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英国对新西兰的殖民
一 早期的殖民活动
虽然库克早在1769年就宣布新西兰为英国所有,但到19世纪初,英国还没有把新西兰当作殖民地。19世纪上半叶,工业革命在英国如火如荼地进行,导致人口急剧增长和大量农村人口向城市流动,城市出现了很多相对过剩的劳动力。1825年,英国爆发了第一次周期性经济危机,失业人口增加。人口的剧增和周期性的失业,使贫困问题变得异常尖锐。一些穷人难以忍受国内的生存环境,想到海外去寻找新的生存空间。统治阶级害怕这些贫困人口在国内制造麻烦,引起社会动乱,也很愿意把他们送到国外去。同时,英国机器工业的发展产生了过剩的生产力,大量廉价的工业制成品也亟须寻求新的市场。所以工业资本主义的发展推动了向海外的殖民扩张。寻找新的原料产地和新的商品市场,成了向外进行殖民扩张的强大动力。此外,在工业革命中发展起来的汽船和火车等新型交通工具为人口和商品向海外的流动提供了方便快捷的运输手段。英国对新西兰的殖民开发与英国当时的国内形势是分不开的。
英国对新西兰的早期殖民活动受到英国在澳大利亚殖民当局的控制。1820年,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的总督麦夸里授权一个叫肯德尔(Kendall)的传教士为治安法官(Justice of the Peace),前去新西兰与毛利酋长调解当地的贸易争端并防止在新西兰出现动乱。
1827年,法国军舰“阿斯特罗拉贝号”(Astrolabe)在杜尔维尔(Durville)的指挥下来到新西兰,对新西兰的部分海岸进行了测绘。恰在这时,一个叫德蒂埃里(De Tierry)的混血种法国人声称已在新西兰购买了大面积的土地。英国人怀疑法国派军舰前往新西兰是蓄意支持德蒂埃里的土地要求。1835年,德蒂埃里发布了一个公告,称自己为“努库希瓦王和新西兰君主”。1838年,罗马天主教蓬帕利埃主教到达群岛湾。同年,一支法国捕鲸船队也乘鱼汛来到班克斯半岛,与此同时,法国克尔维特式轻型巡航舰“女英雄号”也一同到来,目的是保护法国在捕鲸区的利益和测绘新西兰的海岸线。法国人的这些举动在英国人中引起了一阵恐慌。英国担心法国对新西兰有领土野心,遂加快了对新西兰的殖民进程。
1832年,澳大利亚悉尼的詹姆斯·巴斯比(James Busby)被任命为英国在新西兰的驻扎官(Resident)。他带着“致新西兰各酋长”的信件来到新西兰。他的任务是“抚慰各酋长,以赢得他们的善意”,但他当时手中并无有效的权力。
英国主张对新西兰进行殖民开发的急先锋是爱德华·吉本·韦克菲尔德(Edward Gibbon Wakefield)。他主张向新西兰大量移民,对其进行系统的殖民开发。他在《悉尼来信》(1829)中勾勒了他的观点。他认为,向新西兰移民可以减少英国的剩余劳动力,消除英国劳动者的不满情绪,减轻国内的社会压力。殖民地的土地不能无偿地分给新来的移民,只能按固定的价格购买。有土地所有者,就必须有劳动者,否则社会就会是一盘散沙。殖民地的工资应该比英国高,使劳动者有购买土地的潜力,这样才会对他们产生吸引力。出售土地得来的款项应用来资助移民及发展教育和宗教事业。他主张给殖民地一定的自治权,其政府形式应该是“代议制的、贵族政治的和君主政体的”。选民必须拥有一定的财产。上院议员应该是世袭的。可以看出,韦克菲尔德主张的殖民地社会实际上就是英国社会制度的翻版。
1830年,韦克菲尔德建立了“殖民地开拓协会”,极力推行他的殖民计划。1837年,他又建立了“新西兰协会”,参加这个协会的都是对他的殖民计划感兴趣的富人和社会上层人士。为了增强实行殖民计划的财政实力,韦克菲尔德将新西兰协会改组为“新西兰公司”。这是一个联合股份公司,拥有资金10万英镑,另外还因出售土地给准备前往新西兰的移民而获得大约同等数目的资金。这个公司在新西兰建立了多块殖民地,在推进向新西兰移民和对新西兰进行殖民开发的过程中起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英国政府也加快了兼并新西兰的步伐。1840年,海军上校威廉·霍布森(William Hobson)被英国委任为英国驻新西兰执政官,1月29日,霍布森到达新西兰。在此之前,新西兰公司组织的移民已来到惠灵顿港。英国政府以它惯有的伪善态度声称,如果毛利人自愿地把他们的主权移交给英国,那么他们的利益将会得到很好的照顾,毛利人的风俗习惯将得到保护,“只要这些风俗同人性和道德的普遍准则是一致的”。英国人从毛利人那里以很低的价格买来土地,然后以高价卖给殖民者,所得资金用来修建公路和其他公共工程及购买更多的土地。
霍布森到达新西兰后即开始行使代理总督的职权。1840年2月5日,霍布森在怀唐伊召开有欧洲人和毛利人参加的大会,讨论毛利人接受英国女王的统治和保护的条约草案。其中规定,毛利酋长们把各自的领土主权让给英国女王维多利亚,后者则保护新西兰各部落酋长所拥有的土地、森林、渔场及其他财产不受侵犯。酋长们如想出售土地,只能出售给英国女王,即英国政府。毛利人在接受了英国的宗主权后,即可得到英国女王的保护,并可以享受“英国国民所享有的一切权利和特权”。在会上,一些毛利酋长强烈反对签署条约,他们疾呼:“不要签署这项条约。如果你们签字的话,你们必沦为奴隶,必被迫在公路上敲碎石子。你们的土地必被夺,你们作为酋长的尊严必被破坏无疑。”他们高呼:“我们不要总督……滚回去,回去,滚开。”但是,也有一些毛利酋长主张签订条约。第二天,北奥克兰的45名部落酋长签署了条约;到1840年5月,已有400多名酋长签署了条约,这就是有名的《怀唐伊条约》。该条约有两个文本,一份为英文,一份为毛利文。由于几处最重要文字的翻译有问题,双方对条约文本的解释出现了纷争,多年争论不休。例如,根据英文文本,毛利人将宗主权(sovereignty)或对新西兰的完全控制权交给了英国;而根据毛利文文本,毛利人交给英国的只是治理权(governorship),或是较小的控制权。
根据《怀唐伊条约》,霍布森宣告,英国已在新西兰的北岛和南岛确立了英国的宗主权,新西兰成为英国的殖民地,1841年霍布森担任新西兰的第一任总督,定奥克兰为首都,1843年把首都迁至惠灵顿。《怀唐伊条约》至今仍被当作具有宪法意义的重要文件,签订该条约的日子被当作国庆节来庆祝。
这时,新西兰已有2000名欧洲人定居,毛利人约有10万人。
签订《怀唐伊条约》后,新西兰先是隶属于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殖民当局管辖,在1841年才成为单独的王室殖民地。在以后几十年里,殖民化进程加速,1848年和1850年先后在奥塔戈和坎特伯雷建立了两块较大的移民定居点。
欧洲移民在同毛利人的交往中,在土地和贸易等方面经常采用欺诈和哄骗手段。殖民政府规定毛利人的土地只能卖给政府,而不能直接卖给个人。政府从毛利人那里购买土地时,出价非常低,等土地到手后则以高出几倍的价格卖出,这引起了毛利人的极大不满。在霍布森任总督期间,毛利人大概有10万人,而当时的移民只有几千人,霍布森能够指挥的军队不超过100人。霍布森被迫对毛利人采取怀柔政策,而新西兰公司中的一些代表人物却主张对毛利人采取强硬措施。在这样一种背景下,土著居民和移民之间经常发生军事冲突。
1845~1853年乔治·格雷(George Grey)任总督的8年间,是新西兰发生重大变化的时期。移民区迅速扩大,人口增加,经济走向繁荣。他对毛利人软硬兼施,用极低的价格从毛利人那里大量购买土地,然后高价卖给源源而来的新移民。这既有利于解决殖民政府的财政困难,又可以向不断涌来的移民供应土地。他在新西兰开展小麦种植,建立磨坊,生产面粉,除满足本地需要外,还外销到澳大利亚。1851年在澳大利亚的本迪戈和巴拉腊特出现的“淘金热”,为新西兰的面粉出口创造了良好的机会。
在新西兰公司的大力推动下,奥塔戈、坎特伯雷等地建立了移民区。随着移民的增多,他们纷纷要求实行自治。1846年,英国议会通过在新西兰设立代议制机构的法令。新西兰分为新乌尔斯特和新芒斯特两个省,后者包括惠灵顿和南岛。每省设立一个众议院和一个立法委员会,并且在整个新西兰都设立了类似的机构。但毛利人没有选举权。
与此同时,英国政府认为,《怀唐伊条约》承认毛利人对新西兰全部土地的所有权是错误的。根据英国政府的最新决定,英国只承认毛利人拥有他们实际经营的土地和已得到明确承认的土地。其余土地皆为英国王室所有,殖民当局可以自由处置这些土地,而无须向毛利人购买。这一决定在毛利人中间引起了强烈的愤慨。
但是,当时担任新西兰总督的乔治·格雷爵士并没有执行关于建立代议制机构的决定,因为他认为,在毛利人占大多数并武装得很好的情况下,由白人选举产生的代议制机构实行统治是相当危险的。他的这一主张得到了英国政府的赞同,在5年内暂停建立代议制机构。
1852年,英国议会通过一项实行宪法的法令,建立代议制政府。根据这一宪法法令,只有少数毛利人享有选举权;新建立的政府只是一个在居民中占少数的欧洲人的政府;土著居民的事务由总督管理,其中包括土地问题。根据关于实行宪法的法令,新西兰分为6个省,包括奥克兰省、惠灵顿省、纳尔逊省、奥塔戈省、坎特伯雷省和韦斯特兰省。每一个省设一个选举产生的省议会(Provincial Council)和一个也由选举产生的省督(Superintendent)。全国议会(General Assembly)由通过选举产生的众议院(House of Representatives)和由总督任命的立法委员会(Legislative Council)组成。中央政府统辖全国事务,但与地方政府的职权划分还不很明确。
总督格雷于1853年1月17日宣布实行宪法。省议会在当年就开始工作,但全国议会直到1854年才得以召开。根据宪法,选民受财产资格限制,富人可以在一个以上的选区投票,毛利人和许多穷人均无选举权,妇女则完全被剥夺了选举权。1856年5月,组成了以亨利·休厄尔(Henry Sewell)为首的责任政府,但当时这个政府很不稳定,一个月内更换了两位政府首脑,1856年6月才建立了第一届以威廉·福克斯(William Fox)为首的稳定的政府。新建立的政府虽然声称要保护毛利人的利益,但实际上是代表欧洲移民利益的。这种喧宾夺主的做法必然会引起毛利人的不满,为日后的冲突种下了祸根。
二 毛利人战争
在欧洲人刚刚到来的时候,因他们人很少,不敢对毛利人采取过分无理的举动,移民和毛利人大体上能和平相处。但随着移民的逐渐增多,侵犯毛利人利益的事件也随之增多。移民或擅自占领毛利人的土地,或采取欺骗手段以极低价格购买毛利人的土地。在贸易活动中,移民也经常利用毛利人的淳朴和善良进行欺诈。大批欧洲人的到来,破坏了毛利人的正常生活,打乱了他们的社会秩序。欧洲移民经常利用毛利人充当劳动力,对他们进行残酷剥削。责任政府成立以后,毛利人在政府中没有自己的代表,也没有选举权,他们的利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这些情况是导致毛利人战争的根本原因。
毛利人战争首先发生在毛利人集中的北岛。在那里,因丛林密布,土地开发进展比较缓慢,急于获得土地的殖民者采取各种不正当的手段掠夺毛利人的土地,使殖民者和毛利人的关系迅速紧张起来。殖民者在没有得到毛利酋长同意的情况下抢夺和非法购买土地的行为激怒了毛利人。1844年,毛利酋长霍内·黑克(Hone Heke)在北岛的科罗腊雷卡领导了一次毛利人起义。这次起义拉开了持续20多年的毛利人战争的序幕。这些战争又被称为“新西兰战争”或“土地战争”。
黑克率领毛利人多次砍掉竖立在科罗腊雷卡镇象征英国主权的英国国旗的旗杆,并攻打科罗腊雷卡镇,驱逐了那里的殖民者。毛利人筑起戒备森严的堡垒“帕”,多次击败殖民者。但由于力量悬殊,毛利人各部落之间缺乏联合,总督乔治·格雷派军队镇压了黑克领导的起义。但此后,毛利人和殖民者之间的紧张关系并没有得到缓和。
因在土地交易过程中经常发生侵犯毛利人利益的现象,到19世纪50年代后半期,塔拉纳基各部落组织了反对殖民者掠夺土地的联盟,拒绝向欧洲移民出售土地。1860年2月20日,当责任政府派人员到塔拉纳基测量土地时,被阿蒂阿瓦的毛利人部落中的一群人阻止。该部落的酋长威里穆·金吉建立的一个村寨被政府派军队占领,从而引发了当地毛利人反对殖民当局的塔拉纳基战争,直至1861年5月双方才达成停战协定。
然而,由于在土地交易过程中,殖民者侵犯毛利人利益的事件一再发生,毛利人反抗殖民者的斗争并没有停止。英国殖民当局不仅以各种手段强占毛利人的土地,违背了它在《怀唐伊条约》中所做出的关于保护毛利人利益的承诺;它还急于实现“毛利人的开化”,即把毛利人的宗教、社会生活等都纳入欧洲人的轨道,破坏毛利人的生活方式和生活习惯,破坏毛利酋长的权威。有些毛利族上层人物还受到欧洲移民的侮辱,从而激起了毛利酋长的愤怒。他们感到,既然殖民当局不关心毛利人的利益,就只能自己组织起来。1857年4月,怀卡托的一些毛利部落经过多次商讨以后,组成了“毛利王国”,选举波塔淘(Potatau,又名特·韦罗韦罗, Te Wherowhero)为国王,仿照殖民当局组织自己的政府,负责管理毛利人自己的事务。这一事件引起了殖民当局的不安和恐惧,从而爆发了另一场大规模的毛利人战争——“怀卡托战争”。
1861年,乔治·格雷接替其前任戈尔·布朗第二次担任新西兰总督之后,极力想把毛利王国搞垮。他让毛利人大量出让土地,却不给以应有的报酬。他还命令修筑从奥克兰到怀卡托的公路和桥梁,并向那里增派军队。这些行动引起了毛利人的怀疑。
总督格雷不顾毛利人的警告,命令卡梅伦将军率英军于1863年7月2日越过曼加塔威里河,于是一场旷日持久的战争开始了。战争双方的装备非常悬殊,英军投入了1万人的兵力,配备了新式火枪和大炮,装备精良。毛利人的火枪很少,许多毛利战士用长矛作为武器,他们利用丛林和村寨进行游击战。英军沿怀卡托河向毛利人的村庄发动了一系列进攻。1864年4月,一支约2000人的英军包围了奥腊考的一个毛利人村寨,对该村寨进行了多次猛烈的炮轰,防守的毛利人坚守阵地。卡梅伦将军号召他们投降,但得到的回答是:“我们要永远战斗下去!永远!永远!”在这次战斗中,有100多名毛利人阵亡,其余毛利人突围逃进了丛林。这次有名的战斗显示了毛利人不屈不挠的精神,在新西兰历史上留下了光辉的一页。
但是,战争并未到此结束,零零星星的战斗一直进行到1872年。战争不能平息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殖民者大肆没收起义的毛利人的土地,激起后者进行顽强的斗争。在这一斗争过程中,1863年在毛利人中出现了一个叫作“豪豪”(Hao Hao)的宗教组织。该宗教团体借神的名义,鼓舞毛利人同殖民者继续进行战斗。在斗争过程中,涌现出了两位天才的领袖,一位是塔拉纳基南部的蒂托可瓦努(Titokowaru),一位是贫穷湾的特·库蒂。他们领导的毛利人武装多次给殖民当局造成重创。毛利人英勇顽强的斗争,迫使英军一再增加兵力,使军事力量的对比不利于毛利人,虽然大大小小的战斗还进行过多次,但最后还是以毛利人的失败而告终。到战争基本结束时,许多未被征服的毛利人躲入丛林,不时袭击零散的英军,使殖民当局长期不得安宁。直到19世纪70年代初,殖民当局才控制了局势。
在战争过程中,政府大量攫取毛利人的土地。战争的失败和土地的大量丧失动摇了毛利人的士气,战争和疾病使毛利人急剧减少。
起义虽被镇压,但还是迫使殖民当局做出了一些让步。自1872年起,新西兰议会中有两个席位被分配给怀卡托和马尼亚波托两个毛利部落;英国官员和土地丈量员不得进入这两个部落的领地。
三 没收土地
早在1863年,乔治·格雷总督就建议没收敌对毛利人的土地,将其中的一部分分给因服兵役而获得土地所有权的士兵,供其屯垦,以保障奥克兰附近地区的安全,而将其余部分出售,用所得款项支付战争费用。这一建议得到新西兰政府部长们的支持。同年7月9日,总督要求居住在从怀卡托河到豪拉基湾防线以内的毛利人宣誓效忠于政府并交出武器,否则就必须撤离到曼加塔威里河对岸的地方。7月11日,总督发布公告,要取消那些“向女王陛下发动战争或仍然保留武装的人”按《怀唐伊条约》规定享有的土地所有权。但还没有等到公告下达给曼加塔威里河对岸的毛利人,英国军队就渡过该河。政府部长们计划夺取大面积的土地,并用武装移民来加以保护。所需的庞大经费(加上战争费用估计需要400万英镑)用贷款来支付,然后用出售毛利人土地获得的收入和因大量移民而增加的关税来偿还。
殖民者估计可以出售的土地达100万英亩以上,若以每英亩1~2英镑的价格出售,就可获得相当可观的收入。至于出售这些土地可能给毛利人带来什么后果,总理多梅特的话最有代表性,他认为实行这一计划,“才谈得上为毛利人设立教化机构”,“就有可能使新西兰的两个种族在和平与繁荣中共存”。可见,移民的繁荣是建立在牺牲毛利人的固有权利的基础之上的。
为了实施上述计划,殖民当局从澳大利亚、南非的开普殖民地招募大量武装移民。1863年12月,新西兰议会通过《新西兰移民区法》,批准没收1863年1月以来“曾参与反叛女王陛下政府”的所有毛利部落的土地。
除了依靠武力占领毛利人的大片土地以外,总督还要求毛利人在1864年12月10日以前“自愿”让出土地,以换取对他们的特赦。然而毛利人并没有按政府的要求自愿让出土地,于是总督于12月17日发布公告,没收了怀卡托地区的大片土地,随后又没收了陶朗加、普伦蒂湾、塔拉纳基和奥克兰地峡等地的大量土地。
大批移民从英国、澳大利亚和南非的开普殖民地来到新西兰。殖民当局把他们安置在北岛的奥克兰和怀卡托河下游之间的地区定居,建立了哈密尔顿、坎布里奇和特·阿瓦穆图等武装移民区。殖民当局没有为这些新来的移民准备好必要的生活条件,移民们经历了一段相当困难的时期。由于政府起初没有给他们提供足够的土地,新来移民的住房和食物供应均出现困难,他们不得不宰杀其他移民的牲畜来充饥。
对毛利人来说,土地被没收使他们进入一个非常黑暗的时期。他们对欧洲人的一切幻想都破灭了,经济陷于衰落,传统的社会土崩瓦解。毛利人口从1850年的8万~10万人降至1896年的4.2万人。没收土地使毛利人的土地大量减少。出售土地也使他们失去更多的土地。1862年新西兰议会通过的《土著居民土地法》放宽了对出售土地的限制。在1862~1892年的30年间,毛利人失去了他们祖先遗留下来的大部分土地,首先是最肥沃的土地。从毛利人那里购买土地的人多半不是农民,而是靠买卖土地赚钱的土地投机商。他们巧取豪夺,用各种手段欺诈和诱骗毛利人出让土地。土地投机商将廉价买来的土地高价出售给需要土地的农民和农场主,从中渔利。生性淳朴的毛利人在同他们打交道的过程中,非常容易受骗,总是处于不利地位。孤立无援的毛利人切身感受到失去自主权的痛苦,他们觉得“自己好像是没有牧羊人、看守人或率领者的羊群一样”。他们感到绝望,想到“既然外来的耗子赶走了本地的耗子,有如移植进来的牧草挤掉了本地的羊齿植物一般,那么毛利人也必将在白种人面前灭亡”。
当然,毛利人并没有就此灭亡。一个有顽强生命力的民族是不会消亡的。一批杰出的年轻毛利人接受了新式教育,如阿皮腊纳·恩加塔爵士、毛伊·波马雷爵士和彼得·巴克爵士就是毛利人中的杰出代表,他们为毛利人的复兴做了大量的工作。经过不屈不挠的努力,他们迫使殖民当局于1892年恢复了毛利人的土地专卖权。毛利人在保留的土地上从事农业经营。像恩加塔爵士那样受过教育的毛利人开始以家庭所有制为基础进行土地开发,以提高农业生产的效率,与此同时保留了毛利人引以为豪的公有制社会生活的某些传统。
随着时间的推移,毛利人经过不屈不挠的斗争,政治处境和经济生活有了一些改善。从1867年起,4个单独的毛利人选区开始各选出一名议员出席新西兰的议会,同时在教育和卫生事业方面也有一些改善。政府开始意识到,帮助毛利人发展经济是其不可推卸的责任。那些比较开明的白人出于过去掠夺毛利人而产生了歉疚心理,也在协助毛利人发展经济方面做了一些工作。这些新的发展使毛利人社会逐渐复兴,人口开始缓慢增长,到1948年,毛利人已由1896年的4.2万人增加到11.4万人。但若与白种人比较起来,毛利人的社会经济状况还是比较差的,1947年毛利人的婴儿死亡率高达85.82‰,而欧洲裔人的婴儿死亡率只有23.78‰。1949年毛利人的死亡率为14.17‰,而欧洲裔人的死亡率只有9.09‰。毛利人人口的快速增长主要是靠高出生率来支撑的。
毛利人人口的增长受到土地的限制,许多年轻的毛利人被迫到城市谋生。在这一过程中,他们遇到了许多难以想象的困难,他们缺乏城市生活所必需的职业技能,又没有安身立命的住所,城市的生活对于他们来说是完全陌生的。毛利人为适应新的生活方式,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历程,他们在和欧洲裔人融合的过程中,顽强地保留了自己的文化传统、艺术和生活习惯。
四 19世纪下半叶的经济发展
在19世纪,新西兰的经济以农牧业为基础,其中畜牧业所占比重很大。新西兰的气候温暖潮湿,在广大的平原和丘陵地带,牧草生长得特别旺盛,适合饲养牛、羊等牲畜。早在英国确立对新西兰的宗主权以前,那些到这里来的欧洲传教士、捕鲸者和其他冒险家就已经把绵羊引进来了。19世纪40年代,新西兰从澳大利亚引进了毛质优良的美利奴绵羊,此后此种绵羊在新西兰大量繁殖起来。从19世纪50年代起,新西兰畜牧业进入了一个迅速发展的时期。在1851年以后的10年间,欧洲移民饲养的马从2900匹增加到2.83万匹,牛从3.48万头增加到19.33万头,羊从23.3万只增加到280万只。19世纪最后的30年和20世纪初,新西兰的畜牧业获得了很大的发展,1861~1911年,绵羊从270万只增加到2400万只,牛从19.33万头增加到200万头,马从2.83万匹增加到40.43万匹。随着畜牧业的发展,奶制品和肉类制品加工业也发展起来。羊毛、肉类、奶酪和黄油等在新西兰的出口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19世纪中叶,冷藏技术发明后,澳大利亚最先把这一技术运用于肉类保存。澳大利亚人的成功试验为新西兰展示了将冷藏技术运用于肉类出口的广阔前景。在新西兰最早进行这一尝试的是“新西兰和澳大利亚土地公司”总经理W. S.戴维森。1882年5月,满载冷冻肉的新西兰“达尼丁号”轮船成功地抵达伦敦。奥塔戈省、坎特伯雷省和惠灵顿省建立了冷冻工厂。船运公司建造了专用的冷冻船,铁路公司也制造了提供隔热设备的货运火车。冷藏技术的广泛应用对新西兰畜牧业的发展和畜牧制品的出口起了极大的推动作用。1882~1895年,新西兰冷冻肉的出口值从1.9万英镑增加到125万英镑以上。黄油和奶酪的出口量也迅速增加。
新西兰的羊毛、奶制品、肉类和粮食主要出口到英国,1895年,英国占新西兰出口总值的83%。可以说,新西兰像澳大利亚一样,是英国最好的牧场。
新西兰种植业的发展相对慢一些。1858年,新西兰耕地面积只有12.57万英亩,主要粮食作物为小麦。19世纪最后30年,小麦种植面积大幅度增加,从1874年的1.32万英亩增加到1895年的24万英亩。20世纪初,小麦的种植面积有所缩小,燕麦、大麦和土豆的种植面积相应扩大。新西兰土地主要为大地主占有,1896年,30.4%的土地掌握在占地5万英亩以上的大地主手中,而这些大地主仅占土地所有者总数的0.19%。占有1~10英亩土地的小土地所有者占土地所有者总数的23.36%,但拥有的土地仅占土地总面积的0.21%。
1861年,奥塔戈省的图阿皮卡地区发现金矿,立即掀起了一股淘金热。在短短几个月的时间里,数以千计的淘金者涌进奥塔戈省。在一年时间里,奥塔戈省的人口增加了一倍多,该省因进口商品和出口黄金使税收增加了两倍多。黄金的开采带动了该省经济的发展,修建了通向金矿区的新公路,为淘金者服务的饮食业和其他服务业也跟着发展起来。食品和其他商品供不应求,引起价格上涨,提供商品和服务的人都因此而增加了收入。与奥塔戈省相邻的坎特伯雷省因可以高价向奥塔戈省金矿区提供面粉、肉类和奶油而收益颇多。1865年,在南岛西岸也发现了黄金,淘金者又从奥塔戈省来到克赖斯特彻奇,再转道到库马拉和霍基提卡。这次坎特伯雷省直接从新金矿区的开发中获得了利益,黄金出口给该省带来了可观的收入。大批淘金者的涌入带来了新西兰经济发展所必需的资金,也使这个人口稀少的国度增加了经济开发必不可少的劳动力。
新西兰工业起步比较晚,发展也比较缓慢。19世纪40年代,新西兰工业主要生产生活必需品,当时的工业企业主要是面包房、面粉厂、糖果厂、啤酒酿造厂、缝纫作坊、床垫厂、制砖厂、印刷厂和锯木工厂等。从19世纪60年代开始,新西兰工业发展速度加快,除上面提到的行业以外,新建了造船厂、机械制造厂、金属加工厂,以及生产建筑材料、蜡烛、肥皂等产品的工厂。工业最发达的省份是奥克兰省,其次是坎特伯雷省、纳尔逊省和奥塔戈省。1910年,全国共有制造业企业3500家,雇佣工人4.6万人。在采矿业方面,采金业占重要地位。1857~1908年,新西兰共出口黄金1835.2783万盎司,价值7205.7047万英镑。1907年,有9138名矿工在金矿工作。奥克兰、奥塔戈和坎特伯雷是主要的产金区。1911年,新西兰从事工业的人数已超过农业,但农业总产值仍然比工业总产值高。1911年,新西兰农业总产值约3000万英镑,工业总产值只有760万英镑,其中采掘业为380万英镑,木材加工业和渔业为210万英镑。
1869年,朱利叶斯·沃格尔(Julius Vogel)在威廉·福克斯的内阁中担任财政部部长。沃格尔主张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他认为,新西兰有大量的资源,缺乏的是资金和人力,只要具备了后两个条件,就可以促进经济的快速发展,增加就业,改善人们的生活。1870年,他主张向英国大量借款,建议在10年内贷款1000万英镑,用于兴建干线公路和铁路,资助外来移民,开办工厂,开发农业。他希望用提高的税收收入和出售王室土地之所得来偿还债务。沃格尔在1873~1876年担任总理,因此得以大力推行自己的计划。截至1880年,新西兰借款高达2000万英镑,国债增加了近3.7倍。政府用这些钱兴建了铁路、公路,铺设了海底电缆,成立了航运公司。19世纪70年代的投资热迎来了一个制造业和建筑业高速发展的时期。19世纪80年代,工厂工业的发展速度首次超过了手工业。1870~1910年,新西兰制造业附加值的年增长率达到了约5%。1870年,新西兰只有46英里的铁路线。到1880年,铁路线已长达1700英里,南岛形成了主要的铁路干线网,北岛在1908年也修建了铁路干线。1875年,建立了总部设在利特尔顿的新西兰航运公司,两年以后,又在达尼丁成立了联合轮船公司。新西兰海上航运事业的发展促进了沿海贸易和与其他国家的经贸关系。1876年,新西兰铺设了通往澳大利亚的深海电缆,从此建立了与欧洲和美国的快速通信联系。到19世纪末,新西兰已有海底电缆6500英里。在这一时期,新西兰还新建了一批煤气厂,1911年共有煤气厂48家,生产煤气20亿立方英尺。19世纪80年代,新西兰开始建立发电厂,1911年全国已有14个发电厂。19世纪下半叶,银行业也有很大发展,并在全国形成银行网络,一些大的银行有几十家甚至上百家分支机构。这些基础性公共事业的发展为国家铺平了通向现代化的道路。
黄金的开采带动了新西兰对外贸易的发展,进出口总额从1853年的100万英镑增加到1861年的390万英镑。但在近代经济发展的早期,新西兰可供出口的商品比较少,对外贸易存在较大的逆差,1861年进口达250万英镑,出口只有140万英镑。直到1895年,对外贸易不平衡的状况才发生逆转,在这一年,新西兰已有220万英镑的贸易顺差。19世纪晚期以后,新西兰对外贸易增长速度加快,从1895年到第一次世界大战,进出口总额从1650万英镑增加到4530万英镑,增加近两倍。主要的进口商品是饮料和工业品,其中有服装、布匹、金属、机器等,20世纪初开始进口汽车和石油。大宗出口商品是黄金、羊毛、粮食和木材。原来大量出口的亚麻在1853年以前已基本停止出口。从19世纪60年代初起,黄金成了新西兰主要的出口商品,1861年黄金的出口值达80万英镑,超过了羊毛的出口值(50万英镑)。到了19世纪70年代,黄金出口量下降,羊毛再次成为主要出口商品。从19世纪60年代起,新西兰开始出口粮食,粮食的出口份额随后逐年增加。在19世纪下半叶,南岛的发展速度要比北岛快得多,这是因为南岛受毛利人战争的影响比北岛小,自然条件相对好一些,经济基础也比较好,欧洲移民多,从贷款中所得份额较大,淘金热又给南岛注入了新的活力。新建的航运公司的总部都在南岛,这里成了进出口货物的主要集散地。
新西兰地广人稀,发展经济的潜力巨大,对外界也有很强的吸引力。19世纪中期的初步开发,吸引了大批欧洲移民。南岛金矿的发现更是对移民产生了新的拉动作用。1854~1861年,每年来到新西兰的外国移民达6000~20000人。移民主要来自英国,英国人约占外来移民总数的67.6%;其余移民来自澳大利亚、德国、美国、法国,另有6.1%的移民来自其他国家。此后一段时间里,移民人数继续增长,1861~1876年,新西兰的欧洲裔人口从9.9万人增加到33.91万人。1875~1879年,平均每年进入新西兰的移民近1.5万人。从19世纪70年代初起,为促进经济发展和刺激人口增长,政府大力资助外来移民。这一政策一直实行到90年代初。实行鼓励移民的政策,使新西兰的欧洲裔人数在1871~1891年从25.49万人增加到62.45万人。1891~1911年,欧洲裔人口进一步增加到100.5万人。19世纪80年代,由于经济萧条,外来移民减少,甚至一度出现向国外移民的人数多于向国内移民的情况。
新西兰的亚洲移民很少,其中主要是中国移民。他们从19世纪50年代初开始来到新西兰,60年代奥塔戈的采金热又吸引来一批中国移民。中国移民的人数从1867年的1219人增加到1874年的4816人。这些中国移民用自己勤劳的双手为新西兰的发展做出了自己的贡献,但早期的中国移民在新西兰的遭遇是相当悲惨的。那时的中国移民几乎是清一色的男性,他们抛家舍业来到陌生的异国他乡,仅指望用辛勤劳动换取报酬。可是白人殖民者害怕这些吃苦耐劳的中国人影响他们的就业和工资水平,非常敌视中国移民,有的地方甚至成立了反中国移民委员会,在新西兰一次又一次地掀起反华排华浪潮。1881年新西兰议会通过限制中国移民的法律;1889年又通过限制所有亚洲移民的法律。这样的限制在20世纪初期进一步加强。
1873年以后的很长时期,欧洲出现了严重的农业危机,并波及北美和其他地区。农产品价格大幅度下降,使严重依赖农牧产品出口的新西兰农牧业受到沉重的打击,因羊毛、肉类和奶制品价格暴跌,出口收入减少。这次价格下跌一直持续到1894年。危机袭来以后,牧民和农牧场主的收入普遍下降,失业人数猛增,在业者的工资也下降,许多人生活非常困难,靠借债经营的人普遍不能还本付息,银行也随之陷入困境。经济的恶化使政府财政收入减少。这时,沉重的外债成为新西兰不堪承受的负担。
在19世纪,特别是19世纪后半期的经济发展,移民的大量涌入,促使新西兰社会发生严重的阶级分化,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掌握在少数人手里,劳动人民避免不了受压迫剥削的命运。为了争取改善自己的地位,工人阶级组织了自己的工会。早在1841年,赫特公路的劳工就为争取8小时工作制举行罢工。那些在淘金热时期从英国来到新西兰的英国工人带来了英国宪章运动和工会运动的传统,在新西兰工会运动中起了很大的作用。奥克兰、惠灵顿和达尼丁等城市的工人成立了产业工人工会和店员工会。1871年,在克赖斯特彻奇举行了有600人参加的集会,会上决定成立“工人保护协会”。1878年,议会通过《工会法》,使工会取得了合法地位。1884年,奥塔戈省和惠灵顿省的工会成立了工会委员会,提出反映工人阶级要求的政治口号。奥塔戈省的工会委员会提出实行土地国有化、累进制所得税、停止移民和8小时工作制等要求。1885年1月,在达尼丁召开全国第一次工会代表大会,其目的是实现全国工人阶级的联合,增加在立法机关中工会代表的名额,以便能在立法机关中利用一切合法手段捍卫工人阶级的利益。当时比较有影响的工会有1888年成立的“劳工骑士团”和海员工会。1890年,势力强大的海员工会实现了与码头工人工会和矿工工会的联合。在1891年议会大选中,由于工会的积极活动,21名工会代表当选为议会议员。在1904年的全国工会代表大会上,通过了成立工人阶级独立政党的决定,当年9月成立了工人阶级独立政治联盟。1910年,该联盟被工党取代。工党在两年以后更名为联合工党,其创始人主要是工会的领袖。
五 19世纪下半叶的政治和社会发展
1853年建立的省议会和省政府在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解决地方事务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是,省政府常常只顾及地方利益,在处理土地和资金分配等涉及社会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上经常和中央政府发生矛盾。省督和省议会的领导人一般都会被选进议会,这些人在议会也总是维护本省利益。各省发展不平衡,特别是北岛受毛利人战争的破坏比较大,经济发展滞后,南岛自然不愿分担战争的负担。在沃格尔执政时期,他深感地方主义的发展妨碍了全国性政策的实行。他原先曾是地方分权的积极主张者,但这时他坚决主张撤销省的建制,于是在1876年废除了省政府。
在新西兰,以政党为中心开展政治活动的政党政治形成较晚,在1891年自由—工党(后来称作自由党)上台执政以前,政府还不是由在议会选举中占多数席位的政党组成的。当时的新西兰社会还不存在明显的党派之分,有的只是为了某种利益而结成的利益集团,而这些集团的组成会发生变化。在19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初,新西兰才出现政党的雏形。在1879~1891年当政的是长期连续执政的所谓“连续内阁”(其间只有1884~1887年3年中断),这个内阁的组成并非是一成不变的。哈里·阿特金森爵士是这一时期杰出的政治家。他主管这一时期的财政。他虽然声称自己坚持民主主义主张,但他实际上是根据大地主的利益行事。1888年,他为了保护处在经济萧条时期的年轻的民族工业,制定了保护关税税则,以抵制外国廉价商品的竞争。实行保护关税得到了企业家和工人们的欢迎,但遭到大地主们的反对。因为他们要依靠出口农牧产品换取工业品,而保护关税会提高工业品价格,这显然对他们不利。
在这一时期,新西兰对选举法做了一些改革。1879年,议会通过《选民资格法》,赋予所有在新西兰定居1年以上、在选区定居6个月以上、年满21岁的欧裔男子选举权。这一改革使登记的选民人数从1879年的82271人(约占成年男性欧裔人口的71%)增加到1881年的120972人。众议院议员的任期由5年减为3年。1889年,新西兰取消了一个人可以在多个选区投票的规定,实行一人一票的原则。1893年的《选举法》,赋予妇女与男子平等的选举权,新西兰成为世界上第一个赋予妇女选举权的国家。
1891年1月,约翰·巴兰斯领导的自由—工党上台执政,执掌政权达20年之久。这标志着新西兰进入了历史转折关头。自由—工党代表中小资产阶级的利益,并得到小牧场主、自耕农、农业工人、制造业主、小商人、城市工人和一般市民的支持。
在叙述自由—工党的社会改革措施以前,有必要简略地介绍一下国家在管理社会生活方面的作用。新西兰与很多国家不同,国家掌握了除毛利人所拥有的土地以外的全部土地,掌管大部分铁路、电报系统、医院,是全国最大的土地收租者、财产托管人,还拥有最大的人寿保险公司,承担许多法律工作。在教育方面,新西兰在1877年通过了教育法,保证绝大多数的儿童能受到教育。
自由—工党政府由一些怀有自由主义思想的人组成,为了报答曾经支持过他们的选民,巩固社会基础,他们进行了一系列社会改革,其中包括建立养老金制度,颁布工资和工作条件条例,要求由仲裁法庭解决劳资纠纷,征收所得税和地方税等。通过这些改革,新西兰放弃了以前盛行的自由放任主义,加强了国家对社会经济生活的调控。1893年5月巴兰斯去世后,塞登继任总理(1893~1906年在任)。在他执政时期,新西兰朝着自治的方向前进了一大步,从这一时期起,总督不能拒绝内阁提出的政策建议。
在自由—工党执政时期,新西兰通过了一系列立法。例如,1891年的土地税和所得税法,1892年的《供移民定居的土地法》, 1894年的《劳资调解和仲裁法》和《工厂法》, 1898年的《养老金法》。所得税法规定实行累进制所得税,使高收入者多纳税,这是通过税收调节收入分配的一项措施。关于土地税的规定旨在限制大地产。因为按法律规定,政府要对那些没有得到充分利用的土地按值课税和分级课税,以迫使那些占有大面积土地而又未很好地加以利用的大地主出让自己多余的土地,以安置更多的移民。
《供移民定居的土地法》授权政府每年拨款5万英镑来购买土地,以建立较密集的移民定居区。1894年,购买土地的资金增加到25万英镑,政府有权按合理的价格强行购买土地。1912年,政府将原来没有多少居民居住的200份土地划分为5000份,每份平均260英亩,为17000人提供了安身之所。议会通过《移民贷款法》,以低利率发放贷款给小农场主。政府停止出售英国王室的土地,将之改为长期出租,其目的是防止土地流入少数人手中。这项政策有利于移民定居,对土地承租人有利,但因没有规定对土地值进行定期评估,所以对国家不利,因此在1907年新西兰取消了这项法令。
新西兰社会立法中很重要的法令是劳工法和工厂法。1894年通过的《劳资调解和仲裁法》规定,如果出现劳资纠纷,必须交调解委员会调解;如果调解失败,可把问题提交仲裁法庭仲裁,该法庭的裁决对劳资双方均有约束力。这项法律的实施有利于缓解劳资间的激烈冲突,避免罢工等事件给资本家带来损失。同时,该法也在一定程度上制止了资本家过分压低工人工资的不法行为,保护了工会和工人的合法利益,推动了工会的发展。
1894年的《工厂法》规定了工厂的劳动条件,防止出现血汗劳动制度。为了执行此项法律,新成立的劳动部负责对工厂的条件进行定期检查。该法对在工矿企业、机关、航运和农业工作中发生伤害事件时,雇主对工伤者的赔偿办法做了规定。
塞登担任总理时,推动议会于1898年通过了《养老金法》。虽然发放的养老金数额不大,而且受到严格的条件限制,但毕竟在社会保障方面走出了重要的一步。政府还在保护母亲和儿童方面采取措施,使新西兰成为世界上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较低的国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