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澳门翻译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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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政府架构与翻译机制的确立

澳门开埠之初的政治架构是十分混乱的,因而与葡人管治澳门相配合的翻译机制也是不稳定的。之所以如此,是因为葡人在澳门定居并非葡萄牙乃至教廷的战略决策,亦未受王室的明确指使,而是葡人东进过程中,商人和船员为在远东贸易中获得最大利益,用数十年时间在珠江口沿岸“摸着石头过河”寻求理想停泊点的自然结果。正如吴志良所说:“葡人定居澳门,并非葡萄牙国王或印度总督主动组织,事前也未经他们许可,而是海员商人个人的自发行为。葡人抵澳数年安顿下来后,才将消息通知果阿当局。”[105]因而此种“占领”带有很大的随机性。

屯门之役失败后,葡人便很少使用武力,转而在珠江口一带到处游荡,以“藏猫猫”的形式同明朝政府周旋,不时登上管理松散的海岛,伺机开展易货贸易。他们在上川、浪白开展贸易的同时,亦登上了澳门半岛。“只因澳门地理条件较好,并早已正式开埠为舶口,吸引越来越多不同国家的商人汇聚,集市发展很快,葡人才开始筑室久驻”[106]。在此种背景下,不可能建立正式的管治机构。“该居民点并无常驻的首领,只有一年一度来往日本的巡航首领……停留时担任驻地首领。他离开时,另一航程的首领来到,因此(澳门)并非时时都有首领驻留。”[107]

作为果阿与日本之间的最佳陆地中转站,居澳葡人迅速增多,在葡人于澳门半岛搭棚建屋的二三十年间,定居澳门的葡人已有八九百户。虽然葡人关注的是海上贸易,一年大半时间会在海上度过,但出海经商的毕竟是男性,家眷会留在陆地,故仍有数千妇孺及其他并未从事贸易的葡人居住于澳门,形成规模颇大的葡人社会。由于葡人居澳并无法理依据,属于地方官应允下的租赁关系,葡萄牙无权亦无能力派驻官员设立管理机构。明廷派驻澳门的官员固然有相当权威,但涉及葡人内部的事务仍任其自行为之。在此种情况下,如何对居澳葡人进行管理成为很大问题。

在翻译制度方面亦如此。从葡人定居澳门至16世纪末数十年时间里,葡裔人口迅速增长。“始入濠镜筑室居住,不逾年多至数百区,今殆千区以上”,而且“举国而来,负老携幼,更相接踵。今筑室又不知几许,夷众殆万人矣”。[108]如此众多的外国人聚集在半岛上,不仅要与居于此地的华人朝夕相处,而且要时刻保持与广东地方政府的沟通,急需一套完备的翻译制度及培训双语人才的措施和方法。然而,澳门半岛连管理葡人社会的正式机构都没有,又如何将翻译问题放到议事日程上?于是便形成了翻译日日需要,但翻译又无人管理的混乱局面。

1583年,在教区主教的建议下,由居澳葡人(澳门土生人)依据“地中海的城市共和国模式”[109]选举一个自治性质的市政委员会,俗称议事会、议事亭或市政厅,由两名普通法官(Juíz Ordinário)、三名市政委员(Vereador,即唩嚟哆)和一名理事官(Procurador da Cidade)组成。另外,“建立一支治安警队,并称澳门为上帝圣名之城(Cidade do Santo Nome de Deus de Macau)”[110]。即使如此简单的非葡官方任命的管理机构,其建立亦经历了漫长过程,长达数十年。19世纪的商人安德拉德(José Ignácio Andrade)曾对澳门开埠之初“千呼万唤始出来”的该机构有过这样的描述:

正是因为中国政府与众不同,完全依附于中国的本澳政府也应别具一格。除了管理任何一个居留地所需要的条件外,本澳还需要:一、熟悉中国风俗习惯。二、善于倾听受难者的发泄并在其土地上供养外人。三、保持少而精的士兵,执掌本城需有特殊知识及谨言慎行。往昔每每将澳门带入危机的是兵头,而使澳门逢凶化吉的却是议事亭。也就是说,多亏澳门公民的特殊知识及谨言慎行。执政的真谛在于同中国当局保持坦诚的友谊及不破坏中华帝国为澳门制定的法律。议事亭容易达到这一要求,既因为理事官被认为是中国官员,又因为市政议员最关心澳门的繁荣……。[111]

为了同中国当局保持良好关系以及在执行中华帝国为澳门制定的法律的过程中不出错误,就必须与中国官方及澳门的华人族群保持良好的沟通。因而,新成立的议事会中的理事官便显得非常重要,因为他负责与华人建立并保持密切的联系。他是一个既能远离葡萄牙王权,又能保护澳葡族群生存的唯一选择。1583年议事会成立时,已设立了理事官一职。尽管议事会脱胎于葡萄牙市政传统,却有其独特之处。在几个世纪中,理事官是整个澳门地方政府中最具特色和最重要的职务之一。理事官权力地位的变化,大致反映出议事会权力的消长及与其他机构争权夺利的成败。

进入17世纪,建立翻译制度的时机已经成熟,这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首先,1583年设立议事会(Camara Municipal)后,城市管理有了权威机构,社会生活日渐有序,改变了葡人社区群龙无首、管理混乱的局面。尽管议事会并非完全代表葡萄牙王室的意志,但即使是居澳葡人自治性的机构,亦能在葡裔族群中建立起很大权威。对于广东地方政府来说,总算能有人出头代表“夷人”沟通,对执行中国中央政府及地方政府谕令、接受行政管理起到上传下达作用。但华人并未完全理解理事官的职务内涵,而误将其与市政委员混为一谈,一直称其为“唩嚟哆”。

其次,司法方面,于1587年设立了专门与华人官府沟通及处理华人事务的理事官公署(Procuratura),俗称“华政衙门”。经过数十年同粤官方打交道的实践,该机构体会到必须规范处理华人事务的传译人员。华政衙门虽非真正意义上的司法机构,但在处理及解决华葡两族的冲突及刑事案件与广东地方政府交涉方面,确实发挥了重要作用。不仅深感翻译在与中方沟通过程中的重要性,而且要求翻译人员具有相应的翻译水准及对澳葡当局的忠诚,此非随机征招的自由翻译者能够胜任。因此,有必要建立担任澳葡当局正式翻译的规范,并对其进行管理。

最后,澳葡当局的管理体制发生了重大变化,将由重点处理海上通商贸易事务的兵头(Capitão-Mor)担任首长,改为由里斯本或果阿正式任命的总督(Governador)负责,使其能够全身心投入对澳门半岛事务的管理。“直到1622年荷兰人入侵澳门后,澳门才有了自己的总督。法兰西斯科·马斯卡莱尼亚斯(D.Francisco Mascarenhas)被任命为本城首个总督及总兵头(1623),并建立连级规模的正规军队用于防卫。总督统管军务,市政厅统管民事,而判事统管司法事务”[112]。更加注重粤澳关系的发展,以保证葡人能够长期在澳门居留。因此,规范翻译体制成为燃眉之急。

在澳门翻译的发展历史中,1627年是一个重要的时间点及分水岭。从该年起,澳门的翻译管理从混乱转为有序,从民间转为官方,而翻译从业者亦从自学成才转为接受培训,工作性质从随机转为职业。关于此问题的最新发现,是在里斯本阿儒达档案馆所存《耶稣会在亚洲》档案卷宗中发现的一份十分珍贵的葡文资料,即澳门议事会1627年制定的《本城通官通事暨番书规例》(Regimento do Lingua da Cidade,e dos jurubaças menores e Escrivaens,以下简称《规例》)。《规例》内容十分详细,规范了为澳葡当局服务的翻译人员的任职条件和职能责任。

许多学者十分重视此份历史文件,因为在此之前居澳葡人从来没有就翻译问题制定过如此详细的规范。乔治·曼努埃尔·弗洛雷斯(Jorge Manuel Flores)认为,“1627年的《本城通官通事暨番书规例》建立的架构,主要是为确保本城(澳门)与中国之间的关系。其不仅规定了通官(首席翻译)的活动范围,而且也确定了两名通事(普通翻译)的职责,即与两名番书共同协助通官开展工作。于是就形成一个由五人组成的负责口译和笔译的专责小组,由本城向他们交待未来工作的方向。”[113]这份用古代葡文书写的手稿篇幅很长,概括起来主要包含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①对从事翻译工作的澳门通官、通事及番书[114]的具体规定,包括通事及番书的任职标准和要求。

②准备随时奉召接受翻译任务的所有通事名单,但在当时的情况下该名单列出的人数并不算多。

③澳门向通事支付薪酬的方式及为通事服务的番书(文案)规例,显示澳葡当局正式以公共库房的收入支付任职通事及番书的报酬。

④根据《规例》设立的条款,任命两名或三名有身份者负责协同跟进通事及番书处理华人事务,以便向本城通报。

该档案的发现,对于研究澳门翻译史具有重要意义,它标志着澳门翻译进入一个新的有序发展阶段。在此之前,澳门一直没有一套行之有效的翻译管理及培养机制,对翻译的使用带有很大的随意性,对翻译的定位及职能亦认识不清,故在粤澳两地交往过程中产生许多误解,甚至酿成严重失误,导致冲突。现以明末崇祯元年(1628)澳门议事会派出通官徐西满(Simão Coelho)陪同统领公沙(Gonçalo[115]Teixeira Correia)等人护送火炮进京一事为例,并结合上述《规例》的内容,说明该《规例》对之后澳门翻译职业及翻译培训机制产生的重大影响。

明末韩霖《守圉全书》的《制器篇》记录了署名唩嚟哆的《报效始末疏》一文。该文被认为是至今发现最早的一份居澳葡人向明廷呈进的中文奏章,亦是首份向明朝中央政府汇报澳门开埠情况及反映澳门葡人与明廷早期关系最为详细的中文文献。因该份文件十分重要,海峡两岸诸多学者对其进行了研究,甚至为全文做了笺证。《报效始末疏》中提到一位名叫徐西满的通官,而该通官在葡萄牙阿儒达档案馆馆藏的葡文《规例》中亦有详细介绍。由此可看出明末澳门通事在中葡关系中的作用及17世纪澳门的翻译员制度。

明万历年间,女真人崛起于东北,建立后金政权,屡犯明朝疆界。万历四十六年(1618),后金攻抚顺,次年三月取辽阳。天启元年(1621)陷沈阳,并立为都城,准备入关攻取中原,推翻大明王朝。明廷为抗击后金铁骑,决定使用当时世界上最为先进的火炮、火铳。恰好澳门当时为世界各式火炮产地之一。澳葡设于西湾的博加禄铸炮厂生产的炮、铳更是远近驰名,装备东南亚各地要塞。1622年澳葡当局用利炮抗击荷兰入侵,以少胜多,传为佳话。于是明廷多次派员来澳,以重金采购火炮、火铳,并招募葡籍铳师传授技艺。澳门议事会唩嚟哆和耶稣会,均对此大力支持。

崇祯元年(1628),皇帝得知澳门从荷兰船上缴获10门火炮,便命李逢节购置这批火炮,并命再次从澳门招募二十名铳师。据葡文文献记载,李逢节向澳门宣示了这份圣旨:“因澳门是皇帝领地,故在此情急之下应该效力,以谢皇恩。”[116]澳门唩嚟哆议后,一致同意满足中国皇帝的要求。于是命令掌教陆若汉(代理主教)及精于火炮技术及操作的澳门驻军公沙统领带领通官、通事及铳师、炮手数十人组成远征队,于1628年11月10日从澳门押炮出发进京。其中的通官和通事分别指徐西满和屋腊所·罗列弟。韩霖《守圉全书》中的唩嚟哆《报效始末疏》(以下简称《报疏》)载:

兹崇祯元年七月内,蒙两广军门李逢节奉旨牌行该岙,取铳取人,举岙感念天恩,欢欣图报,不遑内顾。谨选大铜铳三门,大铁铳七门,并鹰嘴护铳三十门;统领一员公沙·的西劳,铳师四名伯多禄·金答等,副铳师二名结利窝里等,先曾报效到京通官一名西满·故未略,通事一名屋腊所·罗列弟,匠师四名若盎·的西略等,驾铳手十五名门会腊等,傔伴三名几利梭黄等。及掌教陆若汉一员,系该岙潜修之士,颇通汉法,诸凡宣谕,悉与有功。遵依院道面谕,多等敦请管束训迪前项员役,一并到广,验实起送。[117]

由于《规例》年代比《报疏》完成的时间(1628年)仅早一年,十分有助于解决《报疏》中的疑点。《规例》用很长的篇幅介绍了《报疏》中提到的通官西满·故未略(Simão Coelho,即徐西满)的情况。最重要的是,文件一开始就确定徐西满是加入天主教的华人,“本城首席通官负责所有与中国官员及本城华人有关之各种事务,此人便是徐西满(Simão Coelho),华人,基督徒,住本城,已婚。由于其经验丰富,服务勤勉,尽职敬业,忠于本城而被任用”[118]。说明议事会成立后,开始重用华籍进教人士担任与华人沟通的翻译工作,并成为制度。

《规例》开门见山地说明这位通官是华人,而且议事会对其十份信任,将澳门全城的华人事务交由他处理。由于《规例》的制定要早一年,故未能谈及徐西满此次担任进京贡炮的远征队的通官一事,却谈及另一件徐西满随同进京之事,“(徐西满)曾根据本城命令同铳师组成远征队进入北京为京城服务,由于忠心耿耿而获朝廷大员满意,获兵部大军官勋章”[119]。因为1627年制定《规例》之前只有天启二年(1622)曾派二十四人赴京传授炮铳技术,毫无疑问此事便指天启二年北上进京送炮之事。

此事在《报疏》中亦有描述,天启二年,“伊时半载,盗寇两侵,阖岙正在戒严。哆等以先经两奉明旨严催,不敢推辞,遂遴选深知火器铳师、通事、傔伴共二十四名,督令前来报效,以伸初志。”[120]《明熹宗实录》亦记载:“至是,两广总督胡应台遣游击张焘解送夷目七名、通事一名、傔伴十六名赴京听用。兵部尚书董汉儒言:澳夷不辞八千里之程远赴神京,臣心窃其忠顺。又一一阅其火器刀剑等械精利,其大铳尤称猛烈神器。”[121]据汉文《报疏》和《明熹宗实录》与葡文《规例》相互印证,可知天启二年“督令前来报效”的通事为徐西满,即西满·故未略无疑。

董少新和黄一农二人认为,“故未略在《大事记》中自称此次赴京之前,已曾至京,并曾获得皇帝颁发的‘通官证书’,其职衔比一般通事略高。”[122]未知此处“获得皇帝颁发的‘通官证书’”与《规例》中所说“获朝廷大员满意,获兵部大军官勋章”是否为同一件事,但可以肯定,徐西满天启二年北京之行十分成功,其精湛的翻译和传授火炮技术的解释能力获得明廷认可,不仅由此获得朝廷信任,而且为澳葡当局带来极大荣誉。至此,明廷多少改变了对澳夷的看法,澳葡有了稍许安全感,导致澳葡当局更加重用徐西满。然而,《规例》中另一段文字似乎同上述董少新和黄一农在《崇祯年间招募葡兵新考》中的论证有关:

其名徐西满(Simão Coelho),为本城任命之首席翻译,拥有处理华人事务之很高权威,故朝廷会同馆根据其资格授予其本地通事官之名衔。[123]

其中“根据其资格授予其本地通事官之名衔”,应就是董黄二人文中提到的“通官证书”。会同馆,又叫四夷馆、四译馆、会同四译馆,是中国元、明、清三个朝代中央政府专司接待来华朝贡使者的官方机构。在对外交往中,为了语言沟通方便,各朝代均设类似机构。会同馆除负责迎来送往及翻译中外文书外,还培训精通外文和汉文的翻译人才。由此看来,这是个专业性极强的部门,也是在翻译方面极有权威的部门。因此,通官名衔由会同馆授予,而非皇帝御赐,体现了真正的专业认可。在这个意义上,获得这个认可比皇帝的嘉奖还要实在。

明武宗正德年间葡人来华,一直试图在中国沿海寻找一个贸易点,以发展其对远东地区的贸易。经过四十多年的努力,通过协助明朝政府驱逐海盗、进龙涎香及贿赂中国官员,葡人终于在嘉靖三十六年(1557)获得广东地方政府允肯,得以入住澳门。澳门开埠后,葡人通过对日本、菲律宾及其他东南亚诸国的贸易,获取巨大商业利益。然而,葡人居澳并无法理依据,名不正则言不顺,中国从地方至中央的各级政府随时会将其驱离澳门。教会同北京的关系亦不稳定,时紧时松。万历四十四年(1616)的“南京教案”,使明廷与教会关系更加紧张。

国际方面,17世纪初的亚洲形势对澳门愈加不利。日本迫害并驱逐天主教,使澳葡赖以生存的贸易生命线中断;崛起的荷兰不仅封锁马六甲,阻断澳门同南洋各地及葡属印度的联系,而且多次闯入澳门水域,伺机攻占半岛;西班牙吞并葡萄牙使澳门与菲律宾关系紧张,双方贸易亦受到极大影响;珠江口一带海盗的猖獗活动使澳门人心惶惶,还要付出很大人力及财力以保障澳门的安全。澳门处在风雨飘摇之中,急需得到明朝政府的支援与保护。为缓和同明政府的关系,澳葡当局急需通过实际行动向明廷表示忠心,以达长期居澳的政治目的。

中国北方的战事为澳门带来机遇。在教会及朝中以徐光启为代表的士大夫极力鼓动下,明廷决定从澳门引进先进火炮,以抵御后金的频繁入侵。虽然表面上看,这是一种军火购买,但对澳门来说有极大的政治好处。所以唩嚟哆才会在《报疏》中说:“伏乞皇上俯念远人两次进铳进人微功,并前次多番功绩,恳求皇恩收录忠勤,一视如内地赤子,感戴绥柔,莫大德泽。倘蒙不鄙末技,或有任委,敢不承顺,谨令统领公沙·的西劳代控愚衷,仰祈圣明鉴察,臣不胜激切待命之至。”[124]表达了澳葡当局急于向明廷表达忠诚的迫切心情。

因此,澳葡当局对北上进炮一事十分重视。不仅议事会多次举行会议详加研究,对北上进炮的人选更是认真斟酌。火铳入京并非一般交易。西洋火炮在当时是先进火器,无论制造还是操作均有很高的技术含量。如何通过语言沟通使汉人学会复杂的火炮操作和保养十分重要。另外,操作火炮具有很大的危险,稍有不慎即炮毁人亡,无论是演示还是实弹射击,均需反应灵敏的译员在场,以备不测。因此,选派合格的通事成为关键。更为重要的是,应认真考量译员的政治态度。错误选用通事不仅会导致澳葡当局同北京之间的沟通失败,更会引来杀身之祸。东来葡人对此是有过深刻教训的。

如果说澳门开埠之初尚无条件选择合适翻译的话,那么在葡人已经定居七十年,澳葡当局已经建立较为完善的制度的情况下,就不能不吸取前朝教训,认真选派能够胜任翻译工作并对澳葡当局忠诚的翻译人员。因此,澳葡议事会在选派赴京通事时颇费心思,必须从两个方面考虑,一是注重翻译能力,二是考虑政治态度,而且要先考虑派出的翻译人员是否忠诚、是否可靠。除了必须是天主教徒,还须对其家庭背景有所了解。用今天的话来讲,就是看他的政治出身。《规例》对徐西满的家庭背景做了这样的描述:

徐西满的父亲米格尔·蒙特罗(Miguel Monteiro)是一位值得尊重的人,亦为本城番书。由于其尽忠职守,中国官员将其与兄弟逮捕,投入监狱,最终由于该两人为本城服务而在广州被处以绞刑惨死。由此可知其为何为本城服务,亦为何本城如此对待其人,并为此而制定本规例。[125]

从上文可以看出选派徐西满担任此次北上贡炮通事官的两点依据。一是徐西满出身翻译世家,其父亲及叔父就曾担任澳门番书,为澳葡当局效力,并为澳葡当局献身,可谓“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番书虽不是翻译,但由于长期为翻译做文字润色工作,属翻译工作的一部分,应该对葡文有一定认识。徐西满出身于这样的家庭,自然会受到两种语言的影响。还有一点十分重要,就是徐西满的父亲和叔父是因为效力于澳葡当局而被广东地方政府处死的,因此会更加忠诚地为澳葡当局服务。用今天的话来讲,就是政治上十分可靠。

仅此还不够,为了保证翻译人员绝对忠诚,《规例》还要求在任命通官时,当事人必须宣誓,“首先,其须将手放在圣经上宣誓,并作为基督徒的一员忠于本城,尽忠职守地履行本城赋予的一切责任”[126]。此虽为形式,但在当时的社会形势下,会给宣誓人在心理上造成很大压力,尤其是对信仰天主教的信徒更是如此。经过一系列考察后,为了保证翻译工作的顺利进行,增强翻译人员的工作信心,并且避免其他无关部门的干预,《规例》赋予通官很大权力,但在权力的运用上还是附加了一些条件:

其职责是代表本城参与处理与华人有关的一切事务,包括所有层级的中国官员,官方信札、口信、命令等,并且根据本城指示做出回应。同时做到没有本城允许不得擅自回复。另外,就处理双方关系之任何事务向本城提出合适之建议。对于其代表本城收到的中国官员所有信札及口信,首先通报理事官,并与理事官共同研究处理方案,随后向本城提出建议。对于复函内容须首先向本城汇报。应番书之需要,根据本城指示起草撰写所有请求书、信函、报告,以及任何其他汉语文书,在本城未知悉情况下亦不得擅自做出回复。[127]

为了协助并支持通官工作,《规例》在人事上做了规定:“通官之下须设一至两名通事,以承担传递口信等工作及赴广州和香山处理事务。”[128]“考虑到外出公干工作辛苦,费用不菲,并有遭遇打劫失窃之风险,故赴广州贸易集市活动的通事在薪酬之外,另付银二十五两,旅差补助二十五两,共计五十两。”[129]根据多年的经验,澳葡议事会已经注意到翻译的分工不同,有坐镇澳门统管翻译工作的,亦有级别较低的年轻译员专门负责对外联络,特别是往返粤澳进行沟通。与此同时,还能体恤译员外出工作的艰辛与特殊需要,并为此给予经济补偿。

吸取前朝教训,议事会要求对华各种公文必须严格按照明朝格式及文风书写,且必须为文言文,故《规例》要求设立番书一职,专门为通事官服务,对译文进行整理润色,并向番书提供高额报酬,“本城设立两名番书,必须忠诚,如有可能最好是基督徒。其中一位是一等主管番书,以处理译馆事务。目前是梁氏,文案,杭州人,其月薪为印度银十巴尔道,即全年一百二十巴尔道,二等番书年奉三十巴尔道,平均每月二点五巴尔道,每四个月支付一次。每次付款时间均须登记入册。每位番书均须为本城尽责。除薪酬外,应提供所需纸墨及住房”。[130](见图1-3)

图1-3 1627年澳门《本城通官通事暨番书规例》中关于番书的规定

主管番书不是通事官,是协助通官进行翻译的文案,在通官之下。番者,洋人也;书者,师爷也。但番书并非洋人师爷,而是为洋人服务的师爷。番书的作用十分重要,不仅能改进译文的表达,使译文更加流畅准确,而且能确保“理事官用呈禀上之郡邑,字遵汉文”[131]。澳葡议事会的葡人唩嚟哆十分了解中国的时尚流行文化,知道明清之际中国各级政府衙门喜用“绍兴师爷”捉笔充当幕佐的风气,故专门挑选浙江籍人士担任番书,并且给予相当于通官的极高待遇,其薪酬是普通番书及通事的四倍甚至会为其提供住房。

《规例》亦谈到《报疏》中提到的通事屋腊所·罗列弟。《规例》列出澳门三位通事姓名:Horacio Ventura Nerete、Pederoda Ignacio Coelho和Cardozo Antonio Lobo。[132]其中排在第一位的,就是《报疏》中提到的屋腊所·罗列弟(Horacio Ventura Nerete)。《规例》结尾处再次提到屋腊所·罗列弟,“本城通事薪酬可参照番书,与其相同。目前通事为罗列弟,已婚并登记,十分忠诚,识文断字,并经常做关部及前山寨中国官员的陪同工作”[133]。据董少新和黄一农考证,《报疏》中的通事屋腊所·罗列弟并非葡人,而是福建泉州人。[134]

长期以来,人们对居澳葡人早期的翻译架构和运作情况不甚了解,尤其对澳门开埠之初葡人面对强势的广州地方政府如何进行沟通知之甚少。明清史籍中的记载虽然十分重要,但过于表面化,并未深入架构内部。澳葡当局于1627年制定的《本城通官通事暨番书规例》,使人们能够清楚地了解澳门开埠以后翻译史的演变过程。《规例》出现在葡人定居澳门七十年之后,说明葡人在同中国交往的漫长过程中逐渐意识到,想在澳门半岛永久居留下去,就不能不考虑拥有数千年文化积淀的强大的中华帝国及被众多华人包围的环境。

居澳葡人十分清楚,经过同强大的中华帝国数十年的博弈与较量,他们早期在非洲等殖民地采取的有效管治办法不可能在中国实施。尽管葡人管理的只是半岛中南部的葡人社区,但无法避免与华人的沟通,亦不能不服从中国政府的管治。随着行政管理体制的逐渐完善及与广东官方来往的日渐频繁,居澳葡人逐渐意识到翻译的重要性,必须建立完善可靠的翻译机制,才能保证沟通的顺畅,从而守住其赖以生存的澳门半岛。当然,同今日相比,1627年的《规例》很不完善,但澳葡政府毕竟有了建立翻译机制的初步规范。

根据《规例》的记载,澳葡当局的官方翻译一般由五人组成,其中一人为通官(Língua Principal),两人为通事(Jurubaças Menores),另设两名番书(Escrivantes)。通官在翻译中发挥主要作用,平日坐镇澳门,并参与唩嚟哆华务决策;通事处理日常译务,并多有外勤工作。番书则一般为皈依天主教的华人甚至必须是浙江的“绍兴师爷”,正如《澳门记略》所载:“蕃书二名,皆唐人。”[135]这是因为“蕃书”须熟悉中国语言文化,精通汉文书写,负责撰文及润色,以便在葡译汉过程中达到“理事官用呈禀上之郡邑,字遵汉文”的要求,避免惹怒中国官员。

这个团队成员之间的关系也是值得分析的。毫无疑问,五人中的核心是通官,其他四人都是为他服务的。一般情况下,他们都在一个名叫汉译馆(Cartorio Sinico)的地方工作。通官负责全面工作,笔译工作非他莫属,同时担任重要的会谈及会见的翻译,例如,翻译来往文书、公牍,接待广州或香山县的中国官员。通事一般为学习翻译的年轻人,类似学徒,到19世纪演变成“通事生”。通事的主要任务是协助通官的工作,同时通过实践学习外文,以便将来能独立工作。通事还负责外勤工作,例如,受命赴香山甚至广州进行联络或投送文书。番书的任务前面已经提到,主要对送交中方的文书进行润色。

虽然看起来《规例》规定的翻译团队规模并不大,但确实在粤澳双方的沟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据《香山县志》载:“凡文武官下澳,率坐议事亭上,彝目列坐进茶毕,有欲言则通事番(翻)译传语。通事率闽粤人,或偶不在侧,则上德无由宣,下情无由达。彝人违禁约,多由通事导之。”[136]说明在粤澳沟通交涉中,通事已担任重要角色,如果他们不在场,则“上德无由宣,下情无由达”,谈判无法进行。徐西满和屋腊所两位华籍人士是在《规例》制定的次年担任进京送炮的通事的。往返行程所花费的时间有三年之多,历尽艰辛,完成任务,直接印证了制定《规例》的必要性。

以上记载说明了,在中葡关系中,以可靠华人为主体的通事已成为不可或缺之人物;使用华人通事能达到事倍功半的效果,他们的优势是西洋人所不能替代的。《报疏》中的通官徐西满和原籍为泉州的通事屋腊所·罗列弟就是一例。从此,不少华人渴望从事这一待遇优厚、令人羡慕的职业,更多华人则通过学习葡语融入葡人主流社会,变为“土生”。《清朝野史大观》记载:“香山人类能番语,有贪其利者往往入赘焉。”[137]这说明香山不少华人学习葡语,以便通过“进教”或者“入赘”融入葡人社会,获得较好的社会地位和生活条件。

从17世纪初到19世纪中期两百多年的时间里,澳葡当局同粤方沟通、交涉时使用翻译,基本按上述《本城通官通事暨番书规例》确定的方针行事。只不过人员构成及规模会随着环境的变化及不同时期的需求有所调整。《规例》制定初期,由于葡人社区尚不算太大,精通汉语者少,且在不熟悉中国文化的情况下同粤方官员沟通存在一定风险,故译员中多为进教华人,且数量较少。后来,随着粤澳关系日渐复杂,澳门人口增多特别是内地华人移民增多,通事队伍逐渐扩大,并且由华政衙门直接领导,成为专门处理华人事务的一个机构。

制定《本城通官通事暨番书规例》的年代正是居澳葡人开始在澳门筑城建屋大发展的时代,亦是居澳葡人经历多次博弈后开始适应中华帝国统治的时代。皮莱资等前人沟通失败的惨痛教训使澳门议事会唩嚟哆意识到,使用南洋马来半岛的“舌人”显然不可靠,居澳葡人中精通汉语并能胜任通官工作者凤毛麟角。耶稣会士虽学习汉语者众,但多另有入华传教的使命。真正可用者,只能是善习葡文的华人。当然,使用华人亦有信任问题。正因为如此,《规例》在选用通官及通事问题上有许多严格的条件,例如,必须是天主教的教徒,以此保证他们对澳葡当局的忠诚。事实证明,对于澳葡当局来说,当时采用这样的策略还是相当明智的。

清末鸦片战争后,中国政府对西方列强态度“软化”,特别是《中葡和好通商条约》签署后,中国与葡萄牙的关系和力量对比发生了重大变化,葡萄牙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地分别设立了使领馆,粤澳之间再也不是往日的“从属关系”,而是变成了中葡两国之间的双边关系。虽然此时葡萄牙同新兴的西方列强相比国力大衰,但面对偌大的中国被西方列强瓜分的现实,居澳葡人自然不甘落后。从那段时期“大西洋国”与“大清帝国”的多次外交谈判中,可以看到葡萄牙当局在英法等国的支持下傲慢无礼、有恃无恐。

同治元年(1862)中葡两国在天津草签《中葡通商互换条约》。该条约是在法国的压力下匆忙签署的。后中国官员发现该约条款多有不妥,故要求会商修改。然而葡萄牙使臣不仅不同意,反而要求中国方面尽快画押换文。葡方的傲慢态度让参与谈判的中方官员无法容忍:

该使声称,条约业经该国主批准,须俟互换后方可再行商量改约之事。臣等察其词意,明系有意欺诳,欲将条约换到手,仍申前说求开西路各口。而我所与商之事则指为条约已换无可更易。臣等遂答以中国所商者并非改约,尔既可商量更易于换约之后,何妨变通商酌于未换之前。该使料难逞其诡谋,遂谓条约既不带来是定意不肯互换,因即悻悻而去。[138]

由此可见,“洋人”地位提高,已无须华人通事为其出面做掩护。在国际形势日益复杂的情况下,澳葡当局逐渐意识到在国家交往中,“自己人”更加可靠,加之澳葡当局设立了一些学校,葡裔青少年有了系统学习汉语的机会和条件,葡裔通事逐渐增多。从19世纪起,澳门土生葡人开始成为澳葡当局翻译的主力。

总而言之,自澳门开埠初期至鸦片战争前的近三百年时间里,居澳葡人之所以能够在中华帝国南海之滨的澳门半岛长期生存,并且在重重困难下保持经济和民生发展,除了其他政治和经济因素以及中国政府的容忍态度和怀柔政策外,文化因素中最为重要的便是语言沟通,而政府、教会和民间的各种翻译活动及翻译人员在这一过程中发挥了决定性的作用。对于澳葡当局来说,虽然一直没有建立具体而完善的翻译制度,但总体上看,各类翻译人员在澳葡当局和中国政府以及华人社会之间建立了长期有效的沟通平台,加强了相互了解,避免了政治误判,化解了冲突矛盾,促进了文化交流。


[1] 路巴沙(jurubassa,转葡文为jurubaça),粤语音译为路巴沙,现代普通话音译为茹鲁巴萨。Jurubaça最初用来称呼澳门加入天主教的华人,后来指通晓葡汉双语的欧亚混血人。明清两季澳门多用该词形容担任通事或翻译的人。根据葡语词典(Dicionário Etimológico da Língua Portuguesa)的解释,该词源于马来语—爪哇语的jurubahasa,其中juru有师傅、专家之意,而bahasa在梵语中写作bhasa,意为语言,同juru连在一起写成jurubahasa,意为语言大师,泛指精通语言的人。

[2] (清)印光任、张汝霖:《澳门记略》,赵春晨点校,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1988,第83页。

[3] João de Barros,Décadas da Ásia,Segunda Década,Livro VI,cap.II(1553),nova edição,Lisboa:na Regia Officina Typografica,1777-1788.

[4] 皮莱资,葡萄牙药学家。1511年被派往东方研究各种动植物性药物。1516年在印度斯坦将其研究成果寄给曼努埃尔一世国王,引起国王浓厚兴趣,遂命其率团出使中国,以便了解更多关于中国的情况并与之建立关系,从而其带领的使团成为葡萄牙派往中国的第一个使团。

[5] 《明史》卷三二五《佛郎机传》,中华书局,1974,第8430页。

[6] (明)严从简:《殊域周咨录》,余思黎点校,中华书局,1993,第320页。

[7] (明)顾应祥:《静虚斋惜阴录》卷一二《杂论》,转引自金国平、吴志良《早期澳门史论》,广东人民出版社,2007,第346页。

[8] A.H.Oliveira(direcção),História dos Portugueses no Extremo Oriente,Vol.I,Em Torno de Macau,Lisboa:Fundação Oriente,1998,p.381.

[9] 《明史》卷三二五《佛郎机传》,中华书局,1974,第8430页。

[10] 张天泽:《中葡早期通商史》,姚楠、钱江译,中华书局香港分局,1988,第36页。

[11] Georg Schurhammer,Francis Xavier,His life,His time:Europe,1506~1541,Hardcover-June,1977.

[12] 《明史》卷三二五《满剌加传》,中华书局,1974,第8419页。

[13] 《明史》卷三二五《满剌加传》,中华书局,1974,第8419页。

[14] 王宏志:《“叛逆”的译者:中国近代翻译史上所见统治者对翻译的焦虑》,《翻译学研究集刊》2010年第13期,台湾翻译学学会,第22页。

[15] 葡语文献中写为Capitão-Mor,汉语文献多音译为加必丹末。

[16] (明)严从简:《殊域周咨录》,余思黎点校,中华书局,1993,第320页。

[17] 《明史》卷三二五《满剌加传》,中华书局,1974,第8419页。

[18] 金国平、吴志良:《翻译的神话与语言的政治》,载金国平、吴志良《东西望洋》,澳门成人教育学会,2002,第27页。

[19] 〔英〕斯当东:《英使谒见乾隆纪实》,叶笃义译,三联书店(香港)有限公司,1994,第3页。

[20] (明)朱纨:《甓余杂集》,载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澳门基金会、暨南大学古籍研究所编《明清时期澳门问题档案文献汇编》(五),人民出版社,1999,第268~269页。

[21] 该葡文词义原为“解释者”,此为“口译者”。

[22] 词义为“译者”或“翻译”,一般指笔译。

[23] Celina Veiga de Oliveira,“A Escola de Língua Sínica no Contexto das Relações Luso-Chinesas,” Revista de Cultura,No.18,ICM,1994.

[24] 详细内容参见金国平、吴志良《翻译的神话与语言的政治》,载金国平、吴志良《东西望洋》,澳门成人教育学会,2002。

[25] 由于结构和篇幅限制,本文不可能详细介绍澳门开埠初期翻译活动的情况。而学者金国平和吴志良均对火者亚三等人的翻译活动有深入研究。若读者对此有兴趣,可参阅金国平、吴志良的《火者亚三生平考略——传说与事实》,载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明史研究室编《明史研究论丛》第10辑,故宫出版社,2012,第226~244页。

[26] 1583年9月利玛窦离开澳门进入广东肇庆,次年即参与合编《葡华字典》,附罗马字母注音,首次用罗马字母为汉字注音,这也是第一部葡华字典。1605年编辑《西字奇迹》,使用罗马字母为汉字注音。后与郭居静神父合编《西文拼音华语字典》,以罗马字母与中文读音对照的方法,统一了为汉字注音的符号,为传教士学习汉语读音提供便利。参阅刘羡冰《双语精英与文化交流》,澳门基金会,1994,第6~9页;〔意〕利玛窦、〔法〕金尼阁:《利玛窦中国札记》,何高济、王遵仲、李申译,中华书局,1983,第2、39、160页。

[27] 《赵昌等传旨着查问西洋人哆啰所写奏本出错缘由并着新来西洋人在澳门学中国话(康熙四十九年)》,载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澳门基金会、暨南大学古籍研究所编《明清时期澳门问题档案文献汇编》(一),人民出版社,1999,第93页。

[28] 《赵昌等传旨着查问西洋人哆啰所写奏本出错缘由并着新来西洋人在澳门学中国话(康熙四十九年)》,载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澳门基金会、暨南大学古籍研究所编《明清时期澳门问题档案文献汇编》(一),人民出版社,1999,第93页。

[29] 《两广总督赵弘灿等奏复呈进西洋人所画画像及本澳船带到进京西洋人等情折(康熙四十九年闰七月十四日)》附件《墨笔传旨》,载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澳门基金会、暨南大学古籍研究所编《明清时期澳门问题档案文献汇编》(一),人民出版社,1999,第89~90页。

[30] 台北故宫博物院编《康熙与罗马使节关系文书》,1932年影印本,转引自林子昇《十六至十八世纪澳门与中国之关系》,澳门基金会,1998,第123页。

[31] (清)申良翰:《康熙香山县志》卷十《外志·澳彝》,中山图书馆藏康熙十年抄本。

[32] (民国)小横香室主人编《清朝野史大观》卷三《广东诸番》,上海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010。

[33] 张海鹏主编《中葡关系史资料集》(上册),四川人民出版社,1999,第282页。

[34] 张海鹏主编《中葡关系史资料集》(上册),四川人民出版社,1999,第282页。

[35] 康熙朱批《禁约》,载台北故宫博物院编《康熙与罗马使节关系文书》,1932年影印本,第41~42页。

[36] 〔意〕利玛窦、〔法〕金尼阁:《利玛窦中国札记》,何高济、王遵仲、李申译,中华书局,1983,第156~157页。

[37] 《两广总督赵弘灿等奏复呈进西洋人所画画像及本澳船带到进京西洋人等情折》,载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澳门基金会、暨南大学古籍研究所编《明清时期澳门问题档案文献汇编》(一),人民出版社,1999,第88页。

[38] 〔意〕马国贤:《京廷十三年——马国贤在华回忆录》,李天纲译,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

[39] 〔意〕利马窦、〔法〕金尼阁:《利玛窦中国札记》,何高济、王遵仲、李申译,中华书局,1983,第142页。

[40] Pires,Benjamim Videira S.J.,“Matteo Ricci e João Rodrigues,Dois Elos de Interpenetração Cultural na China e no Japão,” RC,no.18,Série II,1994,pp.5-10.

[41] 塔沃拉侯爵(Távoras)事件指1758年葡萄牙若泽一世国王遇刺事件。事件中国王受伤。首相庞巴尔怀疑是耶稣会在背后操纵,于是下令取缔耶稣会,借机铲除政敌,多人遭逮捕、处决。详情可参阅〔美〕查·爱·诺埃尔《葡萄牙史》,南京师范学院教育系翻译组译,江苏人民出版社,1974,第287页。

[42] 黄鸿钊:《论澳门文化的形成和历史地位》,澳门《行政》1996年第33期。

[43] 颜珰,出生于法国巴黎,自幼虔信天主教,24岁就已晋铎。1680年进入巴黎外方传教会,1683年随该会创始人之一方济各(Francois Pallu,1626~1684)主教赴中国传教。颜珰是中国天主教史上一位举足轻重的人物,在礼仪之争中扮演了重要角色,特别是他所发布的禁令,激化了礼仪之争,直接导致清廷与教廷失和,最终使中国天主教面临被禁长达一个多世纪的艰难局面。关于颜珰的生平和在“礼仪之争”中的活动,参阅Claudia von Collani,“Charles Maigrot’s Role in the Chinese Rites Controversy,” in D.E.Mungello ed.,The Chinese Rites Controversy:Its History and Meaning,Nettetal:Steyler Verlag,1994,pp.149-183。

[44] 方豪:《中国天主教史人物传》(中),中华书局,1988,第317页。

[45] Francis A.Rouleau,Maillard de Tournon Papal Legate at the Court of Peking,Roma:Archivum Historicum Societatis Iesu,Vol.31,1962,pp.264-323.

[46] 〔意〕马国贤:《清廷十三年——马国贤在华回忆录》,李天纲译,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

[47]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康熙朝满文朱批奏折全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

[48] Adrian Launay,Mémorial de la Société des Missions Etrangères,Societe des Paris:Missions Estrangeres de Paris,1916.

[49] 台北故宫博物院编《康熙与罗马使节关系文书》,1932年影印本。

[50] 台北故宫博物院编《康熙与罗马使节关系文书》,1932年影印本,第41~42页。

[51] 嘉素,葡萄牙天主教教士,1690~1735年任澳门主教,领导澳门教区长达四十五年,为澳门教区史上仅有。

[52] Os Jesuítas em Macau:Expedições Missionárias para o Oriente,Obra publicada na Biblioteca Central de Macau.

[53] 台北故宫博物院编《康熙与罗马使节关系文书》,1932年影印本,第41~42页。

[54] 杨森富:《中国基督教史》,台湾商务印书馆,1978,第140页。

[55] Dan J.Li,China in transition,1517-1911,New York:Van Nostrand Reinhold Company,1969,p.22.

[56] 林子昇:《十六至十八世纪澳门与中国之关系》,澳门基金会,1998。

[57] 陈玮:《清前期来华的葡萄牙使节》,http://oldsite.sinologystudy.com/2010/0425/14.html。

[58] 《署两广总督庆复奏覆仍准各国船只来粤贸易折(乾隆七年二月初三日)》,载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澳门基金会、暨南大学古籍研究所编《明清时期澳门问题档案文献汇编》(一),人民出版社,1999,第190页。

[59] Mariagrazia Russo,A Embaixada Enviada por D.João V ao Imperador Yongzheng(1725-1728)Através da documentação do Arquivo Distrital de Braga,Lisboa:Centro Ciêntifico e Cultural de Macau,I.P.,Ministério da Ciência,Tecnologia e Ensino Superior,2007,p.35.

[60] Anders Ljungstedt,An Historical Sketch of the Portuguese Settlements in China,Boston,1836,pp.96-98.

[61] 《耶稣会传教士巴多明神父致尊敬的本会尼埃尔神父的信(1727年10月8日于北京)》,载〔法〕杜赫德编《耶稣会士中国书简集——中国回忆录》(III),朱静译,大象出版社,2001。

[62] 《耶稣会传教士巴多明神父致尊敬的本会尼埃尔神父的信(1727年10月8日于北京)》,载〔法〕杜赫德编《耶稣会士中国书简集——中国回忆录》(III),朱静译,大象出版社,2001。

[63] 鞠德源:《清宫廷画家郎世宁年谱——兼在华耶稣会士史事稽年》,《故宫博物院院刊》1988年第2期。

[64] Mariagrazia Russo,“Traduzir e interpretar embaixadores:O caso de Alexandre Metelo de Sousa e Meneses,” in Para a História de Tradução em Macau,Lisboa:IPM e CCCM,2012,pp.85-86.

[65] 李国成(Caetano Lopes,S.J.,1690~1735年),葡萄牙传教士,天文计算家,史料载他曾在多种场合承担重要的翻译工作。麦德乐事后在多种文件中都提到他:“这位大臣(指清廷官员)十分隆重地来探访我,并同我做了长时间的谈话。在场做翻译的是李国成神父”;“我让李国成神父翻译广东大员写给我的信件,他当时是澳门神父中最精通中文字的专家”;“我还带上曾任澳门圣保禄学院院长的耶稣会士李国成神父”。

[66] 参阅李向玉《汉学家的摇篮:澳门圣保禄学院研究》,中华书局,2006,第99页。葡萄牙使者麦德乐认为,李国成口译、笔译皆十分精通,尤其熟知官方文书的翻译方法。

[67] 北京栅栏墓地有些墓碑保留至今,用拉丁文和汉文两种文字刻成,徐懋德墓碑的碑文如下:“徐先生,讳懋德,号卓贤,泰西玻尔都噶尔国人。童年入会,立志贞坚。时值康熙五十五年亲来粤东,圣教广传一十四载,终日乾乾。雍正甲辰奉旨传宣,授职监副,管理钦天内外治事,独著精专,阖会善士,颂声万千。天主命至,功完德全,乾隆癸亥遂善终焉。帑银二百,皇恩无边。计在会中三十六年,五十四岁,享寿绵绵。勒诸贞石,荣光常悬。”

[68] 戴进贤,字嘉宾,德国天文学家,耶稣会来华传教士。康熙五十五年(1716)与徐懋德同船来华,被康熙皇帝任命为钦天监监正,1731年为清廷礼部侍郎。在中国供职二十九年之久。戴进贤亦精于汉文,来华前即研究东方语言文化。在华编纂《黄道总星图》、《历象考成后编》与《仪象考成》等,并参与翻译多部著作。

[69] Mariagrazia Russo,“Traduzir e interpretar embaixadores:O caso de Alexandre Metelo de Sousa e Meneses,” in Para a História de Tradução em Macau,Lisboa:IPM e CCCM,2012,p.86.

[70] 克鲁扎多为葡萄牙货币,雷亚尔为当时澳门的通用货币。因为葡语“Cruzado”有“十字”之意,汉文典籍有时会将“Cruzado”译为“十字钱”。

[71] 根据葡萄牙国王若望五世给麦德乐的第四项指示,王室支付使团5000克鲁扎多作为出使费用。

[72] Mariagrazia Russo,“Traduzir e interpretar embaixadores:O caso de Alexandre Metelo de Sousa e Meneses,” in Para a História de Tradução em Macau,Lisboa:IPM e CCCM,2012,p.86.在耶稣士中,还有穆敬远(Padre Mourão)通晓满语,但当时已去世。

[73] Cfr. Carta de 18 de Dezembro de 1727,publ.Biker,Julio Firmino Júdice,Collecção de tratados e concertos de pazes que o estado da India portugueza fez com os reis e senhores com quem teve relações nas partes da Asia e Africa Oriental desde o principio da conquista até ao fim do seculo XVIII(1881),14 tt.,Lisboa:Imprensa Nacional,1881-1887,t.VI,p.48.

[74] 宋君荣,法国人,是18世纪来华的法国耶稣会传教士。1689年7月14日出生于法国南部阿韦龙省(Aveyron)盖拉克市(Gaillac)一个极有声望的贵族家庭。1722年6月宋君荣抵澳门,1723年4月9日入内地,在北京传教并生活,直到去世。宋君荣也是一位翻译,一生中翻译出版了大量中国史书。除了曾作为译员出使俄国和去新疆测绘地图外,他始终居留于北京,在此度过三十余年。

[75] 〔法〕宋君荣:《有关雍正与天主教的几封信》,载杜文凯编《清代西人见闻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5,第144页。

[76] 余三乐:《望远镜与西风东渐》,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文化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第2页。

[77] 〔意〕艾儒略(Giulios Aleni):《职方外纪校释》,谢方校释,中华书局,1996。

[78]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文化局特邀请专家将罗明坚这些地图的版本译成中文,并新增了多位学者的研究文章,书名为《大明国图志——罗明坚中国地图集》。该书不仅收录了罗明坚拉丁文手稿的高质素复制本,并且首次将其内容翻译成中文出版,极具收藏及研究价值。

[79] 钱存训:《近世译书对中国现代化的影响》,戴文伯译,香港《明报月刊》1974年第8期,转引自李向玉《汉学家的摇篮:澳门圣保禄学院研究》,中华书局,2006,第202页。

[80] 余三乐:《望远镜与西风东渐》,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文化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第5页。

[81] 〔英〕赫胥黎:《天演论》,严复译,译林出版社,2014,译例言,第7页。

[82] (清)吴历:《岙中杂咏》,载章文钦笺注《澳门诗词笺注》(明清卷),珠海出版社、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文化局,2002,第33页。

[83] (清)吴历:《岙中杂咏》,载章文钦笺注《澳门诗词笺注》(明清卷),珠海出版社、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文化局,2002,第14页。

[84] (民国)小横香室主人编《清朝野史大观》卷三《广东诸番》,上海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010。

[85] 关于圣保禄学院的研究,可参考李向玉《汉学家的摇篮:澳门圣保禄学院研究》,中华书局,2006;戚印平:《澳门圣保禄学院研究:兼谈耶稣会在东方的教育机构》,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文化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

[86] 遣使会(Congregation of Priests of the Mission),又称拉匝禄会(Lazarites、Lazarists或Lazarians)或味增爵会,由文森特·保罗(St.Vincent de Paul)等六位司铎于1625年4月17日在巴黎圣拉匝禄院(前身为麻风医院)创立,1633年1月12日获教宗乌尔班八世批准。

[87] “Epístola de Manuel Teixeira S. J. aos Jesuítas em Goa,I-XII-1563,” Journal of the Society of Architectural Historians,Vol.15,No.3,Portugueses Empire Issue,Oct.,1956,p.24.

[88] 皮雷斯从圣若瑟修院毕业后被分配到东帝汶任神父。日军占领东帝汶期间,皮雷斯因向澳大利亚军队供应粮食和烟草惨遭日军杀害并被焚尸。

[89] 马德拉于圣若瑟修道院毕业后被派遣至东帝汶担任神职人员,为抵抗日军入侵而加入澳大利亚军队,后壮烈牺牲。

[90] António Aresta,“Monsenhor Manuel Teixeira e a História da Educação em Macau,” Revista da Administração,no. 40,Macau:SAFP,1998,p.335.

[91] Cx.17,doc.39,Arquivo Histórico Ultramarino.

[92] Cx.19,doc.10,Arquivo Histórico Ultramarino.

[93] 叶农:《试述澳门圣若瑟修院在遣使会管理时期(1784~1856年)的发展》,《学术研究》2005年第12期。

[94] Cx.15,doc.20,Arquivo Histórico Ultramarino.

[95] Cx.15,doc.20,Arquivo Histórico Ultramarino.

[96] 科龙班,原名Régis Gervaix,法国外方传教会神父,1916~1927年在澳门教区工作,任圣若瑟修院的教师。科龙班是他的笔名,他还用另一笔名杰尔瓦西奥(Gervásio)在当时澳门葡文报刊《进步报》上发表文章及诗歌作品。科龙班是文德泉神父的老师,文神父流利的法语就是从他那里学来的。科龙班曾在北京工作多年,是研究澳门历史的著名学者。

[97] 高守谦,葡萄牙传教士,曾长期在华工作,并担任清宫钦天监官员。1816年被任命为北京主教,但由于健康状况未能就任。

[98] O Procurador dos Macaístas,1844.

[99] O Procurador dos Macaístas,1844.

[100] 《管理西洋堂事务敬征奏请恩准西洋人高守谦回国终养折》,载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澳门基金会、暨南大学古籍研究所编《明清时期澳门问题档案文献汇编(道光六年九月十二日)》(二),人民出版社,1999,第185页。

[101] O Procurador dos Macaístas,1844.

[102] Cx.32,doc.21,Arquivo Histórico Ultramarino.

[103] Cx.44,doc.51,Arquivo Histórico Ultramarino.

[104] Boletim do Conselho Ultramarino,Vol.I,1834 a 1851.

[105] 吴志良:《生存之道——论澳门政治制度与政治发展》,澳门成人教育学会,1998,第49页。

[106] 吴志良:《生存之道——论澳门政治制度与政治发展》,澳门成人教育学会,1998,第37页。

[107] Manuel Teixeira,Pe.,Primórdios de Macau,Instituto Cultural de Macau,1990,p.12.

[108] 庞尚鹏于嘉靖四十三年(1564)在《抚处濠境澳夷疏》中说的上番话,而史学界在征引该年居澳葡人数字时多称该年葡人的人数为600~800人。该数字的来源应是《澳门教区教会通讯》分别记载的《1563年12月1日曼努埃尔·特谢拉神父致果阿耶稣会士的书信》(Epístola de Manuel Teixeira S.J.aos Jesuítas em Goa,I-XII-1563)和《1564年12月1日曼努埃尔·特谢拉神父致莱欧内尔·利马神父的书信》(Epístola de Manuel Teixeira S.J.a Leonel de Lima S.J.,Cantão,I-XII-1564),但他们只是引用了数字,忽视了文中的说明,即这些人指“已婚者”,其中并没有包括其家人及奴隶。

[109] Joel Serrão,Dicionário da História de Portugal,Lisboa:Iniciativas Editoriais,1971;吴志良:《生存之道——论澳门政治制度与政治发展》,澳门成人教育学会,1998,第51页。

[110] Fernandes,J.Gabriel B.,Apontamentos para a História de Macau,capítulo III,Lisboa:Typographia Universal,1883.

[111] José Ignácio Andrade,Cartas escriptas da India e da China nos annos de 1815 a 1835,Lisboa:Imprensa Nacional,1847,Vol.1,pp.124-126,转引自吴志良《生存之道——论澳门政治制度与政治发展》,澳门成人教育学会,1998,第51页。

[112] Cor.66/no.30,B.A001,Cota 51-VII-27,fls.232-234v,Arquivo Histórico de Macau.

[113] Jorge Manuel Flores,“Comunicação,informação e propaganda:Os‘jurubaças’e o uso do português em Macau na primeira metade do século XVII,” Encontro Português-Língua de Cultura-Actas,Macau,IPOR,1993.

[114] 番书即后来的文案。番书的设置是澳门翻译历史上的特色之一。担任翻译者多能口头传译沟通,但不精通书面汉语,需由精通汉语之“文案”辅助。该制度一直延续至今。虽然现代翻译多经正规笔译训练并能自主进行翻译,但在澳门特区政府文案职称及职程并未取消。

[115] 许多文章将公沙之葡文名写成Gonçalves或Gonsalves,疑为最初误引葡文史料所致。葡文文献均为Gonçalo。其实,在葡文中Gonçalo为人名,Gonçalves为家族姓氏。《报效始末疏》中公沙为人名而非姓的音译,故葡文应是Gonçalo。另外,Gonçalo的译音更接近公沙。公沙军衔为炮兵上尉,汉语文献译为统领。

[116] Coelho,“Couzas principaes,” Colecção Jesuítas na Ásia,Cód.49-V-8,fls.404v-405,Biblioteca de Ajuda.

[117] (明)韩霖:《守圉全书》卷三之一唩嚟哆《报效始末疏》,转引自汤开建《委黎多〈报效始末疏〉笺正》,广东人民出版社,2004,第3~4页。

[118] Colecção Jesuítas na Ásia,Cód.49-V-8,fl.245,Biblioteca da Ajuda.

[119] Colecção Jesuítas na Ásia,Cód.49-V-8,fl.245,Biblioteca da Ajuda.

[120] (明)韩霖:《守圉全书》卷三之一《唩嚟哆报效始末疏》,转引自汤开建《委黎多〈报效始末疏〉笺正》,广东人民出版社,2004,第143页。

[121] 《明熹宗实录》卷三十三“天启三年四月辛未条”,转引自汤开建《委黎多〈报效始末疏〉笺正》,广东人民出版社,2004,第143页。

[122] 董少新、黄一农:《崇祯年间招募葡兵新考》,《历史研究》2009年第5期,第70页。

[123] Colecção Jesuítas na Ásia,Cód.49-V-8,fl.245v,Biblioteca da Ajuda.

[124] (明)韩霖:《守圉全书》卷三之一唩嚟哆《报效始末疏》,转引自汤开建《委黎多〈报效始末疏〉笺正》,广东人民出版社,2004,第4页。

[125] Colecção Jesuítas na Ásia,Cód.49-V-8,fl.245,Biblioteca da Ajuda.

[126] Colecção Jesuítas na Ásia,Cód.49-V-8,fl.245,Biblioteca da Ajuda.

[127] Colecção Jesuítas na Ásia,Cód.49-V-8,fl.245v,Biblioteca da Ajuda.

[128] Colecção Jesuítas na Ásia,Cód.49-V-8,fl.246v,Biblioteca da Ajuda.

[129] Colecção Jesuítas na Ásia,Cód.49-V-8,fl.248v,Biblioteca da Ajuda.

[130] Colecção Jesuítas na Ásia,Cód.49-V-8,fl.246v,Biblioteca da Ajuda.巴尔道,pardao或pardau,葡属印度货币单位,由金银两种材质铸造,当时在澳门通用。

[131] (清)印光任、张汝霖:《澳门记略》,赵春晨点校,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1988,第65页。

[132] Colecção Jesuítas na Ásia,Cód.49-V-8,fl.248,Biblioteca da Ajuda.

[133] Colecção Jesuítas na Ásia,Cód.49-V-6,fl.251v,Biblioteca da Ajuda.

[134] 董少新、黄一农:《崇祯年间招募葡兵新考》,《历史研究》2009年第5期。所引资料参阅Simão Coelho,“Couzas principaes que no discurso desta jornada acontecerão entre a gente que nella vay,e o Capitão Gonsalo Texeira Correa,” Jesuítas na Ásia,Cód.49-V-8,fls. 402v-407v,Biblioteca da Ajuda。

[135] (清)印光任、张汝霖:《澳门记略》,赵春晨校点,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1988,第65页。

[136] (清)申良翰:《康熙香山县志》卷十《外志·澳彝》,中山图书馆藏康熙十年抄本。

[137] (民国)小横香室主人编《清朝野史大观》卷三《广东诸番》,上海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010。

[138] 《钦差全权大臣恒祺等与葡钦差全权大臣基玛良士会议〈中葡通商互换条约〉修改画押用印稿》,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北京大学、澳门理工学院编《清代外务部中外关系档案史料丛编——中葡关系卷》(一),中华书局,2004,第3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