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消费金融体系
1.3.1 法律制度体系
法律制度体系是消费金融健康发展的根本保障,它决定着消费金融市场能否有序、活跃地运行。
在消费金融发展的早期,由于法律制度体系不健全,消费金融市场出现了许多歧视、违约行为和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准确等问题,致使消费金融市场混乱不堪,止步不前。为此,许多国家都建立了符合自己国家状况的法律制度体系。
虽然各国的消费金融法律制度体系不尽相同,但大都涵盖了以下几个原则。
(1)诚实守信原则。在消费金融市场的运行中,诚实守信是一切交易活动的基础,它规范着消费金融买方的行为,同时要求消费金融卖方严格遵守。
(2)禁止歧视原则。这一原则规定了消费金融各参与主体的地位,它要求在符合风险标准的情况下,任何消费金融主体不得因为其他主体的年龄、性别、国籍、宗教信仰等理由对其歧视,否则会受到法律制裁。
(3)公平信用报告原则。信用报告是信用调查机构提供的包括消费者个人特征的调查性信用报告。公平信用报告原则就是要求如实、准确地对消费者的信用进行披露,最大限度地规避消费金融市场风险。
(4)破产保护原则。破产保护是指当债务人出现资不抵债的状况时,只能通过破产解除所有的债权关系的一种举措。这一原则对消费金融买方提供了有效的法律保护。
1.3.2 个人征信体系
在信用经济的背景下,消费者的信用水平直接决定了消费金融市场风险的大小,因此,个人征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势在必行。所谓个人征信体系,就是征信机构对消费者的基本信息和信用信息进行收集、分析、评价和监督的体系。一个完善的个人征信体系应包括信用立法体系、信用中介机构和信用执行机构三个部分。
1.信用立法体系
在如今发达的信息社会中,消费者的征信信息的安全性受到了严重的挑战,如何保证征信机构获得信息的合法性和防止征信信息的滥用,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信用立法的目的就是规范征信信息的收集和使用,防止征信机构以不合理的途径和方式获得征信信息,限制征信信息的使用范围,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因此,信用立法体系的建立是个人征信体系的前提和保障。
2.信用中介机构
所谓信用中介机构,就是我们所说的征信机构,它是专门从事个人信用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制作和售后服务的机构,是信用市场征信产品的主要供给者。
1)信用资料的收集与整理
信用信息资料数据是形成征信产品的基础,征信机构主要收集消费者的基本信息和信用信息等资料数据,收集完毕后,相关工作人员再把以上信息进行归类,一大类包括消费者的品德、资本、能力和担保品四个方面,称为广度性指标;另一大类包括消费者的职务、工作年限、家庭地址、债务情况、银行开户情况、诚信档案、收入情况等内容,称为深度性指标。
2)信用资料的分析与信用评估
经整理后的信用信息必须经过比较、计算、分析和评估等处理后,才能最终形成高质量的征信产品。而区分个人信用质量的好坏,就是对收集对象进行信用评估。对个人进行信用评估主要有两种方法,一种是主观评级法,另一种是客观经济计量模型量化法。
3)信用产品的销售和使用
信用产品的需求者主要有金融机构、商业贸易公司和政府部门等。金融机构只能以提供金融服务为目的购买或查阅消费者的信用资料,同样,商业贸易机构如果想获得消费者的信用信息,只能以提供商业贸易服务为目的。政府部门要获得消费者信用的信息,也必须是出于工作需要,且必须经司法部门允许。
3.信用执行机构
信用执行机构是维护消费金融市场有序运行的执法部门,它负责制定信用执行法案的具体细则,并按照信用法律的要求对信用中介部门和消费者进行规范和监督,对违反信用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惩罚,维护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
1.3.3 消费金融产品体系
在消费金融发展的初期,消费金融产品较少,且类型单一,主要的消费金融产品就是消费贷款,包括住房信贷、汽车贷款和短期消费性信贷等。
随着消费金融的发展,消费金融机构开发出了一系列具有多样性、层次性的消费金融产品,以满足特征各异、阶层不同的消费者的需求。
其中,消费金融产品的多样性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种类的多样性,例如,消费金融机构开发出了信用卡、分期付款、商店卡、家庭住宅修缮贷款等消费金融产品。
(2)提供条件的多样性,例如,现在很多消费金融机构推出了许多期限长短不一、还款方式多种多样的消费信贷等消费金融产品。
消费金融产品的层次性是指消费金融机构根据各不同阶层的消费人群开发出具有较强针对性的消费金融产品,例如,针对学生求贷读书的需求而开发出的一系列学生贷款,针对富裕阶层对奢侈品的需求而开发出的游艇贷款等。
消费金融产品主要种类如下。
1.信用卡分期
信用卡分期,即信用卡分期付款业务,是指信用卡持卡人在进行消费时申请发卡机构一次性向特定商户支付持卡人所购商品或服务的全部款项,再将交易金额平均分成若干期,持卡人根据发卡机构的规定在约定期限内逐期还款,并支付一定的手续费。
2.住房消费贷款
住房消费贷款是指金融机构提供给消费者用于购买、建造和改造、维修住房的贷款,是住房消费过程中发生的借贷行为。住房消费贷款是房地产金融资金运用业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3.汽车消费贷款
汽车消费贷款是指贷款人向申请购买汽车自用或租赁经营的借款人发放的人民币贷款,借贷双方按照“部分自筹、有效担保、专款专用、按期偿还”的原则依法签订借款合同。
1.3.4 消费金融机构体系及其服务模式
消费金融机构是消费金融市场的主体,是消费金融产品的主要供给者,因此消费金融机构体系是消费金融发展好坏的决定因素。
消费金融机构体系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特性。
(1)多样性。消费金融机构体系应有广泛的消费金融机构参与其中,并共同将其服务范围覆盖广大的地域和各层次消费人群,以尽可能地满足广大消费者对消费金融服务的需求。除了传统上的商业银行和消费金融公司之外,像退休金组织、财务公司、投资公司、证券化信贷资产池机构、大型零售商、石油公司等机构都可以参与到消费金融市场中。
(2)竞争性。充满竞争性的消费金融机构体系一方面会活跃消费金融市场,降低消费金融服务成本,提高消费金融服务水平;另一方面会促进消费金融产品的创新,满足不同层次消费者的需求。
(3)层次性。所谓消费金融机构体系的层次性是指,在众多消费金融机构中,不仅要有直接提供消费金融产品的第一层次消费金融机构,也要有专门为第一层次消费金融机构提供保险和担保等服务的第二层次的机构。第一层次消费金融机构的主要职能是满足消费者对消费金融产品的需求,第二层次机构的职能主要是为第一层次消费金融机构规避和分担风险,保持消费金融市场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目前,市场上从事消费金融业务的机构可大致分为三类,如表1.1所示。
表1.1 消费金融业务机构分类
第一类是传统消费金融互联网化,主要是商业银行。
第二类是银监会批准成立的消费金融公司,拥有消费金融合法牌照。
第三类是依托于电商平台、P2P平台的互联网消费金融公司(P2P小额消费金融、电商系消费金融),虽未获得消费金融公司的营业许可,但从事同质业务。
1.商业银行
1)商业银行消费金融的服务模式
商业银行主要通过信用卡和消费贷款(含抵押消费贷款及信用消费贷款)两大产品为消费者提供消费金融服务。
其中,信用卡通过分期和预借现金,简单、快捷地满足持卡人的日常消费需求。
而消费贷款则是由消费者提交个人资料,然后向银行申请消费贷款业务,银行审核客户基本资料后发放贷款,消费者获得贷款之后购买相应的产品或服务。具有金额大、期限长、还款方式多样等特点,给消费者提供了更多的选择。
如图1.4所示为银行消费金融基础模式。
图1.4 银行消费金融基础模式
2)商业银行消费金融的特点
商业银行在多年经营中积累、沉淀了很多核心能力,成为发展消费金融的优势所在。
商业银行消费金融的特点主要体现为以下四个方面。
(1)网点优势。网点能发挥线上线下服务综合平台优势,通过线上营销导流客户,线下配合落地,提供综合个人金融服务。
(2)风险控制能力。商业银行30年来经历了经济周期变化,发生了数以亿计的借款交易,累积了宝贵的风控经验。
(3)产品覆盖广度。商业银行消费金融产品及其功能丰富多样,在贷款金额、还款方式、贷款期限、担保方式上不断突破,可以满足各类客户的个性化需求。
(4)网络投入。近年来,商业银行逐步加大对网络科技的投入力度,在产品智能化、自动化方面不断提升,从而弥补了与互联网公司相比在先天技术方面的不足。
2.消费金融公司
目前国内主要有两种类型的持牌消费金融公司。从股东背景来看,可以分为银行系和产业系两类。
(1)银行系消费金融公司。银行系涉足消费金融领域主要是为了完善自身消费信贷层次建设、达到扩大市场份额的目的。银行本身已具备巨大的营销网络(线下网点布局),基于该渠道优势继续开拓新的市场领域有利于其实现范围经济。目前持牌消费金融公司主要是银行系,包括中银消费金融、北银消费金融、华融消费金融、锦程消费金融、兴业消费金融、招银消费金融、湖北消费金融、中邮消费金融等。
(2)产业系消费金融公司。产业系公司涉足消费金融领域的原因之一在于寻求新的业绩增长点。通过以提供低息信贷的方式刺激消费者的消费意愿,不但可以降低其本身及经销商的库存压力,提升营业利润,同时能够获取消费者行为数据,分析消费者的需求变化,以需定产、产融结合。产业系主要包括捷信消费金融、海尔消费金融、苏宁消费金融、马上消费金融。
1)持牌消费金融的服务模式
消费金融公司主要通过以下两种方式为消费者提供消费贷款。
(1)针对卖方的信贷。又称为商户消费贷款或者消费分期业务,公司与商户开展消费金融业务合作,将消费金融的申请、使用环节嵌入消费环境中,贷款资金直接支付给提供商品或服务的公司。
(2)针对买方的信贷。由消费者直接向公司申请贷款,在完成审核后,贷款资金直接发放到消费者提供的银行账户里。
如图1.5所示为持牌消费金融公司基础模式。
图1.5 持牌消费金融公司基础模式
2)持牌消费金融的特点
消费金融公司作为一类专业的消费金融服务提供商,向借款人发放以消费为目的(不包括购买房屋和汽车)的贷款,与商业银行的目标客户群是错位竞争的关系。
消费金融公司消费金融主要有以下三个特点。
(1)小额化。银监会监管规定消费金融贷款上限是20万元,实际上由于消费金融贷款的笔数很多,平均金额远低于监管上限,最小的可能只有几百元。银行则主要做金额较高的消费贷款,如房贷、车贷等。
(2)大众化。消费金融公司对系统性风险的管控要求与银行有差异,具有更高的风险容忍度,因此在客户群的选择上比银行更为宽松,主要面向广大普通民众提供金融服务。
(3)便捷化。消费金融公司的专业性和业务线的单一性,使得公司能够专注地围绕消费者的需要定制业务流程,在客户申请、用款的体验上更强调速度快、申请方便,在服务效率和便利性方面具有比较优势。
3.互联网消费金融公司
互联网消费金融公司主要分为以下两类。
第一类,电商消费金融公司。主要依托于电子商务平台设立的类信用卡产品,可用于购买平台商家商品,如京东白条、花呗。
第二类,互联网分期购物平台(P2P平台)。主要面向大学生群体,向其提供分期购物、取现、O2O商户交易、充值等服务,主要消费场景仍为电商平台,如分期乐、人人分期等。
电商消费金融依托自有消费场景,用户在电商消费平台提出信贷消费申请,电商消费金融公司审核用户申请后,用户就可以直接享受产品或服务。
电商消费金融重在消费场景搭建。电商都有自身的销售渠道,小额便利借贷简化了手续,能够尽快地实现交易匹配,效率明显提高。例如,阿里巴巴的借呗与京东白条等都充分利用了电商平台自身的优势,相比于其他传统的金融机构,更加贴近用户,其消费借贷业务也更为简单、快捷、便利,大大提高了客户的接受度。
如图1.6所示为电商消费金融公司的基础模式。
图1.6 电商消费金融公司基础模式
互联网分期购物平台(P2P平台)主要针对大学生或年轻群体,如分期乐、人人分期、宜人贷等。从学生时代培养用户的信用消费习惯,并在时间和空间上延展服务场景,最开始只提供在线分期购物与小额现金借款服务,继而推出将消费场景拓展至线下的商户版,覆盖更多的线上线下校园消费场景,未来还将继续渗透到教育培训、出国留学、租房、买车、结婚等各方面,提供更具竞争力的消费金融服务。
分期购物平台并不拥有自己的消费场景,通过与其他消费平台合作,分期购物平台为客户提供消费信贷,消费平台提供产品服务。因为没有搭建消费平台,分期购物公司将更多精力放在了产品的提供上,更精细,同时避免了消费场景的过于单一,抢占了消费金融支付端口,未来可能具有很大的发展潜力。但由于平台目标群体缺乏稳定收入,分期购物平台在坏账率、征信数据获取、客户群体延续性等方面均面临挑战。
如图1.7所示为互联网分期购物平台基础模式。
图1.7 互联网分期购物平台基础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