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种社会形态的存在,都是以首先表现为物质资料的财产作为基础的。社会经济活动中发生的各种经济关系,包括占有关系与流转关系,都直接或间接地与财产有关。就其始点范畴而言,财产是民事权利的重要客体,是社会经济运动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