育的要求。古希腊形式化的纯游戏的竞技体育适应了古希腊人崇尚自由、喜爱争论、崇尚武力、发展自由人格的哲学诉求,由此形成了古希腊的竞技体育内容及与之相适应的体育技术方法;而古代中国实用的“养生体育”与“武术体育”则体现了中国古代文化的哲学思想,由此形成了中国古代的主要体育内容与体育技术方法。由此,古希腊与古代中国都有各自的体育内容与体育技术及方法。
(3)体育体系建构层面。体育的体系应当具有确定的意向或目的明确的分类性(无论是理性层面还是实用层面)。这种分类的细化、改变也是体育的一个重要方面。古希腊在古希腊文化的基础上构建了古希腊形式化的游戏式的竞技体育体系,而古中国人在中国古代文化的熏陶与影响下,构建了中国古代的“养生体育”与“武术体育”体系以及其他一些体育活动,而且发展了相应的理论。可以说,这是在两种不同文化体系下构建的两种不同的体育体系以及相应的体育理论。由此,古希腊与古代中国都构建了自己的体育体系。
(4)体育规则层面。不少学者认为,中国古代体育缺少体育法规,所以不能称之为体育。其实,这只看到了中国古代体育“少规则”的一面。由于中国古代体育很少“比赛”,也就很少对其进行“立法”——制定比赛的规章制度。但是,古代中国本身就是一个“人治”与“德治”重于“法治”的国家。受此影响,古代中国体育主要强调“德”的作用,以德治理体育。古人对习武者有很严格的要求,在很少的武术竞技中除一些极简单的规则要求外,主要强调以技服人与以德服人。强调“德”的内因与自制,再加上一些简单的规则,这就是古代中国体育的立法规则。当然,不能因为中国古代的人治与“德治”而否认体育立法的重要性,或说明中国古代体育是“立法”的体育。
(5)体育组织与管理层面。不难看出,古希腊形成了专门的体育组织与管理机构。其实,中国古代体育在很早的时期就有了一定的组织与管理。据《仪礼·大射》(见《十三经注疏》本)等古书记载,大射时,每人射四箭,并有各种执事官员到场各司其事:如:梓人,管布置侯架;司裘,专管供应三种侯;司马,命“量人”量侯道距离与供唱获者(验、抱靶员)借以蔽矢之具;命“射人”掌射法、治射仪,以及负责排列射箭的顺序等事;“乐正”(或大司乐)命“乐人”演奏乐章;“太史”记射中之矢数;“司射”观察是否射中应射之侯;“司常”,供胜者所获之奖旗;“射鸟氏”负责从靶上取下射中之矢等。如此有严格规模、程序、制度及工作人员精细分工的“体育竞赛”活动,出现在两千年前,这在世界上也是罕见的。再如,在春秋战国时期,私塾学校中的体育教育是有组织有管理的,但更为重要的是,武术作为军事体育形式在早期的军队中有组织地学习、传播,即是早期的官方体育管理形式;在武则天实行武举以后,官方事实上也就正式介入了体育武术的组织与管理。另外,我国古代存在着大量的民间结社组织和武术流派组织,这些组织事实上都在起着体育的管理与组织作用。由此,古希腊与古代中国都形成了相应的体育组织与管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