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罗年鉴.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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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县人民代表大会

综述

【概况】

2019年,县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聚焦党中央关于新时代人大工作新要求,聚焦县委转型发展、高质量发展新目标,聚焦人民群众新期盼,依法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圆满完成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围绕县委十四届三次全会部署,落实重点工作28项,召开常委会会议10次、主任会议12次;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6项,开展执法检查2次,组织视察调研10次,作出决议决定13项,把宪法法律赋予各项职权落实落细。

【政治站位】

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在政治上同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县委保持高度一致,通过常委会党组会议、主任会议、机关学习例会、领导干部讲党课、专题培训等形式,引导常委会组成人员、各级人大代表、乡镇人大主席和机关全体党员干部,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强烈的政治担当、过硬的政治能力、合格的政治品行,凝心聚力、真抓实干、履职尽责。严格执行常委会重点工作安排、重要会议活动、重大决议决定等重大事项向县委请示报告制度,常委会领导全程参与28个部门、乡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指导督导,整改各单位领导班子检视241个问题。围绕县委重点部署,对“五城联创”工作开展督导,提交专项督导通报8篇,创建工作精准施策。

【依法监督】

视察全县“项目攻坚年”和“高质高效招商引资年”活动开展情况,听取和审议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提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意见建议。围绕科技创新投入、科技人才培育、科技成果转化等开展调研,推动政府以科技创新支撑转型发展、高质量发展。参与财政预算编制审查。调研农村产业发展情况,力推农业大县向农业强县转变。调研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提出盘活集体资源、壮大集体经济、培育农民增收新动能等意见建议。视察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推动建立财政投入、农村闲置村庄退出整治、村容村貌改善等长效机制。调研城市物业管理,推动物业管理规范化、法治化。调研职业教育,助推职业教育发展高质高效。视察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检查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推动科学治污、精准治理、严格执法。检查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情况,推进文化小康。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法院员额制法官运行、县人民检察院量刑规范化公诉专项工作报告,助推司法改革纵深发展。接待和督促转办信访事项32件,备案审查政府规范性文件5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推动“平安平罗”“法治平罗”建设。

【重大事项决定】

审查批准县人民政府2018年财政决算。听取审议2019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19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对县人民政府提出的“十三五”规划纲要修订、2019年县本级财政预算方案调整、新增一般债券资金使用计划等12个议案,进行认真审查,并批准执行。听取和审议2019年审计查出问题的报告,对涉及25个部门和单位、29个项目的104个审计查出问题,督促整改92个,整改率89%。

【人事任免】

依法任免副县长和部门负责人29人,县监察委员会组成人员4人,法检两院工作人员12人,依法补选市、县人大代表24人,有效确保机构改革稳步推进,保证地方国家机关的高效有序运转。

【干部监督】

建立到评议对象所在单位调研座谈、评议对象向人大常委会和本单位干部职工报告履职情况、到评议对象所在单位和服务对象所在地及人大代表中开展民主测评的“一座谈、两报告、三测评”工作机制。常委会领导分组带队,采取联系部门交叉评议的方式,从10个方面对县发改局、卫健局、民政局、工信局、审计局、司法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8个单位局长履职情况开展评议,促使任命干部守初心、担使命、敢作为。

【代表履职】

按照“六有六规范”建设标准,投入资金106万元,提标升级乡镇代表工作室13个、村(社区)代表活动室19个,实现代表活动场所由乡镇向村(社区)延伸。代表走访接待选民5736人次,反映社情民意1524件,督办民生实事1227件,调处化解矛盾纠纷1358件,联系帮扶困难家庭1563户。出台代表约请国家机关负责人接待群众办法,现场收集到涉法涉诉、土地流转、产权纠纷、灌排困难等问题得到解决。

【议案建议办理】

健全完善议案建议分类交办、重点督办、跟踪督办、办理评价机制,采取常委会领导领衔督办,人大委办和县委、政府督查室联合督办等方式,实地视察13次。建立未完成人代会议案、代表建议、民生实事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制度,及时召开专项报告会和办理评议会,变集中督办为跟踪督办,推动议案建议办理由“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深入调研,广泛征求代表意见,向自治区、市人代会提出高质量议案建议40件。

【代表履职评价机制】

制定代表履职评价及不称职代表退出办法,实现自治区、市、县、乡(镇)四级895名人大代表履职建档全覆盖,全过程记录代表参加会议、视察、调研、培训学习、提出意见建议、述职等履职情况。组织66名县级人大代表、220名乡镇人大代表到原选区向选民述职并接受评议,向选民交出年度“履职清单”,当面接受选民评价和“打分”,依法依规退出不履职代表,代表评议和成果运用成为新常态,增强代表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自身建设】

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安排集中学习16次,交流研讨6次;形成调研报告8篇;检视问题8条,整改8条。开展党组集中学习42次,组织法律知识考试5次,举办各类讲座15场次。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代表、预算审查咨询委员外出培训8次、106人。开展调查研究,形成调研报告22篇,全部转交县人民政府办理,解决调研发现问题60个。在《宁夏日报》等自治区级以上新闻媒体发表调研文章和稿件8篇,宣传工作走在县(区)人大前列。修订常委会党组工作条例,推进常委会党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聚焦自治区党委第三巡视组巡视查出问题,自查并整改具体问题14个。规范督查检查事项18件,各类会议较上年同期精简42%、文件压减30%。完善代表“双联”工作,常委会领导联系委员23人,委员联系代表129人。邀请乡镇人大主席列席常委会,及时听取意见建议、改进工作。在开展评议部门负责人、“人大代表听民声”等活动中密切联系乡镇人大,指导乡镇人大开展工作,强化工作协同。

重要会议

【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2020年1月16—18日,召开平罗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平罗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平罗县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平罗县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审查平罗县人民政府2019年10件民生实事执行情况和2020年民生实事(草案)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平罗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平罗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平罗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县监察委员会主任、县人民法院院长、补选平罗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常委会会议】

2019年2月15日,召开第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县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卢军国等职务任免的议案。

2019年6月12日,召开第十六次会议。听取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全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平罗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情况报告、关于平罗县科技创新工作情况报告;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平罗县2019年地方政府新增一般债券资金使用计划议案、关于提请审议平罗县2019年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资金使用计划议案、关于提请审议2019年第一批再融资债券资金使用计划议案;审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平罗县人大代表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办法(试行)》(草案)议案,关于提请审议《平罗县人大代表约请国家机关负责人接待群众办法(试行)》(草案)议案,关于提请审议接受王斌荣、王玉林辞去石嘴山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议案、关于提请审议接受王玉林辞去平罗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议案;审议有关人事任免议案。

2019年8月6日,召开第十七次会议。听取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全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工作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平罗县2019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关于2018年财政决算(草案)及2019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关于2018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议案、关于提请审议2019年预算调整方案议案;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宋志斌等职务任免议案。

2019年8月28日,召开第十八次次会议。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平罗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修订本)议案;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19年第二批再融资债券资金使用计划议案、关于提请审议调整2019年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议案。

2019年11月30日,召开第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部分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报告,并进行履职评议;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19年第三、四批政府再融资债券资金使用计划议案,关于提请审议2019年预备费使用方案议案,审议有关人事任免议案;审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接受朱辉辞去平罗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请求议案、关于提名郑华代理平罗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议案、关于提请审议接受任杰辞去石嘴山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议案。

2019年12月3日,召开第二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法院关于员额制法官运行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报告;县人民检察院量刑规范化建设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关于平罗县2018年度县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18年地方政府新增一般债券部分资金调整使用议案、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接受马建军等辞去平罗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议案。

2019年12月12日,召开第二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议案和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10件民生实事办理情况报告;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议案、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变动和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征求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意见;审议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补选平罗县出席石嘴山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

2019年12月27日,召开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补选平罗县出席石嘴山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县监察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胡新华等职务任免议案、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审议陈惠萍等免职议案。

重要活动

【执法检查】

据年初安排,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服务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在平罗县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在常委会上听取审议执法检查报告,提出审议意见。

【视察调研】

根据年初安排,常委会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对全县贫困村产业发展、农村集体产权改革、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职业教育发展、综合医改、城市物业管理、食品药品安全、“项目攻坚年”活动、科技创新,以及县人民政府债务风险防范化解等工作进行视察调研,对县人民政府10件民生实事开展督办。常委会在听取和审议相关工作报告基础上,针对存在问题,提出建议意见32条。

【司法监督】

对县人民法院关于员额制法官运行工作、县人民检察院关于量刑规范化公诉工作等进行调研,听取和审议法检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提出建议意见6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