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治理:中国经验和路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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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数字化空间的认识论基础

上述论争虽然涉及不同层面的理论问题,但是大体可以分为两大阵营:一派乐观地,甚至是带有狂欢性地建构着关于“虚拟”的理论,这里不妨将其称之为“先锋派”;而另一派则小心翼翼地面对着“虚拟”带来的冲击,这里将其称之为“反对派”。本书认为,上述论战各执一词、争执不休的基本根源在于认识的立场问题。他们都或多或少地犯有片面论的错误,即仅仅看到了有利于自己的关于虚拟的认识作用。

(一)“存在”与“能在”

“先锋派”和“反对派”争论的焦点问题是如何描述虚拟世界中的“存在”问题,即虚拟世界中的“存在”应该被归结为一种“新的存在”,还是应被纳入既定“存在”的范畴。

“先锋派”将其理解为“在世界中存在的”一种特殊的身体模式,具有特定的时间与空间结构,迥异于日常生活的身体体验结构。而“反对派”则认为,“虚拟实在虽然具有可感知性,但是却不具有物质性,只不过是功能意义上的技术实在”。两派理论各有千秋,且有争执下去难分伯仲之势,原因何在?笔者认为,割裂技术发展的阶段性和连续性是问题所在。

“先锋派”更多地强调虚拟实在技术本身“将”会给人类带来的思维转换,即一种“能在”,将某种亟待形成这样或那样形态的可能性视为一种正在呈现的“存在”。而“反对派”则强调,目前发展还很初级的虚拟现实技术,并不能成为人之存在的主要物质来源。在某种意义上,忽视了虚拟实在已经(即使是部分)转化为现实世界中的“存在”。

(二)符码的物质性与非物质性

自笛卡尔以来的现代本体论中,“存在”被设想为一种物质,而世界则是事物客观显现的一种总体性。以数字符码形式呈现的虚拟,在“保守派”看来,它仅仅是一种技术的呈现形式,或可以将其归结为已有的物质世界,或可以将其归为“非物质的”而被排除在本体论的认识之外。但是“先锋派”则认为,虚拟实在从某种意义上可被视为实在的一种新形式,本质上是不同于现实实在的信息实在、数字实在和数字化实在,是现实实在的数字重塑,是主体对现实实在感性把握的数字化外显。它与现实实在相似而又来自于主体感觉的建构,受人的认知和表达能力的制约。(13)

这种争议的主要问题就是如何界定物质、界定意识的问题。在狭义的定义中,符码(信息)被定义为第二世界,而在宽泛的定义中,符码(信息)则被纳入到物质世界之中。这种基于概念外延的把握上的分歧,是很难得到统一的。因此,二者在论辩之初就不是位于统一语境之下的。这种论争肇始于2000年前后,在2005年前后达到了高峰,这一方面得益于百家争鸣的学术氛围,另一方面则是与当时的信息网络技术的发展及其在社会生活中的应用紧密相关。当信息网络技术自身发生演化的时候,关于虚拟的本体论和认识论的学术语境亦将发生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