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章 整顿吏治:考成法
在隆庆皇帝死后冯宝就做了这个掌印大太监,并且皇后和贵妃做主,让冯宝和内阁一起辅佐新皇帝。”
“嘶——看来这个张居正,并没有和高拱站在一起了!”
卫国国君李康猜测说道。
“是的!来看看接下来的操纵吧!”
李鸿运讲起这一段朝争,也是有些激动,继续说道:
“在冯宝成为司礼监的掌印太监后,高拱意识到了不妙,于是让言官上疏弹劾冯宝,想要驱赶冯宝,以保证自己首辅的权势,为了确保万无一失,还将这个计划告诉了张居正,希望得到张居正的支持!
两人同属内阁,和司礼监本身就是两个部门,甚至可以说是相互牵制的两个部门,在高拱看来只要打倒了冯宝,内阁的权势就能进一步扩大,也就能够更好的掌握朝政,从而进行革新。”
“但是出乎高拱意料的是,虽然张居正和他都是隆庆帝留下的顾命大臣,虽然两人都是隆庆帝登基前后,裕王府和内阁的同事,但是高拱和张居正之间也不是完全的齐心。
再加上,张居正通过和冯宝的关系,也攀上了新皇帝以及皇后,一朝天子一朝臣,张居正也想与旧朝决裂,以便成为新朝的代表!
于是乎,原本是内阁首辅与司礼监掌印太监之间的博弈,又变成了张居正和高拱之间的较量,一个在明,一个在暗,高拱在明,而张居正在暗!”
“这样一来,事情的发展就完全出乎了高拱的意料之外,不仅没有扳倒冯宝,还把自己搭了进去,而在暗处的张居正,最后成功上位,成为了内阁的首辅,并且因为和冯宝的关系,张居正作为内阁首辅受到的掣肘也变得最小,之后,才有了张居正的变法革新。”
“原来如此,按照明朝的制度,司礼监和内阁相互牵制,而张居正这样的一番操作,不仅仅让自己成功上位,执掌内阁,通过和冯宝的关系,真正做到大权独揽,嘶——这个张居正竟然如此恐怖!”
卫国国君李康一顿分析,而后感慨说道。
“原来还有这么一番曲折,那掌权之后的张居正都做了什么呢?大明王朝的境况,按照你的描述,几乎是无可救药了!”
大翊皇帝刘信同样十分感慨。
“张居正上位之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整顿吏治!这也是张居正最大的政绩。”
“哦?”
看到整顿吏治,皇帝们也都不困了,吏治这个问题,可以说历朝历代都有,这些皇帝们所在的国家也不例外。
“万历元年,张居正上疏实行‘考成法’,明确各个部门的职责!以六科控制六部,再通过内阁空着六科。对于要办的事,从内阁到六科,再到六部各个衙门,层层考试。”
“考试?给官员们考试么?”
大翊皇帝刘信感到有些不可思议,对官员进行考试,这不得受到全体官员的反对?这能行么?
“也可以说是考核、监察!”
李鸿运解释说道:
“让六部和都察院把所属官员应该办理的事情,全部都定下期限,分别登记在三本账簿上,一本由六部和都察院留底,另一本送六科,最后一本放在内阁;
六部和都察院按照登记的内容,每个月都要进行检查。
账簿上,每完成一件事就登记一件,要是没有按照期限完成,就必须如实上报,否则论罪处罚,这样一来,内阁通过这个账簿,就能够知道下边的部门都干了什么,还有哪些没有完成!
六科可以要求六部每半年上报一次执行情况,内阁也可对六科的稽查工作进行查实。
这样一来,就通过内阁统领监察机构、再以监察机构监管六部,六部统率文武百官和地方官员,形成一套完善的官员考评机制!”
看完考评法的内容之后,群聊中的皇帝们对于考评法的内容,并没有太大的意外。
毕竟想要考核官员,大概需要怎么做,皇帝们心中还是有数的。
还是那句话,但凡改革,重要的从来都不是策略,就像考评法,在张居正之前,就没有人想过用这样的方法么?
不是的!
通过考核来推动官员的办事效率,想到这样的策略并不难。
难的是实施!
这样的策略,先天的会受到官员们的抵触,可以说光是这一个考成法,就得罪了整个朝堂的官员!
换成他们自己来,恐怕最好的结果,也就是不了了之。
“这样的政策,能够推行下去么?”
大靖王朝的钟天,对于自己王朝内部情况也十分了解,那些尸位素餐的官员不知道有多少,一旦推行考成法……
钟天想到这些官员背后的家族势力后,头皮有些发麻,心道:还是算了吧!
“肯定是推行下去了!万历三年,查出各省没有完成任务的数目有237件,对于那些未完成数目过多的官员,上到巡抚,下到地方官员,轻则停止发放俸禄,重则降级甚至革职处分!”
看到有人怀疑,李鸿运便将历史上,考成法的推行实例讲了一些,而后继续道:
“考成法也彻底打破了排资论辈的传统偏见,可以不拘出身,大胆的任用人才,一些政绩卓越的官员因为考成法而得到重用,更主要的是将那些尸位素餐的官员全都赶了出去!
据统计,在张居正主政的十年间,因为考成法而被裁撤的官员,占了官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裁撤官员!
三分之一!
这张居正也过于彪悍了吧!
大翊皇帝刘信想象着自己的江山,十年之内裁撤三分之一的官员,会是怎么样的场景。
无异于一场政变!
只有朝政动荡,才会有这么大批官员裁撤的事情发生!
“通过考成法,张居正改变了大明朝堂‘上之督之者虽谆谆,而下之听之者恒藐藐’的拖拉现象,提高了各级部门的办事效率,最主要就是明确责任,赏罚分明,这样才能使朝廷发布的政令贯彻如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