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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杀秩序及其社会基础
——基于湖北省京山县E村老年人自杀的个案研究
摘要 1949~1980年,农村实行公有制,剧烈地改造了农村社会特别是农村家庭结构,国家与集体取代家庭养老而承担了老人的赡养任务。1980年后,农村养老模式再度复归至1949年前的家庭养老模式。但传统家庭养老模式所天然需要的父辈权威与宗族权威早已在1949年后的系列运动中被摧毁,在随之侵入农村的市场逻辑下老年人又是天然的弱者,因此,当他们遭遇生存困境时,自杀就成为他们的无奈选项。村庄自身主体性的缺失使其一方面容易为国家权力和市场侵入等外在因素所改造,另一方面又使得老年人的自杀在村庄内部寻求不到任何救助。代际失衡、国家缺位、市场侵入与村庄主体性缺失共同形塑了老年人的自杀秩序。
关键词 老年人 自杀秩序 社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