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造异同:人类学视域下的整合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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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异性所具有的团结力量

这里描述的结构和实践表明,男女奴隶及其后代与那些生为自由人的摩尔社会成员之间的差异性,是如何生成并维持的。不过,这种差异性并非绝对,而是有着某种奇特的暧昧成分。奴隶劳动的对立特征将这一矛盾显示得非常清楚。奴隶的劳动既以对奴隶的“去人化”(dehumanization)和“社会化剥离”(desocialization)为基础,也基于人之能力的释放——这构成了劳动的基本形式。在“指挥”和“服从”之间的差异之余,主人与奴隶之间的关系也包含一种相似性因素。给奴隶分派劳动,则需要形成让奴隶与主人得以相连的沟通构架,这基于共同的社会能力和人的能力。不光是奴隶与主人之间的劳动分工,主人和奴隶各自典型的劳动形式的发展,也被视作强调奴隶与主人之间根本差异的另一手段。奴隶与主人的工作能力模式之间的差异性越大(比如将智慧活动和掌控活动归于主人,把体力能力归于奴隶),基于这一差异之上的权力平衡就变得越发模糊。[25]

奴隶与主人的社会认定也形成了一个(与上述情形)可以比肩的格局。由主人意识形态发展而来的自身概念,认为主人的正面特征与奴隶正好形成反向对应。因而构成奴隶-主人定位的框架总是纠缠在一起。在一个社会等级序列中,这种两极定位与一开始就强调的那种有着根本上的、不可调和的差异性的框架,是相互抵触的。正是这种在奴隶制意识形态和实践中充满张力的关系,造成了(奴隶与主人间的)交界面和接触,其形成的确立身份的可能形式超出了预设的个人自由与受奴役的边界线。对奴隶或者扩容或者排斥,这一差异如何在细节中被表述,我会在下文予以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