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尔哈赤与女真族社会变革[1]
——兼论明代女真族社会形态
明代女真族正处于一个社会形态变革的时期,这是史学界共同的认识。但对这一变革的性质和完成时间,论者意见却颇不一致。近年来,在变革性质问题上,主张由原始氏族制过渡为奴隶制一说者居多。笔者也赞同此说,并认为,女真族的伟大历史人物努尔哈赤顺应历史发展的潮流,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在推动和实现女真族从原始氏族制向奴隶制的过渡中起了极为重要的作用。
社会形态的变化是一个逐步的、长期的过程,其更替必以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全面变革为明显标志。据文献记载,明朝初年,女真人过着“屋居耕食,不专射猎”[2]的生活,脱离了“穴居”“食肉衣皮”[3]的原始状态,并进而掳掠汉人“为奴使唤”[4],转相买卖,社会成员中出现了阶级的划分。可见由原始氏族制向奴隶制社会形态的过渡已经开始,但这种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社会生产关系的变化还不足以说明新的奴隶制社会形态已经在原始氏族制的母体中发育成熟。在此后近两个世纪的漫长时期内,奴隶制度还在缓慢的形成过程中,直到16世纪末17世纪初,努尔哈赤进行社会改革,才使女真社会从经济基础到上层建筑发生的全面变革最后完成,两种社会形态的更替到这时才基本完成。下面具体来看努尔哈赤所实行的改革对社会形态变革是如何起作用的。
努尔哈赤为了建立“号令专一”[5]的统治秩序,确立奴隶主阶级统治的政权形式,主要进行了三项改革。
(1)1583年,努尔哈赤起兵不久,就改变原来部众行围打猎都“照依族寨而行”[6]的自由组合状态,建立牛录制,把部众划分为牛录,分别设牛录额真管领。此后,在此基础上,发展为八旗制,共设正黄、正白、正红、正蓝、镶黄、镶白、镶红和镶蓝八旗。努尔哈赤与子侄五人分别为各旗旗主,每旗设一固山额真管理事务,并各有两名梅勒额真作为固山额真的副手。每旗各分为五个甲喇,各设甲喇额真管领。每一甲喇则分为五个牛录,由牛录额真管领。这样,女真族社会才有了固定的逐级管理组织形式。这种八旗制既是社会组织,也是军事组织,既“以旗统人”,又“以旗统兵”[7],平时负责管理生产、生活事务,战时组织出征作战。所有成年的男性社会成员都是“无事耕猎,有事征调”[8];以他们为核心,妇女老幼等全部社会成员都被纳入编制之中。
(2)构筑“新的设防城市”。1587年,努尔哈赤在攻占邻近部落的一些城寨站稳脚跟后,在烟筒山下的硕里口(今辽宁新宾旧老城)“筑城三层,启建楼台”[9],这就是费阿拉城。最里层是一圈木栅栏,围绕着努尔哈赤的住宅——汗王殿;中间一层为内城城墙,最外面是外城城墙。城墙是石砌墙基,木石交替结构,有十余尺高。外城城门上有草顶的敌楼,内城城墙上“环置穴豆”[10],有“雉堞与隔台”,“设候望板屋”[11]。城寨建筑在背靠高山、前临河流的土山上,虽然整座城方圆仅十里,规模不大,但十分坚固,易守难攻,是在尖锐激烈的兼并战争中为了加强防卫而修建的“设防城市”。1603年,努尔哈赤在费阿拉城西北八里的赫图阿拉又建造了一座新城,并迁居这里。这座城“高可数丈,阔可容数三万众,有七门”[12],规模比费阿拉大。同时,赫图阿拉比费阿拉地势开阔,生产和生活条件都更优越,而且还是努尔哈赤父、祖居住的故地,也是努尔哈赤迁居费阿拉之前的居住地。1587年,他何以弃此而迁居费阿拉,另筑城寨呢?一方面是因为费阿拉地势高峻,利于防卫,另一方面也说明赫图阿拉原无坚固的设防城寨。所以,1603年他迁回这里时,需要完全新建城寨。可见,在努尔哈赤时代,女真社会出现了“新的设防城市”。
(3)建立行政机构。就在费阿拉和赫图阿拉这两座城寨里,在创建八旗制的过程中,努尔哈赤创建了女真社会的政权机构,建立了女真人自己的国家。1587年6月24日,努尔哈赤第一次庄严地宣布法令,“定国政,凡作乱、窃盗、欺诈,悉行严禁”[13],并“称王”[14]。这是女真社会最初的国家雏形。1616年,他在赫图阿拉正式称汗,建立了大金国,建元天命,历史上称为后金。在此前一年,他已设官建制,建立了一套较简单的行政管理机构和制度,包括“立理国政听讼大臣五员”[15],下设十名都堂,规定五天设朝一次,按程序处理政务和民事。从此,女真社会有了政府、法庭,也有了不成文的法令规定。与之相适应,也就有了刑罚和监狱,被判有罪的人被处以用髓头箭射、贯耳鼻、斩头、籍没家产、罚为阿哈(奴隶)等刑罚或监禁。
努尔哈赤进行的三项改革是女真历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事件,它使女真社会性质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首先,国家机构和八旗制度的创建使努尔哈赤在女真社会第一次建立了“号令专一”的统治,原来平等的民族成员有了统治与被统治之分,进入了阶级社会;被统治的“国人”全部被纳入统一的组织机构管辖之下,“凡有收合之用,战斗力役之事,奴酋(努尔哈赤)令于八将,八将令于所属柳累(牛录)将,柳累将令于所属军卒,令出不少迟缓”[16]。整个社会形成了一个有组织的整体,再不是原来没有任何强制手段,“一任自意行止”[17]的平等自由状态了。其次,八旗军队是女真社会第一支常备的正规军队,它“有节制,一步不得退”[18],规划部署,都是其他女真部落的队伍所不能比拟的。它保证了努尔哈赤顺利完成对女真各部的统一,建立起对全女真民族的统治,建立起新的社会秩序。再次,“新的设防城市”的出现也具有非同一般的意义,恩格斯说:“在新的设防城市的周围屹立着高峻的墙壁并非无故:它们的壕沟深陷为氏族制度的墓穴,而它们的城楼已经耸入文明时代了。”[19]努尔哈赤所建的两座城寨正是这样一个意义上的标志。他在这里建立的政权正是女真人最后告别了原始蒙昧状态,迈进了文明门槛的明显标志。从此,那些以血缘和地域关系自然形成的松散部落组织先后消亡,而统一于一个由军队、法令、监狱等统治工具来维持的国家政权之下,原始社会向奴隶社会的过渡最后完成。奴隶制度以国家形式确立起来并得到发展,不仅在此后的兼并战争中大规模地掳掠人口而大大增加了女真社会的奴隶数量,而且女真人内部也开始不断有人沦为奴隶。《满文老档》《清太祖实录》等史籍都不乏这方面的记载。
努尔哈赤在建立政权、确立奴隶制统治的同时,还掀起了一场社会经济改革,以促进奴隶制经济发展。主要有以下措施。
(1)实行屯田,征收贡赋。努尔哈赤起兵后,即“于各处部落例置屯田,使其部酋长掌治耕获,因置其部而临时取用,不于城中积置”。[20]农业生产由国家以一定形式管理起来了。这种最初的管理方式很不完善,国家任意随时征取粮食,使部民负担很重,“国人受苦”。为了解决这个问题,1613年,改行牛录屯田制度,规定每个牛录出十名男丁、四头牛,集中开垦荒地。同时下令修建粮仓,开始集中贮备粮食,并设专职管理官员——仓官,此后便再“不征粮作贡赋”。
1621年进占辽沈地区以后,很快实行“计丁授田”,将生产进一步管理起来。这一政策规定按丁授田和征收贡赋,授田对象包括以女真人为主的八旗兵丁和辽东百姓;辽东百姓每一男丁授予份地粮田五日(一日约合六亩)、棉田一日,乞丐和僧人也都包括在内。他们的贡赋负担是,“每三男丁种官田一日,每二十男丁中,征一丁当兵,以一丁应公差”。这一制度与牛录屯田制一样,土地都归国有,分配给百姓耕种,国家以劳役税的形式向百姓征收贡赋。牛录屯田制度规定每一牛录出十丁种官田,即是三十丁抽一的税率,“计丁授田”制则是十丁抽一当差之外,每三丁还要种一日官田。很明显,随着对外征服战争规模的扩大,国家对赋役的需求量日益增加,因而剥削越来越加重。这种剥削方式对久已生活在土地私有制下的辽东人民来说,是残酷的倒退,必然成为激起他们反抗的一个重要因素。为了镇压这些反抗,维护落后的剥削形式,努尔哈赤于天命十年(1625年)又一次改变政策,实行“按丁编庄”制度,将辽东居民“全部编入汗、诸贝勒田庄,一庄男丁十三人,牛七头,田百日,其中二十日纳官粮,八十日供自己食用”。这就是把辽东居民全部分给女真人“为奴”了,更进一步加强了奴隶制的经济剥削和控制。
(2)大量建立拖克索,使用奴隶生产。上面所述屯田、纳赋制度,是女真奴隶制国家对国民,即女真语所谓的诸申和伊尔根的经济管理和剥削方式,女真奴隶主的私人经济则是采用拖克索形式。拖克索是满语,即指农庄,或称农幕、庄屯,规模大小不等,“大不过数十家,小不满八九家”,是奴隶制性质,“奴婢耕作,以输其主”[21]。
1595年,朝鲜人申忠一到费阿拉,沿途经过68处居民点,只看到这种农幕6处。但到1619年,另一亲至赫图阿拉的朝鲜人李民寏看到的情形却是:“自奴酋及诸子,下至卒胡,皆有奴婢(互相买卖)、农庄(将胡则多至五十余所)。”[22]可见这种奴隶制农庄在努尔哈赤兴起初期数量还不多,尚处于初建阶段,但发展很快;二十几年间,数量大增,这是在征服战争中被掳为奴的人数迅速增加的结果,是女真社会奴隶制发展的明显标志。到1625年实行编庄政策之后,这种奴隶制农庄就成为女真统治下全社会的普遍生产形式了。
(3)发展手工业生产。为了满足长期战争对大量精良武器的需要,也为了克服布帛、食盐等生活日用品严重缺乏的困窘局面,努尔哈赤十分重视手工业生产的发展。他于1599年下令“炒铁,开金银矿”[23];在这之前,他们已经能“贸大明铁”[24]打造兵器了。“炒铁”就是开始铁矿石的冶炼,从此有了独立的冶铁业。还有冶银、制革、木匠也“皆有其工”[25]。1616年,他又布告全国,要国人“饲养家蚕”和“种植棉花”,发展棉织业和丝织业。1621年进占辽沈地区以后,便开始组织人力到海边煮盐,并规定煮盐人免除差役,全力生产食盐。为了保证手工业生产的发展,努尔哈赤特别重视手工工匠,他说:“那些理解国人所不能理解的事情,制造出国人所不能制造的物品的工匠,才是真正之宝。”因此对掌握先进技术的汉族和朝鲜族工匠特别优待,“厚给杂物,牛马亦给”[26],使他们安居乐业,献出自己的技术。如1623年,特别将高建中等丝织业、造纸业和陶瓷业工匠查实抽出,给他们妻子、奴隶、衣食等物品,还分等拨人为他们耕种份地和打柴草,“任用恩养”。
由于这些政策的实行,女真社会的手工业生产发展起来。最突出的是冶铁业,在进入辽沈地区之前就已具有相当规模和较高水平。在费阿拉,弓人、箭人和甲匠就已明确分工,分区居住。他们制造的盔甲、面具、匕首等“悉皆精铁”,“甚轻捷精致”,剑、矢等兵器都“颇精利”[27]。进入辽沈地区以后,开始生产丝织品和棉布,煮盐业、纺织业和制盐业也开始兴起。
(4)活跃马市贸易。贡市贸易历来在女真人的经济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一旦断绝贡市,则“部众坐困”,因此,努尔哈赤对此十分重视。在他的请求下,明朝政府于1588年批准在原已开放的抚顺马市之外,又增开清河(今辽宁本溪县北)、宽奠(今辽宁宽甸)和叆阳(今辽宁风城东北)三处马市,女真人以人参、毛皮、榛子、松子、马匹等土特产与汉人进行广泛的交易。两族之间的物资交流规模扩大了。1609~1610年,明廷曾停止互市两年,结果女真人参腐烂十余万斤,可见互市贸易当中仅人参一项就达数万斤之多。明朝内地山东、山西、涿州,乃至杭州、益州都有商人来往于马市进行交易。这样,就大大增长了女真人的财富。后来修《清太祖实录》,就充分肯定了努尔哈赤争取增开互市的重大作用:“抚顺、清河、宽奠、叆阳四处关口,互市交易,照例取赏,因此,满洲民殷国富”。
以上四项措施,使女真社会经济生活大为改观,与先前相比,有了突破性的进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农业生产达到一定的发达水平,成为首要生产部门。1437年,朝鲜人看到女真地区的农耕情况还仅是“水两岸大墅率皆耕垦”,1595年就达到了“无墅不耕,至于山上,亦多开垦”[28]的程度,所有可耕地全部得到了垦殖。由于精耕细作,“用手拔草,反复趟地”,产量也很高。好地下种一斗,“可获八九石”的收成[29]。虽然早在16世纪初就有关于女真人“俗重耕稼”的记载,说明农业生产已有一定地位,但如前所述,直至努尔哈赤兴起前不久,采猎仍然是女真人极重要的生产手段。一旦贡市贸易断绝,不能以采猎产品换得生活必需品时,就会“部众坐困”,所以,努尔哈赤初期实现“民殷国富”的途径仍然是以采猎所获的珍珠、人参、毛皮等物进行互市交易。努尔哈赤兴起前,女真人尚不懂得积贮粮食,“秋后,掘窖以藏,渐次出食,故日暖便有腐臭”[30]。这说明虽有农业,但粮食产量是有限的,还没有必须设法久贮的需要。农业与采猎相比较,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并未显示出特别突出的重要性。直到努尔哈赤实行牛录屯田制度以后,才“造仓积粮”,改变“素无积贮”[31]的状况,从而国力强盛,有了与明朝对敌的物质条件。农业,这时候才成为与国家强弱休戚相关的首要生产部门。
(2)社会经济形态由原始公有制发展为奴隶主国有制。努尔哈赤兴起前,女真人过着“一任自意行止,亦且田猎资生”[32]的生活。围猎时,“照依族寨而行”,农业生产则没有任何组织和管理形式,土地是公有的。努尔哈赤兴起之后,情形变为“既束行止,又纳所猎”[33],部民(诸申和伊尔根)不仅要向国家缴纳猎获物,还以屯田的形式向国家负担贡赋,土地归国家所有和分配使用。努尔哈赤兴起之前,奴隶劳动虽早已在女真社会中出现,但仅仅是一些零星掳掠的汉人和朝鲜人,女真人内部是“不相为奴”的。因此,奴隶数量显然是有限的,奴隶劳动也就不可能在社会生产中占据主要地位。努尔哈赤兴起后,女真社会奴隶数量急剧增加,奴隶劳动很快就成为社会的主要生产形式。所以说,努尔哈赤的经济措施使奴隶主国有制经济形态在女真社会确立起来。
(3)社会生产部门由不齐全向齐全发展。努尔哈赤兴起前的女真社会,生产部门可以说只有采猎和农业、畜牧业,手工业还处在萌芽阶段,仅有为战争服务的兵器修造业较为发达。生产门类不全,规模就更无从谈起。努尔哈赤兴起以后,才开始开矿、炼铁,冶炼业才发展起来;到了他的晚年,也注意到了养蚕、植棉,为丝织业和棉织业的发展准备了条件。同时,制盐业、制瓷业、造船业也都发展起来。所以,手工业比以前有了一个较为全面的初步发展,为后来皇太极时期的进步开辟了道路,也使社会生产部门由不齐全向齐全发展。
(4)社会经济由对外依赖向独立自主方向发展。由于生产落后,水平低下,部门不全,原来女真人“以取资他国之物为生”。在军事势力又不太强的情况下,靠抢掠而“取资他国”毕竟是没有保证的,所以与明朝和朝鲜的互市贸易对女真人的经济生活有很大的控制力,使女真社会经济形成很强的对外依赖性。努尔哈赤实行的一系列经济改革措施发展了生产力,提高了生产水平,增加了生产门类,社会经济开始向独立自主方向发展,使后金国家在“四境逼处”的封锁状态中能够生存和发展。
恩格斯曾经说过,要使奴隶劳动成为整个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生产方式,那就还需要生产、贸易和财富积聚有更大的增长。努尔哈赤所促成的女真社会的经济变革正是起了这样的作用,换句话说,就是在经济上为女真奴隶制的确立奠定了基础,并为其以后的发展准备了条件。
综上所述,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努尔哈赤自1587年开始进行的政治、经济改革,使女真社会在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两个方面都实现了根本的变革:原始氏族制彻底瓦解,奴隶制度取代了它而确立起来,并继续发展。因此,这次改革是女真社会进入奴隶制的界标,努尔哈赤为本民族的进步建立了不朽的历史功勋。
[1] 原载《社会科学研究》1988年第2期。
[2] (明)严从简:《殊域周咨录》,中华书局,2009。
[3] (明)严从简:《殊域周咨录》,中华书局,2009。
[4] 吴晗:《朝鲜李朝实录中的中国史料》第1册,中华书局,1980,第368页。
[5] 吴晗:《朝鲜李朝实录中的中国史料》第4册,中华书局,1980,第1530页。
[6] 《清太祖实录》第2卷。
[7] 《清朝文献通考·兵考一》第179卷。
[8] (清)魏源:《圣武记·开国龙兴记二》第1卷。
[9] 《满洲实录》第2卷。
[10] (明)程开祜:《筹辽硕画·东夷考》。
[11] 〔朝〕申忠一:《建州纪程图记》。
[12] 〔朝〕李民寏:《建州闻见录》。
[13] 《满洲实录》第2卷。
[14] 吴晗:《朝鲜李朝实录中的中国史料》第6册,中华书局,1980,第2182页。
[15] 《清太祖实录》第2卷。
[16] 〔朝〕李民寏:《建州闻见录》。
[17] 〔朝〕申忠一:《建州纪程图记》。
[18] 吴晗:《朝鲜李朝实录中的中国史料》第7册,中华书局,1980,第2890页。
[19]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72,第160页。
[20] 〔朝〕申忠一:《建州纪程图记》。
[21] 〔朝〕申忠一:《建州纪程图记》。
[22] 〔朝〕李民寏:《建州闻见录》。
[23] 〔朝〕李民寏:《建州闻见录》。
[24] 《清太祖实录》第2卷。
[25] 吴晗:《朝鲜李朝实录中的中国史料》第2册,中华书局,1980,第593页。
[26] 〔朝〕李民寏:《建州闻见录》。
[27] 吴晗:《朝鲜李朝实录中的中国史料》第7册,中华书局,1980,第2673页。
[28] 〔朝〕李民寏:《建州闻见录》。
[29] 〔朝〕申忠一:《建州纪程图记》。
[30] 〔朝〕申忠一:《建州纪程图记》。
[31] 〔朝〕李民寏:《建州闻见录》。
[32] 《清太祖实录》第2卷。
[33] 〔朝〕申忠一:《建州纪程图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