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问题行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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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提出与概念界定

路琦[1]

一 问题提出

青少年的问题行为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绊脚石。古今中外,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和犯罪预防始终是社会普遍关注、持续关注的问题。据国家统计局2019年12月发布的人民法院判处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数据看,2009年至2018年,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呈现逐年下降趋势,但面对转型期依然严峻的涉案未成年人数量[最高人民检察院2020年6月1日发布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2014~2019)》显示,检察机关受理审查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数量连续多年下降趋于稳定后,2019年出现反弹,同比上升5.12%],面对社会十分关注、需要高度重视的校园欺凌频发问题,怎样更好地、有针对性地教育引导青少年不做危害自己、他人和社会的事情,怎样更有效地预防青少年问题行为的产生,需要我们多角度、与时俱进地进行研究和探索。对此,在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2013年所做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专门对青少年行为规范、青少年问题行为与犯罪预防等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在2019年8月试调研的基础上,2019年11月初至2020年1月,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与中国教育学会专门(工读)教育分会联合在全国选取了北京、上海、贵州、山西、云南、湖北、湖南、广东、江西、浙江、四川、江苏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29所学校,开展了调研工作,其中15所是工读学校,14所是普通中学。调研通过座谈会、问卷调查、个案访谈、实地考察和资料研究等方式,对青少年违反行为规范的问题行为情况进行了比较全面深入的了解,获得了大量第一手宝贵资料和数据。

问卷调查采用整群抽样的方式。参与调查的有5251人,填报的有效问卷4927份(包括电子问卷),有效率为93.83%。有效问卷中,学生问卷总数为3983份,包括工读学校学生问卷1844份和普通学校学生问卷2139份;教师问卷总数为944份,包括工读学校教师问卷395份和普通学校教师问卷549份。

课题组在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2013年编制的相关问卷基础上,参考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和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2017年修改的相关问卷,并经过试调研和研讨论证,编制了本次调查问卷。问卷中包括单选题和多选题。对问卷数据的百分比统计分析统一按人次来计算,单选题人数等于人次数。

二 概念界定

本书中“规范”是指调控人们活动的、由某种精神力量或者物质力量来支撑的、具有不同程度之普适性的指示或指示系统,是一种告诉人们应如何作为且希望人们都如此作为的指示,它指示的行为必须具有施为的可行性和达到预期效果的可能性。如果它所要求的行为不可行,或不具有达到预期效果的可能性,那它就不可能为人们所认可和采行,从而也就失去了效力和存在的意义。[2]

本书中“行为规范”是指社会群体或个人在参与社会活动中所遵循的规则、准则的总称,是社会认知和人们普遍接受的具有一般约束力的行为标准,包括行为规则、道德规范、团体章程、行政法规和法律规定等。行为规范是社会学、政治学、经济学、哲学、教育学、行为学、心理学和伦理学等学科的范畴。[3]

本书中“未成年人行为规范”是指未满18周岁的人所应遵循的规则、准则的总称。

本书中“未成年人问题行为”是指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违反未成年人行为规范行为的总称。它与成年人的问题行为不同,有年龄身份的特殊问题。它包括“未成年人不良行为”“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和“犯罪行为”等。

本书中“青少年问题行为”是指在中小学校就学的、年龄在10周岁至20周岁之间的青少年违反上述未成年人行为规范的行为总称。此种界定,是将在中小学校就学的、年龄在18周岁至20周岁之间的青少年视为现实环境中的未成年人。

本书中“未成年人不良行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草案)》[简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草案)》]中规定的不良行为,以及与之程度相近的行为类型,属于“未成年人问题行为”范畴。

本书中“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草案)》中规定的严重不良行为,以及与之程度相近的行为类型,属于“未成年人问题行为”范畴。

本书主要是从行为规范视角来对青少年问题行为进行研究,青少年问题行为基本限定在上述的未成年人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范畴中[4]。研究主要通过对专门(工读)学校学生与普通中学学生行为的比较分析,以期进一步厘清导致青少年出现问题行为的原因,提出对策建议,促使相关各方注意对青少年特别是未成年人行为规范意识的培养,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更好的氛围,贡献更切实的力量。本书主要是对学生问卷数据资料的分析,教师问卷数据仅作为主体研究的参考。


[1] 路琦,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行为规范与青少年犯罪预防研究课题组组长。

[2] 徐梦秋等著《规范通论》,商务印书馆,2011,第23页。

[3] 参见《我国服刑人员未成年时期行为规范调查研究》,《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研究报告》2014年第1辑,内部资料。

[4] 2019年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草案)》在中国人大网公布,征求社会公众意见。自2016年12月合并入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的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自20世纪90年代开始,长期持续关注并参与该法的相关调研、制订和修订工作,本次调研也是对列入修订草案的不良行为及严重不良行为的进一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