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拙作,取自我多年前不自量力动笔撰写却早已弃写的某长篇论作[1]。在已写就的可以抽出独立成篇的章节中,它是最有分量的,而且窃以为,最不是不值出版的。其余部分,已散失。[2]
[1] 此“长篇论作”,指作者原计划并已着手撰写的《政治制度论》一书。——译者注
[2] 虽然作者言明“其余部分,已散失”,但是,有不少并未散失,如《论战争状态起源于社会状态》《古罗马与斯巴达之比较》《论奢侈、贸易和艺术》《论法律》等。——译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