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布迪厄为超越主客观二元对立所做的另一项努力,就是提出了旨在消解客观主义与主观主义分歧的概念——惯习。布迪厄曾在许多场合提及“惯习”概念的这一战略性课题。他认为提出惯习概念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克服主观主义与客观主义的对立并实现其统一。在布迪厄看来,社会结构产生惯习而惯习又反过来充当社会结构与实践行动之媒介的特征,对于我们克服主客观二元对立来说是至关重要的。
“惯习”原为拉丁语habere(具有)的一个派生语,具有“态度、外表、服装、姿态、习惯、心情及性质”等多重含义。它最早出现于亚里士多德的著作中,之后又被哲学家们当作一个哲学概念而广泛使用。与此不同的是,“惯习”一词尽管也曾经出现在一些社会学文本中(如涂尔干和莫斯等人的著作),但它作为一个社会学用语正式被认可并成为一个重要的方法论概念则是在布迪厄之后,并且也是较为晚近的事情。布迪厄在《实践感》中,对“惯习”作出以下说明:
“惯习是一个同时具备了持续性与变换可能性的性情倾向体系。它作为一种结构化结构,也就是说,它是一种在发挥实践与表象的生产·组织原理作用之前就早已被赋予某种倾向的被结构化的结构。”
首先,惯习被理解为一种性情倾向体系、一种生产实践与表象的体系。它既不是意识的产物同样也不是理性的产物,而且它本身是没有任何规律可循的。也就是说,惯习既不是一种主观主义的行为理论,也不是一种服从于客观主义所制定的各种“规则”的体系。构成惯习的性情倾向被规定为既具有“持续性”,又具有“变换可能性”的系统。不过,这里的“变换可能性”仅仅指涉一种尽管外表可以改变但其原理和结构却不会发生任何变化的状态。总之,“惯习”是一个既具有持续性与稳定性,又可能发生有限变化的性情倾向体系。
其次,惯习是一个兼具“被结构化的结构”(客观结构→惯习)与“结构化的结构”(惯习→实践=惯习行动)双重含义的概念(如图)。首先,它是一种“被结构化的结构”(客观结构→惯习)。布迪厄认为惯习虽然从属于某一特定行动者,但它却脱胎于各种稳定的客观结构。换句话说,惯习作为一种依靠行动者自身努力或者经由他人灌输而来的惯习行动的产物(作为一种后天获得的东西),通过个体或集体的生活史被身体化与内在化了。总之,客观结构生产出一种作为身体结构的惯习。从这一意义上讲,惯习的确可以被视为“被结构化的结构”。另一方面,我们也可以将惯习理解为一种“结构化的结构”(惯习→实践=惯习行动)。尽管惯习并不直接等同于惯习行动(惯习≠惯习行动),但它却体现在具体的惯习行动之中并通过惯习行动而外在化。在这种情况下,惯习成为一个可以发明各种惯习行动及表象的“强有力的生成母胎”。显然,它也是一种“结构化的结构”。总之,惯习是一个既可以使外在客观结构内在化又能通过惯习行动的生产使内在结构外在化的、连接着客观结构与惯习行动(实践活动)的心灵与身体的结构。
布迪厄之所以用“惯习”一词来取代“习惯”,其用意是十分清楚的。那就是他希望这一概念同时也能够反映出行动者的能动性。因为布迪厄想要说明的不仅仅是“习惯”一词所指涉的重复性、机械性、被动性和再生产性。他也希望这一概念能够表达某种被大多数社会学家所忽略的、存在于行动者性情倾向体系中的一种生成能力——技艺(art)。总之,“惯习”是一个兼备了能动性与生产性的社会学概念。
作为一种性情倾向,惯习是特定集团或阶级生产行为与认识方式的模范体系。也就是说,不论行动者本人是否愿意,他的惯习行动都要受到惯习的制约。反之,行动者在客观结构的重压之下所采取的惯习行动,经过惯习的整合之后也会转变成一种既能够自觉地与结构保持一致,同时又可以采取更主动、更具创意的行动。从这一意义上讲,惯习既是一个可以不断重塑自我的再生产体系,同时又是一个根植于行动者最初性情倾向之上、随环境的变化而不断发生改变并有着旺盛生命力的运动体。
显然,在布迪厄那里,惯习成了一个可以同时超越主观主义与客观主义的性情倾向体系。那么,惯习又是如何形成的呢?布迪厄指出,惯习形成于某些特殊集团——阶级内部。而且它最初来自“家庭”。父母亲在家庭内经常向自己的孩子传授各种知识和技能。而另一方面,孩子们在学习这些知识和技能的同时无意间也将学习方法本身身体化了。这些方法此后便转化成一种用于判断应该接受哪些知识或技能的性情倾向。布迪厄将这种脱胎于家庭的行动者的性情倾向称为“第一次惯习”。由家庭生产出来的最初惯习(第一次惯习)“此后便成为认识与评价所有经验的原理”。布迪厄在《再生产》(1970年)和《遗产继承人》(1964年)等著作中之所以再三强调“最初教育”的重要性,显然正是基于以上的认识。
总之,对于布迪厄而言惯习就如同历史的年轮一样深深印刻在行动者的身上。它是不可逆转的。而且年轮内侧的惯习又对此后惯习的形成起着至关重要的制约作用。因此从这一意义上讲,惯习同时也是一种历史的产物。而且,惯习本身所体现出来的这种历史感成为对主观主义强调“实践的持续性”,而对客观主义则强调惯习的“无限能力”的一个依据。
“作为一种历史的产物,惯习按照历史所形成的特定图式生产着个人与集体的实践,即历史性实践。……这些有关过去的体验……的确要比任何正式的规则或明确的规范都更希望保持实践的整合性与永恒性。总之,惯习指一种存在于目前正处于某种进行状态之中的事物内部有关过去与自身的原理。”惯习正是这样一种持续的过去。它虽然具有持续性与稳定性,但同时也是一种有条件的“无限能力”和“自由”。在一定条件下,惯习被认为是一种可以自由地生产思考、认识、表现、行为的“无限能力”。
“尽管惯习是一种结构的产物,但结构却在惯习发明初期所受到的种种限制与制约之内,通过惯习以一种非机械决定论式的方式支配着实践。……因为惯习正是一种可以自由地生产各种受历史与社会生产条件限制的生成物,即思考、认识、表现、行为(虽然也会受到一定的制约)的无限能力。所以惯习所保证的自由,即在一定的条件下创造某种条件的自由,不论和仅仅作为一种初始条件的机械性再生产,还是和试图生产某种无法预知的新生事物的创造性生产,都是存在很大区别的。”显然,在这里“惯习”成了一个能够同时弥补主观主义与客观主义不足的概念。对于主观主义而言,它强调了实践的连续性与稳定性,而对于客观主义而言,它则强调了有条件的实践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