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标题栏
GB/T 10609.1—2008《技术制图 标题栏》对标题栏的内容和格式作了规定。
1.3.1 标题栏的基本要求
每张技术图样中均应画出标题栏,而且其位置配置、线型、字体等都要遵守相应的制图国家标准。
标题栏中日期“年 月 日”应按照GB/T 7408—2005《数据元和交换格式 信息交换 日期和时间表示法》的规定填写。主要形式有三种:20090718、2009-07-18及2009 07 18,可任选一种形式填写。
1.3.2 标题栏的组成及内容
标题栏一般由更改区、签字区、名称及代号区、其他区组成,也可按实际需要增加或减少。图1-10(a)采用了国际标准中标题栏的格式,图1-10(b)是考虑到国内现有情况而制定的另外一种格式。
图1-10 标题栏分区格式
更改区:一般由更改标记、处数、分区、更改文件号、签名和“年 月 日”等组成。
签字区:一般由设计、审核、工艺、标准化、批准、签名和“年 月 日”等组成。
名称及代号区:一般由单位名称、图样名称、图样代号和投影符号等组成。
其他区:一般由材料标记、阶段标记、重量、比例、“共 张第 张”等组成。
1.3.3 标题栏的格式及填写
当采用图1-10(a)的格式绘制标题栏时,名称及代号区中的图样代号应放在该区的最下方,标题栏的线型、尺寸及格式,如图1-11。
图1-11 标题栏的格式及尺寸(参考画法)
参考图1-11,标题栏各区的填写如下:
(1)更改区
更改区中的内容,由下而上顺序填写,可根据实际情况顺延;也可放在图样中其他的地方,这时应有表头。
标记:要按有关的规定或要求填写。
处数:填写同一标记所表示的更改数量。
分区:为了方便查找更改位置,必要时,按照GB/T 14689—2008《技术制图 图纸幅面和格式》的规定,注明分区代号。
更改文件号:更改图样时所依据的文件号。
签名和“年、月、日”:填写更改人的姓名和更改的时间。
(2)签字区
签字区一般按设计、审核、工艺、标准化、批准等有关规定签署姓名和“年 月 日”。
(3)名称及代号区
单位名称:图样绘制单位的名称或单位代号。根据情况,也可不填写。
图样名称:所绘制对象的名称。
图样代号:按有关标准或规定填写图样的代号。
投影符号:投影符号如图1-8所示,一般放置在标题栏中代号区下方,第一角画法的投影符号必要时才绘制,而第三角画法必须画出其投影符号。
(4)其他区
材料标记:需要填写的图样,一般应按照相应标准或规定填写所使用的材料。
阶段标记:按有关规定由左向右填写图样的各生产阶段。由于各行业采用的标记可能不同,所以不强求统一。
重量:图样对应产品的计算重量,以千克(公斤)为计量单位时,可不写计量单位。
比例:填写绘制图样时采用的比例。
“共 张第 张”:当一个零件(或组件)需用两张或两张以上图纸绘制时,需填写同一图样代号中图样的总张数及该张所在的张次。当一个零件(或组件)只用一张图纸绘制时,可不填数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