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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发展情况研究
摘要:新一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自2009年开始,推行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是五项重点措施之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是执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重要载体。通过近10年来的实施,上海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供体系逐渐完善,积累了丰富的执行经验,有必要对其总体发展情况进行总结评价,为上海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供体系下一步发展方向提供政策建议。为此,本文基于2009~2017年社区卫生机构执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相关统计数据,从发展历程、实施情况、效果评价以及面临的问题与挑战进行了总结梳理,并提出了下一步的发展建议。
关键词:上海 社区卫生服务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社区卫生服务始终是建设基本卫生保健制度的一项基础性工作,1978年,WHO发表《阿拉木图宣言》明确指出“推进初级卫生保健是实现‘2000年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的战略目标的关键和基本途径”,倡导全世界各个国家将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列为推进初级卫生保健的途径和方法。进入新世纪后,WHO呼吁:“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重振初级卫生保健,并围绕此问题重新改革卫生系统”。社区卫生服务涵盖了基本公共卫生、基本医疗、中医药、计划生育等服务内容,其中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供体系是最为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契合社区卫生服务功能定位的重要抓手。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是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重要机构载体。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重要内容,是我国公共卫生制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实施的惠民政策。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自2009年7月启动以来,全国各地的基层医疗机构均积极开展。上海市政府积极响应,认真贯彻执行,同年12月原上海市卫生局下发了《关于转发〈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09年版)〉的通知》(沪卫疾妇〔2009〕84号),要求“全市进一步规范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促进本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确保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在本市规范、有序实施。”这标志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正式在上海启动。
一 上海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发展历程
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对推动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改善民生、建设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在市政府和各区政府的重视下,上海市社区卫生服务提供体系得到了快速而持续的发展,积极为广大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伴随着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上海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供体系历经了三个发展阶段。
(一)服务网络布局和内容形成阶段(1997~2005年)
1997年起,上海市多年连续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列入市政府实事工程。从2000年至2004年,原上海市卫生局制定了一系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标准,根据标准上海市分批次建成了全市的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站、村卫生室,实现每个乡镇设置1所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个中心村设置1个政府举办的村卫生室,覆盖了上海市所有镇村。健全的基层医疗服务网点为上海市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奠定了良好基础。
2000年,原上海市卫生局制定了《上海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主要工作内容》,明确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服务内容、服务对象、服务过程和服务方式。
(二)运行机制改革阶段(2006~2010年)
2006~2010年,上海市开展了以收支两条线管理、医保总额预付、绩效考核等运行机制为核心的社区卫生综合改革;这个阶段为实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公益性、保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提供了机制保障。
(三)服务内涵建设的全面深化改革阶段(2011年至今)
2011年开始,为以家庭医生制度的构建作为主线,加强内涵建设为改革目标的全面深化改革阶段。2015年6月,上海市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和8个配套文件,强调要完善社区卫生5个平台功能,即政府履行基本卫生服务职能的平台、全科医生的执业平台、市场资源整合的平台、居民获得基本卫生服务项目的服务平台、医养结合的支持平台。这一阶段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百姓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出了更高要求,并明确了以家庭医生为核心的社区卫生服务内容六大类153项内容,提出了以标化工作量为基础的社区卫生服务拨付、考核、岗位设置等机制,提出了为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精细化管理新理念和新模式,从而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均等化与效率的统一。
二 上海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供体系建设的总体实施情况
(一)突出政府主导责任,统筹规划协同推进
2009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在上海正式启动之后,上海市政府高度重视,经过为期一年的实践,结合实际情况,于2011年2月发布了《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实施本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2011〕63号)文件,组织开展十二大类42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见表1);并强调要坚持服务的公益性、公平性和可及性,坚持服务的规范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坚持属地化管理和分级考核的管理原则,坚持预防保健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条抓块管、条块结合”的工作模式。
表1 上海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十二大类42项)
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惠及全体城乡居民的民生工程。上海市政府要求各区把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作为关注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大事纳入各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并作为重大民生问题纳入政府任期考核范围,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和组织领导。要求各相关部门按照“易于服务、易于考核、易于监督”的原则,制定和完善实施方案,明确各项服务项目的内容、数量和补助标准。
近年来,上海市结合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等系列措施,逐步建立健全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资金管理等工作制度,完善了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定时上报和通报制度。建立了项目管理工作机制,落实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将项目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充分调动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积极性,加强调查研究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基层反映的突出问题,确保本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序推进。
2017年,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国卫基层发〔2017〕13号)和《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7〕46号)要求,以“进一步做精、做细、做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核心,结合新一轮社区卫生综合改革思路,着力强化服务体系、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坚持制度完善、管理优化和服务创新,组织16个区的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施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不断提高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
(二)完善具体实施方案,建立配套保障机制
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的基础上,上海市结合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本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规范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全市各区在本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规范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基础上,制定并完善项目实施细则,细化操作流程和要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机构不断完善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按照规范要求开展服务,提高服务质量,保证服务效果。2017年上海市卫生计生委下发了《上海市社区健康管理工作规范——慢性病综合防治(2017年版)》,在原有慢性病社区管理要求的基础上,按照“精细化、全程化”以及提高服务与管理“针对性、有效性”的原则与要求,进一步完善了高血压、糖尿病等主要慢性病综合防治的技术标准、服务流程和工作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本市“医防融合”慢性病综合防治服务体系建设奠定了基础和保障。
2011年,上海市下发了《关于组织实施本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2011〕63号)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完善投入保障,加强资金管理”方面明确以下要求:一是明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由政府免费向居民提供,主要由区政府预算安排,并按照常住人口计算,人均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要高于50元。二是明确区财政部门在统筹使用中央专项补助等经费的基础上,及时足额安排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并规定了主要使用用途、财务核算和拨付方式。三是要求各区相关部门和机构按照相关要求,建立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管理制度,切实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健全项目管理制度,规范专项资金使用
自2009年国家医改方案实施以来,上海市不断加强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组织管理,加大监管力度。上海市卫生计生委根据中央资金相关文件先后制定了《上海市中央补助地方卫生计生事业专项项目管理手册》2014版、2015版(以下简称《项目管理手册》),主要包括了项目组织与管理、申报和资金分配、实施与管理、督导考核和绩效评价等内容。《项目管理手册》中要求各单位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健全工作机制,明确项目责任部门及相关责任人,明确中央专项资金监督管理的各级财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以及项目实施单位的职责,监督管理的程序和要点。在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建章立制的基础上,要求各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各项目单位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中央资金管理办法,逐渐形成中央资金管理的制度体系,不断完善本市中央专项资金的组织管理。
(四)纳入改革评价体系,促进服务项目实施
上海市政府在积极探索与实施社区卫生改革中,始终将体现惠民政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作为评价社区卫生改革的重要标尺。上海市卫生计生委会同市财政局、市医保办自2014年开始,连续4年对上海市社区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现状进行综合评价,评价主要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服务质量、运行保障机制、监管机制和补偿机制等方面进行,通过综合评价促进了各级行政部门对社区卫生服务的支持力度,为群众提供有效、安全、方便、价廉的社区卫生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评价指标每年都作为社区卫生服务综合评价的重要部分,综合评价结果全市排名,评价结果直接与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央补助资金的分配挂钩。目前上海市社区卫生服务综合评价已形成常态机制,综合评价受到了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高质量实施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实现了基本公共生服务的有效促进,保障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实施效果。
三 上海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供体系的建设效果情况
(一)项目资金投入逐年提升
上海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采用以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辖区常住服务人口数为基础,以绩效考核为依据的拨付形式下达,下拨经费由2009年人均不到50元提高至2017年人均82.48元。2009~2017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际投入资金共计1150489万元,其中中央补助64234万元,占比5.6%,上海市财政投入1086255万元,占比94.4%(见表2)。中央补助资金由上海市卫生计生委向上海市财政局申请,将国家下达的中央资金通过转移支付方式至各区级财政,再由区卫生计生委申请下拨至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上海市卫生计生委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通过明确资金分配方式来加快资金的拨付,有效缩短资金的拨付周期,历年中央资金到位率达100%。地方配套资金由各区卫生计生委通过编制区级财政部门预算保障每年基本公共卫生工作的开展,每年经预算批复后即可开始使用资金。
表2 上海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口、机构和资金投入基本情况
2017年,上海市卫生计生委根据国家文件的要求制定了《上海市公共卫生服务中央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沪财社〔2017〕74号),要求各区卫生计生委及项目执行单位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及财政资金相关规定用途使用。在成本补偿方面由于地域性差异对基本公共卫生成本的补偿程度略有不同,每年的基本公共卫生资金均用于各单位基本公共卫生支出。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严格按照要求,对项目资金进行专项核算,实行专项核算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占比为100%。
随着国家和上海市对基本公共卫生经费投入的增加,上海逐年优化考核的指标,引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重医轻防”转向为“防治并重”,打破了原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药养医,以医养防”的格局,使预防保健及公共卫生重视程度大大提高。对社区居民提供的医疗卫生服务模式也由以前以疾病为中心的门诊诊疗,转为“防治结合,全程参与,健康管理”的新模式。2015年上海市启动了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并首次提出了基于标化工作量的政府补偿机制,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公共卫生纳入考核体系,根据标化工作量及考核结果匹配相应的政府投入,充分调动了医务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二)服务管理模式逐步完善
上海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相关政策制度,建立了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完善“以社区为基础、预防保健专业机构负责指导与管理、医疗卫生机构实施服务”的“三位一体”的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模式,完善了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功能定位,转变了政策制度中框架不健全、服务规范不完善,导致职责不明确、分工模糊不清的情况。
探索建立了“以块为主、条抓块管、条块结合”的管理机制,一是充分发挥各区“属地化管理”职能,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和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及制度建设,明确目标、任务和实施措施,建立和完善绩效考核和督导评估制度;积极协调落实经费保障,加强资金规范管理和使用。二是强化各级预防保健专业机构的技术指导和支持作用,以服务基层为宗旨,制定和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各项工作规范和实施方案,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指导、培训考核。三是明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医疗卫生机构是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责任主体,要在各区卫生计生管理部门的领导下和专业机构的指导下,制定工作计划和实施办法,明确职责分工,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落实建立“全流程业务管理”的理念,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时按照业务流程的逻辑性、职责任务的一致性、现实与发展的科学性,明确项目的总体目标,以及实现目标必须完成的主要工作任务,也就是围绕总目标形成分层、分阶段的,可具体落实到某个或某几个机构或部门的主要工作任务,确保参与单位的职责与任务界定清晰没有盲区。在此基础上,按照“三级预防”和“全流程”的理念,形成一个有序的、能够反映特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貌的工作框架。
(三)服务均等化保障逐渐完善
按照《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意见》(卫妇社发〔2009〕 70号)中“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通过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免费为全体居民提供”的要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载体。“强基层”是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必要条件,通过加大对全市各区、街道(镇)两级医疗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街道(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站(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改变基层医疗机构建设滞后的现状,筑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网底”。
上海市在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过程中,引入全程管理理念,依托信息一体化建设,加强项目的过程监管,及时了解和把握工作的进展状况和效果,实现服务过程的质量控制。疾病预防保健专业机构建立了反映各项工作质量、数量和频率要求完成程度的阶段性质控指标,负责对每个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设立关键控制节点、记录工作过程的格式文书,并设计了反映各项工作对辖区内被服务人群健康状况改变程度的终末结果指标,通过实际工作开展情况与理想要求的对比,加强项目的全过程管理与监督,随时掌握项目实施状态,为管理部门提供动态信息和决策依据。
围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任务要求,建立了由公共卫生、医疗等不同专业背景人员共同组成的公共卫生服务指导团队,深入基层开展公共卫生服务技术指导、综合督导和考核评估,确定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指标,客观评价该项工作所取得的效果,明确预期目标,作为评价和指导该项工作的主要依据,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为后续改进工作方式、提高项目的效率和效益提供参考。
(四)居民健康素养逐年提升
自2009年,本市通过各种宣传平台广泛开展社会宣传,因地制宜创新健康促进与教育形式,提高了市民的健康素养。2016年,上海市卫生计生委根据《健康中国2030年规划纲要》要求,积极落实《上海市建设健康城市2015~2017年行动计划》《2017年上海市卫生计生委工作要点》《2017年上海市健康教育工作要点》,以第九届全球健康促进大会为契机,夯实基础,开拓创新,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一是配合各大卫生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提供相关宣传资料。新制作健康科普宣传片50余部,播放各类健康教育音像资料达410万余次,印发健康教育宣传资料达650万余份。二是通过各种宣传平台广泛开展社会宣传。通过“健康上海12320”微信微博、上海大众卫生报、上海人民广播电台“名医坐堂”栏目、上海教育电视台《幸福延长线》、IPTV健康频道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社会宣传。三是积极开展大型宣传咨询活动。举办各类健康教育讲座,其中“上海市健康大讲堂”作为上海市的品牌健康教育活动,深受百姓欢迎。四是因地制宜地开展特色健康教育项目。移动健康驿站、公共卫生科普中心、建设慢生活街区模式、“农民画健康”民俗特色文化健康教育模式、健康教育积分制管理项目等特色健康教育项目,吸引居民主动参与的同时,传播了健康知识,收到了良好的健康教育效果。
截至2017年底,上海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为25.36%,较2008年提高了18.39%,为历年最高。市民健康自我管理小组已覆盖全市所有的街道(镇)和居(村)委,共建小组2.8万多个,参与居民达48万人。2016年,第九届全球健康促进大会在上海召开,多个自管小组在“中国国家日”上向全世界展示了上海市民的健康素养,得到了世界卫生组织、国内外专家的高度关注和肯定。
(五)主要健康管理指标逐年上升
自2009年国家启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至今,上海市本着“基于国家标准,高于国家标准”的原则,在落实开展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数历年始终为100%。居民健康档案的建档人数逐年上升;老年人、妇女、儿童、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等重点管理对象的服务数量均能达到国家要求的水平,且重点人群的健康管理率呈现稳定上升趋势;而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数量呈现稳步下降趋势(见表3)。
表3 上海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情况
续表
续表
续表
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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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7年底,上海市公共卫生服务各项主要健康指标继续保持全国领先、达到或接近发达国家和地区水平。上海市户籍人口平均期望寿命82.29岁,连续5年突破82岁,其中男性80.04岁,女性84.59岁。2009~2017年,上海市不断完善“覆盖全市、及时响应、有效救治”的母婴安全保障网络,婴儿死亡率稳中有降,连续多年保持发达国家和地区水平;上海市孕产妇死亡率持续平稳下降,2017年孕产妇死亡率为3.01/10万,达到发达国家水平。
上海市高血压患者血压控制率稳中有升,2017年血压控制率为91.53%。上海市Ⅱ型糖尿病患者血糖控制率稳中有升,2017年血糖控制率为85.79%。上海市儿童健康管理率呈现上升趋势,2017年儿童健康管理率为98.99%。上海市老年人健康管理率呈现上升趋势,2017年老年人健康管理率为66.48%。截至2017年底,上海家庭医生签约数为1115万,占常住人口46.7%。通过签约家庭医生,居民能够更方便地获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的质量与效果也能得到进一步保障。
四 上海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供体系面临的问题与挑战
(一)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化建设标准与国家标准部分不统一
上海市居民健康档案服务信息系统起步于2003年,当时的居民健康档案内容主要包含基本信息、核心档案和儿童专项表、老年专项表、残疾人专项表、妇女专项表等。2003年起,各个区均按照“1+nX”(居民健康档案管理系统+肿瘤系统、计划免疫系统、妇女保健系统等)的模式建立了最初的居民健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和各子系统。10多年来,各区根据要求对居民健康档案管理系统做了修改与完善,也陆续完成了0~6岁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病、精神病管理和肺结核患者等各类重点人群的健康管理信息系统的建立。但是现有的居民健康档案表仍不能与国家新规范的健康档案表完全衔接,不能保证健康档案的规范性和统一性。尤其是将健康档案基本信息、健康体检信息,重点人群的健康管理记录和转诊、会诊记录的信息系统整合的难度较大。
(二)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化有效利用需要进一步提高
影响上海市居民健康档案有效利用的原因:一是上海城市人口流动性大,导致目前社区居民健康档案仍然存在居住地址、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更新不及时;二是目前上海市医疗信息资源整合不够,在全市卫生系统内仍不能实现健康档案、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的互联互通,不能很好地实现卫生行政部门、医保部门、妇幼保健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院等卫生信息系统的完全互通,信息共享。由于健康档案有效利用低,影响了医务人员对居民的健康管理效率和效果。
(三)缺乏高质量的公共卫生服务人才
相比较目前完善的全科医生、家庭医生的培训和培养政策,基层公共卫生专业人员缺乏有计划、分层次、有针对性地培训和能力提升活动,导致基层公共卫生人员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没有很好掌握,服务能力不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很多的公共卫生岗位由社区护士或者其他无法安排的医务人员顶替。随着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的深入推进,家庭医生服务团队的建立,公共卫生人员在家庭医生服务团队中的作用被弱化,有必要根据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量,合理规划公共卫生工作人员配备,确保公共卫生工作人员数与实际工作量相适,培养一批既有临床知识、又有公共卫生知识的公共卫生人员,提高公共卫生的服务能力,以此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公共卫生服务需求。
五 关于完善上海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供体系的发展建议
(一)加强电子健康档案标准化建设
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第三版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的要求,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的标准与目前上海市各区执行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标准不一致。建议组织信息部门对市级层面各区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进行现况调查,并针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第三版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制定信息化标准。着重对老年人体检、慢性病管理、重点人群管理等系统与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的融合开展调研,力争实现各区相关系统不做大规模调整的前提下,规范接口标准,实现各级管理系统信息与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信息的互联互通。
(二)提升电子健康档案有效利用
在统一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第三版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信息化标准的前提下,提升社区卫生综合评价中对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信息化动态更新率和动态利用率的考核权重,加强各区对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的利用。市级层面将逐步通过信息化大数据进行动态分析,定期监管,力争做到以信息化的形式对动态更新率和动态利用率进行展示。各区针对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动态更新率和动态利用率制定考核标准,强化对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动态监管和考核,实现多层级、多维度的考核监管标准。
(三)强化公共卫生经费监管考核机制
委托专业第三方机构对市级层面和区级层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专项基金拨付考核和监管,提高专项转移支付下行效率的同时,进一步加强资金监管。着重对实施情况、服务满意度与服务质量、资金拨付和管理情况进行定期考核。同时,根据考核情况调整各项医疗卫生政策,做到专款专用,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任务及经费补助更具有可行性、操作性。
(四)强化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第三版规范的培训
市级层面、区级层面和社区层面多维度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第三版规范培训工作,实现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第三版规范的认知和理解,着重对公共卫生专业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线人员的培训。培训准备过程中要充分兼顾上海市目前实施的各类公共卫生条线工作标准,做到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第三版规范作为基本要求,上海市相关条线指标作为补充标准,在体现标准规范的同时,兼顾上海地区的实际情况。
(五)加大公共卫生服务人才的引进力度
力争通过与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和市编办等委办局协商,强化公共卫生服务人才的引进力度,在薪酬待遇、职称晋升、人才倾斜政策方面实现市级层面的突破。同时鼓励各区发挥主观能动性,在公共卫生服务人才吸引的政策上有各自的突破和创新,提升公共卫生服务人才的引进力度,实现各区公共卫生服务水平的整体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