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经验主义者
我们只有跨过英吉利海峡才能找到一种截然不同的哲学环境和心理学种类。英国人有他们自己的神秘主义者、学究和形而上的玄思者,可在过去的至少4个世纪里,这些哲学家和心理学家中的大多数都还是现实主义的。他们讲求实际,实事求是。在17世纪早期的几十年中,英国思想家们在寻求知识的旅途中非常典型地按照常识凭着经验做事。他们依靠实验,如果不能依靠实验的话,他们就依靠日常经验和良好的判断。皇家学会敦促会员们以“工匠、农夫和商人[而不是]智者和学究”的言谈方式进行交流。这个学会的第一位史学家,托马斯·斯普拉特主教,骄傲地宣称:“我们的气候、空气、天气的影响,英国血统的构成,以及大洋的拥抱……都使我们的国家成为一个实验知识的乐园。”
不管这些影响或微妙的社会因素是否能够解释英国的经验主义倾向,确定无疑的是,经验主义不仅存在于当时,而且也存在于现在。在心理学上,它产生出一系列原始心理学家,他们抛弃了笛卡尔天生知识的教条,一边尽职尽责地宣扬上帝和灵魂,一边就人类的精神活动和行为提出一些尘俗的看法。他们之所以被称为经验主义者,并不是因为他们进行过实验(和自然科学家不一样,他们不知道如何进行心理学实验),而是因为他们相信,思维是通过经验发展起来的,思想来自经验。先天论者(天生观念的信仰者)和经验主义者之间的争论在古希腊时代就已开始,17世纪又以新的、更尖锐的形式出现,并且一直持续至最近。
霍布斯
英国第一位经验主义心理学家是托马斯·霍布斯(1588—1679),但他闻名于世的主要原因却是其明显带着政治倾向的哲学观。他是一个教区牧师的儿子,母亲怀孕时因为听说西班牙无敌舰队的事而受惊早产。他说,他的生性胆怯与早产大有关系:“恐惧与我是一对孪生儿。”这种胆怯,或至少说惧怕他人的感觉,是他著名的反民主政治哲学的根源所在。
霍布斯在内战和共和政体时期的动荡年代里写下了《利维坦》(1651)一书。他在书的前几页写道,所有的人在本质上都是他人的敌人,只有放弃自我决定的权力,将之交给一个独裁的政府,最好是君主制,他们才能彼此间相安无事,繁荣发达。如果没有“恐怖”,没有这样一个独裁政府强制推行文明的行为,生活就会不可避免地陷入“孤寂、贫穷、可憎、野蛮和短暂”之中。这种阴沉哲学的建立者并不是一个病恹恹、心怀叵测和不适应环境的弱者。相反,霍布斯个子高大、英俊漂亮、天性活泼、与人友善,且在其漫长的一生中,身体一直都很健康。
霍布斯之所以形成这种保皇思想,并不是出于对人类的厌恶,而是另有原因。他在牛津大学接受教育,后来又给卡文迪什家族的多个儿子当过家庭教师(其中一个后来成为第一代德文郡伯爵,还有一个成为第三代德文郡伯爵)。在共和政体时期,他一直与逃亡的保皇党人生活在一起,并给未来的查尔斯二世当过私人教师。
这些人际关系对他来说无疑是一桩幸事。他献身于科学,是一位明确的决定论者和唯物主义者。在他的晚年,一群主教在议会里起诉他是无神论者,有亵渎神明和不敬神的罪行,提议将这个白发苍苍、不肯屈服的老人烧死。但这项起诉没有成功,议会不但否决了一项谴责《利维坦》的议案,国王还发给他一份优厚的年金。他也知趣,自此之后,思想和文笔再不那么富于煽动性了。尽管霍布斯主义多年来一直受到牧师和信教者的毁谤,但他本人却过着安详宁静的生活。他不断地写书,年逾70岁照打网球,80岁之后仍致力于翻译荷马的作品,91岁寿终正寝。
在心理学的殿堂里为霍布斯谋得席位的不是其有关人类本质的观点,而是其经验主义认识论。他造访过伽利略,深为他的物理学所打动。霍布斯得出结论,所有的现象都是运动中的物质,并将此观点运用于心理学领域。他推断说,精神活动是神经系统原子的运行和大脑对外部世界的原子运动所作出的反应。他没有解释原子在大脑里是如何运动又是如何形成想法的,只是简单地强调,这是可能的。直到今天,心理学家才走近可以回答这一问题的边缘。
霍布斯大胆宣布,宇宙的任何部分都不是无形的,“灵魂”只是“生命”的比喻,所有把无形的物质说成是灵魂的观点,都是“空洞的哲学”,是“有害的亚里士多德式废话”。基于这一点,他藐视天生观念的教条,因为该教条建立在无形的灵魂这一基础之上。他认为,思想里的一切所有均来自感觉经验:复杂的想法源出于简单的想法,简单的想法源出于感觉。
考虑到人的思想……很简单,它们无一例外是存在于我们之外的物体或其他偶发事件中的某一属性的表象或展现,人们通常将之叫做物体……它们的起源是这样一些被我们称为感觉的东西,因为在人的头脑里,任何一种概念在其开始时全部或部分地是由感觉器官形成的。其余部分则来自这个起源。
当然,这个概念并不新颖。阿尔克迈翁、德谟克利特、亚里士多德及其他人,都以一种或另一种方式提出过类似观点。然而,霍布斯比他们走得更远,因为他使用了后来被称作牛顿第一运动定律的物理学原理,并运用它来解释感觉印象是如何成为想象、记忆和普通知识的。
物体一旦进入运动,就会永恒地运动起来,除非别的某种东西阻碍它,而阻挡它的无论什么东西都无法在一刹那间完成整个行动,[只能]分层次分等级地逐步解决。比如说我们所看到的水面,尽管风停了,但水仍在很长时间后才不起波澜:这样的情况同样发生于人的思想内部的运动。当他看见某物、梦想某物时,道理亦是如此,因为当物体移走时,或眼睛闭上时,我们仍然会保留看见过的物体的影像,虽然它已不再那么清晰。这就是拉丁人叫做想象的东西……[它]因而也是逐渐消失的感觉……当我们表达这个消失的概念,并指明这个感觉正在消失,变成旧的、过去的感觉时,它就成为记忆……很多记忆,或对许多事情的记忆,被称作经验。
霍布斯预知了反对意见:我们能够想到一些从未见到过的事物。对此,他早已备好解释:
我们根据感知到的事物而形成的印象是想象……一个人想象到以前曾见过的某个人或某匹马,我们叫做简单想象。其余的则是合成想象,如我们在某时某地看到一个人,在另外某时某地看到一匹马,于是合成出一个半人半马的怪物。
霍布斯表达的经验主义心理学,虽然尚未成熟,且是以假想的生理学为基础的,可它仍是一座里程碑,因为它首次解释了感觉印象如何转变成更高层次的思想过程。
他在另一个方面也是开路先锋:他是第一位现代联想主义者。亚里士多德、奥古斯丁和比韦斯都曾说过,记忆是通过某种连接被唤起的。但霍布斯的贡献在于,他将之解释得更清楚具体,尽管并不完全,也缺乏成熟。尽管他没有使用“联想”一词,而使用了“系列观念”,但他无疑是渐次导致19世纪实验主义心理学和20世纪行为主义的这一传统的开拓者。
“无论一个人在想什么,”他宣告,“他的下一个想法并非完全如其看上去那样随心所欲。一种想法与另一种想法之间的接续并不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他又一次拿物理学作比喻,把想法的连接比作物质的“连续性”。一种想法紧接另一种想法,“其方式犹如平拂桌面上的水,手指牵动水的任何部分向任何方向移动,整个水流都会跟着朝该方向流动”。如果放下这个物理学比喻,我们就会发现他对联想如何发挥作用的解释才是真正富于心理学意义的。有时候,他说,想法的系列是“没有向导”、没有计划的,而另一些时候又是“有所约束”的,或强制性的,就像我们有意记住某件东西或解决某个问题一样。于是,他以这种方式预告了现代才弄清楚的自由联想与有所控制的联想之间的区别。
就思想从一个想法到另一个想法之间连续性的解释,他所举的例子和现代心理学中的任何文献一样恰当。如在《利维坦》中:
谈到我们目前的内战,还有什么比提出罗马便士值多少钱这个问题更为不妥的呢?而这个连续性在我却是非常明显的。因为想到战争,就想到了将王位拱手让予敌人,这个想法又带来出卖基督的想法,接着便引发出30便士这个出卖的价码,于是也就非常容易地得出这个恶毒的问题。而所有这一切都是在一刹那间完成的,因为思想的速度非常之快。
在他后来的作品《论人性》中,他说,记忆当中任何两个思想的连接都是其第一次偶然被体验的结果。
一个概念与另一个概念之间有连接性或前后联系,是因为一个感觉最初产生这两个概念时,内含着其间的连接性或顺序。比如下面一例:从圣安德鲁想到圣彼得,是因为他们的名字列在一起,从圣彼得想到石头,也出于同一原因(“saint”与“stone”谐音);从石头想到基石,再想到教堂,再从教堂想到人群,从人群想到拥挤;按照这个例子,思想也许可以从任何事物联想到任何一种其他事物。
这只是联想主义心理学的一粒种子,可它已经落入一片肥沃的土壤里。
洛克
尽管霍布斯是英国心理学家中第一位经验主义者,但把这个原初的学说发展下去的却是晚霍布斯44年出生的约翰·洛克(1632—1704),因而后者被人冠以“英国经验主义之父”的称号。
洛克是一位政治哲学家和原始心理学家,作为后者,他极力主张与霍布斯类似的学说;但作为前者,他却持有完全不同的主张。
在社会政治体制上,他文采横溢地辩驳了霍布斯的理论——某些天生的权利,如自由,在人从自然状态转向社会生活时不应被抛弃。他的思想体现在美国的《独立宣言》和法国的《人权宣言》之中。
洛克的自由主义思想部分源于他的家庭背景,部分源于他的个人经验。洛克的父亲是一位清教徒律师,还在儿童时期,他就品尝了作为少数不受欢迎的人是何滋味。后来,他因为清教徒中有很多人取得成功而觉醒,最终不但成为维持国王及国会之间平衡的天才的代言人,而且成为英格兰宗教宽容政策的倡导者。
洛克在牛津大学研究哲学,非常崇拜笛卡尔的著作,同时又被实验科学所吸引。在牛津教书的几年中,他结识了伟大的化学家罗伯特·波意耳和著名的医学科学家托马斯·西德纳姆,并与他们一起工作。与他们的友谊诱导他研究医学,并于1667年成为后来当上第一代莎夫茨伯里伯爵的安东尼·库珀的私人医生和总顾问。此后,洛克步入政坛,并在威廉和玛丽统治期间出任过政府中的各种职位。
从肖像上可以看出,他有一张长脸,非常严肃。我们还知道,他的确不是寻常之人。他衣着整洁,善于控制自己,节俭且节制。他善于交际,好友如云,尤其喜欢孩子。他从未婚娶——笛卡尔、斯宾诺莎、霍布斯和17世纪其他一些哲学家大都终生未娶,这一现象值得去做一篇博士论文——不过,他在牛津大学期间有过一次恋爱。他对此感叹说:“几乎将我的理智摧残。”直到恋爱结束,他才恢复理智。此后,他再没有受到此类创伤,从而大大地丰富了他的哲学和心理学思想。
在洛克的许多著作中,值得我们关心的是《人类理解论》。1670年,他和一帮朋友在其租住的埃克塞特大宅(莎夫茨伯里的家)里举行非正式聚会,讨论剑桥一些柏拉图主义者所宣扬的有关上帝及道德的观念是天生的等观点。洛克在《人类理解论》的前言“致读者”中,讲述了这次聚会:
五六个朋友聚集在我的家中,讨论一个离[人类的理解]十分遥远的话题,但不久即发现,来自各方的种种困惑使大家无所适从。我们一度不知所措,对自己深感困惑的问题束手无策。这时,我突然想到,我们的路线走错了。在探索自然的本质时,我们必须理解我们的能力,设定我们的理解目标,或不便去处理的问题。我对大家说出这个意见,他们欣然地接受了。
洛克准备在下次聚会时列出一张足以包含他所提供的内容的单子,里面应包含思维自身可以理解的一些心理过程。结果,他为此花费了近二十年时间,各种观察和结论占用了数百页纸张。
在英格兰工作和流亡期间,不管是在和平年代,还是在1688年的“光荣革命”期间,他都致力于《人类理解论》的写作。该书于1690年付梓,并马上使他蜚声于学术界。在14年时间里,该书再版4次,不但成为客厅沙龙的谈论话题,而且为英国的哲学和心理学确定了前进的方向。该书亦使他受到非难。他反对天生观念,坚持认为灵魂是无法了解的。这种观点引起了柏拉图主义者和牧师们的愤怒。他们早就对他所倡导的宗教宽容论耿耿于怀,书中散布的对无神论者有利的言论更使他们忍无可忍,于是群起而攻之。然而,时间作出了公正的判决:他的《人类理解论》成为现代思想的主流之一,而反对者的咆哮则大多被淹没在历史的垃圾堆里。
洛克的《人类理解论》之所以具有历史意义,是因为它解释了我们是如何获取知识的。至于书中的其余部分,则与本书的内容无关。他采取与其先辈们完全不同的方式,探索了知识是如何转换成观念的。与笛卡尔和斯宾诺莎不同的是,尽管洛克研究过医学,但他并没有去考究我们的感觉、认知或观念赖以产生的“精神运动或肉体变化”。或许他意识到生理学还处在原始的状态,或许心理学的过程可以从宏观的水平上加以考察,可以不去顾念微观方面,正如人们只研究波浪的机械运动,而不必去注意构成波浪的分子的运动一样。
洛克也没有像笛卡尔和斯宾诺莎那样依靠正式的演绎推理。相反,他使用几近经验主义的方法来检查自己的经验和他人的经验,包括不同年龄的孩子,以得出知识。他询问自己究竟发生了什么情况,以及发生的顺序等。他还进行过至少一次著名的实验。他先将一只手放在热水盆里,将另一只放进冷水盆里,之后,再将两只手全部放进一只温水盆里。其结果是,一只手感到的是热,另一只手感到的是冷。这种情况表明,感觉起因的本质是客观的,而感觉自身却是主观的。感觉并不是客观实质的复制品。
洛克在《人类理解论》中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攻击天生观念的教条。笛卡尔认为,关于上帝的观念是天生的,因为我们无法直接地体验上帝。对此,洛克回答,它不可能是天生的,因为另有一些人并没有产生这样的观念。他提供一种虔诚——但属于经验主义——的变通办法:我们从“造物主的作品中体现出来的超级智慧和力量……”中得出上帝的观念。他还认为,我们不可能有正确与错误的天生准则;历史为我们显示出来的道德判断范围非常广泛,而它们都是通过社会的形式获取的。即使一些观念具有普遍意义,可如果能够找到其他解释,它们也就不是天生的。这样的解释不难找到。他将展示的是,“理解会在什么时候得到其所拥有的观念”,作为证据,“我将吁请每一个人自己观察和体验”。
接着,他提出一个经验主义心理学最原初的原理:“让我们假设思想[在出生时]是我们常说的一张白纸,上面没有写出任何字,也没有任何观念。它是怎么载入内容的呢?……我回答,一句话,从经验中来。我们的知识都建立在经验上,并从经验中最终得出自身。”(人们常说,洛克把新生儿的思想比作一块白板,可他并没有使用这个词。该词是阿奎纳从亚里士多德的著作中翻译过来的。)
洛克认为,人的“观念”有两个来源(“观念”一词,他用以指代从感觉到抽象概念之间的任何东西),即感觉和回忆(观念对其所获得的任何东西的操作,按他的话说,是“我们自己观念的所有不同的行动”)。我们的感官把感觉传递至大脑,他把这些叫做“简单的观念”。从这里开始,大脑逐渐形成“回忆的观念”(它自己意识到自身所具有的感知、思考、意愿,以及在事物之间进行区分或比较等能力)。其他东西,包括那些最复杂和深奥的东西,都是这两类观念相互影响的结果。
洛克继续不厌其烦地解释,这个过程还可以用来说明最为遥远和困难的概念的诞生(他为自己冗长的解释道歉说,“我太懒了,或太忙了,不可能把它缩得再短一些”)。他解释了大脑如何考虑一些简单的观念,如何把它们放在一起形成复杂的观念,如何在简单和复杂的观念之间进行区别。我们注意到一些不同的物体(一张帆、一块骨头、一杯牛奶等)所共有的特质,再有意地排斥掉其不同之处,从而形成比如“白”这样一些抽象观念。同样,我们最终会形成无限、同一性与多样性、真理与谬误等抽象观念。
所有这些,听起来都是有根有据、无懈可击的,可在这个系统中存在一个严重的漏洞,涉及感官感知这个古老的哲学问题:我们如何知道所感知的东西是存在于思想之外的事物的正确反映?洛克看不出任何理由以怀疑我们具有对周围世界的正确知识。和笛卡尔一样,他只好将之归功于上帝,解释说,上帝是不会误导我们的。但从他的话音里可知,虔诚的成分远没有常识的成分多。
创造我们大家的、无限睿智的上苍,以及我们周围的一切,已经调整了我们的感觉、官能和感官,使其适宜生活的便利和我们在此所做的营生。通过我们的感觉,我们可以了解并区分事物,检查它们,并使其适用于我们的用途……这样一种知识非常适合我们目前的状况,我们不需本领即可获取。
然而,他就感觉问题的讨论有两个方面在后来的心理学家中引起麻烦。(洛克没有对感觉和知觉加以区分,此区分直到近两个世纪才产生。)
首先,他接受了我们所感知到的物体的“第一性的”质和“第二性的”质之间的差别。远至阿奎纳,近到笛卡尔、伽利略和牛顿,都接受这种区别。不管它们的变化有多大,第一性的质都不可与物体“分开”;它们在我们身上产生出简单的概念,如固体、范围、轮廓、运动或静止、数量等。“拿起一粒谷子,”洛克说道,“将其分成两半,每一半仍有固体、范围、轮廓和动感等感觉。”第二性的质,如色彩、声音、口味和气味等,并不以我们感知它们的形式存在于物体之中,而是这个物体的第一性的质在我们身上引起的感觉。紫罗兰在黑暗当中就不是紫罗兰,只有当它在我们身上引起那种颜色的感觉时,它才是紫罗兰。这就是洛克的推论。
其次,如果我们的思想都是从感觉中得来的,那么,我们就会知道我们所感知的并不是其背后的真实,真实甚至不一定存在。同样,我们永远也不会知道成为思想的物质,我们所知道的只不过是自己观念中的经验。理性的洛克勇敢地指出:
感觉使我们相信,存在着固体的、有范围的物质;还有思考,存在着会思考的物质。经验使我们确信这些东西的存在。人们具有移动身体的能力,一方面依靠冲动,另一方面依靠思想。这一点毋庸置疑。
然而,这些简单的确信并不能说服其他的哲学家和心理学家。他们徒劳地尝试寻找一条途径以证实,要么我们关于世界的知识是精确的,要么在我们的感觉之外,什么也不存在。
洛克在思想本质的问题上闪烁其词,部分是出于他自己的信仰,部分也可能是为了避免异端邪说的罪名。他说,思想是一种物质,但又坚持认为,我们对这种物质的了解不过是我们在物体中感知到的属性背后的物质。事实上,在《人类理解论》中的一个著名段落里,他已慎重地提出,我们有可能想象,思想是一种物质,且是一种完全不同的物质。
我们知道有物质和思想,但可能永远也不会知道任何单纯的物质存在是否也会思想;对于我们来说,在没有启示而仅仅依靠我们自己的观念的情况下,不可能发现全能之神是否以恰当的方式赋予一些系统的物质以感知和思维的能力,或通过良好的衔接与固定,使它们成为某种会思想的非物质东西:按照我们的观念,根据并非远离我们的理解力,我们可以想象,上帝如果高兴的话,是可以给某种物质附加上思考的能力的,或他甚至还可以给予它另外一种具有思考能力的物质。
这使正统教徒们勃然大怒。他们控诉洛克,说他是个隐藏的唯物主义者,并控告他已经让基督教神学处于危险之中。最后的结果是,洛克的心理学逃过了他们的攻击,基督教也逃过了洛克的威胁。
所有这一切使洛克声名大振,他也当之无愧。但他也常常被冠以最初的联想主义理论家的桂冠,这就有点言过其实了。千真万确,他是用过“观念的联想”这个词组,而霍布斯和其他讨论过这种现象的早期思想家却没有。然而,洛克是在《人类理解论》第4版的附录中提到“联想”一词的,这已是他后来的想法。在他系统性的思想里,没有联想的概念。
不过,他的确说过,我们可以把简单的观念合并成复杂的观念;他还说过,在这样的合并当中,重复和快乐是重要因素。但他对联想的规律并没有评论过只言片语,也没有把这个话题当作可以开启大智慧的问题进行探讨。他对此问题的兴趣,仅局限于对一些疾病和日常生活中奇怪情境下难以理解的思想过程的观察。他讲述了这样一个事件,说他的一位朋友做了外科手术(当时没有麻醉剂),尽管他的朋友对这位外科大夫心存感激,可再也不想去看他一眼,因为这个大夫的脸与疼痛之间的联系过于强烈了。他还说,有一个人在一间放着箱子的房间里学会了一种非常复杂的舞步,后来,他只有在放有类似箱子的房间里才会跳这种舞。
如果说洛克对观念的联想这一问题的处理具有局限性,但他的确刺激了其他人寻找连接和顺序在思维当中形成的方式。最后,行为主义者将会把所有的精神生活全部简化到联想中去。甚至在心理学挣脱行为主义的主导之后,联想仍然是其主要的议题之一。洛克的思想由于残余的纯粹哲学和神学的痕迹而罩有乌云,然而,正是他把心理学从哲学中解脱出来,导入了科学的方向。
在《人类理解论》中,他以得体的谦逊写道,他希望这本书能够做出一些贡献。
没必要人人都去做波意耳或西德纳姆,而且,在一个产生伟大的惠更斯这样的大师和不可比拟的牛顿先生的时代……能够做一点基础的、清场子的工作,并把通往知识之路上的垃圾清除掉,已经是了不起的理想了。
从他的情况来看,这种谦逊虽没有得到承认,却也算非常得体。
洛克死于1704年。这是一个世纪的开端,严格的科学开始大踏步地跳跃前进。最著名的几步是伽尔瓦尼的生理学、伏特的电学、道尔顿的解剖学、欧拉和拉格朗日的数学、赫歇尔和拉普拉斯的天文学、林奈的植物学、詹纳的预防医学,以及后来的卡文迪什、普里斯特利和卢瑟福,他们分别发现了氢、氧和氮。
心理学却没有出现类似的跳跃。此后也一直没有出现,直到19世纪实验主义的产生。就大部分而言,18世纪的原始心理学家要么是承袭笛卡尔主义的理性主义-先天论者,要么是承袭霍布斯-洛克传统的经验主义-联想主义者。然而,他们当中的一些人的确大大地推进了这些概念,从而影响了心理学的未来。这些人值得我们简单地认识一下,他们的贡献也值得我们简要回顾。
贝克莱
哲学家和原始心理学家乔治·贝克莱(1685—1753)得以成名的学说,总能逗乐研学哲学史课程的学生,并给教授们引用西塞罗语录的机会:“没有什么比某位哲学家说过的话更荒诞的了。”贝克莱的哲学是荒诞的,可许多人记得它。他的心理学是合理的,可几乎所有人都将之遗忘。
他在历史上的地位几乎完全倚仗于他28岁前所写的3部书。除此之外,他的生活再没有什么有意思的事了。他出生于爱尔兰,在都柏林的三一学院学习哲学,获得博士学位。24岁时,他被封为英国国教的执事,有过几年旅行和布道经历。最后,他来到爱尔兰的科克郡,出任克洛因地区的主教,直到终老。
贝克莱写出的第一本值得注意的书——《视觉新论》(1709),是受洛克的一篇短文的启发,这篇短文里面提到这样一个问题:一个天生没有视力的人后来突然产生视力,他能不能仅凭视力就判断出球体和立方体呢?洛克认为,那个人不可能判断出来。贝克莱同意他的观点,但他就此问题进行了进一步的研究,并将其分析建立在联想主义心理学的基础之上。他说,仅凭视力,新生儿是无法区分距离、形状、大小或相对位置的。儿童学会空间上的判断,靠的是重复的经验——碰触、够取、行走等。我们把视觉上的距离、大小和形态的线索与我们已经通过其他感官学到的东西联想起来。
这个立论非常合理,也是对感知心理学理论的真正贡献。另外,他把看似简单的深度感知体验细分为更基本的感受,预示出,或者也许是导致了后来心理学的“分子”分析法——把所有体验按其最简单的构件进行分析的方法。
然而,如果说贝克莱在感知心理学上非常现实的话,在他因之成名的哲学理论上,他却是超凡脱俗的。哲学一直在给心理学家增添麻烦,而贝克莱的心理学却给哲学家提出了问题。事情起始于他21岁的时候,当时,还是一个青年的贝克莱就已认识到,物质主义的牛顿科学已经威胁到了宗教。他在日记中对自己说,如果能够废除物质主义的教条,形形色色的无神论者的“恶魔计划”就会不攻自破。
对于一位21岁的青年来说,梦想打破物质存在这样一个全球的信仰——而且还要在25岁的时候出版一本名叫《人类知识原理》(1710)的著作阐释其梦想——如果不算痴人说梦的话,至少也是荒唐可笑的(他的第三部重要著作出版于1713年,以对话的形式重述了这个观点)。然而,贝克莱坚持到底,直到得出最后的结论,即洛克在第一性的质与第二性的质之间所作的区分。如果所有的知识都来自我们的感觉,那么,除了这些感觉以外,我们对于外部世界将什么也不知道。可是,这些都是第二性的质。我们如何知道第一性的质借以藏身的物质或实质是真实存在的呢?在梦中,我们可以看见活生生的树、房子和群山,可这些都是错觉;我们怎么证明醒着的时候所具有的感觉就一定是真实存在的呢?按贝克莱的话说:
尽管可以说,固体的、形象的和可移动的物质有可能不需要思维而独立存在,因为它们对应了我们对实物的一些观念,然而,我们怎么才有可能知道这一切呢?我们知道它,要么是靠感觉,要么是靠推理。说到我们的感官,我们只知道一些靠它们感知存在的感觉……[至于推理,]有什么样的推理能够引导我们去相信物体的存在,而不需我们借以从中产生感知的思维呢?可能的情形是,我们都受到现存观念的影响。不过,如果没有这些观念,没有类似于这些观念的东西,也就不存在物体。
就我们到目前为止能够知道的来说,所存在的东西只是我们所感知到的。没有感知到的东西也许根本就不存在,因为它对我们来说具有很大的不同(在现代,这个说法将作为现象主义心理学而反复出现)。
贝克莱并不是傻子。他在《人类知识原理》一书的前言中承认,某些段落,如果断章取义地看,可能会得出“荒谬的结论”。嘲笑者们都说他没有道理,因为他宣布根本不存在任何类型的真实世界,所有的存在都只是我们的想象——树之所以存在,是因为我们看见它了。当我们朝其他地方看时,它就不再存在。然而,贝克莱通过他与上帝之间的关系而拯救了整个世界,而上帝就是永恒的感知者,他能在所有的时间里看到所有的事物。也许不存在一个物质的世界,但上帝所感知的宇宙却是稳定和经久不衰的;即使我们没有看到某个事物,上帝却看见了。因此,当我们不再看该事物时,它并没有停止存在,因为上帝见证了它的存在。20世纪的英国神学家罗纳德·诺克斯神父用一段著名的五行民谣满怀敬意地总结了贝克莱的观点:
四合院里早已空荡,
此树却在茁壮生长。
一位年轻人于是感叹:
“如此怪事,
“上帝必定惊讶万状!”
贝克莱的理论给心理学家和哲学家均制造了难题。他们发现,这些问题本身是无法回答的。许多年以后,在1763年8月的一天,当传记作家博斯韦尔与约翰逊博士散步时,前者请教后者,问他应如何反驳贝克莱的理论。约翰逊博士狠劲踢了一块大石头,可脚被反弹了回来。然后他说:“我就这样反驳它。”他本应知道得再多一点。贝克莱有可能这样回答说,石头的紧固性和质量,以及约翰逊的脚踢到石头后的反弹,都不过是上帝灌入他头脑中的一些感觉,而不是任何物质的东西引起的明证。
还有比约翰逊博士更为微妙和更好的回答,但没有哪一个能比休谟的回答更简洁,更有理智。休谟说,贝克莱的观点“不容许有任何答案,也不能使任何人信服”。
休谟
然而,大卫·休谟(1711—1776)本人在他的心理学作品中却给哲学和心理学带来了更大的麻烦。首先,让我们认识一下这位苏格兰启蒙运动中最耀眼的明星。
在苏格兰,如在西方世界其他地方一样,启蒙运动是18世纪流行的一场哲学运动,其特征是依靠科学和理智,对传统宗教进行质疑,坚信全球人类的进步。就其童年时代而言,我们从下述两个方面均无法看出休谟能够成为这一运动的领军人物。其一是,他出生于爱丁堡一个条件优越的长老会家庭,自幼即接受加尔文教的神学观点。其二是,孩提时代的他,看上去极其木讷(其母称他为“优秀而善良的装箱工,但过于愚笨”)。然而,木讷极有可能是他的迟钝和庞大的躯体给人造成的错觉。实际上,他非常聪明,12岁就考进了爱丁堡大学。加尔文主义也对他影响不大。15岁时,他已热切地阅读了所处时代的多数哲学著作。18岁时,他成长为加尔文主义的叛逆者。后来论及此事,有人评论说:“自从阅读了洛克和克拉克的作品之后,他就再也没有得到过任何信仰的快乐。”
休谟是家里的次子,因而只继承了很少遗产。为谋生计,他努力攻读法律,但因为并非他所好,后来差点为此精神失常。他学习经商,但觉得商人办公室里的吝啬同样令人难以忍受。23岁时,他决定靠哲学混口饭吃,因此前往法国,在拉弗莱什因陋就简地安顿下来(笛卡尔曾在这里学习过)。他未能读成大学,但说服耶稣会让他使用那里的图书室。两年之后,他完成了两卷本的《人性论:在精神科学中采用实验推理方法的一个尝试》(简称《人性论》, 1738)。在这部著作里,他首次阐述了自己的心理学观点。
他原指望此书能带给他巨大的名声,没想到它几乎未能引起任何注意。他心痛万分(此后,他重写此书,使之更为简洁明快,效果略好了一些)。他被迫谋份生计,于是先为一位年轻人当辅导教师,后应聘为詹姆斯·圣克莱尔将军的私人秘书。后来的这个岗位收入不错,他穿上红色制服,吃喝无忧,身体渐渐发福。一位访问者对他的描述是,他有一张又宽又胖的大脸,“除去愚钝之外,脸上没有任何表情”,而且他的身材更像是位地方官员,一点也不像哲学家。然而,人不可貌相。休谟不久即存下了一笔资产,足以使他专心地从事写作。这些成熟年代创作的政治、经济、哲学、历史和宗教方面的著作给他带来了梦寐以求的名声。在法国,虽然他长得腰圆体胖,但依然是各个沙龙的座上宾,且得到伏尔泰和狄德罗的称赞。在伦敦,他在家里举办沙龙,并引来亚当·斯密和其他自由主义思想家的光顾。大家一起高谈阔论,无话不说。
朋友和熟人认为他聪明、友善、谦逊、宽容,他也这么自视,而且还认为自己“对一切激情都有所节制”(他23岁时曾使一位姑娘怀孕,37岁时屈膝追求某位伯爵夫人未果。撇开这些小插曲不论,他至少在一种激情上是非常节制的)。他不喜欢斯宾诺莎,将其视作无神论者,但他自己归根到底也是一位怀疑论者。当他因直肠癌而卧床垂死时,传记作家博斯韦尔问他是否相信有来世,休谟的回答是,“来世”是一种“最无理智的幻想”。说到底,休谟就是个彻底的启蒙主义者。
休谟写作《人性论》的主要目的是开拓一套基于“人的科学”的道德哲学,其实他在这里指的就是心理学。为此,他致力于建立一套有关人类激情和我们对激情的看法的理论,这要求他了解我们的思想来自何处。他以一位真正的经验主义者的方法来探索这个问题:“因为有关人的科学才是其他科学唯一坚实的基础,因此,我们必须要以经验和观察作为这门科学自身的坚实基础。”
尽管休谟大量评论他人的作品,但他主要还是依靠自己的内省式观察治学。作为一位彻底的经验主义者,他不容分说地排斥关于非物质灵魂的本质的所有问题——灵魂就是一度对笛卡尔来说非常重要的那个会思想的“我”——他宣布,灵魂的本质是“一个不可理解的问题”,根本不值得讨论。他对这个有意识能力的自我的看法建立在对他自己的思想过程所作的仔细观察这一基础之上。他认为,思维完全是由感觉构成的。
当我以非常私密的态度进入这个我称其为“自我”的东西里面时,我总会撞上这个或那个特定的感觉,或冷或热,或明或暗,或爱或恨,或痛苦或快乐……我斗胆妄言,全体的人类莫不如此。他们也不过是一大堆不同的感觉而已。
休谟在“印象”(即他表示感觉或感知的用词)和“观念”(同样的经验,但其客体不在场,比如在回忆、思考或梦中)之间作了区分。和洛克一样,他认为,这些简单的元素是一些复杂和抽象的观念形成的构件。但以什么方式呢?在这里,他远远地走在洛克的前面。必须有个“联合的原理”,他推想,这个原理应采取三种形式:“质性,即联想从中而来、心理借以从一个观念传递至另一观念的东西,表现为三个部分,即时间和空间上的相似性、连续性及因果性。”
这种联想,或通过上述三种特性进行的观念的合并,在休谟看来是思维的基本原则。它们对思维运作的重要性可与地心引力对星球运动的重要性一样。他甚至还把联想称作“某种吸引”,可使观念互相连接起来。因此,在联想这一点上,他比洛克的认识要深刻得多,因为洛克在依靠联想时,主要是解释观念之间不正常的连接,并不认为它是普遍的心理过程。
本书写到这里为止,休谟的理论完美无缺。然而,尽管休谟确信自己已经找到了思维基本的科学法则,但他对联想的三种力量之一的因果关系的解说,却削弱了这门科学的基础。他并没有像其他人那样宣称没有因果关系的存在。他的争辩是,我们无法直接体验因果关系,因而不可能知道它是什么,甚至也无法证明它是否存在。我们只知道,某些事件好像总是,或几乎总是,紧跟着另一些事件,因此我们推断,是前者引起了后者。可是,这种推断只是基于对两种事件之间的联想而产生的某种期盼。
因和果的想法是从经验中得来的。它告诉我们,这些特别的物体,在过去的所有例证中,一直都是彼此联系在一起的……我们所有涉及因果关系的推理,都不过是从习惯中得来的,而非来自其他东西。
因果关系只不过是思维的习惯。我们没有,也不可能,以基本的感官感觉来体验或感知它;我们只知道,当一件事情发生时,另一件事情也可能发生。如果预测事情总是这样,就会犯错误;我们只能推断,当甲发生时,乙有可能接踵而至。
休谟得出结论说,我们之所以相信因果关系的存在,相信外部世界的存在,并不是因为我们真正知道它们的确存在,按照他的解释,是因为对它们的怀疑会让人们无法接受。
无论依据什么学说体系,要为我们自己的理解或为我们的感觉辩护都是不可能的……当怀疑的疑团自然地从对这些主体深刻而缜密的思考中升起时,我们越想越会产生更多的怀疑,不管是肯定还是否定。只有粗心大意或漫不经心才有可能给我们以补救措施。因此,我完全依靠它们,并想当然地认为,无论读者此时的观点是什么,在不久之后他都将被说服,既存在外部的世界,亦存在内部的世界。
休谟对因果关系概念的摧毁性攻击在科学史上具有重大意义,尤其是在心理学史上。这是因为,在心理学努力成为科学的征途中,它一直都在努力发现精神的因果法则。休谟时代和后世的一些心理学家相信,心理学不可能得出因果解释,因而只能用于应对相互之间的关系——即两件事情同时发生或先后发生这样的可能性。讽刺的是,被休谟视作其道德体系基石的经验主义和联想主义存活了下来,而其道德系统,即温和的功利主义,却成为了过眼烟云。
经验主义-联想主义学派
经验主义-联想主义心理学应对的是灵、肉二元论和先天观念理论中的一些棘手问题。然而,在所有的科学门类中,任何解答旧问题的新理论通常总会提出新难题。这种新的心理学理论不仅导致主观主义,产生对因果有效性的质疑,且因其否决了感知和联想的思想过程,因而也无法对意识、推理、语言、无意识的思想、创造性和解决问题等高级精神现象发表任何高见。实际上,作为动物心理学的理论之一,它最终以某种稍稍不同的形式,证明了自己的实用性。
它对思维如何形成抽象观念的简洁解释非常适合一些来自感知的概念,如相等等;但对于没有感知基础的概念,如美德、灵魂、非存在、可能性、必然性或在几何学上一个点的非度量性等,则束手无策。
除了霍布斯对神经冲动的原子论提出过猜想以外,新的理论似乎忽视了精神现象中的生理学因素,因而无法解释反射反应,更不用说以之解释构成人类大部分日常行为的高级自动反应了。
从洛克的时代开始,一大批经验主义-联想主义者,大部分在英国,一直在努力解决这些问题,然而进展甚微。不过,他们所做的部分研究代表了探索未知事物的无畏精神。如果说他们还没有跨越未经探测的海洋,他们当中的一些人,至少画出了附近的海岸线,这极为重要。
大卫·哈特利(1705—1757)堪称其中一位标记者。作为一名学者型医生,他在洛克所做研究的启发下写出一部长篇大论——《对人的观察》(1749),畅论联想主义。尽管他没有提出任何有创见的高论,但他对主题的处理却是有组织和系统化的,因而,伟大的心理学史学家埃德温·G.波林认为,是他把联想主义变成了一个流派。
另外,作为医生,哈特利非常清楚洛克省略掉的生理学部分。在讨论每一种现象时,他总是首先使用精神病学术语,然后再用生理学术语解释一遍,以期表达一种更为完整的心理学概念。这是可敬可佩的努力,但不幸的是,在18世纪中期,他所提供的神经生理学大部分是想象中的。他从牛顿物理学中得出一种假想,即外部物质的震动必然引起神经里面一些极微粒子的震动(他肯定地宣称其必定为固态,而非空心)。这些震动产生出微型对应物,即“震子……也就是思想在生理学上的对应物”。这些完全是他想象中的虚构之物,不过比起笛卡尔的空心神经和活力论来说,似乎更接近真理一步。此外,他的假说还使联想主义者继续津津有味地探求精神现象中的物理基础。
在苏格兰,托马斯·里德(1710—1796)、杜格尔德·斯图尔特(1753—1828)和托马斯·布朗(1778—1820)等大学教授和长老教会学者,全都参与了对联想主义的修正,以使其更适合信徒的口味。他们感到,联想主义尽管得到洛克和休谟的解释,但仍旧过于机械,且对人性是一种贬低。另外,休谟对因果关系和外部世界所持的怀疑主义态度,与宗教教条也是相冲突的。因而这三位学者试图改良联想主义,增添内容,修补失误。
他们对洛克、贝克莱和休谟的回答简单得异乎寻常:主观主义和怀疑主义与常识不符。所有国家、所有年龄的人,都相信外部世界的存在,也相信因果关系的存在,因为常识使然——这也正好是约翰逊博士通过踢石头所表达出来的观点,虽算不得响当当的科学结论,却也至少不会对科学造成任何伤害。
里德还提出一个不错的看法,即联想的简单法则不足以解释复杂的精神功能。因此,他修正并扩大了心理能力这一古老的概念——特殊的先天能力——并列出几十个方面。此后的心理学家将耗费巨大的精力来证明,或者反驳这些能力的存在。
布朗对联想主义做出的贡献虽小,却非常具体。他提出,“暗示”(联想)有原初法则和第二法则,而后者在特殊情况下会改变前者的运作。因此,“冷”这个词可能在此时此地引起“暗”的联想,但在彼时彼地,却又可能产生“热”的联想。然而,这一非常有价值的见解并未得到人们的重视,直到一个世纪之后实验主义出现。
詹姆斯·密尔(1773—1836)是社会理论家、功利主义哲学家和新闻记者。他在《人类意识现象分析》(1829)一书中提出了自己的联想主义观点。他没有去扩大这种理论,而是对它进行了惊人的简化。他说,只有两类意识元素——感觉的和观念的;还说,所有的联想均来自一个因素——邻近,即两种体验在时间上的同时性或接近性。复杂的观念只不过是一些简单思观念的连接而已。“所有的事物”这个观念不是一种抽象,而是一个人全部的简单和复杂观念的简单汇集或积累。罗伯特·沃森说:“这就把联想作为一种教条带入了逻辑、机械和分子简洁性的最低程度。”20世纪一些著名的行为主义者,听上去似乎与密尔在认识上一脉相承。
约翰·斯图亚特·密尔(1806—1873)是詹姆斯的儿子。他更应被称为哲学家,尽管他在《逻辑学体系》(1843)和《对威廉·汉米尔敦爵士哲学的考察》(1865)两书中,也曾讨论过心理学。在心理学中,他的主要作为是把其父砍去的许多东西,尤其是有关复杂思想形成的某些假设,再次归还给主流联想主义。和老密尔不一样的是,他认为,这些复杂的观念不仅仅是一些简单因素的汇集,而且是这些因素的融合,就像一些化合物一样,其特性与其各个组成部分并不一致。与之相应的是,他说,联想的法则并不能告诉我们复杂的观念来自何处,也不能告诉我们它们是如何构成的,我们只能从经验和直接实验中知道这些东西。因此,小密尔的贡献主要在于及时校准了联想主义的航向,使其导入实验心理学的坦途。
亚历山大·贝恩(1818—1903)是约翰·斯图亚特·密尔的朋友,一直活到科学心理学诞生的时代。一些学者说,他是最后一位哲学、心理学者,另一些学者认为,他是第一位真正的心理学家,因为他将自己一生的大部分时间贡献给了心理学,又把生理学带入心理学的范围,他的贡献超过了任何前辈。他走访过19世纪的解剖学者,因此他的生理学与哈特利的不同,不是想象的,而是从解剖学者及其著作中学来的。他在讨论感知和运动时表达出来的机械主义比早期的原始心理学家更加接近现代理论。
然而,他所处时代的生理学并不能够解释更高水平的心理过程。因此,贝恩的心理学在很大程度上只能是主流的联想主义。所幸的是,他自己也指出了其中的局限。譬如,他认为,他的理论并不能够解释新奇和革新的想法。虽然他否认先天论,但他认为,婴儿的思想并非一张白纸,它们具有反射、直觉和灵敏度上的差别。尽管没有任何学派或任何伟大的理论与他的名字联系在一起,但他的作品中的确包含许多富有创见的思想。这些思想很快就得到了后来者的进一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