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治理:模式转变中的困境与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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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从传统到现代:摒弃与重建

传统的社区治理模式在当今已经基本上退出了历史舞台,一种新式的治理模式正在确立自己的根基。在社区治理越来越通过正式的选举制度、借助于正式的治理组织(居民委员会)来实现自己的时候,可以回顾一下传统社区治理要素退出的理由。

1.需要将人情与人性解放出来

上一章看到,传统中国乡村的治理模式是依据人情的关系网络以及社会声望机制、民间权威、民间组织等形式来展开的。在使用所有这些方式和力量的过程中,实际上是通过人和人之间的关联把部分人或者全部成员关联到一起,使他们联动,形成一个合作的整体,产生集体行动,最终实现社区公共事务的提供。

该方式的特长在于可以利用自然而然的生活场景、人和人之间的关系建构来实现公共事务的提供,不需要正式制度的建设,同时还能实现人情网络在社区中的“疯长”。但它的问题在于,人本身被“抵押”上去,人情变成了一个工具,人的价值和尊严交给了他人的口碑加以制约和界定,然后把人放到一个过于严密的社会关系体系中来加以规范。由于人本身的牺牲,对于人际情感纽带的特殊要求,以及身份制下的等级观念,当前的社会治理不适合继续采用这种方式。

不仅仅如此,现代的治理方式还特别强调人本身的价值,强调人的平等。于是,“民主”被放置到了一个核心的位置上,这就需要抛弃传统的基于共同体成分的治理。

那么,民主方式的治理具有怎样的作用呢?需要对“民主”这个词在这里的含义稍作解释:民主就是人们自己决定自己的事情。它的作用在于,一方面,通过这种方式,人们可以平等地表达自己的利益,而不至于自己的发言权被剥夺;另一方面,当人们能够参与的时候,还可以实现自身的发展,我们希望通过公共事务的治理不仅实现治理,而且把治理、决策、执行这样一个场所看成参与者自身素质与能力的提高场所,看成促使人们获得增能的场所。

新的治理模式就这样对我们提出了一个挑战。一方面,它需要摈弃传统的那种阻碍人的发展的所有的体制;另一方面,还需要倡导一种能使人获得民主和发展的新的模式。

2.城市社区兴起对于新型治理的要求

农村人口的城市化,导致现代城市社区的不断增长、农村社区的萎缩。城市社区中,人们居住在一起,却未必拥有他们传统上所拥有的那样的交往频率、那样密切的相互牵绊关系,新型的社区治理需求也相应地转化为更为整体层面上的事情。因而,让人们的传统社会关系断裂,又没有新的建立的基础,却仍然需要在整体层面上进行治理。于是,一种通过正式的制度化的方式来解决社区治理问题的途径就成为当前的需要。

更具体地看,这里实际上已经在相当程度上摈弃了熟人关系网络以及人和人相互监督的声望体制,远离了小共同体那里的熟人社会,任何一个人或者一部分人的加入并不会影响社区治理的正常进行。人们之间完全可以是陌生人之间的关系,而并不局限于一个长久历史上共同生活在一起的一个密切的群体。

3.即使是原来的村庄也在发生社区内涵的变化

这一变化为,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开始加进了市场经济的内容,这种契约型的交换关系对于原来的人情纽带式关系还是具有瓦解作用的。

瓦解的进一步力量则来自人们的进城务工,从而将自己原来的扎根之地,只作为最终的退居场所看待。这里并不是他们最佳的发展场所,在许多人的心目中,也很可能不再是他们心目中的未来的居住地。

一种至少在表面上看“温情浓厚”的社区,转化为一个临时的居住场所,或者一个利益的谈判平台。第一类的社区,转化为第二类的社区。

4.治理模式转变的社会效应

传统的治理模式更适用于一个小型的相对同质化的社会,因为如果人们之间凭借人际关系、人情纽带、社会声望和民间权威进行治理的话,这个社区就不能太大。规模的增减将导致编结整体性的关系网络的困难。

不仅如此,而且,这种治理模式将强化这种小型共同体式的社会基础:特殊类型的人际关系、普遍性质的关系模式缺乏;以地域为基础的、以家族为基础的集体主义观念被强化;人际信任在这一局限的群体范围内获得满足,超出了群体边界则出现信任基础的缺乏。

新型的治理模式则不需要这样的关系纽带等传统社会网络,并且一种基本的普遍信任试图建立在所有人之间,因而,一种可以大规模延伸开来的社会模式替代原来的半封闭的社区。这其实还是一种社会文化的转变,是集体主义文化朝向个体主义文化的转变。正如同沃洛诺夫(Voronov)与辛格(Singer)(2002:461-480)所说,集体主义社会由于没有普遍的信任,所以信任“内群体”;个体主义社会有一个普遍的信任,故而人们更会依赖它(Schimmack,Oishi,andDiener,2005:17-31)。贝拉等(2011)更是借鉴了“个体主义”这一概念,在其《心灵的习惯》一书中,他重点分析了美国人的感情、信念以及思想习性,认为正是美国人生活中厚实的“个人主义”的文化习惯,对美国基层社区的民主治理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由于这种关系,新型的治理可以突破人数的限制,通过这种治理模式,不仅可以针对一千人有效地实施治理,而且可以针对一千万人实行同样的治理。所以我们在这一节中看到,这个新型的治理模式不但在社区里通行,而且它还可以出现在一个小的基金会、一个大的社会团体、一个大的上市公司,甚至出现在整个国家的层面上。因而,社区、非营利组织、上市公司,以及整个国家都可以遵循同样的一套治理模式。所以在这里通过社区模式的阐述,我们也可以了解其他情形下的治理精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