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人类学本体论美学的建构
在李泽厚看来,这就是构成美学的三个组成部分:美的哲学、审美心理学、艺术社会学。关于美的哲学,李泽厚一方面认为,它所探寻和处理的应该是深刻地触及人类基本的价值、结构等,触及随时代发展变化的人类学本体的问题;另一方面却又把它限定在美的根源或本质(美的本质与根源被看作是一个问题),即自然的人化的讨论上。历来美学作为基本和核心主题的有关美的形而上的意义及其与真、善的关系(这应该属于人类的基本价值)的讨论被搁置起来了。李泽厚说:“在我看来,自然的人化说是马克思主义实践哲学在美学上(实际也不只是在美学上)的一种具体的表达和落实。就是说,美的本质、根源来于实践,因此才使得一些客观的事物的性能、形式具有审美性质,而最终成为审美对象。这就是主体论实践哲学(人类学本体论)的美学观。”7在李泽厚这里,哲学不再是哲学,而被分化为科学与诗。他认为,作为科学,美的哲学应该具有“科学的指向和内容,即有对客观现实(自然、社会)的根本规律做科学的反映”;作为诗,应该具有“对特定时代、社会的人们主观意向、欲求、情致的表现”8。李泽厚借用了黑格尔的两个概念:自由和形式,称“自由的形式就是美的形式”,而却在自然的人化的意义上做了实证性的解释。自由是什么?他说:“自由是由于对必然的支配,使人具有普遍形式(规律)的力量。”形式是什么?他说:“首先是种主动造型的力量”,其次,是“表现在对象外观上的形式规律或性能”9。他有意忽略了黑格尔讲的当把“纯粹形式”理解为绝对理念的时候,它才是自由的本质的话,因而拒绝了“美是自由的象征”的说法,但是,自由不仅仅是对必然的支配,同时是对必然的超越,自由本质上是个无限的概念;形式不仅仅是对现实的造型力量的肯定,也是对生存境界的一种探求,形式内在地具有超验的意义。说美是自由的形式本身就是肯定了美作为自由的象征的性质,因为形式只有在超验的意义上才可能成为自由的形式。
李泽厚将他的美的哲学讨论的重心放在了社会美与自然美上。在他看来,社会美是美的本质的直接展现;而自然美不但关系到美的本质,而且关系到消除异化,建立心理本体的问题。值得注意的是,基于对形式这一概念的理解,李泽厚修正了过去将社会美归之于内容,自然美归之于形式的结论10。认为形式美及其一般规律或特征,如对称、均衡、比例、和谐、节奏、韵律等,尽管本身是自然界的规律及现象,却又正是人类通过生产实践把它们从自然中抽离出来的,所以,形式美不是自然美,而主要属于社会美,或者说是自然美与社会美的真正交融。社会美与自然美的区别仅仅在于:前者善是形式,真是内容;后者真是形式,善是内容。在社会美中,李泽厚尤其强调了技术美的意义,认为美之所以是自由的形式,正在于通过技术来消除目的性与规律性的对峙,以达到从心所欲,游刃有余。在自然美中,李泽厚强调了与狭义的自然人化相对的广义的自然人化,强调了自然美的本质与作为审美对象的区别。认为从狭义的自然人化到广义的自然人化,从自然美的本质到审美对象都是一个历史的过程,而这个过程也就是由工具本体到心理本体的进展过程。李泽厚用“人的自然化”概括这个过程。“人的自然化”包括三个层次或三种内容:一是人与自然环境自然生态的关系,人与自然友好和睦,相互依存,把自然当作安居乐业、休养生息的场所;二是把自然景物和景象作为欣赏、欢娱的对象,似乎与它合而为一;三是通过某种学习,如呼吸吐纳,如气功,使身心节律与自然节律相吻合呼应,达到与“天”(自然)合一的境界。李泽厚说,如果社会美强调的是通过形式美、技术美达到“天人合一”,是通过人类生产劳动的实践历史,对自然规律的抽离,在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统一交融中,更多的是规律性服从目的性,自然美则恰恰以目的从属于规律的个体与自然的直接交往来补充和纠正;如果前者的“自然的人化”是工具本体的成果,后者“人的自然化”则是情感(心理)本体的建立11。李泽厚曾经讲过“自然的人化”与“人的自然化”是整个历史过程的两面,但这里却被表述为前后递进的两个阶段,工具本体的形成并不意味着“心理本体”的建立;不是社会美,只有自然美的欣赏和欢娱才可以使人实现“人的自然化”。显然,至少这在逻辑上是需要推敲的。
美的哲学回答的是美的本质或根源的问题,没有回答美的性质和审美对象的问题,这些问题,在李泽厚看来,应该属于心理科学范围。但是,由于从美的本质到美的性质和审美的过渡正好是从工具本体到心理本体的过渡,即“新感性”的建立,因此也是美的哲学所不能回避的。谈到审美心理学,李泽厚再次强调科学的数学方程式问题。在他看来,只有数学进入美学,美学才真正走向成熟,而这还得50年到上百年。心理距离说、移情说只是对审美心理现象性的素朴描述或设定,而不是科学的概念;实验美学所归纳的一些法则有多少真正的科学性,在确定审美心理规律方面能占多大比重,是大可怀疑的;只有格式塔心理学的有关物质对象的形式结构与主体心理情感结构对应的学说和弗洛伊德派学人荣格的“无意识集体原型”论挖掘了审美感知和情欲因素的特征与复杂性,但是也没有能全面描述审美经验,更没有能提供任何审美的标准或解释。不过,李泽厚说他所能做的也只是从哲学的角度简略地讲述审美心理即美感的某些要点和特征。
李泽厚讨论的主题是“新感性”的建立,即内在的自然人化,这被他称作是他关于美感的“总观点”12。“新感性”依然是动物的生理的感性,不过已经是人化了的。它可以分作两个方面:感官的人化和情欲的人化。这个过程就是前面已经提到的理性融入感性中,社会融入个体中,历史融入心理中的积淀过程。李泽厚以自称“并不科学的粗略描述”分析了审美过程和结构,包括审美准备阶段的审美态度,及作为它的关键环节的审美注意,审美实现阶段的审美知觉、理解、想象、情感,以之印证了内在的自然人化或新感性的建立是个异常深刻而复杂的问题。他对如何能用比例的理论把人的心理结构以精确的形式表达出来怀有极大的兴趣。认为作为人类心理结构的物态化成果的艺术作品中,研究由各种形式的不同配置而产生的不同心理效果,探测不同比例的心理功能的结合,是美学研究中大有可为的事情。在对审美形态的讨论中,李泽厚提出了“审美能力形态学”这一概念,并以审美能力的拥有和实现为依据,将审美形态分为“悦耳悦目”“悦心悦意”和“悦志悦神”三个方面。“悦耳悦目”虽然来自耳目的感觉,但已包含想象、理解、情感等多种功能的动力综合,所以能够使感官生理日益高级化、复杂化、丰富化;“悦心悦意”的范围和内容要宽广得多,其“精神性”“社会性”显得更为突出,可以使感性情欲日益高级化、复杂化、丰富化;“悦志悦神”是人类具有的最高级的审美能力,是在道德的基础上达到的某种超道德的人生感性境界。所谓“悦志”,是对某种合目的性的道德理念的追求和满足,是对人的意志、毅力、志气的陶冶和培育;所谓“悦神”则是投向本体存在的某种融合,是超道德而与无限相同一的精神感受。“悦志悦神”与崇高感有关,是一种崇高感13。
在李泽厚看来,艺术是作为内在自然人化的重要组成的情感本体或审美心理结构的物态化对应品。艺术社会学不同于一般的艺术概论和文艺学,它的研究对象是作为审美对象的艺术品,是物态化了的一定时代的心理结构,即情感本体。与审美形态相对应,李泽厚把艺术也分作三个层面:形式层、形象层、意味层。他认为,形式层的存在、发展和变迁,是人的自然生理性能与社会历史性能直接在五官感知中的交融会合,构成了培育人性、塑造心灵的艺术本体世界的一个方面。形式层与原始积淀有关。原始积淀是一种最基本的积淀,在最原始的生产中,从人类利用最简单的工具开始便形成了人对自然秩序,如节奏、次序、韵律的审美感受、理解、感情,以至于审美的心理结构。形式层在后来的发展中一方面通过创作者和欣赏者的身心自然向整个大自然(宇宙)的节律接近、吻合和同构,即人的自然化,另一方面则向时代性和社会性延伸,与一定时代和社会的心理情感本体凝结在一起,并流传下去,构成一种传统。形象层是可以以语言指称的具象或具象世界。在这个世界里,积淀着、成长着人的内在心灵,人化了的情欲,成为人的生命力量在艺术幻象世界中的呈现。形象层的变异是艺术积淀的过程,即由于情欲与观念的交错,展现为一种由再现到表现,由表现到装饰,再由装饰回到再现与表现的过程。这是艺术与审美的二律背反的现实的历史的过程,也是人类心理结构特别是情欲的不断丰富和复杂成熟的过程。意味层包括了形象层、形式层的意味,而又超过了它们。意味层所人化的是整个心理状态,因而有一种长久的持续的可品味性。这是某种更深沉的人生意味,是接近或接触绝对本体世界或神的世界的意味。因而,正是在这一层里,体现着人性建构的实现程度。艺术可以在自身中实现精神的最高层次,体现和保存伟大的人生意味、生命的存在和命运的悲怆,而这就是艺术本身的本体存在。如果说,工具—社会本体由实践的因果性、时空性而建立而显现,那么,心理—情感本体则由艺术对因果、时空的超越而使人得到解放。意味层由生活积淀而成,生活积淀引入新的社会氛围和人生把握而革新、变换着原有积淀,因而具有某种创新的性质。美的艺术正是通过生活积淀,即通过形式的寻觅和创造而积淀着生命的力量、时代的激情,从而使此形式自身具有生命、力量和激情14。
通观李泽厚的美学,可以看出,从60年代到90年代初,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这三个阶段都是以“人化的自然”为立论的基点展开的。第一个阶段,“人化的自然”只是物质实践的另一种表达。所论证的主题是美是自然性和社会性的统一,美感是对美的反映。第二个阶段,“人化的自然”主要指人在自然中生成。论证的主题是人的主体性的三个方面,理性向感性的积淀,社会向个人的积淀,历史向心理的积淀。第三个阶段,“人化的自然”在哲学的层面上被分解为“自然的人化”与“人的自然化”,心理学层面上被分解为“外在自然人化”与“内在自然人化”。论证的主题是由“工具本体”向“心理本体”的过渡,即“新感性”的建立。这三个阶段对于李泽厚来说,是从认识论向本体论跨越的过程,也是从意识形态向科学转变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