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小企业发展报告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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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各地中小微企业扶持政策措施

2015年国家部委针对中小微企业发展连出政策组合拳,多层次、全方位推动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为贯彻中央精神,落实中央扶助中小微企业各项政策,各地纷纷落实扶持工作,在中小微企业综合扶持、减税降负、缓解融资问题、拓宽融资渠道、加大资金补贴支持力度、完善公共平台服务、推动创新创业等方面出台多项条例、意见、通知、管理办法等条文、规章制度,多举措、系统化推动中小微企业发展。2015年各地中小微企业扶持政策措施中,在财税和金融方面纷纷出重拳,进一步为中小企业减负,拓宽融资渠道,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在此基础上,各地政府还出台相关措施,从鼓励创业就业、完善服务平台等角度,全面推进中小微企业发展。

一、中小微企业扶持措施

在中小微企业综合扶持措施方面,安徽、福建、广东、海南、河北、河南、湖北、吉林、江西、内蒙古、青海、山东、山西、陕西、四川、新疆等地争相出台各项规章制度、政策措施,与国家部委各项扶持政策相呼应(见表2-7)。

表2-7 2015年各地法规扶持中小微企业政策汇总

资料来源:根据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资料整理。

1月1日,福建省发布《关于进一步扶持小微企业加快发展七条措施的通知》,明确要求月营业额不超3万元的小微企业免营业税,对小微企业提供无抵押无担保贷款,设立“小微企业发债增信资金池”,鼓励大学生到小微企业就业,并明确其他进一步扶持小微企业的措施,拉开2015年各地政策扶持中小微企业序幕。2月,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小微企业上规模的指导意见》,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扶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工作部署,推动广东省小微企业加快转型升级为规模以上企业,提出九项相关扶持措施,在税收、财政、信贷、融资服务、电子商务等方面对小微企业予以扶持。8月,广东省又出台《广东省支持小微企业稳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进一步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力,促进广东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稳定发展。

此后,各地纷纷出台扶持措施。湖北省经信委发布《2015年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继续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力争全年新增120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四川省经信委正式印发《四川省2015年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选取科技型、成长型小微企业进行创业促进工程试点不少于200户,力争推动1000户小微企业成长升规;河北省政府出台《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从财政、税收、创业、就业、融资、担保、金融等诸多方面制定具体措施,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云南省出台《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提出加大金融支持、拓宽融资渠道、帮助促销降本、强化用地保障、优化财税政策、实行社保优惠等19条措施。新疆、内蒙古、河南、吉林、江西、山东、陕西等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等均出台政策推动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二、财税扶持措施

2015年各地扶持中小微企业各项举措中,财税政策扶持成为亮点。各地纷纷从减轻企业税负、专项资金补贴等方面,全面缓解中小微企业资金问题(见表2-8)。

表2-8 2015年各地扶持中小微企业财税政策

资料来源:根据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资料整理。

为推动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安徽、福建、广东、广西、河北、黑龙江、江苏、江西、辽宁、宁夏、青海、山东、山西、上海、四川、天津、新疆、重庆等地纷纷出台财税优惠政策。

1月,天津市明确了企业若干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新政。其中,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等6大行业的小微企业,于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研发和生产经营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仅此预计为天津市小微企业减税2000余万元;安徽省取消或暂停征收12项中央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免征5项政府性基金和4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同时,安徽省还清理取消了7项省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一步减轻企业和社会的负担,特别是减轻了小微企业负担;江苏省财政厅会同省国税、地税局联合印发通知,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以减免防洪保安资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5项政府性基金。

此后,各地竞相出台财税扶持政策。2月,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发出《关于取消停征和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河北省免征小微企业土地登记费,最多可为小微企业减轻负担4万元;山西省发布《山西省免征小微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清单》,从2015年1月1日起,免征小微企业来自国土资源、环保、食品药品监督等九大部门30余项行政事业收费;广西自治区财政厅5月下发《关于取消、停征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取消、停征和免征这批行政事业性收费后,每年减轻企业负担约5亿元人民币;黑龙江省国税局迅速落实总局小微企业优惠政策10项措施,出台30项具体措施,通过不断地创新抓好政策落实;辽宁省国税局发布加快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退税工作进度文件,全省各级国税机关全面开启绿色通道,采用审核前置、一窗通办、限时办结等措施,加快小型微利企业汇算退税办理进度。各项扶持措施的出台,有效地减轻了中小微企业的财税负担,有利于推动中小微企业健康前行。

三、金融扶持措施

融资问题成为中小微企业发展瓶颈,破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成为推动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关键。2015年,各级政府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纷纷从拓展融资渠道、完善信用担保体系等方面,全面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问题(见表2-9)。

表2-9 2015年各地中小微企业融资扶持政策

资料来源:根据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资料整理。

为破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安徽、北京、福建、河南、江苏、江西、山东等地纷纷出台相应扶持措施。1月,安徽首批“政银担”贷款项目在宿州成功落地,共计为18户企业发放贷款7000余万元。继“政银担”创新模式首笔贷款在宣城成功试水之后,又在宿州、淮北、亳州、阜阳、蚌埠5个地市全面开花;天津市中小微企业风险补偿金贷款备案系统开通运行,极大地调动了金融机构向中小微企业提供资金支持的积极性,也为开展贷款风险补偿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5月,贵州省政府出台《贵州省创新发展扶贫小额信贷实施意见》,提出通过金融机构评级授信、保险机构给予保险、担保机构提供担保等方式分散风险,让扶贫部门建档立卡贫困户得到免抵押、免担保的信用贷款,帮助贫困户加快“换穷业”步伐。6月,安徽银监局出台《中国银监会安徽监管局关于抓好政策落实有效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通知》,指导辖内银行机构抓好政策落实,提升金融服务水平,有效地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福建省财政厅和省知识产权局联合制定《福建省小微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江苏省国税局、江苏银行和深圳微众税银信息服务公司在南京联合发布“小微企业税银互动服务平台”;江西省正式启动运行省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以“点、面”结合的形式建立科贷补偿金资金池。11月,江西省印发《江西省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管理办法(暂行)》,正式启动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黑龙江省国税局与建设银行黑龙江省分行签订“银税互动”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创新“大数据”和“互联网+”服务方式,为全省纳税信用良好的小微企业提供“税信贷”暨“税易贷”金融产品综合服务。由中央财政与北京市财政共同出资设立的5亿元小微企业担保代偿补偿机制,12月正式签约启动,主要通过设计政府性担保资金、再担保机构、担保机构与银行等“政、银、担”多方风险分担机制,共同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从而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各地金融扶持措施的出台和落地,进一步理顺了中小微企业的融资环境,对于破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意义重大。

四、创业就业政策

为改善中小微企业创业就业环境,优化中小微企业人才结构,甘肃、贵州、辽宁、山东、山西、新疆等地政府纷纷出台创业就业相关政策措施。2月,贵州省民间小微企业创业服务中心在贵阳建首个创业孵化基地,扶持创业对象包括应届大学生、下岗职工、退伍军人、返乡农民工、失业人员、多次创业失败者、还款困难户等,支持创业业主58名,解决了上百人的就业问题。

此后,各地创业就业政策纷纷出台。6月,辽宁省工商局发布《辽宁省工商局关于鼓励大众创业支持小微企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年内实现‘一照一码’,将办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的时间,由现在的8天压缩到5天以内”,简化创业流程,激发中小微企业创业热情;8月,江苏省人社厅出台《关于支持农村电子商务创业就业工作的意见》,为创办农村电商企业给出一系列优惠政策,对农村劳动者、返乡农民工、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人员创办农村电子商务企业的,按规定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政策;9月,山东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从实施就业优先战略、积极推进大众创业、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和创新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等五个方面,提出了22条政策措施,实现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以及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可与小微企业同等享受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等16项突破;甘肃省12月出台《甘肃省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施方案》,明确各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中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低于采购总额的3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此外,甘肃省将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政府设立创业基金,扶持创业创新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众创、众包等方式开展相关科研活动,鼓励各级财政对符合一定条件众创空间等孵化机构的办公用房、用水、用能、网络等软硬件设施给予适当补贴(见表2-10)。

表2-10 2015年各地创业就业政策

资料来源:根据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资料整理。

五、服务体系政策

2015年,各级政府还通过建立服务平台、实施各项示范工程、成立服务机构联合会等措施进行中小微企业服务体系建设。7月,江苏省中小企业信息化服务券试点工作正式启动;黑龙江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新版发布暨省中小企业服务协会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在哈尔滨召开,新版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上线,将面向企业提供全方位、深层次的一条龙服务。9月11日,四川省工商局宣布建设小微企业名录,并正式建立由省工商局牵头的扶持小微企业发展信息互联互通联席会议工作机制。河北省工信厅出台《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管理办法》,经过评定的服务平台将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相关专项资金扶持项目,优先推荐金融、担保机构为其提供融资服务,并鼓励各地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无偿资助、业务奖励等形式,发挥服务平台作用,扩大公共服务的覆盖面和受益面;辽宁省正式开通小微企业名录系统,小型微型企业加入该名录可以便捷地申请可享受的相关优惠政策;福建省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公共服务微信平台正式建设启动。各地服务体系扶持措施,为培育中小微企业产业集群,加强中小微企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形成市场化、专业化、集成化、网络化的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提供了支撑体系,有效地推动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见表2-11)。

表2-11 2015年各地服务体系扶持举措

资料来源:根据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资料整理。

六、其他扶持政策措施

在扶持中小微企业措施上,除财税、金融、创业就业、服务体系等方面,贵州、海南、河北、河南、山西、上海、西藏、云南、重庆等地也在其他方面推出扶持政策,全方面推进中小微企业发展。

在发展文化产业方面,云南省文产办下发《关于促进小微文化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扶持云南省小微文化企业的发展;贵州省文化厅也发布《关于大力发展文化及相关产业微型企业的通知》,加大对文化及相关产业微型企业的扶持力度,明确重点扶持的除娱乐业外的文化及相关产业微型企业具体行业。

在风险管理方面,河北省商务厅、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河北分公司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15年度小微外贸企业风险保障政策推广工作的通知》,帮助小微外贸企业利用出口信用保险的保险及融资功能,实现企业风险防控和融资便利,为出口企业提供风险保障,帮助企业获得保单融资,助力企业拓展国际市场。同时,为提升河北省工业企业品牌价值和整体形象,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产品附加值,河北省工信厅还组织开展2015年度河北省中小企业名牌产品评选活动,加强中小微企业自主品牌建设。

在中小微企业培训领域,上海市2015年向小微企业提供12期免费培训,来自70家中小微电商销售企业的120余名企业管理者参加了首期培训,培训由资深企业管理专家系统介绍了ISO 9001国际标准转版的有关内容,并结合实际案例指导电商企业如何应对标准转版,帮助企业及时了解质量管理体系的理念变化,做好标准转版的各项准备工作。

在规范中小微企业法制环境领域,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结合实际制定出台《全区检察机关反贪部门查办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方案》,严肃查办七类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领域职务犯罪案件,为依法严厉打击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领域职务犯罪,避免国有资产流失,有效发挥发展专项资金在减少中小企业负担、促进中小企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在提升民营企业待遇方面,山西省出台《关于推进民营企业办理完善土地使用和房屋产权登记手续的通知》,民营企业在土地利用和供应方面获得与国有企业同等待遇,政府将主动帮助民营企业解决用地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见表2-12)。

表2-12 2015年各地服其他扶持措施

资料来源:根据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资料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