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分类
(一)按照智商和适应行为障碍程度分类
根据智商和社会适应行为的障碍程度,可以将智力障碍儿童分为轻度、中度和重度三类。
轻度智力障碍的儿童在以下三个方面具有发展的潜力:学业(进入小学并达到小学高年级水平)、社会能力(独立地生活于社会之中)以及就业(如普通成人一样自立)。
轻度智力障碍儿童因其智力缺陷程度较轻,不易被识别。他们的躯体发育和神经系统无明显异常,语言发育迟缓,但仍有一定表达能力,可用社会交往语言。往往在幼儿园后期或入学后,才被发现学习困难、领悟力低、分析综合能力欠缺、思维较简单,经过努力勉强可达到小学毕业水平。有一定社交能力,个人生活能自理,能从事简单的劳动和技术性操作,学习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都较正常人差,接受学校教育困难,计算读写能力和应用抽象思维显著困难。但通过特殊教育可使他们的智力和社会适应能力得到提高。
中度智力障碍儿童的语言、运动功能发育和运动技巧能力明显落后于普通儿童,词汇贫乏,不能完整表达意思,理解能力差,学习能力低下,生活自理困难,经过耐心训练可以从事简单的非技术性工作。
中度智力障碍儿童通过教育可以承担一定程度的社会责任、学会基本技能以及掌握有限的词汇。这类儿童能够学会自理(穿衣、脱衣、上厕所、吃饭)。在家里或学校遇到一般危险能够自我保护,有一定的社会适应能力(分享、合作等),可以从事简单的非技术性工作。中度智力障碍的儿童由于发展迟缓以及某些特殊的身体特征,一般在婴儿期或童年早期就可鉴别出来。
重度智力障碍儿童具有多重障碍,需要特殊的教育环境与方案来激发他们有限的潜力。他们的语言功能明显有障碍,不会讲话或仅发出个别单音,不能理解别人的言语,运动功能发育受限,严重者不能坐立和走路,日常生活均需别人照顾,不知危险,无防御功能,不能接受学校教育,不能接受训练以及学会简单技能,生活不能自理,缺乏社会行为能力,常伴有脑部损害、脑瘫、癫痫、先天畸形和神经系统异常体征。
极度严重者完全没有语言能力,对周围环境和亲人不能认识,仅有原始情绪反应,如以哭闹和尖叫表示需求食物或不高兴,有时出现爆发性攻击行为和破坏行为,缺乏生活自理能力,全部生活需人照料,大多患有先天畸形、神经系统异常体征或癫痫发作。
(二)按照支持程度分类
根据智力障碍儿童所需的支持程度进行分类,包括间歇的、有限的、广泛的和全面的支持四个类别。
间歇支持——所需要的支持服务是零星的、视需要而定的,比如失业或生病时。
有限支持——所需要的支持服务是经常性的、短时间的,比如短期的就业康复或从学校到就业的衔接支持。
广泛支持——所需要的支持服务是至少在某种环境中有持续性的、经常性的需要,并且没有时间上的限制,比如需要在工作中或居家生活中得到长期的支持服务。
全面支持——所需要的支持服务是持久的且需求度高,在各种环境中都需要提供,并可能终身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