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1 数字经济2019年形势与2020年展望
课题组[1]
摘 要:2019年,在全球经济增长乏力的背景下,数字经济继续保持繁荣发展态势,规模和效益实现双提升,成为推动经济增长的关键力量。具体来看,天地一体化泛在网络快速部署,各国抢占创新制高点。数字产业蓬勃发展,技术创新和模式创新双轮并驱。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引领全球产业新变革。数字政府日益深入,数据驱动、平台化和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特征显现。数字贸易规则制定开始“加速跑”,区域协定成为主要推广方式。数字税改革迅速扩散,成为美欧角力的一大焦点。建立衡量数字经济共同框架成为各国共识,核算标准体系亟待建立。数字经济成为国际合作焦点议题,我国从参与者逐渐转变为建言者。基于以上对全球发展态势的基本判断,我们认为,我国发展数字经济仍面临着工业互联网如何形成良好的产业生态,保护个人隐私和数据价值挖掘难以平衡,数字经济核算体系亟待完善,以及不同区域和产业间数字鸿沟依然较大等问题和挑战。下一步,建议要抢抓数字经济发展机遇,加快构建工业互联网产业生态,打造多元共治新格局,强化以电子政务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大数字经济国际合作支持力度,推动建立标准、科学、包容的数字经济测度体系。
关键词:数字经济规模;工业互联网;数据治理;数字税;国际合作
Abstract:In 2019, under circumstances of sluggish global economic growth, the digital economy continues to maintain a prosperous developing trend, achieving improvement in both scale and efficiency, has been a key force to promote economic growth.Specifically, the space-ground integration network is widespread, and many countries seek to seize the commanding point of digital technology innovation.With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digital industry,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 and model innovation are driven in parallel.The new generation of information technology is deeply integrated with the real economy, and the digital transformation of manufacturing industry leads new changes in global industries.As the digital government construction continues to advance, the application features of data-driven, platform and new generation of information technology appear.The establishment of digital trade rules began to speed up, and regional agreements became the main way of promotion.The digital tax reform has become a major focus of the US and Europe.The establishment of a common framework for measuring the digital economy has become a consensus of all countries, and the system of accounting standards needs to be established urgently.Digital economy has become a focus of international cooperation, and China has gradually changed from a participant to a speaker.Based on the above basic judgments on the global development trend, we believe that the development of China’s digital economy is still facing problems and challenges as well, for example, how to form a good industrial ecology, how to protect personal privacy and how to balance data value mining, how to improve the digital economic accounting system, and the large digital gap between different regions and industries.Next, it is suggested that we seize the opportunity of digital economy development, accelerate the construction of industrial Internet industry ecology, create a new pattern of multi governance, strengthen the modernization of national governance system and governance capacity with e-government, increase the support of international cooperation in digital economy, and promote the establishment of standard, scientific and inclusive measurement in digital economic system.
Keywords:Digital Economy Scale; Industrial Internet; Data Governance; Digital Tax; International Cooperation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当今世界,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日新月异,数字经济蓬勃发展,深刻改变着人类生产生活方式,对各国经济社会发展、全球治理体系、人类文明进程影响深远。2019年,在全球经济增长乏力的背景下,以数据为驱动要素的数字经济为全球经济注入了强劲动力,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趋势和潮流,同时也带来了中国经济社会各领域的“数字蝶变”。
一、基本情况
2019年,全球数字经济继续保持繁荣发展态势,成为推动经济增长的关键力量。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数字经济治理等各领域积极推进,表现亮眼。
(一)全球数字经济持续增长,规模和效益实现双提升
2019年,一系列数据表明,数字经济对经济增长的贡献作用显著增强。与此同时,全球数字经济发展格局逐渐明朗,中美两国成为数字经济领域的领跑者,在数字经济模式下全球竞争格局正在重塑。
一是数字经济对全球经济贡献作用显著增强。随着作为数字经济扩张驱动因素的数据量激增,全球数字经济蓬勃发展。尽管各方对数字经济的定义和规模测度的方法不尽相同,但是总体来看,数字经济规模和效益实现了双提升。联合国于2019年9月发布的《2019年数字经济报告》采取的生产法进行测算得出,数字经济的规模估计占世界国内生产总值(GDP)的4.5%~15.5%。美国经济分析局(BEA)同样采取了生产法,其2019年4月发布的统计报告显示[2],1998—2017年,相较于整体经济2.3%的增长率,美国数字经济的增加值每年以9.9%的平均速度增长。2017年美国数字经济约合1.35万亿美元,占GDP比重为6.9%,尽管占GDP比重不高,但数字经济对GDP增长的贡献率尤为显著,贡献了2017年GDP实际增速2.2%的1/4。日本野村综合研究所于2019年10月发布的报告则采用了支出法进行了测算,数据显示,2016年日本由数字化带来的经济规模增长为161万亿日元(约合1.5万亿美元),占当年日本GDP的30%[3]。谷歌、淡马锡和贝恩联合发布的《2019东南亚数字经济报告》显示,截至2019年年底,东南亚数字经济整体规模已经突破千亿美元,预计2025年将达到3000亿美元规模。
二是中美两国是全球数字经济的领跑者。全球数字经济发展成果高度集中在中美两国。《2019年数字经济报告》指出,全球数字经济发展极不平衡,中美两国已经成为全球数字经济的领跑者,占全球数字经济总量的48%。在数字平台企业方面,中美两国的大型平台企业市值占全球70大数字平台企业总市值的90%,占全球独角兽企业数量的82.5%;在全球市值前10名的企业中,有7家是数字平台企业,均来自中美两国。在信息技术方面,全球区块链相关专利的75%、人工智能相关专利的60%、物联网领域支出的50%来自中美两国;全球云计算市场的前五大厂商均来自中美两国;共占全球云计算市场的77%。在信息与通信技术(ICT)产业方面,中美两国共占全球ICT产业附加值的40%、全球ICT制造业附加值的51%、全球电子商务交易总额的37%。2019年10月,福布斯发布全球数字经济一百强名单,美国企业有38家上榜,数量最多,且在前10名中占据了7位,其中苹果高居榜首。中国上榜企业数量位列第二,在14家上榜中国企业中,中国移动排名最高,排名第8位,阿里巴巴、腾讯分列第10位和第14位。
三是我国数字经济发展与美国仍有差距。美国占据“全球数据价值链”的制高点。以亚马逊、谷歌、苹果等为代表的美国数字平台在全球占据了主导地位,对数据进行算法加工,并且提供数字服务的环节主要在中美两国完成,其他各国正在成为美国数字平台的数据资源原产地和数字化产品销售市场。与此同时,虽然美国科技巨头在境外的收益经常占到总收益的一半以上,但只在当地缴纳了极低的税款,而将主要的税金缴纳在美国,这进一步使美国从其全球主导地位中受益颇丰(见表1-1)。
表1-1 部分美国科技巨头境内外利润和缴税占比
资料来源:《2019年数字经济报告》,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整理。
与我国相比,美国占优的领域更多,优势幅度更大,且囊括了多个关键领域。数字经济总量方面,美国占全球的35%,我国占13%。在全球70大数字平台企业的总市值中,美国占68%,我国占22%。数字技术方面,我国在区块链领域的专利数量领先于美国,但在云计算市场和全球数据中心上仍有差距。在全球前五大云计算厂商中,我国企业占全球市场的7.7%,美国占69.1%。全球数据中心有40%位于美国,我国占2%。在ICT产业方面,我国和美国各擅胜场,美国在ICT服务业上领先全球,我国则在ICT制造业和ICT货物贸易出口额上占据了最大的份额。在电子商务领域,美国的电子商务交易总额占全球30%,领先于我国的7%。我国虽在B2C电子商务交易额上略占优势,但在B2B电子商务交易额上落后于美国(见表1-2)。
表1-2 中美两国及其他主要竞争者在数字经济各领域所占全球份额[4]
资料来源:《2019年数字经济报告》,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整理。
(二)天地一体化泛在网络快速部署,各国抢占创新制高点
2019年以来,中国、美国、韩国等国家纷纷推出5G商用服务,5G商用落地进程成为各方关注焦点。在5G商用落地的同时,6G和卫星互联网的部署工作也被提上日程,数字基础设施向着天地融和、互联互通的方向迈进。
一是我国跻身全球第二大千兆互联网使用国。全球互联网用户数和覆盖率持续稳步提升。截至2019年11月,全球已有41亿人获得互联网服务,普及率达到53%以上[5](见图1-1)。对于互联网尚未普及的人群来说,费用高和缺乏数字技能是互联网普及和有效使用的主要制约因素。对于互联网已经普及的地区,人们追求越来越好的网络体验,据VIAVI Gigabit Monitor统计[6],目前全球50个国家或地区可以使用千兆互联网,千兆互联网用户数占全球总人口的5%。截至2019年11月底,美国是当前拥有千兆互联网用户数最多的国家,约6854万人,其次是中国和韩国,用户数分别约为6158万人和4692万人(见表1-3)。新加坡、韩国、马耳他、摩尔多瓦千兆互联网服务覆盖率超过90%,位居全球前四(见表1-4)。在全球一半以上的人使用互联网的今天,除了追求更快更好的服务,还应该发挥更大的创造性,解决互联网服务价格的合理性,以及数字技能和素养的不足等问题,使更多的人能够参与数字经济并在其中实现自身发展。
图1-1 2005—2019年全球互联网普及率
资料来源:ITU。
表1-3 全球各国千兆网络用户数排名(前10位,数据截至2019年11月)
资料来源:VIAVI Gigabit Monitor。
表1-4 全球各国千兆网络覆盖率排名(前10位,数据截至2019年11月)
资料来源:VIAVI Gigabit Monitor。
二是5G场景化应用全面铺开。加快5G应用创新是各国的共同选择。据不完全统计,已经有10个国家或地区的21家运营商开始提供5G业务。此外,还有20个国家的23家运营商宣布将在2020年之前推出5G商用服务。5G时代来临,美国电信运营商抱团求生。2019年10月,T-Mobile和Sprint的合并计划得到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的正式支持,新公司将超越AT&T成为美国第二大运营商,手握更多频谱资源,以应对中国带来的5G无线业务方面的挑战。韩国发布“5G+战略”,选定智慧工厂、无人驾驶汽车、数字健康等5项核心服务和新一代智能手机、网络设备、无人机、可穿戴设备等十大产业领域。截至2019年11月,韩国市场5G用户达到400万人,渗透率达到10%。日本在5G能力方面紧随中国、韩国和美国,日本希望利用2020年东京奥运会来展示和测试5G技术和网络,并将其大部分投资和活动推向2020年的时间线。英国、德国和法国被视为5G发展的“第二梯队”,积极推进5G应用试验,涉及工业、农业、超高清视频、智慧城市等多个场景。新加坡、俄罗斯和加拿大5G部署相对滞后,预计在2020年之前推出5G业务。我国也在加快5G应用创新,在实体经济多个领域形成一批特色应用。2019年春节联欢晚会完成其举办37年以来的首次5G网络4K高清直播;2019年3月,一起基于5G的远程手术——帕金森病“脑起搏器”植入手术顺利完成;2019年北京世园会成为世界上首届有5G支撑的智慧世园。
三是6G研发工作进入起步阶段。5G刚刚落地,各国家和主要国际组织就开始积极布局6G技术的研发工作,抢占6G研发制高点。国际电信联盟(ITU)确定了2019—2023年研究周期主要面向5G和B5G(Beyond 5G)进行研究,同时还确定于2020—2023年开展6G愿景及技术趋势研究。2019年3月,电气和电子工程师协会(IEEE)发起的全球第一届6G无线峰会在芬兰召开。同月,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开放面向6G网络服务的太赫兹频段(95GHz~3THz),用于6G技术试验使用。日本将太赫兹技术列为“国家支柱技术十大重点战略目标”之首,在2019财年提出10多亿日元预算,研发6G技术,日本NTT集团宣称开发出了轨道角动量和太赫兹两项B5G和6G技术。韩国SK电讯ICT研发中心的专家介绍了对6G使用技术的考虑,认为6G主要聚焦太赫兹通信、无蜂窝网络、非地面无线网络三大技术方向。2019年9月,芬兰奥卢大学发布了全球首个6G白皮书《6G无线智能无处不在的关键驱动与研究挑战》(Key Drivers and Research Challenges for 6G Ubiquitous Wireless Intelligence),从7个方面全方位分析了6G的驱动因素、研究需求、挑战和问题等。我国早在2018年年初就已经着手推进研究6G,2018年12月,中国移动等9家企业联手开启《后5G系统愿景与需求》项目。相关部门于2019年11月在北京组织召开6G技术研发工作启动会,成立推进工作组和专家组。其中,推进工作组的职责是推动6G技术研发工作实施;专家组由来自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的专家组成,主要负责提出6G技术研究布局建议与技术论证,为重大决策提供咨询与建议。
四是争相部署卫星互联网,抢占太空轨道资源。科技的发展和民间资本的介入让小型卫星的制作和发射成本越来越低,也让在近地轨道放置小型卫星,用大量小型卫星实现信号强度增强和覆盖面扩大的设想成为可能。卫星互联网和地面5G网络的无缝兼容是一个重要的市场需求,卫星互联网可以用非常合理的成本提供大规模网络数据传输服务,是新兴物联网市场的解决方案和新的机会。另外,卫星互联网的意义绝非仅局限于收取通信流量费用,抢占珍贵的太空频谱和轨道资源是现阶段国家、组织、企业竞争的关键。2019年2月,美国OneWeb公司获得欧洲空中客车集团旗下空客航天设备公司投资发射一组卫星;2019年5月,美国太空探索技术公司(SpaceX)在美国佛罗里达州一处空军基地发射火箭,将60颗小卫星送入近地轨道,这是“星链”项目首批把卫星部署入轨;电子商务巨头亚马逊公司创始人杰夫·贝索斯的“柯伊伯”项目拟发射3236颗卫星,贝索斯掌控的蓝色起源公司可以确保卫星发射费用相对低廉,是“星链”最强大的潜在竞争对手;同时,美国近地轨道卫星公司和加拿大通信卫星公司也在组建自己的互联网星群。我国两大航天“国家队”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和中国航天科工集团都提出了自己的低轨小卫星星座计划。其中,航天科技集团的“鸿雁”星座,一期预计在2022年建成并投入运营,由60颗核心骨干卫星组成,主要实现全球移动通信、物联网、导航增强等功能;二期预计2025年完成建设,由数百颗宽带通信卫星组成,可实现全球任意地点的互联网接入。航天科工集团提出的“虹云”工程计划共发射156颗卫星,通过组网卫星在轨运行,它们将在距离地面1000km的轨道上“手拉手”组网运行,基本实现覆盖全球的宽带互联网接入。2019年6月,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将7颗国产卫星送入预定轨道,这是我国首次在海上进行固体运载火箭发射试验。2019年7月,中国民营运载火箭实现零的突破,北京星际荣耀空间科技有限公司的双曲线一号遥一长安欧尚号运载火箭在中国酒泉卫星发射中心成功发射。随着“鸿雁”和“虹云”两个低轨卫星互联网计划的逐步实施,以及其他民营资本的进入,我国卫星互联网建设正步入快车道。
(三)数字产业积极探索,技术创新和模式创新双轮并驱
2019年,随着国际贸易局势的持续紧张和需求减少,以电子信息制造业为代表的传统信息产业增速放缓,以智能手机为代表的部分产品出货量显著下滑。全球政府和企业继续将信息技术的迭代升级作为突破口,“数据、算法、算力”三大要素成为引领技术向前发展的关键,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领域均取得积极进展。而区块链技术更是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中、美、欧纷纷就此采取行动,其在金融领域的应用——商业数字货币引起了广泛关注。
一是传统信息产业增速显著放缓。进入2019年以来,电子信息制造业增速放缓明显。2019年全年,我国规模以上电子信息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9.3%,增速比2018年回落8.1%。同期,规模以上电子信息制造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4.5%,利润总额同比增长3.1%,营业成本同比增长4.2%。在全球层面,电子信息制造业增速放缓的趋势更加明显,在部分领域甚至出现显著下滑。以智能手机为例,IDC的数据显示,2019年上半年全球智能手机累计出货量约6.4亿台,较2018年同期下滑约5%。Gartner的数据显示,2019年第三季度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3.87亿台,较2018年同期下滑约0.4%。这一现象的产生部分源于需求不振,由5G技术所带来的设备升级尚处于蓄势待发阶段;另一部分原因则来自国际贸易局势的紧张。自2019年年中以来,国际贸易紧张的局势大有扩散之势。2019年7月,日本宣布对出口韩国的3种半导体产业关键原材料进行限制,引发日韩贸易摩擦;8月和9月,日本和韩国相继将对方移出获得贸易优待“白名单”,两国之间的经贸冲突快速升级。日韩贸易摩擦对三星电子、SK海力士等韩国半导体企业形成重大打击,也间接影响到了产业链上其他国家的企业。在技术链、产业链、价值链深度融合的当下,国际贸易局势的持续紧张为全球电子信息制造业和相关产业的发展带来了较大压力。
二是“数据、算法、算力”引领多种技术迭代升级。信息技术的快速升级一直是数字产业向前发展的重要动力,被称作“人工智能三要素”的“数据、算法、算力”成为信息技术迭代升级的关键引领。在数据方面,随着全球数据量的飞速上扬,大数据行业保持了快速增长。全球统计数据库Statista预计,2019年全球移动数据流量将达到190EB(约2000亿GB),全球大数据市场年收入将达到490亿美元。在算法方面,人工智能继续成为各国积极关注的关键战略性技术。在政府层面,2019年1月,韩国发布了《推动数据、人工智能、氢经济(“创新发展”三驾马车)发展规划》;2月,美国发布了《维护美国在人工智能领域领导地位》的行政命令;6月,俄罗斯公布了《人工智能国家战略》送审稿。在算力方面,云计算与量子计算均取得了长足的进展。在云计算领域,Statista发布的《2019年数字经济指南》提出,2019年云存储的数据量将首次超过设备存储,并将继续保持快速增长。在量子计算领域,各方正展开积极探索。2019年5月,微软在GitHub上部分开源其量子开发工具包;9月和10月,IBM和谷歌先后发布了53量子比特和73量子比特的研究成果,两度刷新世界最高纪录;12月,亚马逊宣布推出云量子计算服务。
三是区块链技术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区块链技术引起各国政府、企业和研究机构的广泛关注,各类应用不断涌现。2019年上半年,美国区块链领域的投融资共达到118亿美元。2019年7月,美国国会批准了《区块链促进法案》,并要求在联邦政府层面成立区块链工作组。该法案旨在指导区块链技术及标准的定义,为区块链技术制定监管框架,研究政府如何从区块链应用中获益,促进技术创新并保持美国的领先地位。9月,德国发布了《德国国家区块链战略》,明确了德国政府在区块链领域的行动措施,包括探索区块链在数字身份的应用,利用区块链助力物联网、智能机器、智能合约,为智能设备开发数字识别和验证解决方案,允许证券以区块链形式发行以提高效率,打击商业公司的“稳定币”等。10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区块链技术进行第十八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学习时强调,区块链技术的集成应用在新的技术革新和产业变革中起着重要作用。我们要把区块链作为核心技术自主创新的重要突破口,明确主攻方向,加大投入力度,着力攻克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加快推动区块链技术和产业创新发展。目前,区块链最引人注目的应用出现在金融领域,尤其是脸谱于2019年6月发布的数字货币项目Libra(天秤座)。Libra项目以区块链技术为基础,在全球引起了广泛关注。它将由总部位于瑞士的Libra协会负责维系运转,协会成员是Libra区块链的验证节点,并选择一定数量的银行和支付机构作为授权经销商。
(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引领全球产业新变革
2019年,美国、德国、中国等世界主要工业国家纷纷出台新的工业战略规划,进一步推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在政策推动下,工业互联网产融合作蓬勃发展,全球电子商务市场规模持续增长。
一是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是各国工业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世界主要工业国家围绕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加强顶层设计和政策支持,巩固既有优势,构筑新的竞争优势。2019年2月,美国白宫发布了未来工业发展规划,重点关注人工智能、先进制造业技术、量子信息科学和5G技术,以确保美国在未来工业中的主导地位。同月,德国联邦经济与能源部和法国经济部联合发布了《面向21世纪欧洲工业政策之法德宣言》,呼吁在欧洲层面制定产业政策以增强欧盟的工业竞争力,提出在创新领域大规模投资,推动欧盟抢占数字经济和智能制造新高地。11月,我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5部门印发《关于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5G+工业互联网”512工程推进方案》,均提出进一步推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发展的目标与思路。11月底,德国联邦经济与能源部正式发布《国家工业战略2030》,强调德国只有在数字化领域取得创新突破,才能够维持其核心工业领域的传统强势地位,提出要调动私有资本加强人工智能、数字化等技术的研发,以“欧洲制造”标准建设自主和可信任的数据基础设施。
二是产融合作助力我国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业互联网领域的产融合作是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探索和前瞻布局,有利于释放制造业数字化能力和价值。当前工业互联网领域产融合作取得明显进展,进入深耕发展的新阶段,为工业互联网的创新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泰伯网等近期调研数据显示,2019年前三季度中国工业互联网领域行业融资案例共23起,总融资额约60亿元,近半案例融资额过亿元。通过对我国60家工业互联网平台企业的调研发现,50%的企业处于A轮或者A+轮的融资阶段,30%处于B轮、C轮及以上的融资阶段,初步形成产融结合、良性互促的创新发展模式。一方面,科创板的正式开板为新兴成长行业的直接融资提供了渠道和便利,而在众多受到科创板青睐的行业中,工业互联网企业无疑占据了重要位置。以索为、云道智造、益普科技为代表的平台企业已经开始积极注册申请。科创板设立后,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为平台企业的发展提供了直接的融资保障。另一方面,各类投资基金纷纷向工业互联网领域倾斜,金融支持力度日益增强。6月,由和君资本领投,众为资本等跟投,树根互联完成B轮融资。12月,徐工信息汉云工业互联网平台完成A轮3亿元融资,创下我国工业互联网行业A轮融资金额的最高纪录。上海、苏州、宁波、青岛、广州等地联合工业互联网龙头企业正在打造自己的工业互联网发展基金,如广州基金和三一集团共同发起设立了广州工业互联网产业投资基金,首期基金规模达40亿元。在金融资本的助力下,工业互联网所衍生的万亿元级市场有望真正落地。2019年工业互联网峰会的数据显示,2019年中国工业互联网产业规模达到4800亿元,为国民经济带来近2万亿元的增长。
三是亚太地区持续引领全球电子商务的增长。全球电子商务市场保持稳步增长态势,亚太地区正持续引领全球电子商务市场增长。据eMarketer数据显示,2019年全球电子商务市场规模将增至3.535万亿美元,比2018年增长20.7%。就市场份额而言,亚太地区占全球电子商务市场的64.3%,达到2.271万亿美元。其中,中国仍是全球最大的电子商务市场,市场份额高达54.7%,规模将达到19.35万亿美元,是第二名美国(5869.2亿美元)的三倍多。中国商务部大数据显示,2019年前三季度,中国网络零售市场保持平稳较快增长,全国网上零售额达7.32万亿元,同比增长16.8%。在增长速度方面,拉丁美洲和中东、非洲将实现21.3%的年增长率,略高于全球平均水平,而北美(14.5%)和西欧(10.2%)的增长率落后于全球平均水平。在电商增长最快的10个国家中,共有6个国家来自亚太地区,其中,印度和菲律宾以超过30%的增长率领跑市场,中国、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和韩国紧随其后(见图1-2)。Adobe Analytics数据显示,2019年美国黑色星期五在线交易额达到74亿美元,同比增加19.6%,成为有史以来单日成交额第二大的活动日。
图1-2 2019年全球电商零售额平均增速及增速排名前10的国家
资料来源:eMarketer,《2019全球电子商务报告》。
(五)数字政府日益深入,数据驱动、平台化和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特征显现
2019年以来,各国对数字政府的探索和实践日益丰富,以数据驱动、平台化和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为主要特征的数字政府图景愈发清晰。
一是推动数字政府建设成为各国共识。数字政府是传统电子政务概念的演进和升级,早在2012年,美国、英国这两个具有代表性的全球电子政务发展先进国家就不约而同地发布了各自的数字政府战略,正式启用数字政府的概念。澳大利亚、日本、韩国等国家纷纷跟上,数字政府的概念和实践在越来越多的国家落地。2019年10月,韩国政府发布《数字政府革新推进计划》,旨在适应以人工智能、云计算等尖端信息通信技术为主导的数字化转型趋势,以提升工作效率、更好地为民服务,改善现有的电子政府服务。同月,我国召开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建立健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进行行政管理的制度规则。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加强数据有序共享,依法保护个人信息”。这是中央层面首次提出建设数字政府,可以预计,未来数字政府将迎来大发展。
二是数据驱动成为数字政府有效运转的核心。与经济领域一样,政府部门数据的有效利用能够创造巨大价值,各国纷纷从战略层面进行谋划。2019年6月,美国连续发布《联邦数据战略——一致性框架》(Federal Data Strategy—A Framework for Consistency)和《2019—2020年联邦数据战略行动计划草案》(Draft 2019-2020 Federal Data Strategy Action Plan),前者是一个国家级的体系战略,目标是将数据作为战略资源来开发;后者则描述了美国政府在第一年执行联邦数据战略的步骤,包括共享行动、社区行动、特定机构行动3类行动、16个基本行动步骤,详细列举了每个机构开展工作的具体可交付成果,旨在指导联邦机构支持数据作为战略资产来发展经济,提高联邦政府效率,促进监督和提高透明度。英国也在着手制定《国家数据战略》(National Data Strategy),2019年6月发布了《国家数据战略指导方针》。
数据共享和开放是增加政府透明度,提高信任度的有效方式。2019年9月,澳大利亚政府发布了《数据共享与公开立法改革讨论文件》(Data Sharing and Release Legislative Reforms Discussion Paper),该文件将公共部门数据分为3类:封闭的数据(Closed Data),只有政府部门内部有权限访问,此类秘密的、不能披露的数据将以负面清单的方式出现,作为共享与公开的例外;共享的数据(Shared Data),出于正当的理由可以向适当的主体分享;开放的数据(Open Data),社会公众可以自由访问。数据共享与公开立法聚焦于后两类,在保障隐私、安全等价值追求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促进政府数据的共享与公开,实现更好的服务提供、研究、公共行政、政策和项目等目的[7]。我国在政府数据开放共享政策方面也有新进展,2019年10月,《上海市公共数据开放暂行办法》正式实施,数据分级分类、豁免条款、高附加值数据等新提法有助于激发政府数据潜力,释放数据价值。爱沙尼亚在开放政府数据方面的举措则更为实际,2019年4月,爱沙尼亚政府公布了开放源码的解决方案,将开放除网络安全相关的所有电子政府程序,这将有力提高数据互操作性、透明性和政企合作水平。
三是基于平台提供的服务不断优化用户体验。数字政府的平台化服务主要参考电子商务平台的运营模式,通过政府和企业社会化平台融通实现一体化公共治理和服务。自英国首次提出“数字政府即平台”计划以来,各国纷纷以平台化的理念推进数字政府建设。2019年5月,日本推出《数字手续法案》,目标是实现行政手续的彻底在线化。为了使所有行政服务从始至终用数字化完成,法案规定了“数字化三原则”,分别是数字优先、一次性和连接一站式,所谓的一站式则主要依靠门户网站、综合窗口等以扁平化、平台化的方式提供服务。目前,迪拜共有88项政府服务通过数字应用程序DubaiNow App提供,迪拜居民已经处理超过40亿迪拉姆(约合7.7亿元人民币)的申请。中国香港地区也在加快制定智能城市蓝图2.0,计划建立一个新的“智能便利”平台,以提供一站式个性化数字政府服务。2019年11月,我国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整体上线试运行。该平台已联通31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40余个国务院部门政务服务平台,接入地方部门300余万项政务服务事项和一大批高频热点公共服务。依托全国一体化平台,企业和群众可直接通达全国各地区各部门政务服务。
四是公民数字身份建设步伐持续加快。公民数字身份是建设数字政府,提供一体化服务不可或缺的关键要素。世界经济论坛全球议程理事会发布的《未来软件与社会报告》显示,到2023年前,超过80%的全球人口将会拥有一个自己的数字存在。2019年10月,Gartner咨询公司发布十大即将到来的政府技术趋势,其中之一就包括公民数字身份。早在2000年,爱沙尼亚就推出了数字身份证,并于2014年向全世界所有人开放“电子公民”身份证服务。澳大利亚在2018年划拨9240万美元,用于支持数字化转型机构(DTA)的GovPass项目,GovPass包含了从政策、流程、技术及数字身份系统的整个数字身份验证流程,其目标是为每位澳大利亚公民创建一个数字身份,并建立一个受到政府认可的可信数字服务体系。英国政府数字服务部(GDS)也指出数字身份是政府数字化转型的五大支柱之一,是构建可信赖、协同、响应式政府服务的关键。韩国政府表示,最快在2022年全面普及电子身份证,取代现有的实体身份证。
五是政府积极开展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政府一直是新技术的开拓者和践行者,数字政府对新一代信息技术的依赖极强,没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应用则不能称为数字政府。以人工智能为例,人工智能在政府的很多领域都实现了较好的应用。例如,交通管理——通过交通信号灯、监控摄像头和其他来源收集实时的数据,从而实现交通流量的优化;在客户服务中心后台,使用人工智能回答问题也使工作更加智能、方便。算法和机器学习技术正迅速成为各国政府的关键工具。通过算法与机器学习的应用,计算机得以分析海量数据,发现统计规律,进而建立模型,并能够准确预测相关结果。与此同时,政府部门也应考虑到技术应用带来的争议。波士顿咨询集团(BCG)在其2019年最新发布的每半年一次的数字政府基准化分析中,对全球14000多名互联网用户进行了调查。结果显示,一是人们只支持人工智能在部分领域的使用,如人们最支持将人工智能用于运输和交通优化、公共基础设施的预防性维护和客户咨询服务等领域;大多数人不支持在与司法相关的敏感决策中使用人工智能,如假释决定及量刑建议。二是人们对政府的支持程度会影响人们对人工智能的态度,关于在政府管理中使用人工智能这一问题,公民的观点是在经济较不发达、腐败程度较高的地区,人们会更倾向于支持使用人工智能。三是人口格局往往与人们对人工智能技术的普遍态度有关系。千禧一代和城市居民对政府使用人工智能表现出最强的支持态度,而老年人和更多农村、偏远地区的人则相对较少。
(六)数字贸易规则制定开始“加速跑”,区域协定成为主要推广方式
2019年,为抢占发展先机,夺得国际话语权,各国在数字贸易领域的规则制定上步伐加快,积极输出符合本国利益的规则主张。
一是全球数字贸易壁垒限制水平提升。随着数字技术的快速发展,数据跨境流动越发频繁,贸易新模式给传统的贸易规则和监管方式带来巨大挑战。在国际上尚未形成通用成熟的监管体系的情况下,国际数字贸易限制性政策频出。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于2019年1月首次发布了数字服务贸易限制指数(DSTRI)工作报告,衡量了全球44个国家和地区对数字化服务贸易的壁垒,指出近年来大多数国家和地区提高了数字贸易限制水平。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于2019年3月发布《2019年国家贸易评估报告》,细数全球66个国家的贸易壁垒,其中数字贸易壁垒是主要壁垒之一,包括数据本地化存储、数字产品歧视性待遇、互联网相关服务的限制和其他限制性技术要求等。
二是主要国家“化整为零”从区域协定入手推动数字贸易主张。在当前数字经济发展日新月异,而世界贸易组织(WTO)谈判又难以取得实质性突破的背景下,主要国家纷纷通过双边和区域贸易协定小范围推广主张,取得进展后再将其多边扩展。自2018年美国在美墨加协定中首次纳入数字贸易议题后,2019年美国继续在其主导的区域贸易协定中纳入数字贸易。1月,USTR在《2019年贸易政策议程和2018年年度报告》中指出,美国希望就数字贸易与东盟进一步合作。10月,美日贸易协定签署,数字贸易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两个全球数字贸易领先国家共同制定数字贸易规则和标准体系,将为亚太地区和其他区域贸易协定谈判树立重要先例。在欧洲方面,2019年2月,欧日经济伙伴协定生效,个人数据可以在欧日之间自由传输,为欧日携手共建全球数据流动和数据保护规则奠定基础。此外,2019年1月,包括我国在内的76个世贸组织成员联合发表《关于电子商务的联合声明》,启动与贸易有关的电子商务议题的谈判。截至2019年10月,已有包括美、日、欧在内的20个世贸组织成员向WTO提交了29份提案,将其数字贸易主张向多边扩展。
三是上海成为我国发展数字贸易的先行者。上海作为我国经济和贸易中心,在传统贸易领域具有比较优势,数字经济时代上海为守住其贸易中心地位,追赶美国在数字贸易领域的发展脚步,2019年7月,上海市9部门联合发布的《上海市数字贸易发展行动方案(2019—2021年)》,是国内首个省市发布的数字贸易发展行动方案,为我国发展数字贸易先行先试。学术界方面,上海社会科学院也率先发布“全球数字贸易促进指数”,对冲欧洲国际政治经济中心发布的“全球数字贸易限制指数”,为如何系统性地促进数字贸易发展提供参考。
(七)数字税改革迅速扩散,成为美欧角力的一大焦点
数字经济时代,科技企业可以借助互联网,在不设置物理实体的情况下跨国开展业务,并采取越来越高明的避税手段,这为税收监管带来了新的挑战。同时,国际上领先的科技巨头大部分为美国企业,他们在欧洲拥有庞大的业务,却极少在本地纳税。因此,以欧洲为首的多个地区积极探索“数字税”改革。数字税旨在改变传统税收规则中的“常设机构”原则,并对线上广告、数字中介服务、售卖用户数据等活动征税,以解决数字经济时代的税收流失问题。2019年,以法国为代表的大量国家开始制定和执行单边的数字税方案,而这引起了美国的强烈反制,使数字税成为数字经济领域国际博弈的一大焦点。与此同时,OECD日益掌握了数字税领域国际谈判的主导权。
一是单边数字税方案势如星星之火。数字税问题广受国际关注,始自2018年3月欧盟委员会发布的两项数字税提案。这两项提案旨在达成欧盟境内统一的税制改革,然而在2018年全年,欧盟内部关于数字税的谈判屡屡受挫。进入2019年,失望的欧洲大国纷纷开始制定和执行单边数字税方案。2018年10月,正处于脱欧进程,对欧盟统一税改心不在焉的英国率先宣布将自2020年起单独开征数字税,税率为2%。2019年1月,西班牙内阁会议通过了税率为3%的数字税计划。2月,新西兰也宣布将就数字税计划展开讨论,税率为2%~3%。紧接着,法国于2019年3月公布了数字税方案,该方案于7月获法国参众两院通过,溯及2019年1月1日起生效,法国成为率先执行数字税的国家。2019年4月,奥地利和墨西哥先后宣布将自2020年起征收数字税,并将税率提高到5%。6月,东盟首脑会议建议征收“电商税”,新加坡和马来西亚则同时表示将自2020年起向数字服务征税。11月,捷克、意大利、土耳其等国家纷纷公布了税率3%~7.5%不等的数字税方案。此外,印度、韩国、波兰、澳大利亚、以色列、斯洛伐克、巴西、智利、哥伦比亚等国家也都积极探讨和推进各自的数字税改革。自欧洲大国放弃欧盟统一的税改而提出单独开征数字税以来,单边数字税方案已如星星之火,引起了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效仿。
二是数字税成为美欧贸易摩擦的关键线索。数字税征税的对象是跨国科技巨头,其中多数为美国企业,因此美国自然而然地站到了数字税的对立面,就这一问题与欧洲展开了激烈的博弈。2019年以来,数字税在美欧贸易摩擦中的作用越发明显,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美法两国之间的争端。英国、意大利、奥地利、捷克等国家仅仅表态将自2020年起开征数字税,而法国的数字税方案则溯及至2019年1月1日起生效。因此美国将2019年对欧贸易摩擦的矛头主要指向法国。2019年4月,在法国公布数字税方案的1个月后,美国提出对价值110亿美元的欧盟商品加征关税,该110亿美元的欧盟商品主要包括飞机零部件、红酒和奶酪等,其中专门提到在法国拥有大型工厂并雇用大量员工的空客公司。而以空客为代表的飞机制造业正是法国工业的名片和对外出口支柱,占法国2018年货物贸易出口额的12%,红酒、奶酪等也都是法国对外出口的重点产品。2019年7月,法国参众两院正式通过数字税提案,美国则随即宣布对法国数字税发起“301调查”。2019年12月,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公布该项调查的结果,以“法国数字税歧视美国企业”为由,提出要对价值24亿美元的法国进口商品征收最高100%的关税。此外,该办公室还威胁称,未来或将考虑就数字税对奥地利、意大利、土耳其等发起调查。
三是OECD在数字税领域的影响力持续提升。虽然在国内单独进行税制改革比较容易实现,但其效果却未必最佳,同时又容易引起贸易摩擦,因此英法等主张征收数字税的欧洲大国都支持在OECD的框架下讨论全球性数字税改革。他们都表示一旦OECD内部达成全球性协议,就将撤销本国单独的征税决定。随着各国纷纷公布独立的数字税方案,美国也开始支持OECD就数字税达成全球性的协定,以替代单边行动。毕竟,与其让全球各国随意制定自己的数字税方案,还不如在有美国参与的OECD中达成一份有限的协议。2019年6月,二十国集团(G20)财长会议在讨论数字税问题时借鉴了OECD提出的“双支柱”计划,第一支柱是建立一个税收框架,界定在某地无实际据点但向该地出售了商品或服务的企业该如何缴税;若企业仍能够找到低税率或离岸避风港,则对其启用第二支柱,按各国一同拟定的全球最低税率向其征收税款。在2019年8月的G7峰会上,法国也向美国承诺,一旦OECD制定了国际统一的税收规则,则法国不仅会撤销单边数字税决定,而且将在国际统一规则比法国税规更宽松的情况下,退还依照单边方案多征收的税金。2019年10月,OECD发布了《应对数字经济带来的税收挑战》项目下草拟的《统一方法》草案,并就此向公众征求意见。该征求意见稿主要对第一支柱范畴内设立新规则的适用范围、新的税收联结度规则、新的利润分类规则等提出建议,目前正在成为OECD后续讨论的基础。
(八)建立衡量数字经济共同框架成为各国共识,核算标准体系亟待建立
衡量数字经济的影响对于理解整体经济形势愈发重要,为了充分发挥数字经济潜力,各国际组织和经济体越来越关注数字经济测度相关问题的研究,讨论重点集中在建立衡量数字经济的共同框架、衡量数字经济对国民经济的贡献及衡量数字经济对个人和社会福利的影响。
一是初步形成建立衡量数字经济共同框架的共识。由于各国家所采用的不同测量方法,本身蕴含着间接成本,标准化的“通用”衡量法将有助于各国改进目前尚不完整的方法。G20、OECD等国际组织将制定衡量数字经济的共同框架定为一项重要的优先事项。2019年3月,OECD发布《衡量数字化转型:未来路线图》,提出衡量数字化转型的关键指标,为建立共同框架提供良好范例。首先,各国家和国际组织在衡量数字经济时,根据统一的定义和框架,对相关行业、覆盖范围、利益相关者和收集的数据类型进行统一计量,将有助于更好地比较地区间数字经济的发展,这最终将对数字经济的理解产生正面影响。其次,各国之间交流最佳做法和比较结果将有助于更好地了解数字经济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挑战。经过OECD、G20、APEC等国际组织统筹协调,将有助于各国政府更容易实施新的衡量标准,同时有助于提高国家实施计划的效率和全面性。
二是数字经济国民经济核算顺势而为。数字技术创新成为新的经济增长驱动力,在新形势下,建立并完善数字经济国民经济核算标准体系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一些国际机构和组织已经开始评估数字经济对国民经济的影响。为应对数字经济对国民经济统计的挑战,OECD成立了非正式的咨询小组,整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等国际组织和各国统计机构的力量,衡量数字经济下的GDP。2017年G20贸易和投资工作组邀请OECD和WTO作为机构间国际贸易统计工作组的联合主席,成立专家组编写了《衡量数字贸易手册》。IMF也针对数字经济测度做了大量研究,认为将GDP与市场活动紧密关联,可以使增加值、收入和最终支出3项宏观指标达成一致,但考虑到数字技术带来的免费数字服务和非市场化家庭生产的快速增长扩大了GDP和福利之间的差距,需要通过“超GDP”等指标展现数字经济带来的非市场化福利。这些国际组织的努力为进一步核算数字经济对国民经济增长率的贡献提供了坚实基础。
三是衡量数字经济对个人和社会福利的影响成为关注焦点。数字技术和新商业模式在助力实现社会目标方面(如健康、人口老龄化、气候变化)发挥着重要作用,越来越多的学者正在探索数字经济对个人和社会福利造成影响的统计。OECD在《衡量数字化转型:未来路线图》中探讨了数字技术和新商业模式在助力实现社会目标方面所发挥的作用;IMF在一份关于衡量数字经济的政策文件中建议补充福利相关指标。还有研究者利用大数据分析、问卷调查等手段结合消费者剩余等方法衡量数字经济带来的福利提升。总体来说,衡量数字经济的指标体系应更广泛地调查家庭和个人通信设备接入和使用情况、主观幸福感和心理健康、互联网使用与社会福利之间的关系、ICT技术对成人和儿童的影响等。
(九)数字经济成为国际合作焦点议题,我国从参与者逐步转为建言者
2019年,数字经济成为G20、APEC、WTO等全球性国际组织和对话机制的核心议题,以美日欧为代表的发达国家和地区纷纷利用这些机制将国内规则“国际化”,以提高自身数字经济领域影响力和话语权,我国也依托“一带一路”倡议紧抓主场外交机会宣传我国理念倡议,提高我国数字经济领域国际影响力。
一是数字经济成为全球各国的关注焦点。数字经济议题从国际电信联盟(ITU)、互联网名称和数字地址分配机构(ICANN)等专业国际组织向G20、APEC、WTO等全球性、综合性国际组织扩展,已成为国际各主要机制和平台的核心议题,以及全球各主要国家的关注焦点。2019年G20大阪峰会启动了“大阪轨道”,二十国集团同意在WTO框架下就数字经济国际规则制定、数据流动等问题进一步展开讨论,为WTO关于贸易的电子商务谈判提供政治动力。2019年APEC会议将“数字社会”作为四大优先议题之一,并将原来的“电子商务工作组”改组为“数字经济指导组”,直接向高官会汇报,旨在适应数字经济议题跨领域和跨工作组的趋势,统筹推动《APEC互联网和数字经济路线图》的全面落实。
二是主要国家纷纷将自身成熟的数字经济概念和规则推向国际。近年来,美、日等世界各主要国家和地区纷纷利用G20、APEC、WTO等综合性全球多边机制,将其已经成熟的数字经济国内规则和概念推向国际,以取得在全球范围内数字经济国际规则制定的话语权。2018年12月,日本发布《以人类为中心的人工智能社会原则》,随即于2019年借其作为G20主席国的优势,将“社会5.0”“以人为中心的人工智能”等概念悉数纳入2019年的数字经济部长宣言,并发布了《G20人工智能原则》作为部长宣言附件,借G20平台将其国内主张变为“国际共识”。美国在其《2019年贸易政策议程》和《2018年年度报告》中明确指出美国2019年继续在APEC框架下通过政策对话和能力建设等活动推动其“数字贸易便利化构建倡议”,进一步消除数字贸易壁垒。
三是我国正在从数字经济国际规则制定的参与者向建言者转变。2019年,我国通过区域贸易协定扩展了参与国际规则制定的新途径,通过主场外交提高了国际规则制定的话语权。2019年4月,我国召开了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并举办了“数字丝绸之路”分论坛,会上公布我国已与16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签署了“数字丝绸之路”建设的合作谅解备忘录,中国-东盟信息港、中阿网上丝路建设等正在全面推进,我国数字经济影响力显著提升。10月,我国在第六届世界互联网大会上发布《乌镇展望2019》,分享我国对当前和未来互联网发展的趋势认识,就互联网发展治理形成5项共识,提出互联网治理的“中国主张”;11月,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文本谈判结束并拟于2020年正式签署,其中的电子商务章节将成为我国未来数字经济国际规则制定的范本之一,为我国引领国际规则制定创造了更有利的条件。
二、问题挑战
2019年,数字经济在带来巨大机遇的同时,也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
(一)工业互联网形成良好的产业生态尚需时日
一是认识存在“三重三轻”。重技术轻管理。企业过去形成了充分享受引进国外技术红利的惯性思维和做法,追求规模化粗放发展,没有意识到工业互联网的建设和应用不仅涉及技术变革,也涉及管理变革,但当前适应变革的管理方法和工具缺失,工业互联网的作用与效益无法充分发挥。重单打独斗轻集团作战。合作机制和商业模式不清晰,加之现有人才普遍分散在各封闭组织中,在缺乏人才流动、集聚、薪酬合理分配机制的情况下,分散在各封闭组织中的人才难以实现跨界培育与通力合作。重财政投入轻社会融资。工业互联网建设仍然以建设主体的企业自有资金和政府补助资金为主,通过股权融资等方式运营发展的较少,金融服务于工业互联网发展的潜力远未充分激发出来。
二是企业数字化转型依然“基础薄弱、数据不流通”。一方面,企业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亟待提高。目前,我国制造企业生产设备数字化率不到50%,应用信息技术实现业务综合集成的比例不足20%,中小企业信息化水平偏低,应用成本高。另一方面,权属不清阻碍数据的流通。我国制造企业所进口的设备,其数据接口和数据格式往往都采用自有标准,只对同一系列垂直系统开放,封闭性很强,给这类设备“上云”“上平台”造成了很大的困难。即便实现了“上云”“上平台”,数据权属问题给平台数据的共享和流通带来极大阻碍。
(二)数字企业竞争日趋激烈
一是消费互联网人口红利见顶,数字企业获客成本持续攀升。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第45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至2020年3月,我国网民规模为9.04亿人,互联网普及率达64.5%,尚未接入互联网的人口越来越少。与此同时,伴随着我国人口增速的放缓和老龄化趋势的加重,移动互联网新增用户的数量正在不断减少。大数据研究公司QuestMobile的数据显示,2019年中国移动互联网月度活跃用户规模增长继续放缓,同比增长率从2018年1月的6.2%逐渐下降到2019年6月的2.8%。CNNIC历年发布的《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也显示,我国移动互联网新用户增速自2011年起大约每3年下降一个小台阶,互联网人口增长红利逐渐开始趋于饱和。在新用户增速放缓之外,现有用户使用时长的增速也在下滑。QuestMobile的数据显示,从2018年12月到2019年3月,用户使用时长增速由22.6%下降至11.8%。到2019年6月,这一数据已下滑到6%。这个形势直接导致了数字企业获客成本[8]的上升。获客成本的上升使互联网企业越来越将自身的发展重点由“增量经济”转入“存量经济”,即不再谋求新增用户数量的大规模增长,而是针对现有用户提供更深入、更多元、更经济化的服务。
二是跨境电商持续发展的制约性因素渐显,企业“走出去”面临障碍。随着数字企业在国内竞争形势进入白热化阶段,企业“走出去”开始显现出越来越关键的价值。其中,跨境电商是我国数字企业迈向国外的窗口,近年来发展迅猛。但在2019年,跨境电商的发展也出现了一些制约性的因素。一方面,行业两极分化日益严重。2019年9月,阿里巴巴以20亿美元全资收购网易旗下跨境电商平台考拉。艾媒咨询的数据显示,2019年上半年,网易考拉和阿里巴巴旗下的天猫国际位列我国跨境电商市场的前两名,分别占我国跨境电商市场份额的27.7%和25.1%。阿里巴巴对考拉的收购使跨境电商市场进一步向头部集中,这有助于资源的整合和效率提升,但也使中小平台发展的空间进一步缩紧,使其议价能力更弱、货源成本较高。另一方面,我国跨境电商经营者目前对亚马逊和eBay等美国电商巨头的依赖仍然较高。依托于亚马逊等美国电商平台可以节约营销成本,但随着销售规模的不断扩大,亚马逊抽取的销售佣金总额不断扩大,这严重制约了我国经营者利润的增长,并造成财富的外流。
(三)数字经济治理的“三个平衡”问题亟待厘清
一是网络主权与发展信息技术之间的平衡难以把握。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和普及,网络渗透到社会各领域,不断与实体空间相互融合,支撑着现代社会的发展,也为国家的发展提供了强劲动力,网络空间逐渐成为继海陆空天之后的“第五疆域”。网络空间中的数据是不同行为主体的主观价值观及意识形态在网络空间层面的虚拟映射,其价值取向完全受自身政治体制、文化因素、宗教信仰、历史传承影响。网络空间不是在真空中形成的,而是完全与物理世界的相关观念紧密结合的,网络空间中任何形式的信息交换,都是在早已存在的全球政治结构中进行的,网络空间的治理应当和国家治理一样,是存在边界和主权的,网络主权即国家主权在网络空间上的延伸。因此,如果只一味强调鼓励信息技术发展最大程度推进网络的互联互通和数据自由流通,忽视或者不承认基于现实世界价值观而形成的网络空间主权,则有可能导致主权国家丧失全球互联网治理的话语权、主导权。
二是保护个人隐私和挖掘数据价值之间的平衡难以把握。数据只有不断汇集形成“大数据”才具有分析的价值。个人数据、基因数据等敏感数据,随着知识挖掘、机器学习、人工智能等技术的发展和应用,也逐步变得可收集、可分析,严重威胁着个人隐私的安全。例如,互联网公司通过应用大数据技术,收集消费者的购物行为,从而清晰地还原消费者的行为图谱,预测消费者行为偏好,并用于广告的精准投放。随着数据挖掘技术的不断成熟,更多的个人数据得以被收集,这些数据形成的数据集在提高商业效率的同时,也将个人隐私置于严重的风险之中。目前,相较于欧盟在法律上对个人隐私保护的强调,我国现行法律未将隐私权作为独立的人格权进行保护,并且对于数据安全也尚没有法律可以参照,对于企业如何收集、使用和开发数据很难形成有效的约束,用户的身份、地址、联系方式等个人隐私相关的数据基本都掌握在各大互联网公司手中。企业合法进行数据开发和个人隐私权益保护之间的平衡,仍面临较为严峻的考验。
三是网络平台应尽责任和发展权利之间的平衡难以把握。当前,在超级平台权利不断叠加的同时,全球各国对于网络平台应尽责任仍未达成共识,其难点体现在平台是否应当为在平台上的经营主体负连带责任。例如,美国《数字千年版权法案》(DMCA)和1996年美国《通信规范法》第230条为网络服务提供者提供了豁免保护,表示“任何交互式计算机服务的提供者或用户不得被视为由另一信息内容提供者提供的任何信息的发布者或发言人”,免除了互联网平台对内容的审查责任。与此相对,在欧盟最新的《数字单一市场版权指令》(简称《新版权法》)中表示,网站运营商应对其用户上传的内容涉及版权侵权承担责任。2019年4月,英国发布了《网络危害治理白皮书》提议立法强化社交媒体等网络平台自我监管,可见英国也正在朝强化互联网平台责任的方向发展。此外,我国于2019年1月1日生效的《电子商务法》也规定平台经营者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事实存在,无论知识产权权利人是否告知,应采取制止侵权措施,否则与平台内经营者一样承担连带责任。
(四)数字经济国际规则制定能力仍待提高
一方面,数字贸易治理的“中国主张”尚未成型。我国已作为《关于电子商务的联合声明》的成员之一参加了WTO与贸易有关的电子商务议题谈判,并在《中国关于世贸组织改革的建议文件》中阐述了中国主张。但总体而言,我国提案与美日欧等其他WTO主要成员在电子商务领域立场仍有差距。
另一方面,我国国际规则制定和议题设置经验和能力需要提高。参与全球经济活动的国家,不仅需要遵守既有的规则,根据既有规则来调整国内规则;同时也需要依据国内的规则和经验,不断生成对新规则制定的需求。近年来,美欧持续了较强的制度创建和引导能力,其主导的美墨加、美日、欧日等区域贸易协定引领了新一代高标准数字经济规则的形成。而我国在数字经济领域实力上升,话语权提高,提出了“数字丝绸之路”等中国主张,自贸区战略虽已取得一定成效,但并未充分根据跨境电商等的产业优势进行话语创新,应对贸易投资壁垒的有效性欠佳,对不利于我国的规则亦欠缺主动防御策略,国际规则制定和议题设置经验和能力仍与发达国家存在差距。
(五)数据统计方法和价值衡量面临障碍
一是数据统计方法无法赶上数字技术更迭速度。数字技术正呈现出指数级增长态势,带来了新的生产要素、生产模式,引发了新的经济范式,目前的数据统计方法已不足以跟上数字技术的变化。以衡量数字时代的技能为例,在数字化转型蓬勃发展过程中,劳动者的技能,特别是与科学、工程和信息通信技术相关的技能尤为重要。衡量数字时代技能的难点在于数字技术的快速变化致使人们很难确定哪些技能是必要的,一旦确定了这些技能,第二个挑战就在于如何确保指标体系能够快速进行调整,以满足对新技术的需求,目前的数字技术统计数据还不足以跟上这些变化的范围和速度。
二是数据和数据流量难以衡量。数据是数字经济时代重要的生产要素,近年来,数据使用规模及其对许多商业模式的核心重要性都显著提升,随着企业业务逐渐转向以创新驱动的精细化增长,数据已经成为大多数企业最重要的资产之一,但是目前却没有一种标准化的方法来评估数据。由于数据的价值取决于它们所携带的信息,这进一步取决于生成和使用数据的具体背景,因此现在既不可能可靠地计量数据的价值,也不可能可靠地计量数据的价值流[9]。
三是各方对数字时代就业的认识还未达成统一。数字经济的兴起为劳动力市场带来巨大的变革,不仅创造了新商业模式和新就业岗位,为创业和新职业发展提供了空间,也改变了雇佣关系,催生弹性、灵活的就业方式。但衡量数字经济对灵活就业的影响仍然是一个挑战,例如,公众对平台型就业的标准定义目前还未达成共识,数字化工作平台监管模糊不清,特别是各利益相关方很难达成全面的、统一的认识。
(六)不同区域和产业间的数字鸿沟依然较大
一是城乡间数字鸿沟依然较大。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3月,我国城市网民人口数量为6.49亿人,占全体网民的71.8%,占2019年城镇常住人口[10]的76.5%;我国农村网民人口数量为2.55亿人,占总体网民的28.2%,占2019年农村常住人口[11]的46.2%。我国非网民规模仍有4.96亿人,非网民的大多数还是以农村居民为主,占比59.8%。而因为不懂计算机/网络技能和受文化程度限制不上网的非网民占比为51.6%和19.5%。
二是城市间数字鸿沟仍待跨越。以京津冀地区为例,根据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发布的《2019京津冀数字经济发展报告》,北京是京津冀地区数字经济的引领者和主导者,其数字基础设施(85.3分)、数字产业(84.8分)、产业数字化转型(78.6分)、公共服务数字化变革(85.1分)、数字经济生态环境(80.0分)5个一级指标中均位于第一位,在移动宽带连接、数字先导产业、数字支柱产业、电子政务和创新环境方面具有明显优势。天津的相应指标对应得分是78.5分、59.5分、72.8分、69.9分、70.4分;河北的相应指标对应得分为68分、54.7分、63.7分、72.3分、51.3分。
三是产业间的数字鸿沟亟待弥合。当前,我国产业数字经济渗透程度最深的是服务业,其次为工业,农业数字经济发展仍然较慢。2019年,三四线城市及广大县域消费市场蓬勃发展,持续引领服务业数字化。同时,一些特色消费领域不断涌现,如2019年“6·18购物节”期间,拍摄短视频的云台稳定器成交额是2018年同期的10倍。而受困于国际贸易局势紧张,以制造业为代表的工业数字经济面临挑战。农业数字经济仍然需要继续打破原有的发展模式,积极发展数字农业,提高农业生产效率。
三、发展趋势
新一代信息技术的群体性突破和技术驱动的产业融合发展,激发了数字经济的巨大潜能,对传统行业、数字内容产业,以及全球治理体系产生了深远影响。
(一)5G赋能工业互联网潜力巨大
5G时代,以产业数字化推动物理世界与数字世界智慧融合,构筑智能制造新动能,将是大势所趋。5G的高速率、低时延、海量连接等优势特性能够更好满足工业互联网连接多样性、性能差异性及通信多样化的网络需求,显著增强工业互联网产业供给能力。5G低时延的特性可以让生产线上一个小的技术偏差被及时发现并得到纠正,使工业环境得到及时优化。5G边缘计算技术加速工业IT和OT网络融合,提升制造工厂内边缘的智能化。根据国际数据公司(IDC)预测,未来将有超过50%的数据在边缘侧处理,到2020年边缘计算支出将占物联网基础设施总支出的18%,而成本仅为单独使用中心云计算的39%。在5G赋能下,工业互联网将催生出诸多新业务、新业态,爆发出巨大的经济价值。根据埃士信公司(IHS)的《5G经济》报告,到2035年,对于与工业互联网应用密切相关的制造业、交通运输业、建筑业、公共事业、采矿及矿石业五大行业,5G将实现全球经济产出超过5万亿美元。
(二)数字内容产业将实现强劲增长
2019年,我国数字内容产业持续稳定发展,产业实力不断增强。据CNNIC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3月,我国网络视频用户规模达到8.50亿人,占网民总量的94.1%。2019年,爱奇艺总营收达到290亿元,芒果TV实现营收125.01亿元。腾讯系付费内容规模持续扩大,视频收费服务订购账户增至1.06亿户;音乐订购账户数同比增长47.8%至3990万户。同时,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协会游戏出版工作委员会(GPC)统计数据显示,2019年我国游戏产业实际销售收入2308.8亿元,同比增长7.7%;从细分市场观察,移动游戏占总体营销收入的近七成,处于主导地位;客户端与网页游戏占比分别降至26.6%和4.3%;自主研发游戏继续保持领先地位,2019年上半年海外市场销售收入超过55亿美元,同比增长20.2%;游戏用户规模突破6.4亿人,同比增长5.6%。
另外,随着在线音频内容进一步开放,以及用户场景需求得到进一步挖掘,我国数字化收益在音频消费领域也呈现快速增长趋势。艾媒咨询数据显示,预计到2020年,我国在线音频用户规模将达5.42亿人。普华永道研究显示[12],全球娱乐媒体行业收入将以每年4.3%的增速持续增长,预计到2023年全球规模将达到2.6万亿美元(见图1-3)。其中,数字化收益所占总收入份额持续加大,2019年占比将超过55% (见图1-4)。网络广告方面,由中国领军的亚洲市场占全球份额将持续扩大,而北美份额则将回落至41.9%~39.3%。互联网电视(OTT)方面,未来4年该领域收入将保持20%的增长率,预计到2023年将达到147亿美元,全球互联网电视市场规模也将扩大至728亿美元。
图1-3 全球娱乐媒体(E&M)行业市场规模
资料来源:普华永道,《全球娱乐及媒体行业展望2019—2023》。
图1-4 数字化收益占全球娱乐媒体行业比重
资料来源:普华永道,《全球娱乐及媒体行业展望2019—2023》。
(三)数字银行、数字货币加速金融行业数字化转型
随着区块链、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技术的迭代升级,数字金融的发展迎来加速期,数字银行、数字货币等领域的探索开始进入“破茧而出”的阶段,有望在未来一段时间引领整个金融行业的数字化转型。
一是数字银行蓄势待发。2019年3月,中国香港金融管理局连续下发8张虚拟银行牌照,其中包括腾讯、蚂蚁金服、平安、京东、小米、众安、携程7家中国内地互联网企业。6月,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宣布将发放不多于5个数字银行牌照,以将数字银行牌照扩大到非银行参与者。10月,全球首家数字银行英国Revolut同万事达卡公司合作在美国推出借记卡服务,并在同时期登陆新加坡市场。Revolut还推出加密货币和法币的自动兑换功能,以减少用户因加密市场的波动所受的影响。据悉,用户可以根据预定目标汇率,自动将法定货币兑换成比特币(BTC)、以太币(ETH)或瑞波币(XRP),反之亦然。
二是Libra等商业数字货币引发关注。脸谱发布的Libra项目至今未能得到美、法、德等各国监管机构的接受,又面临着多家创始会员的退出,其前景尚不明朗。但这一计划却为行业带来了巨大的启发,引发从政府到企业不同主体的高度重视。脸谱提出,目前全球有17亿名成年人未接入金融系统,无法享受传统银行的金融服务,而其中有10亿人拥有手机,近5亿人可以上网。Libra的目标是建立一套简单的、无国界的货币和为数十亿人服务的金融基础设施,其计划中的应用场景包括在线支付、跨境转账、广告投放等领域。此外,Libra还计划与美元、欧元、日元、英镑和新加坡元等一篮子政府发行的法定货币挂钩(比例依次为50∶18∶14∶11∶7),基于100%法币储备发行,以维持自身的币值稳定。
三是各国探索开发“央行数字货币”。为应对Libra等商业数字货币的挑战,各国央行普遍开始了对“央行数字货币”的探索。目前,中国人民银行已经加快了研发央行数字货币(DECP)的步伐。法国央行则表示或将在2020年第一季度出台法国的央行数字货币项目。瑞典央行计划试行国家加密货币——电子克朗(e-Krona),并于2021年实现实际流通,以增强本国支付体系的可靠性。欧洲央行也于2019年12月宣布设立“央行数字货币专门委员会”,预计在2020年中期完成政策评估。2019年12月,IMF也发文讨论央行数字货币带来的机遇和挑战。
(四)数字经济国际合作将向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迈进
互联网是无国界无边界的,数字经济天然具有全球化的属性。2019年联合国发布报告《数字相互依存的时代》,强调随着数字经济蓬勃发展,未来世界各国相互联系和依存将日益加深,任何一个国家都不可能依靠自己的力量解决所有的数字经济创新发展难题。2019年我国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也指出,2020年“对外开放要继续往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方向走”。在更大范围方面,数字经济国际合作将进一步深化“一带一路”合作,加强“数字丝绸之路”建设,一方面加强与发达国家合作,共同推动数字经济领域的创新发展;另一方面加强与发展中国家的合作,赋能欠发达地区,缩小数字鸿沟,共享数字红利。在更宽领域方面,数字经济国际合作将统筹推进国内国际两种规则建设,在数字经济相关法律、标准、技能提升、个人信息保护、网络安全等方面增进合作,使国内规则和国际规则进一步接轨。在更深层次方面,将进一步扩大数字经济相关市场开放,进一步提高信息共享水平,扩大数字经济相关进出口贸易,推动市场多元化发展,实现新时代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助力稳外贸、稳外资。
四、对策建议
我国应抢抓数字经济发展机遇,下好国际国内一盘棋,在产业、治理、国际合作、测度等方面进行战略布局和统筹谋划,继续做大做强数字经济。
(一)加快构建工业互联网产业生态
一是规范工业互联网建设及应用模式,加快企业组织管理变革。一方面,引导工业互联网建设方以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简称“两化融合”)管理体系管理原则、基本框架、组织运行机制等理论方法为指导,规范建设与运营,系统规划功能,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另一方面,引导工业互联网应用方以两化融合管理体系为指导构建完善的应用路径机制,加快打造基于工业互联网平台的协同研发、智能化生产、服务化延伸、个性化定制等方面的新型能力,稳定获取平台应用成效,加速企业数字化转型。
二是加快构建开放价值网络,促进产学研用各创新主体共创共享。推动大型工业互联网企业联合产学研用资源,建立融合发展开源社区,围绕异构协议兼容、工业微服务、工业搜索引擎等共性通用技术培育一批开源项目,引领融合发展的前沿技术创新。完善多方共赢的开源推进机制,推动开源成果在工业互联网及其应用场景中的先导应用,加速海量应用与技术研发的双向迭代。建立支撑开源社区发展的公共服务平台,提供项目托管、集成开发环境和工具等,完善开源社区发展生态。激发人力资本的创新潜能。完善技术入股、股权期权激励、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等机制,深化复合型人才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激发人才能动性和创新积极性。
三是畅通多元化融资渠道,提升金融服务平台发展的意愿和能力。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推动平台企业、供应链核心企业与金融机构信用信息共享和评价结果互认。搭建产融合作信息平台,引导制造业企业、平台企业、金融机构加强数据共享和业务协作,创新基于生产运营实时数据的企业征信机制和融资模式。遵循市场机制和商业价值驱动原则,探索由龙头企业共同成立工业互联网基金,发展开源社区和代码托管平台,构建开放合作的开源生态,推动开源成果在工业互联网中先导应用。
(二)打造多元共治新格局
一是科学合理界定平台责任。将算法纳入监管,实现算法层面的合规,推动平台服务的非歧视和公平透明,减少内容低俗化、大数据杀熟、信息茧房等问题。落实个人信息保护工作,积极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规范平台(含App)索权行为,及时公开披露违法事件。对于平台上经营者的违法违规问题,明确平台在经营者入网信息核验、产品和服务质量监督等方面的责任,同时强化政府部门监督执法职责,避免线下监管缺位拖累线上平台治理。对于平台上劳动者的权益保护问题,要尽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界定劳动关系,建立健全适应平台经济发展、顺应灵活用工形势的劳动标准体系。
二是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依法查处互联网平台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限制交易、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保障平台经济相关主体的经营自主权和选择权。维护市场价格秩序,针对互联网平台虚假降价、过度补贴等问题制定监管措施,规范平台和平台内经营者价格标示、价格促销行为。加强跨部门联动,联合成立专项工作组,开展高级别约谈,做到预防性监管。统一不同地方监管力度和查处标准,防止出现地方保护主义政策。扩大舆论引导力度,制定有效的宣传预案,提高广大商家和消费者意识,公布互联网平台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举报链接,实现长效性的舆论监督。
三是探索有利于创新发展的政企协作机制。加强政府部门与平台间的数据共享,进一步归集市场主体基本信息和各类涉企许可信息,为平台依法依规核验经营者、其他参与方的自治信息提供服务保障。畅通政企数据双向流通机制,加强部门间数据共享,防止各级政府部门多头向平台索要数据,探索建立数据资源确权、流通、交易、应用开发规则和流程。推动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加大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开放力度,依法将可公开的信用信息与相关企业共享,支持平台提升管理水平。利用平台数据补充完善现有信用体系信息,加强对平台内失信主体的约束和惩戒。
(三)强化以电子政务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是进一步深化认识。一方面,进一步凝聚共识、提高认识,把电子政务作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把电子政务和全面深化改革、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结合起来,加强电子政务的统筹规划和顶层设计,促进各项任务的落实实施。另一方面,积极开展培训,切实增强县、乡、村基层工作人员电子政务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不断提升基层工作人员推动电子政务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着力破解政务数据关键问题。开展政务信息资源权属的基础理论、政策制度、法律法规、管理机制、技术保障等研究,探索制定政务信息资源权属的政策文件。研究制定国家层面政务信息资源分级分类标准规范,明确数据的元数据、来源业务、类别、共享开放属性、级别、使用要求、更新周期等内容,及时编制政府数据资源目录、共享目录和开放目录等。研究分析政务信息资源的价值属性,分析价值评估的成本、效益等影响因素,从数据质量、数据规模、数据新鲜度、价值密度等维度构建政务信息资源价值评估体系,充分挖掘数据价值,促进政务信息资源流通和开发利用。
三是加快推进线上线下融合。以“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为网上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的统一入口,对接实体政务服务大厅信息化系统和社会化平台,形成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以实体政务服务大厅作为线下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的龙头,逐步向县、乡、村等基层延伸,加强实体政务服务大厅信息化建设,实现与网上办事平台的系统对接。推进网上办事大厅和实体政务服务大厅统一服务事项名称、统一编码、同一类型,以用户为中心梳理业务流程,结合线上线下不同场景,进行业务流程重组,做到优势互补、融合共促。
四是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研究5G、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电子政务领域的可用性、适用性,做好需求分析和可行性验证,对其可能带来的风险应给予充分重视,并制定相应的解决措施。开发多元应用场景,在经济运行、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等多个领域开展应用试点示范,成熟一个推广一个,确保取得实效。积极引入互联网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新一代信息技术在电子政务中的应用研究,充分利用企业既有的技术优势、用户优势,开展应用试验验证,用新技术赋能政府,促进政府数字化转型。
(四)加大数字经济国际合作支持力度
一是建立数字经济国际合作统筹协调机制。数字经济国际合作涉及技术、法律、贸易、经济、外交等问题,涉及面广、交叉性强,国内涉及的相关单位多,国际涉及的机制会议多,可建立数字经济部际统筹协调机制,形成单一部门牵头、多部门协调的组织体系,进一步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在参加国际谈判中涉及跨境电商、市场准入、数据流动国际新规则谈判中的立场、策略和步调,争取在国际数字经济规则制定和分工中获得更充分的话语权和更有利的地位。
二是以“一带一路”为依托扩大数字经济影响力。依托“一带一路”倡议,进一步推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RCEP)协定签署和中日韩自贸协定达成,积极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签署“数字丝绸之路”谅解备忘录和自贸协定,依托2020“中国—东盟数字经济合作年”拓展中国与周边国家在电子商务、科技创新、5G网络、智慧城市等领域的合作。“广交朋友”构建我国数字经济“朋友圈”,在国际场合形成一致的话语体系和合力,提升我国国际规则制定能力和议题设置能力。
三是积极参与数字经济国际规则制定。积极参与数字经济国际规则制定,全面了解各方考虑、立场和关切,逐步积累规则经验,推动全球经济治理体制的改革和完善。加大自贸协定电子商务章节谈判和试点力度,在数字经济示范区、自由贸易试验区等试点城市探索扩大对外开放的路径和模式,先行先试数字经济相关新规则,争取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利用多边双边对话机制,开展《网络安全法》《电子商务法》等相关法规释疑解惑工作,加强数据治理等关键问题的范围界定、作用地位和发展趋势等基础性研究,建立与国际接轨的法律规则体系。
(五)推动建立标准、科学、包容的数字经济测度体系
一是建立跨部门跨学科的数据收集工作机制。国家统计部门、监管机构、互联网服务供应商、研究机构、互联网社区和国际组织应共同努力,制定国际统计标准,促进监管技术和解决方案发展,保护用户安全和隐私,构建跨部门跨学科的数据研究、调查、评估体系,系统构建关键指标统计调查框架,保障一手数据、核心数据的长期采集。
二是加强数字经济测度理论研究。建议国内加强数字经济测度和评估的理论研究,数字经济测度应建立在严密的理论框架之下,在对标OECD、G20、ITU等主要国际组织的数字经济测度指标体系的基础上,立足我国数字经济发展特点,提出具有中国特色、符合中国实际、具有权威的政策影响力和学术价值的理论框架和测度体系。
三是创新数据来源。指标的选择在数据质量可靠、来源持续可控的前提下,应兼顾反映市场活力的行业数据和网络抓取的互联网大数据,还应该兼顾指标的国际可比性。将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应用于数据统计工作,不断创新数据收集方法,创新数据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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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晓雨,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信息政策所副所长,高级工程师,专注于数字经济研究;殷利梅,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信息政策所数字经济研究室主任,高级工程师,研究方向为数字经济战略、数字政府、数据治理;郑磊,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工程师,中级经济师,研究方向为数字经济战略、数字贸易、数据治理;王梦梓,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助理工程师,博士,研究方向为数字经济测度、产业数字化、数字经济战略;路广通,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助理工程师,研究方向为平台经济、数字经济国际合作、数字税等;牛玮璐,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助理工程师,研究方向为数字经济国际合作、数字经济测度、数字贸易;王一鹤,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助理工程师,研究方向为数字经济战略、数字产业;赵令锐,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助理工程师,博士,研究方向为产业数字化、工业互联网、数字经济测度;方元欣,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助理工程师,研究方向为数字经济国际合作、数字经济测度、数字贸易;李潇,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工程师,研究方向为数字经济战略、平台经济、产业数字化。
[2]美国经济分析局.衡量数字经济:结合2018年行业最新数据的更新,2019-4。
[3]基于研究调查,即通过“你愿意为此支付多少钱”的调研统计,计算消费者剩余,进而量化“满足感”,2016年日本全国“满足感”参考值为161万亿日元(约10万亿元人民币),相当于2106年日本GDP的30%。
[4]美国占优势的领域用灰色标注。
[5]国际电信联盟.衡量数字化发展:2019年事实与数据(Facts and figures 2019: Measuring digital development),2019-11。
[6]http://www.gigabitmonitor.com/-/tServiceProvider。
[7]https://xw.qq.com/cmsid/20191123A0HEFQ00。
[8]获客成本是指互联网企业每获得一个新用户所需付出的营销成本,被认为是衡量互联网企业经营成本的重要指标。
[9]OECD.衡量数字化转型,2019。
[10]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年末,我国城镇常住人口84843万人。
[11]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年末,我国农村常住人口55162万人。
[12]普华永道.全球娱乐及媒体行业展望2019—2023,201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