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3 双密度计法
13.3.1 本试验所采用的主要仪器设备应符合本规程第8.3.1条的规定。
13.3.2 本试验试件分为A试件和B试件。
13.3.3 A试件和B试件制备应按下列步骤:
1 称过2mm筛风干土质量30g试样二份倒入A锥形瓶和B锥形瓶中,分别加入约100mL纯水。即为A试件和B试件。
2 A锥形瓶静放待用。B锥形瓶充分摇晃10min,使土样进入悬液状态,并将B锥形瓶置于加热设备上,加热煮沸,煮沸时间自悬液沸腾起,粉土和粉质黏土煮沸时间不得少于40min,尾土、黏土煮沸时间不得少于1h。然后冷却。
3 将A锥形瓶和B锥形瓶中悬液分别通过洗筛至1000mLA量筒和B量筒内。应按本规程第8.3.3条第7款的规定进行。
4 向B量筒中加入浓度为4%的六偏磷酸钠溶液10mL。
5 向A量筒B量筒分别加纯水至1000mL。
6 用搅拌器在A量筒和B量筒内沿悬液深度上下搅拌30次,时间约为1min。在取出搅拌器的同时立即开动秒表,分别测经1min、5min、30min、120min、180min、1440min密度计读数,根据试样情况或实际需要,可增加密度计读数或缩短最后一次读数的时间。
7 每次读数前10s~15s,将密度计放入悬液内,放入深度应根据土性较前一次深5mm~20mm,并注意密度计浮泡应保持在量筒中部位置,且不得贴近量筒内壁。每次测记读数后,应立即取出密度计,放入盛有纯水的量筒中洗净,并测记相应的悬液温度,准确至0.5℃。密度计读数以弯液面上缘为准,甲种密度计读数应准确至0.5g,估读至0.1g;乙种密度计读数应准确至0.001,估读至0.0001。
8 颗粒粒径应按本规程式(8.3.4)计算,结果应精确至0.1。
13.3.4 试验结果整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A、B试件所测数据分别按本规程式(8.3.4)计算颗粒直径,按式(8.3.5-1)、式(8.3.5-2)计算小于某粒径的试样质量占试样总质量百分数。
2 按本规程图8.2.7分别做出A试件和B试件颗粒大小分布曲线,求出A试件和B试件<0.005mm百分含量,用PA和PB表示。
3 土的分散度应按式(13.3.4)计算,结果应精确至0.1%:
式中:R0——土的分散度;
PA——指未加分散剂A试件的测得的黏粒的百分含量;
PB——指加分散剂B试件的测得的黏粒的百分含量。
4 允许误差:此试验应平行操作,二次允许误差10%。
13.3.5 双密度计法分散性试验记录应按表13.3.5填列。
表13.3.5 分散性试验记录(双密度计法)(A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