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路径探析:李向平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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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上涨对辽宁产业结构变动的影响[1]

1985~1989年,辽宁省物价与全国其他省市一样有明显的上涨,同时,产业结构状况也进一步恶化。于是,现实便向我们提出了一个问题:物价上涨对产业结构变动有什么影响?正确回答这一问题,对于辽宁省的价格改革和产业结构调整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一 价格上涨与产业结构变动

在价格上涨的条件下,各产业需求和供给弹性不同,价格上涨幅度必然不同,因此便导致了各产业相对价格的变动。相对价格提高的产业,产量和收入就可能增加;相对价格下降的产业,产量和收入可能减少。如果相对价格变动率较大,还可能造成各产业部门存量资源的流动,从而导致产业结构发生变动。但是,相对价格变动与产业结构变动的因果关系只有在商品经济较发达、市场机制较健全的条件下,才表现得很明显。处于体制转轨时期的我国及辽宁省产业结构的变动机制则比较复杂,相对价格变动的结构调节作用存在,但作用的范围、程度甚至方向都有不同的特点。表1和表2展示了1980~1989年辽宁物资生产部门实际和名义收入结构的变动情况。从表中数据可以看出,农业的名义和实际收入份额下降,但实际份额下降率大于名义下降率,这说明农业相对价格上升了;工业和运输业都是实际收入份额上升、名义份额下降,这表明其相对价格下降了,由于运输业实际份额上升率远大于工业实际份额上升率,说明运输业相对价格下降更大;建筑业和商业名义和实际收入份额都上升,但名义份额上升率更高,因此,其相对价格也上升了。

表1 辽宁实际国民收入结构及变动率

表2 辽宁名义国民收入结构及变动率

造成这种结构变动的原因可能是多种的。本文将选择可能影响辽宁物资生产部门实际收入结构变化的价格和投资变量进行简单相关分析(见表3)。

表3 1985~1989年辽宁国民收入增长率与价格和投资增长关系比较

简单相关分析表明,只有农业和建筑业收入增长与价格变化呈低度相关,工业和商业基本不相关,运输业却呈高度负相关。这可能是样本资料太少所致。但各部门收入增长和固定资产投资增长基本都呈较高的正相关。可见,各部门的实际收入增长基本取决于投资增长,这也印证了我国经济处于粗放增长阶段的结论。决定投资增长投向的主要因素不是价格,工业和运输业投资增长与价格变化负相关,建筑业投资增长与价格变化不相关,只有农业和商业有一定正相关关系。但农业投资是国家投资,它基本不以价格变化为取向。因此,总的来看,价格变化对辽宁物资生产部门基本没有起到正常的调节作用,产业结构的变化仍主要受投资等其他因素的制约。

工业是辽宁经济的主体,而且近几年辽宁工业在全国的位次持续后移,因此,分析工业相对价格结构的变化及这种变化对工业结构变动的影响是很必要的。受资料限制,本文只能用工业总产值平缩指数反映工业价格变动对辽宁乡以上工业进行分析,表4和表5展示了辽宁工业产值结构及其变化情况。

从表4和表5数据的简单对比中可以看出,实际产值增长率较高、在工业产值结构中份额上升的非农轻产业和加工产业其相对价格却下降;实际产值增长率相对低一些的、在工业产值结构中份额下降的农轻产业、采掘业和原材料业,其相对价格却上升,相对价格似乎与工业结构呈现相反的运动方向。这背离了正常市场价格机制运行的法则:价格提高,供给增加;价格下降,供给减少。虽然价格变动与产出增长相关分析表明,两者运动基本不相关,但原材料业却呈现相当的负相关性,这便证实了以上的直观结论。因此,至少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在这期间,虽然工业相对价格向合理方向变动,采掘业、原材料业和农轻产业比价有所提高,但它并没有能引导工业结构同向变动,不合理的工业结构并没有得到改善。

表4 辽宁实际工业产值结构及其增长率

表5 1986~1989年累计辽宁实际工业产值增长率和产值平缩指数增长率

二 价格上涨对产业结构调节作用不显著的原因

价格机制未能对辽宁产业结构变动产生显著影响,主要是因为价格机制本身、价格机制运行的外部环境不完善以及产业结构变动机制的复杂性。

第一,商品价格运行机制不完善。目前,计划价格与市场价格机制并行,且辽宁计划价格机制调节范围更大一些。所以,目前的价格上涨过程是计划与市场价格机制共同运行的结果。由于是双重定价机制,且计划价格产品产量权数较大,所以,虽然市场价格上涨水平很高,并可能达到市场均衡价格水平,但计划价格水平较低和上涨幅度较小,以致整个社会综合价格水平并没有达到出清市场的水平。因为价格总水平上涨和相对价格结构变动力度不足,加上原有的价格体系严重不合理,所以,对产业结构变动未能产生较大的影响。例如采掘业,绝对价格水平有较大提高,但加工业本来已很高的绝对价格水平也有所提高,这使采掘业相对价格只有微小的改善。这一改善不足以改变采掘业亏损的局面,更不足以促进采掘业产出有较大的提高。

第二,要素价格与商品价格运动脱节。单是商品价格机制最多只能导致产业增量结构的变动,而产业存量结构的变化必须使要素价格与商品价格同向变动。就目前辽宁地区工业结构来说,重加工业发展过度,而能源运输等基础产业发展不足。要想改变这种不合理的结构,单靠基础产业自身发展是不够的,而必须压缩过长的重加工业,把其资金和人力转移出来,投入基础产业。这必然是一个存量结构的调整过程,完成这一过程,要靠商品价格和要素价格共同作用。否则,即使基础产业的商品价格提高了,而要素价格却不变,基础产业就得不到更多的资金和劳动力等,无法进行扩大再生产,商品价格也就失去了其应有的调节作用。目前,我国价格改革是商品价格改革孤军推进,而要素价格基本仍由计划调节。这就造成两者的脱节和价格运行机制本身的缺陷,并影响其作用效果。

第三,价格机制运行外部环境不完善。我国经济处于体制转轨时期,新旧体制共同运行,必然要互相影响,并产生摩擦。各产业增长与价格运动不相关或负相关,但却都与投资增长有一定相关关系。这说明产业结构运动仍主要受投资调节,而投资基本受计划调节。目前,我国投资计划还不是建立在市场价格的基础上,如重工业资金增长与其价格变化相关系数只有0.69。因此,便产生了两种机制调节方向的对立,经济的名义变量和实际变量的逆向运动。价格机制引导某些部门相对价格上升,而计划机制却没有对其增加投资,某些部门相对价格下降,而投资却增加。

另外,价格机制的正常运行还需要有与之相适应的新企业体制,企业要实现独立经营、自负盈亏、预算约束硬化。但目前我国企业不能破产,工人不能失业,企业预算约束仍比较软。因此,企业投入和产出并不完全接受市场价格信号的引导,价格机制的调节作用就无法实现。

第四,产业结构的变动不仅仅取决于价格信号,还取决于供给弹性。价格的变动反映了需求的变动,而结构的变动不仅取决于需求,还取决于供给,特别是在价格上涨时,产出能否增加,主要取决于供给的反应。一般来说,当实际供给小于潜在供给时,价格的上升能够使供给增加;当实际供给等于或大于潜在供给时,价格的上升,并不能导致供给的立即增加。从价格上涨到产出的增加有一时滞,这一时滞的长短就取决于供给弹性。产业各部门企业性质、技术条件和生产能力的不同,决定了其供给弹性也不同。

从辽宁省工业各部门现状来看,采掘业、原材料业是资源和资金密集型产业,生产能力已得到较为充分的利用,进一步增加生产能力要受资源、资金等条件的制约。因此,其供给弹性较小。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价格的提高并不一定会导致产出出现较大幅度的增加,有时反而会因企业追求垄断利益导致产出下降。加工业和非农轻工业属劳动或技术密集型产业,经过长期发展和技术设备引进,这些产业具有很大的潜在生产能力,其向上供给弹性很大,只要价格稍有提高,就能充分增加产出。但受体制的约束,其向下供给弹性较小,价格下降时,其产出并不明显减少。可见,正是因为受到供给机制的阻隔,价格变化与工业结构的变动才没有呈现很强的相关性。

第五,产业结构的运动具有惯性。因此,一个国家或地区产业结构形成后,要想进行较大调整是很困难的,特别是在经济较发达、资产存量巨大的国家和地区。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产业结构的调整主要是靠价格的巨大波动来实现,这就形成了康德拉季耶夫周期——长周期危机。当一个结构形成后,如果对之更新,需要付出很大的代价。所以,除非更新利益明显超过更新成本,否则难以实现结构转换。这种更新利益靠正常价格运动的边际调整是不足以形成的。只有相对价格变动落差很大,才能形成结构的断层,完成旧结构向新结构的过渡,正是经济危机为这种结构转换提供了温床。但这种结构转换机制的成本太高,对于我国并不完全适用。辽宁地区加工业生产能力过剩,很多设备及劳动力闲置。近几年,虽然其产品相对价格下降,资金利润率也下降,但受现有资产存量运行惯性的影响,生产仍在较快发展,生产能力也在继续扩大。这也说明,正常的价格运动不足以调整不合理的产业结构。

三 强化价格机制调节作用的措施和方法

通过以上分析表明,在1985~1989年,物价上涨及其导致的相对价格变动对辽宁物资生产部门及工业部门结构的变动,产生了明显的影响,但这种影响只体现在经济的名义变量和某些局部实际变量方面。这说明商品经济的基础还未在辽宁完全确立起来。因此,未来的对策应该涉及以下几方面。

第一,在控制价格总水平明显上涨的前提下,加大对相对价格结构的调整。价格总水平的上升并不能导致实际资源总量的增加,但在既定资源条件下,通过相对价格结构的变动却可以改善资源配置的效率,进而增加资源总量。目前,辽宁省经济发展的主要问题之一就是资源配置效率低下。这与产品的计划价格比重大,而计划价格并不完全反映价值和供求状况,并与资源的呆滞、浪费和短缺有直接关系。改变这种状况的出路,一是调整计划价格,把过低的基础产品计划价格调高;二是变计划价格为市场价格,让大多数产品的价格由市场供求决定,要素价格机制也要逐步向市场机制转轨。

第二,改变和完善计划调节机制。目前,我国的计划调节机制与发展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不相适应,所以在扩大市场机制作用之时,计划机制的改变和完善是十分必要和重要的。计划机制在起到引导市场机制运行方向和为市场机制创造良好运行环境的同时,还要与市场机制相适应,互相促进,互相协调。因此,应该走价格与计划调整相结合之路,在合理的价格运动方向基础上,利用产业政策、税收、利率和工资等计划手段,加速完成产业结构的转换。

第三,加快企业体制改革,使企业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价格只是一种行为信号,它的调节作用要通过企业的行为来实现。目前,辽宁省很多企业对价格信号的反应欠灵敏,也不懂得利用价格策略。因此,在市场竞争中,连连失败,产品市场占有率不断下降。必须通过改革使企业完全接受市场价格信号的引导,为市场而生产,靠市场而生存,通过市场来取利。

第四,扩大要素市场,使生产要素在行业和地区间充分流动。价格机制健康运行的前提条件之一,是要素的充分流动。通过要素流动,价格引导才能实现资源配置效率最大化。因为,我国企业资产没有金融化,资产存量结构调整很困难。所以,建立产权交易市场,形成资产再配置机制是很必要的,只有这样才能使价格机制发挥更大的调节作用。


[1] 本文系笔者与王广林合作完成。原载《辽宁计划经济管理》1991年第1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