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前三二五年 丙申
周显王 四十四年
魏惠王 后元十年
鲁景公 二十一年
韩威侯 八年
秦惠王 十三年
赵武灵王 元年
宋康王 四年
燕易王 八年
楚怀王 四年
卫平侯 八年
齐威王 三十四年
1 夏季,四月四日,秦国(首府咸阳〔陕西省咸阳市〕)国君(二十六任)嬴驷自称国王(一任),是为惠王。
2 卫国(首府濮阳〔河南省濮阳市〕)国君(四十四任)平侯(名不详)逝世,子嗣君(名不详)继位(四十五任)。卫国有一个逃犯,逃到魏王国(首都大梁〔河南省开封市〕),因精通医术,给魏国王(一任惠王)魏的王后妻子治病。卫嗣君要求用一千二百两黄金交换逃犯,经过五次交涉,魏王国五次拒绝。最后,卫嗣君不提赎金,而愿以左氏城(山东省菏泽市定陶区东)交换,官员们阻止说:“用一个城买一个逃犯,实在不值。”卫嗣君说:“这你就不知道了。治理国家,不能因小事就疏忽它,不能因扰乱不大就轻视它。法律的尊严如果不建立,刑罚如果不能执行,虽有十个左氏城有什么用?法律尊严得以确保,刑罚得以贯彻,就是失去十个左氏城,又有什么关系?”魏说:“人主的欲望,不满足他,必有灾殃。”下令把逃犯交还卫国。
柏杨 曰:
卫嗣君这一番话,掷地有金石声,必须有此观念,法治才能建立。然而,我怀疑发生过这种怪事。卫国当时已衰弱到连侯爵都不敢亮相,而自贬为“君”,“君”跟魏王国的“王”,相差十万八千里。真有逃犯,而且该逃犯又给魏国王后治病,卫嗣君就不可能提出这个要求。只因卫国不过一粒绿豆,此时只剩下首府所在地的濮阳(河南省濮阳市)一个大城,左氏(山东省菏泽市定陶区东)不过城外一个小镇,用来换一个逃犯,并不符合国家利益,只符合卫嗣君一个人的利益。他跟逃犯之间,恐怕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私仇,必欲得之而后快。没有抓回逃犯,卫国还是卫国。卫国不过十个左氏城大小,却宁愿丧失,恐怕不断泄愤之后,世界上便没有卫国了。这是小流氓的斗气态度,不应是掌握国家命运人物的斗志态度。即令卫嗣君发了疯,非要得到逃犯不可,魏也不会在乎他这个小头目,竟认为拒绝了他,他会带给魏王国什么灾难,卫国泥菩萨过河,自身难保,魏王国不带给它灾难,已是上帝保佑。
然而,魏先生的话,却是一种暗示。暗示中国人如果不能满足“人主”的欲望,无论该“人主”是什么东西——或皇帝、或总统,都铁定不祥。有此一念,“人主”就福如东海,人民就只好为了满足“人主”的欲望而活,代代当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