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教育治理中的社会组织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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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核心概念界定

一 社会组织的界定

关于社会组织的定义,目前国内外学者还未达成共识,缺乏一个统一的界定。与之相类似的概念包括“第三部门”“非营利组织”“公民社会组织”“民间组织”“民间非营利组织”等。在实践方面,各国之间由于语言运用的习惯、意识形态的差异等,使用不同词语并对这些概念有不同的阐述。为此,在使用社会组织这一词语时,我们必须首先对其进行准确界定。因为对核心概念进行科学准确、清晰的界定,是深入开展研究的基础和前提。

社会组织一词最早在我国政府的正式文件中出现,是在第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报告在强调政府职能转变、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时明确提出:“要加快政企分开,进一步把不该由政府管的事交给企业、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2006年10月,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六中全会做出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中对社会组织的地位与作用进行了系统阐述。《决定》指出:“健全社会组织,增强服务社会功能。坚持培育发展和管理监督并重,完善培育扶持和依法管理社会组织的政策,发挥各类社会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发展和规范律师、公证、会计、资产评估等机构,鼓励社会力量在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社会福利等领域兴办民办非企业单位。发挥行业协会、学会、商会等社会团体的社会功能,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发展和规范各类基金会,促进公益事业发展。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提高自律性和诚信度。”此后,在多次《政府工作报告》和相关政府文件中,社会组织作为一个专有名词频繁出现,并涉及我国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

当前,我国所谓的社会组织这一概念主要作为对国内民间组织、第三部门、非营利组织与非政府组织的统称。王浦劬等认为,社会组织是一个中文语境下的概念,广义的社会组织是指除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外的社会中介组织;狭义的社会组织是指由各级民政部门作为登记管理机关,纳入登记管理范围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这三类社会组织。[10]王名认为,社会组织泛指在一个社会里由各个不同社会阶层的公民自发成立的、在一定程度上具有非营利性、非政府性和社会性特征的各种组织形式及其网络形态。[11]马庆钰认为,中国社会组织就是那些相对独立于国家政府系统和政党系统,以社会成员的自我组织、自主管理为基础,以社会公益活动或者互益活动为主旨的非营利性、非政治性、非宗教性的一类组织。[12]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将社会组织划分为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三大类。无论是国外学者还是国内学者对社会组织的界定,他们都普遍认为社会组织具有非官方性、非营利性、自愿性等基本特征。

较之于国内外学者对社会组织的界定,本书所指的社会组织既不是一般广义上对社会组织的统称,也区别于政治领域、经济领域和社会领域的社会组织,而是具有专指性。本书所谓的社会组织是指由非政府性、非企事业单位性等特性的组织和个人共同构成,依法从事教育研究活动的学术共同体。一方面,它具备社会组织的非政府性、非营利性、自愿性、独立性和利他性等基本特征。另一方面,它又有自身的特性,即它是由非政府、非企事业单位等组织和个人共同构成一个学术共同体。因此,学术性是本书所谓的社会组织区别于其他类别社会组织的核心特征。所谓学术性,一是指社会组织的宗旨是为发展和繁荣我国的学术事业服务;二是指其成员都长期从事与本领域相关的学术研究或工作;三是指其从事的各项活动直接或间接地与学术有关。因此,本书所谓的社会组织,是在特定研究范畴之内,一个更加灵活、变通的概念。

二 研究生教育治理的界定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我国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为我国社会各项事业改革和发展指明了方向,是新时期我国社会发展的指南针和风向标。该次会议首次从国家层面正式提出“治理”这一理念,并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总目标,是国家在执政理念的一次重大解放,在治国方略上的一次重大转变。研究生教育治理作为我国社会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治理体系是否科学、合理、有效,治理能力是否能持续增强和提高,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我国社会治理的现代化进程。因此,加快推进研究生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新时期我国研究生教育事业发展的首要目标和核心任务。

自1989年世界银行首次使用“治理危机”这一词语后,“治理”被广泛应用于学术界和政治界。正如联合国社会发展研究所休伊特所说的:“今天的联合国、多边和双边机构、学术团体及民间志愿组织关于开发问题的出版物很难有不以它(治理)作为常用词来使用的。”[13]与此同时,关于治理这一概念的界定,世界银行、全球治理委员会及国内外学者均对其进行了界定并就其内涵和外延达成了一定的共识。其中,全球治理委员会在1995年所做的界定极具代表性和权威性而被国内外学者一致认可。在教育领域,由于“治理”这一词语是近年才广泛运用的,因此对于什么是教育治理特别是什么是研究生教育治理,目前国内外学者并未达成共识。

本书结合国内外学者对治理的界定,认为研究生教育治理是指国家机关为实现研究生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目标,通过一系列正式与非正式的制度和规则安排,协调各利益相关者共同管理研究生教育事务的诸多方式的总和。它是一个各利益相关者通过平等协商、共同参与并采取联合行动以缓和甚至化解彼此矛盾与冲突的持续性过程。其内涵主要包括为促进研究生教育和研究生培养单位的持续健康发展,政府发展研究生教育、提供服务的机制,研究生培养单位履行使命、自主办学的机制,以及社会组织等利益相关者表达诉求、实施监督评价的机制。因此,研究生教育治理具有主体的多元性,方式的民主性、合作性、协商性,行为的自主自治等特征。

对于研究生教育治理而言,它必须回答三个基本问题:研究生教育治理的主体是谁(Who),治理什么(What),如何治理(How)。就研究生教育治理的主体而言,包括政府、研究生培养单位、在校研究生、研究生导师、用人单位、社会组织等。其中,政府是研究生教育的举办者和宏观管理者,研究生培养单位是研究生教育的具体举办者和实施者,社会组织等是研究生教育的支持者或制约者。治理内容主要包括协调研究生教育体制机制、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研究生教育治理的关键在于厘清不同主体间的权力、责任边界和相互关系,进而对相关的决策权、执行权、参与权、监督权、评价权等进行结构性调整。如何治理这一问题包括治理的依据、原则,治理的手段和方式,治理效果的评价等子要素。就治理的依据而言,研究生教育治理要依据我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特别是要依据教育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治理的原则,包括民主原则、平等原则、公平原则等。同时,协商是研究生教育治理的主要手段和方式。治理效果的评价,则包括评价的主体、评价的标准、评价的方式及评价结果的落实等。

研究生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我国社会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国教育现代化的表征。衡量研究生教育治理现代化的标准主要包含五个方面:权力运行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治理过程的民主化、治理结构的一体化、运行机制的法制化、治理效果的最优化。这五个方面相互融合、相互促进,构成了一个整体性的有效制度运行体系。其中,制度化、民主化和法制化贯穿于这一体系当中。制度化是研究生教育治理现代化的基础和前提,民主化是这一体系得以实现的内在要求和题中应有之义,法制化为研究生教育治理现代化提供了制度保障。

我国研究生教育治理的实施,必须以深化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为契机,以政府“放管服”为突破口,以构建政府、研究生培养单位和社会之间的和谐关系为核心,明晰多元主体之间的权责界限。在这一过程中,政府必须通过赋予社会更多的自治空间和自治权力,明确界定政府、培养单位和社会之间的责任界限,不断加强研究生教育的民主化、法制化建设进程,才能真正形成政府宏观管理、研究生培养单位自主办学、社会广泛参与的研究生教育格局,进而实现研究生教育的善治。

三 行为模式的界定

行为一词,英文为Behavior,现代汉语词典将其解释为受思想支配而表现出来的外表活动。不同学科对行为的界定有所不同。社会学所谓的行为是指,人类在日常生活中表现出来的生活态度及具体的生活方式。它是在一定的条件下,个人或群体表现出来的基本特征,或对内外环境因素刺激所做出的能动反应。根据行为主体的不同,可以将行为主体的行为划分为个体行为和群体行为。根据个体行为的属性,可以将行为划分为社会行为和本能行为。心理学所谓的行为,无论是认知心理学、行为心理学,还是社会心理学,都侧重于从心理学的角度去阐述个体行为特征及其产生的原因。

就组织行为(Organization Behavior)而言,它是指组织成员或组织本身从组织的角度出发,在组织内部各要素之间及组织与外部环境相互作用过程中所形成的行动和作为。从研究的范畴角度进行划分,组织行为可以分为宏观组织行为和微观组织行为。其中,宏观组织行为把组织成员或组织本身看作一个整体,研究其在组织结构、组织运行、组织文化建设及与外界环境相互作用时表现出来的行为等。微观组织行为,侧重于研究组织中个人或群体的行为。

一般而言,把模式理解为样式或范式,是使系统中的要素最优化配置的设计思路和框架。[14]对于社会组织而言,其行为模式是根据主体之间的权责界限和行为方式,界定彼此的责任关系,明确自身的行为目的、行为原则、角色扮演、行为特征和行为方式等,并协调与其他主体之间的关系。社会组织的行为模式是从社会组织的大量实践行为中概括出来的,是社会组织行为的基本框架、方式和路径。

总之,本书对社会组织,是将其作为一个整体进行研究,探讨在研究生教育治理中的社会组织基本行为模式。这些基本模式是在社会组织参与研究生教育治理活动过程中所逐步形成的,是具有持续性、稳定性特征的行为方式和方法的总和。同时,社会组织在研究生教育治理中的行为模式,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研究生教育自身和社会组织三方面要素共同作用下,也在不断地变化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