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桥二十世纪政治思想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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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民族主义与帝国主义

詹姆斯·梅奥尔

在20世纪,一种新的全球秩序应运而生。显而易见,帝国主义和民族主义在这一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有关帝国主义、民族主义概念背后政治观念的作用,往往充满争议,因为人们只是就这些概念的意涵便众说纷纭,更不要说它们的实践意义了。本章的目的在于揭示观念与事件在现代帝国和民族国家建立和崩溃过程中相互作用的方式。

简言之,这一过程可以概括为:19世纪末,由少数几个致力于进行领土、经济以及意识形态扩张的大国主导世界。对合众国和俄国来说,扩张意味着巩固各自对北美和欧亚大陆的控制,而且两国一直畅行无阻,直至1904年俄国败在日本人手里。在其他地方,帝国间的竞争将大国推向战争的边缘,尽管它们为保持权力平衡以及欧洲和平最终不得不悬崖勒马,其中最著名的是在1884年柏林会议后遭到瓜分的非洲。世界史的这一阶段以第一次世界大战宣告结束。然而,在19世纪,欧洲势力扩张至全球各个角落,他们完全不顾当地居民的利益或文化感受。正是在这一世纪末,哈布斯堡、霍亨索伦、奥斯曼、罗曼诺夫等帝国纷纷垮台,在它们的废墟上建立了众多的所谓民族国家。

巴黎和会并未直接影响到欧洲人的海外帝国。实际上,在国际联盟的托管体制下,日耳曼和奥斯曼领地的并入某种程度上强化了这些帝国。但回过头来看,这一做法极大地削弱了欧洲人的帝国。面对美国的孤立主义和1917年布尔什维克革命,欧洲列强仍然主导着1919至1939年的世界政治,但其权力基础已不断遭到削弱。首先在亚洲,随之在非洲,民族主义运动坚持认为:假如民族自决信条有实质内容的话,那么它不仅应当适用于继欧洲王朝帝国之后兴起的国家,而且适用于他们自身。

亚、非民族主义运动在二战之后获得了巨大成功。不列颠于1947年放弃了印度;荷兰于1949年被迫撤出印尼;1954年,法国兵败越南。斗争的最高峰是1960年联合国大会通过的《1514号决议》,该决议中有一条规定:未做好实现自治的准备并不构成剥夺殖民地人民独立之权的理由。

终结帝国的努力并未在短期内实现。最后一块殖民地纳米比亚直到1993年才正式宣告独立。这主要是冷战造成的结果,冷战使地方政治从属于超级大国竞争中反复无常的行为。随着冷战的结束,苏联政府主动与西方国家合作,宣告了帝国时代的终结,在这一过程中,苏联本身也宣告解体。尽管布尔什维克在俄国革命后取代了罗曼诺夫王朝,但直至1960年,那些反对帝国主义的人们几乎没有人将矛头指向苏联。然而从1991年开始,俄罗斯人开始撤出沙皇曾侵占的领土,与此同时,这些地区的民族特点得到了强化(Bremmer 1993, pp.3-11)。

帝国时代是一出令人心潮澎湃的戏剧。从意识形态角度看,这出戏的剧情可以简化为少数人极力统治、而多数人却极力抵抗的过程。但那些设身者根本不从这个角度看待这场冲突,而且其情节也不是单一的。帝国主义的兴起,以及对它的反抗,期间充满了纷争,存在着各种反对的声音。本章接下来将考察三种最具影响的主张:自由帝国主义、社会主义的批评、以及各种自由民族主义和族群民族主义者的主张。在讨论这些主题之前,我们需要考察与之相关的两个问题。

首先是对这些概念如何界定。作为领土上从某一单一中心向外扩张并实施统治的体系,帝国这一概念很容易把握。问题在于作为一种信条的帝国主义:即企图对帝国的建立和巩固做出系统性的论证或解释。这样做的必要性长期以来始终未得到承认。从17世纪以降,欧洲国家一直在寻求理论上的支持(为此形成了形形色色的社会契约理论),但对那些本国国界以外获得的领土并未找到进一步的正当性说明。

从根本上说,正是美国《独立宣言》与法国《人权宣言》中的普遍主义诉求,使得任何权力的行使都要获得某种正当性依据。19世纪形成了两种理论:第一种试图借助历史主义基础为外来统治提供正当性说明。正如黑格尔哲学所指出的,有时某些人借以获得主导他人之权的机制是显而易见的(Hegel 1979[1821], pp.218-219)。有时就如同英国自由派约翰·密尔的著作所指出的,社会进化过程将驯化后的山羊与未开化的野绵羊分离开来,这被认定过去曾经发生过,因此一种对普遍权利的信仰呼之欲出,但这一过程不是在所到之处同步实现(Mill 1972[1861], pp.359-366)。卡尔·马克思则提出了另一种主张。他否认任何现存国家的正当性,认为无论是国家还是帝国,都是资产阶级剥削的工具,是一种目的论历史的不同阶段罢了。随着世界资本主义被推翻并为共产主义所取代,历史的目标最终将会自行实现。

20世纪对这些理论的修正带有民粹主义色彩,并没有实质内容。社会达尔文主义所主张的适者生存观念、作为教化者的使命以及白色人种的使命,都被嫁接到自由主义理论上来。与此类似,一种对帝国主义不大严谨的马克思式分析被用来支持许多亚、非地区的民族主义运动。20世纪绝大多数对帝国主义的马克思主义解释都忽视了马克思如下牵强的主张:即资本主义是历史发展的一个必要阶段,因此如在印度那样,帝国主义在历史上代表了一种进步力量(Marx & Engels, 1959[1853], pp.35-41)。在20世纪的大部分时间里,帝国主义这一概念被那些左派人士用来指称某种形式的政治弊害,某种旨在使那些最强有力的利益和国家失去正当性的手段。

至于民族主义,引起争议的并非这一信条本身,而是由它引发的现象。正如凯杜里(Eli Kedourie)所描述的,“民族主义是19世纪初欧洲人创造的一种信条……它旨在提供一种标准,以确定一定的人口单元是否有权建立特属于自己的政府,是否有权在本国内正当行使权力,正确组织国家的社会”(Kedourie 1960, p.9)。但民族又是什么?这一观念发端于法、美革命所造就的政府和共同体观念:即对外表现为独立于其他国家,对内表现为公民权地位。尽管可以假定其拥有共同的文化,但它并非民族主义信条所必需的。也不一定是出自同一祖先。在那些政治自由确立较晚的国家,更具排他性的作为族群共同体的民族观念往往根深蒂固,在这一观念看来,那些并不属于共同体大多数一员的人不要希望得到平等的待遇,实际上,他们只要能够避免被放逐或更糟的境遇,就已经心满意足了。

冷战期间,民族问题开始不再为人们注意。在西方,各国政府青睐于民主,它们开始认为民族主义是一种病态形式:即法西斯主义和国家社会主义。民主式的民族主义被认为是好的,因而不在民族主义之列。在东方,东欧的民族主义诉求受到两方面的限制:一是苏联驻军;二是大多数时候当地的共产党统治者对莫斯科的忠诚。在苏联,至少到1980年代,“以民族主义之形,行社会主义之实”这样的程式制约了民族主义观念的颠覆性诉求(Connor 1984, pp.45-61)。苏维埃加盟共和国立基于族群,表面推行文化自治,但它们的政治阶级往往被纳入苏共中央机关,后者控制着所有进入权力的通道。对那些在欧洲海外殖民帝国基础上建立的国家的统治精英来说,他们并不试图对1945年以后兴起的有关民族自决的理解提出挑战。这就意味着在先前殖民列强划定的领土边界范围内的去殖民化(decolonisation,Mayall 1990, pp.55-57)。

如果认为民族问题已经解决,那只不过是一种幻想。随着冷战结束,民族主义的诉求与反诉求再次兴起,并在总体上得到强有力的民主支持。民主政府的复兴经常伴随着族群暴力的急剧上升。假如约翰·密尔健在,他肯定不会为此而感到惊讶。早在1860年代,密尔就指出,在一个高度分裂的社会,民主的维持只能通过分治(Mill 1972[1861], pp.359-366)。然而,到1990年代,没有人敢公开得出这样的结论。尽管格鲁吉亚政治理论家诺蒂亚(Ghia Nodia)曾为族群民族主义与民主相结合做了强有力的辩护,实际上却很少有人提出新的论点。诺蒂亚指出,任何民主政体,不管它在设计上如何理性,它们都立基于历史共同体先在的、前理性的有关独立的主张。他还指出,在许多情况下,这种共同体只能是族群共同体(Nordia 1992)。

第二个问题涉及民族主义与帝国主义这两个概念之间的关系。无论是依据民族主义者还是帝国主义者的经验,它们是两个相互对立的概念:对民族主义者来说,帝国主义是他们要推翻的敌人;对帝国主义者来说,民族主义是一小撮政治煽动家的虚假教义。不过,从分析层面看,两者是同一硬币的两面。传统意义上的帝国并不需要特殊的正当性辩护:它们被视为统治它们的那些大的王朝家族的合法继承物。相反,意大利和德国的统一、19世纪不列颠和法兰西帝国的扩张、以及1918年后欧洲王朝帝国的纷纷解体,构成了民族主义的重要事业。尽管它们在规模和方向上存在差别,但其内在的原理却是一致的。不管那些带来这些后果的政策是民族主义的还是帝国主义的,它们都是在人民的名义下进行的,而且最终需要有意识形态的支持。

在民族主义时代早期,赫尔德认为,世界分化为不同民族是走向普遍人性必不可少的第一步。这一美好的愿景并未持续多长时间。到20世纪初,德国历史学家卡尔·布拉克尔(Karl Deitrich Bracher)指出,“一种传教士式的民族帝国主义思潮正在几乎所有当代国家勃兴:从泛斯拉夫主义,到法兰西人和不列颠人的使命意识,最后到美利坚人的扩张主义意识形态‘天定命运’”(Bracher 1982, p.102)。

现代世界被整合进一个全球秩序得益于两股相反的力量。无论是从感知还是从理智意义上,这一秩序以自由主义意识形态和地缘上、经济上的帝国主义为纽带。自由主义标榜一种反帝国主义的哲学;但它所倡导的那些普世价值还是要借助民族帝国将其在全世界播散。为了走出这一困境,有必要将帝国主义与民族主义之间的关系置于一种更为广阔的国际自由主义语境下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