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庭审(上)
一大清早吴启明就等在了法院门口,见徐昶和苏乐一行人过来,连忙迎上去询问他们有没有新的进展,苏乐想要把这两天调查的情况跟吴启明沟通一下,却被徐昶拦住了,他说法院门口人多眼杂的,所有的细节到法庭上再说。
代表天成科技出庭是吴启明和苏乐,其它人都在旁听席上。莫瑾和夏颜青被公安人员带到被告席,方俐敏作为被告人的辩护律师却是最后一个到场。她到场的时候表现得像明星走秀一样,气场十足。法官、庭审都是打交道多年的老朋友了,就算是这么正式的场合,她也能在开庭之前抓紧时间寒暄两句。
先是一大堆的背景陈述,接着由苏乐代表陈述天成科技陈述自己的观点和关键性的证据,整个陈述过程,莫瑾一直死死的盯着她,眼神中充满了不甘的杀气。苏乐陈述结束后,辩护律师方俐敏礼貌的向各位问好,再开始她的辩护。
“各位,通过刚才的视频我们看到了什么,看到了天成科技一位敬业的员工在工作,还看到了其它的吗?来法庭之前,我跟原告天成科技的各位代表也见过面,陈述过我的观点。今天我再重述一下我的观点,首先,这份视频不能说明什么问题,我的两位辩护人在视频中是正常的工作,向打印机中插入一些白纸并且打印了出来,可原告怎么能证明投标一览表用的就是这台打印机打出来的文件呢,又怎么能证明被告打印的就是投标一览表呢?其次,这段视频的来历不明,我曾和原告进行过详细的沟通,他们无法交待这段视频的来源,一个匿名的邮件就让我们的原告怀疑为他们勤勤恳恳工作的员工,我深感痛心,信任感在哪里?企业的归属感又在哪里?再者,原告提交给公安机关那份开标一览表,说是从垃圾堆中找出来的证据,我想请问原告,你们如何证明不是自己伪造的证据?上面有被告的指纹吗?有被告的一丝痕迹吗?”
法官:“请原告回答辩护人提出的问题。”
苏乐说:“法官好,投标的当天晚上,所有需要打印文件都是由莫总监等人从外面的文印工作室打印的,标书正文、开标一览表当晚都是莫总监交给我的,当天晚上参与投标的人今天都在场,他们可以证明所有的文件都是莫总监提供。我在大家的见证下,书写了开标一览表,并交由吴总和徐总确认,最后由我亲手装进信封贴上封条,杜玟玟在封条上盖了公章,从此这个信封再也没有能开过我的视线。第二天开标的时候,我书写的价格一边空白,我们从采购中心找回了那张开标一览表,经专业机构鉴定,打印的那张纸是特殊材料制成的,并且有视频的证据表明,是莫总监给打印机换上了特殊的纸张,所有证据都表明,是莫总监蓄意破坏这次投标。”
法官:“辩护律师,你还有问题吗?”
王俐敏微笑的看着苏乐,那种笑容让苏乐觉得内心空落落的,眼前这个女人似乎总是胸有成竹。
“苏小姐,前两天我们见面的时候,我提醒过你,要养成一种交流的习惯,这在法庭上对所有人都有好处,节省大家的时间。你刚才的一番陈述,没有任何实质性的内容,并且没有回答我作为辩护律师提出来的问题,我相信法官、陪审员和我一样,没有从你刚从的陈述中抓住重点。可能是我一次问的问题太多了,你没有办法组织自己的语言,下面我一个一个的提问,你就按照我的提问一个一个的回答,好吗?”
苏乐没有做出任何表示。
“苏小姐,可以吗?”方俐敏又问了一次。
苏乐完全被她那种气势所压制,说:“好!”
“很好,要养成这种习惯。苏小姐,提交给鉴定机构的纸张,是你和徐昶一起提交的吗?”
“是的。”
方俐敏说:“这张纸是徐昶花了很多时间从垃圾堆中找出来的是吗?”
“是的。”
“你能确认这张纸就是开标当天那张空白的开标一览表吗?”
“能确认。”
“苏小姐,你不能确认。那张空白的开标一览表就在现场,上面没有任何字迹,没有公章,没有任何标识性的证据,你怎么就能确认这张纸就是当时的开标一览表呢?”
“不是这样的,我认得那张表,肯定是我们那张。”
“各位庭审,据我所知,采购中心对同一项目的开标一览表都指定了标准格式,各投标企业都使用相同的格式来制作开标一览表,所以天成科技没有办法证明这张纸就是他们的开标一览表。”
徐昶从旁听席中站了起来,吼道:“你这是分明胡搅蛮缠,这张表格就是苏乐当天在采购中心遗弃的,其它企业的开标一览表都被采购中心收走了。”
方俐敏兀自喝着面前的矿泉水,并没有理会徐昶的意思。倒是法官出面强调旁听肃静。
方俐敏接着问:“苏小姐,我们来谈谈那段视频,视频上的两个人你都认识吗?”
苏乐本想回她一句“废话”,可一想到方俐敏总是强调回答问题的习惯,她只能老老实实的回答:
“认识。”
“你和这两个人在平时的工作中,有过冲突吗?”
“没有!”
方俐敏说:“请如实回答我的问题。”
“没有,我们没有过冲突。”
“各位庭审,我请求询问我的辩护人一个问题。”
法官:“同意!”
“莫小姐,你在工作中与苏小姐有过冲突吗?”
莫瑾说:“怎么可能没有,我们都是销售总监,平时工作中难免针锋相对,抢客户,抢资源,抢业绩,抢升职机会,怎么会没有冲突。”
方俐敏说:“苏小姐,你怎么会认为没有冲突呢?”
苏乐说:“我从不与人争抢。”
方俐敏说:“苏小姐,不争之争,才是最高境界。各位庭审,我想可以下这样一个结论,原告代表苏乐与被告莫瑾在工作中是有冲突的。”
法官:“经各位庭审一致同意,你的结论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