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世纪中叶美国在澳门的活动:在中美关系及东亚地缘政治背景下的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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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美国驻澳门领事馆及其活动

美国人与在香港的英国人和在澳门的葡萄牙人不同,他们没有在华势力范围与居留地,但美国在中国主要的通商口岸都派驻了领事,来维护美国人的利益。在广东,1849年之前,美国领事主要是以广州为基地。如据《香港年鉴》的记载,在广州的外国领事有:福士(Paul S.Forbes),美国驻广州领事;吉迪恩(Junior Gideon Nye),智利共和国驻广州领事(不在职);克莱蒙特·D.乃伊(Clement D.Nye),智利共和国驻广州执行领事;伯金(W.W.Parkin),秘鲁共和国驻广州领事;布斯切(F.T.Busch),美国驻香港领事;吴利国(Henry G.Wolcott),美国驻上海领事;渣甸(D.Jardine),丹麦驻广州领事;伯库(Ch.Lefebré de Bécour),法国驻华一等领事;巴塞尔(M.J.Senn Van Basel),荷兰驻广州领事;卡尔德(Alexander Calder),丹麦驻上海执行领事。[22]但这些领事每年都会有相当长的时间驻在澳门。同样,美国驻华专员[23]也常常在澳门停留。第二任美国驻华专员德威仕(John Wesley Davis)也曾驻留澳门。但是,美国驻华专员在澳门无长期居处。[24]

(一)美国驻澳门领事馆的开设

美国驻澳门领事馆的开设是中美《望厦条约》签订后中美关系进一步演变的结果。中美《望厦条约》在获得美国参议院批准后,美国总统泰勒便递送咨文给众议院,要求国会考虑委任常驻公使、建立领取薪金的领事制度,以取代过往由商人兼任领事的惯例,并依据中美《望厦条约》第二十一、二十五条,要求国会考虑制定法律,以满足在华行使领事裁判权的需要。[25]但这些建议并未引起国会的重视,国会只是议定派遣常驻公使,而其所定的薪金很低,不足以维持公使的正常活动。

同时,通过美国国务卿詹姆斯·布坎南(James Buchanan)给新任驻华专员亚历山大·义华业的训令可以看出当时美国对外政策的方向。该训令指出义华业出使的任务有:“根据《望厦条约》的精神,监督美侨和美国在五口通商。为了在开始时给中国人以良好的印象,以便发展美中贸易,美国人应该遵守条约,自尊自爱。和这样一个猜忌成性的民族开始交往时,贪图个人点滴不义之财,将在长期内损害我国的国格和商业利益。”[26]

美国驻澳门领事馆的性质与美国在中国其他地方开设的领事馆相比,是有所不同的。因为在中国通商口岸开设的领事馆是在中国政府管治之下的中国领土上开设,故它们也是领事裁判权的执行机构,但澳门当时已经被葡萄牙人夺取了管治权,所以美国驻澳门领事馆实际上是在葡萄牙管治下开设的,没有领事裁判权,也无法行使治外法权。[27]

(二)美国驻澳门领事

美国驻澳门领事馆开设于1849年,直到1869年(之后它一直空置,无人担任领事,直到1872年关闭),共开设了二十余年,隶属于美国最早的驻华领事机构——广州领事馆。美国驻澳门领事前后共有五任。

首任领事斯尔弗是一名商人,生于费城(Philadelphia)。第二任领事萨缪尔·柏格·罗尔(Samuel Burge Rawle,1856~1858)是一位早期来华的美国商人,生于费城,在广州、澳门、香港经商超过二十年,曾任副领事,1858年在澳门去世,葬在澳门基督教坟场。[28]罗尔在临终前任命麻西(Rev.William A.Macy,亦作“咩士”)牧师代理澳门领事。罗尔在写给国务院的信中称:“因为我病魔缠身和行动不便,我行使1856年《领事条例》第四章第三十六款赋予的权力,任命麻西先生——一位纽约州人士,担任代理领事。”[29]同年,麻西辞职,罗尔再任命其密友吉迪恩为澳门领事馆代理领事。随后,吉迪恩出任第三任领事,直到1861年。吉迪恩在华经商超过五十年,曾在澳门龙嵩街54号开设过商行,雇有职员帕斯科奥(J.P.Pascoal)[30]。因此,美国驻澳门领事馆曾一度设立在吉迪恩的商行内。

接替吉迪恩的第四任领事是威廉·帕特森·琼斯(William Patterson Jones,1861~1865)。他是专业外交人员,也是教育家,在中国生活过六年,曾担任过美国驻中国三个通商口岸的领事[31]。他在1865年写给美国国务卿西沃德的一封信中称,他是因为厦门领事倪分惠临(William Irwin)去世而继任厦门领事,时美国海军中尉巴顿(J.Q.Barton)任澳门副领事。琼斯调任厦门领事之后,因巴顿退役而无人再任澳门领事,乃指定额必勒(Heinrich Ebell,1865~1869)任执行副领事一职,承担领事的职责。额必勒是一位在澳门做生意的普鲁士商人,在南湾与彼德(N.G.Peter)开设了“彼德与额必勒商行”(Peter & Ebell)。因此,美国驻澳门领事馆此时应设在额必勒开设的商行内。后来,他又开设“额必勒公司”(Ebell & Co.),也即“荷兰行”。额必勒还担任过普鲁士、荷兰驻澳门领事。[32]

在美国政府任命的四位驻澳门领事、一位代理领事和一位执行副领事中,有商人、学者、牧师、外交人员,甚至还有非美国籍人士,身份不一。由于早年美国经济实力有限,因此美国政府允许领事人员从事商业活动以自养。这种做法也绝非美国独有。19世纪上半叶,一些欧洲国家的驻澳领事也由商人兼任,因此这一时期的领事主体是商人。美国驻澳门领事馆的“商人领事”色彩一直没有改变,当然这也显示出美国当时对华政策尚未上升到政治层面,美国商人在主导着对华政策。美国驻澳门领事馆的人员变动亦相当频繁,其主要原因可能是薪酬待遇太低,无人愿意担任并长期服务。

(三)美国驻澳门领事的薪酬

虽然美国驻澳门领事负责维护美国的利益,但由于它延续的是美国旧有的领事体制,薪金待遇相当低。就连美国在华利益的最高代表——美国驻华公使(专员),亦因薪金太低,经常空缺,无人就任。如义华业的年薪为5000美元,而德威仕就职时降为4000美元。公使(专员)馆的编制亦很少,中美《望厦条约》签订之后,公使(专员)馆设在澳门,其中仅有几名待遇很低的官吏,如一个或两个书记和一个中国“先生”。公使(专员)的待遇不高,领事的待遇就更被忽视。1854年以前,领事均由商人兼任,美国政府不给任何补助。关于领事的窘况,1854年美国驻华专员麦莲(Robert Milligan McLane)曾向美国政府做过汇报。[33]美国驻澳门领事也存在同样的情况。

工作十分重要而待遇与之完全不对等,这导致美国驻澳门的几任领事多次为薪酬问题与国务卿甚至总统交涉。1856年2月4日,首任驻澳门领事斯尔弗就领事薪酬问题致信国务卿威廉·马西(William Learned Marcy)。[34]不久后他便辞去领事职务,这也许与美国政府最终未考虑他的意见有关。1858年9月3日,担任驻澳门代领事一职的吉迪恩致信国务卿刘易斯·卡斯(Lewis Cass),向他报告第二任领事罗尔去世的消息,也借机陈述了驻澳门领事薪酬过低的情况,从政治、商业贸易等方面强调了驻澳门领事工作的重要性,希望国务院改变以领事馆收益付薪的方式,提高驻澳门领事的待遇。[35]此后,吉迪恩在任驻澳门领事不到三年的时间内,又四次致信国务卿刘易斯·卡斯,就领事馆所收费用不足以支付领事薪酬的窘况进行交涉。[36]1861年后,吉迪恩没有能继续担任驻澳门领事,他本人表示遗憾,笔者怀疑这很可能与他接二连三地提出领事薪酬问题有关。

1861年,出任美国驻澳门第四任领事的琼斯也面临着同样的窘境。1861年6月12日,接到任命之后,琼斯便致信国务卿威廉·西沃德(William Henry Seward),提出了驻澳门领事的补偿金及旅费问题。1863年10月24日,琼斯又就薪酬问题致信西沃德,他首先强调了澳门对美国东亚战略的重要意义以及驻澳门领事的重要作用,进而提出以领事馆收入支付领事薪酬导致在澳门遇到入不敷出的问题。[37]琼斯的诉求得到了在华美国传教士的支持,同年11月12日,在广州的全体美国传教士联名致信林肯(Abraham Lincoln)总统,陈述驻澳门领事对美国商务及海外传教事业的重要性。他们在联名信中称:“对于……美国的商务而言,作为在中国海岸唯一的中立港口,在以前时有发生的排外事件或万一与英国的友好关系破裂时,那个港口(指澳门,译者注)的特别重要性在于,我们可以保持在此的存在,我们衷心地同意政府在上述港口保留领事的行动。”[38]因而,他们呼吁提高驻澳门领事的待遇,将其薪酬从1500美元增加到3000美元。美国总统同意了传教士们的请求,终于命令国务卿将驻澳门领事的薪酬提高到了3000美元。[39]诉求得到满足,11月25日、27日,琼斯分别就联名信问题向总统、国务卿做了解释说明。[40]

但琼斯借助传教士们争取到的权益没有保持下去,继承琼斯的执行副领事额必勒便没那么好的运气。1867年2月27日,额必勒致信国务卿,抱怨他的领事薪酬一直未按政府最初的承诺支付。[41]这种情形可能在他整个四年的任期中一直持续,以致到1869年底他不得不因领事薪酬无以为继而辞职。[42]

(四)美国驻澳门领事的主要工作

作为美国在澳门的利益代表,驻澳门领事执行的工作主要有四项。

第一,向美国国务院提交美国船只进出澳门港的季度、半年或年度报表。在澳门领事馆开设期间,五任领事共向美国国务院提交了三十余份此类报表。

第二,向美国国务院报告澳门、珠江三角洲以及中国内地的各种动态。

第三,救助有需要的美国人。第一任领事斯尔弗曾向国务卿报告其救助美国人的花费,如他于1850年7月1日的报告中称用于救济在澳门港的美国贫困水手花费了49.50美元。[43]而第三任领事吉迪恩则救助过失事美国船只上遇难的船员,他在1858年12月29日向国务院报告了美国船只“马蒂尔达”(Matilda)号失事及他提供救助的情况:该船1858年5月从威尔士(Wales)的斯旺西(Swansea)港出发,经香港,在运煤炭前往上海途中失事,其船员由中国帆船救起,送来澳门[44]

第四,其他领事工作,如签发证书、处理与第三国的关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