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聚、均衡与中国城镇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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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经过长期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这是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作为最大的内需潜力和发展动能所在,城镇化无疑在新时代、新历史方位上的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中国城镇化问题的研究需要回答三个方面的基本问题,即:“为什么要研究中国城镇化问题”“从什么样的视角来理解中国城镇化发展”以及“用什么方法来分析中国的城镇化发展”。本书认为,首先,当前中国城镇化发展的现状是机遇良好但发展滞后,所以潜力很大,需要大力推进。其次,城镇化及城镇集聚发展的本质在于空间集聚性,经济活动的空间集聚是城镇化最具特征、最普遍的表现形式。最后,新经济地理学派基于报酬递增、垄断竞争的市场结构以及运输成本重新构建了空间经济学的分析模式,为基于空间集聚的城镇化研究回归主流经济学研究视野奠定了基础。可以概括地说,本书的研究重点是中国的城镇化问题,具体的分析是在(产业)空间集聚的视角下,通过空间经济学(新经济地理学)的方法展开的。

“空间集聚”视角下城镇形成与发展思想的演进基本上经历了“初始的关注——中途的迷失——回归的努力——复兴的曙光”四个明显的发展阶段。“初始的关注”主要表现在古希腊学者(如色诺芬、柏拉图等)对城镇经济的提及、早期经济学者坎梯隆基于运输成本对经济运行模式的研究以及斯密宏大而又略显凌乱的著作中反映出来的产业布局与城镇发展的研究体系。“中途的迷失”主要反映在李嘉图基于其后来被熊彼特称为“李嘉图恶习”的研究方法对空间因素的“冷藏”处理以及马歇尔主要理论体系和研究技术中对空间因素的排斥。“回归的努力”在承接了“迷失”阶段对空间因素关注的基础上主要表现为分析技术上的新尝试,以区位理论和城市经济学为代表。但遗憾的是,两次努力均以失败告终,其原因在于没有建立不完全竞争前提下报酬递增、运输成本及要素流动的框架模型。“复兴的曙光”主要表现在新经济地理学派对产业集聚及城镇化创新性的处理技术和解释角度,为空间因素的研究提供了一个主流经济学的标准分析框架。

基于空间集聚视角的城镇形成与发展的两阶段模型主要包括均质空间和非均质空间两种情况。均质空间下的两阶段城镇发展模型是结合“多样化偏好形成的内生动力”以及“集聚外部性形成自我强化机制”展开的。具体来讲,这两个阶段可以描述如下:一是集聚形成的内生过程:消费和生产领域的多样化偏好形成了收益递增,而由于收益递增的存在,促进了生产企业集中布局而形成集聚,并导致了其他相关经济主体及要素的集聚而形成城镇;二是集聚自我强化的外在动力作用过程:城镇形成后,内生形成的集聚将通过外部性产生城镇集聚经济效应,从而促使企业和经济主体的进一步集聚,形成了积累循环的因果关系。非均质空间的两阶段城镇形成发展模型是结合“比较利益形成的外在动力”以及“集聚外部性形成自我强化机制”展开的。与均质空间下基于市场条件的两阶段城镇形成发展模型不同的是,第一阶段是由于空间非均质条件造成的空间比较利益差异构成了促进城镇形成的外在动力,这不同于均质条件下第一阶段的多样化偏好形成的内在动力。而第二阶段,两种情况下基本上发生着相同的故事。值得指出是,无论是在均质空间条件还是非均质空间条件下两阶段城镇形成发展模型的运行机制都基于市场作用充分发挥的前提条件。而当政府出现的时候,其对于两阶段城镇形成发展的过程可能是加强的正效应,也有可能是扭曲甚至偏离的负效应。

在两阶段城镇形成发展模型的基础上,可以分析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城镇化发展的情况。由于特殊的体制原因,中国的城镇化发展几乎都没有很好地拟合两阶段城镇形成发展模型的运行轨道。可以将更多地考虑了政治、国家安全等非经济因素的计划导控形成的产业集聚定义为外致型的产业空间集聚,而将更多地考虑了市场经济因素的计划导控形成的产业集聚定义为适应型的产业空间集聚。改革开放之前外致型的产业空间集聚推动的城镇化是对两阶段城镇形成发展模型的扭曲和偏离,而改革开放之后适应型的产业空间集聚是对两阶段城镇形成发展模型的回归。改革开放以来,由于限制外来人口(主要表现为农民工)的偏见、大力发展小城镇(主要表现为盲目的农村城镇化)的情结以及对城乡差距的盲目悲观心态等主观上的错误认识形成了对集聚的阻碍,中国城镇化向两阶段城镇形成发展模型回归的过程并不顺畅。另外,对现有集聚情况的进一步研究表明,中国城镇化进程中的多样化集聚形式更能够推进集聚效应的发挥。所以,未来基于集聚的中国城镇化发展要调整“适应型”产业集聚中不符合发展实际的“外致型”的因素,扭转阻碍集聚经济发挥作用的错误认识,并引导多样化的产业空间集聚,促进集聚效应的发挥,引导中国的城镇化真正回归“两阶段”的发展轨道。

基于集聚的城镇化研究不能忽视突出表现为城乡空间差距的空间失衡问题所代表的空间福利问题。经济效应与福利结果相伴相生。在研究分析了基于空间集聚的城镇产生发展的过程以及考察了中国产业集聚与城镇化发展的现状之后,我们关注的重点自然地由偏向集聚与城镇产生的实证方面的研究转向偏向于探讨由集聚带来的不平衡发展的规范方面的研究,即模型福利效应方面的分析。对于当前中国城镇化进程中的城乡空间差距问题,不仅要认识到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城镇化向两阶段城镇形成发展模型的轨道回归的过程中以城乡空间差距为代表的空间失衡问题造成的相对福利损失的必然性,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由于集聚不足使城镇化进程中的集聚效应得不到充分发挥造成的总体福利损失的特殊性。因此,未来要在引导城镇化向“两阶段”回归的同时兼顾城乡协调发展。

总的来说,基于空间集聚的中国城镇化进程主要面临着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的中国城镇化发展对两阶段城镇形成发展模型的扭曲甚至偏离突出表现为城镇化进程中的集聚发展不充分;二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城镇化在回归两阶段城镇形成发展轨道的过程中面临着集聚不足形成的总体福利损失及空间失衡形成的相对福利损失的双重福利损失,主要表现为城乡空间差距的空间失衡问题比较突出并有进一步扩大趋势。本书认为,中国的城镇化发展存在着兼顾集聚经济发展的“效率”和城乡空间平衡发展的“公平”的城镇化发展道路,即一方面以东部沿海的大城市及中西部地区有条件的大城市为依托大力发展表现为大都市圈特征的城市化,另一方面在都市圈以外的相对边缘和落后的地区依托县城发展中小城市,推进有重点的农村城镇化,走发展以大都市圈为特征的城市化与有重点的农村城镇化协调共进的二元城镇化发展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