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酒不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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蜂蛹

下酒之物,各有所好,往往带有地域色彩,像花生米那样具有普遍性,地不分南北而都不吝称颂的,恐怕数不出几样。当然也就有有些人视为极品,另一些人不屑一顾甚或避之唯恐不及的,如蚂蚱之类,却也不多。

有个在云南插过队的朋友,最喜将当年在乡下的经历说得神乎其神,酒酣耳热之际渲染喝酒的种种,更是眉飞色舞。他说什么都拿来下酒,最过瘾的蚂蚱,一捉能捉上好几斤,开水烫一烫,掐了翅膀去了腿,扔锅里烤到焦黄,待水分尽失,椒盐一拌就开吃,香啊。又说有时更省事,围了油灯喝酒,也不拾掇,筷子夹了就在油灯上烤,腿啦翅膀啦燎得噼啪作响,现烤现吃,烤一个吃一个,再喝口酒,简直赛过神仙啊。却又补充道,最香还当数油炸的,麻油拌拌也不差,可怜那时没有油吃啊。

在场的都没下过乡,更没去过云南,听得啧啧称奇。后来才知道,不足为奇,传说的“云南十八怪”里就有“蚂蚱当作下酒菜”一说。只是外人听来,还是觉得不可思议,就像我们虽有悠久丰富的食虫传统,听说某地又或某餐馆拿昆虫当菜,虽不至当作天方夜谭,却仍不免莫名惊诧,仿佛有此一举,去文明远矣。

有一不喝酒的老同学,大概是认定人同此心,情同此理,听一帮熟人中的酒徒在网上聊酒经聊得欢,说下酒物越说越奇,有意要恶心诸人一把,便贴图一张,其上是一各类油炸昆虫的拼盘,从竹虫到椰子虫到蜂蛹,不一而足。调侃之意,不言自明:想来点稀奇的?好,就来,看吃得消吃不消!

不知其他人如何,我反正是没被吓倒。并非在吃上面多么无畏,实因此前已见识过。云南人在异地做餐饮,过桥米线一类的小吃不算,大些的馆子,都会打两张牌,菌类之外还有一样,就是昆虫做的菜,在南京也是如此。早先“水木秦淮”一带有家“鲜菌阁”,火锅是主打,各种奇奇怪怪的菌菇往锅里涮(到最后那锅汤鲜到无可再鲜),也有冷盘、炒菜,无甚特别,称得上独树一帜的,就是虫。五台山体育场那儿的一家唤作“云南味道”,规模大一些,也更能满足吃上面的好奇心和冒险精神。

当然,少不了虫——在菜单上自成一个系列。别地的人当然也有吃虫的,却绝无这样的花样百出,大张旗鼓。南京人在吃上大体偏于保守,我不相信有多少食客对虫情有独钟,但到这儿来都有奇与怪的诉求,聊备一格,当然要点。座中若有女士,看着菜单上这虫那虫,大都花容失色,待择一二点上来,肯于一试的,无不战战兢兢,筷子不像是奔向美味,倒似在接近恐怖分子。

菜单上的虫有贵有贱,不晓得论价的依据。做法倒是简单,大体上就是油炸。我想除非是囫囵着吃,否则油炸相对而言也许是最能祛除惊悚心理的一法——虽不能令其彻底“陌生化”,炸得酥透了于吃时防止不必要的联想,总是更为有益。但若是个儿大的虫,就未必能臻于酥透的境界。有次要了一种椰虫(命名的一个依据是虫的寄生之地,如长在竹子上的虫便叫竹虫,以此类推,椰虫应是长在椰树上),炸出来还有小手指指头粗细,外面是焦脆的一层壳,里面则不仅是软,竟有几分呈灰白的粥样,端的让人举筷为艰。即使不说其他,下酒总称不上妙品。

其时正喝着酒,于是想起那年在云南的喝烈酒,吃蜂蛹。一九九二年与夫人去云南旅游,其中的一站以走亲戚为主,是到靠近越南那边的砚山县她大舅家。砚山小地方,没什么地方可游,整天窝在家里喝酒。大舅精瘦精瘦,却是精力旺盛,退休了,以搓麻、喝酒为主要生活内容。隔三岔五搓麻到夜里一两点钟回来,回来了且不睡觉,若有尚未上床的人,便拉着道:“喝酒!喝酒!”我做客的那段时间,这主要就是二表哥和我陪。二表哥是县多种经营办公室的头儿,家里的各种药酒也经营得不错。开喝之前大舅总要领我到放酒的地方,问喝什么。眼前是一溜装化学试剂那样的有玻璃塞子的大玻璃瓶,这个里面泡着乌龟,那口里泡着牛鞭,再一个泡着三七,还有好多叫不出名目的。我对一切泡制的酒皆说不上什么期待,以为破坏酒的香,只是出于礼貌赞叹一番。若说此时有所期待的话,我希望的是端上来的下酒物里有蜂蛹。

这愿景多半不会落空,因蜂蛹二表哥显然也是多有“经营”的。大舅是当老爷当惯了的,回来嚷几声拿了酒来便坐等开喝,二表哥若是没睡(多半也是从外面刚回),便整顿一两样下酒的,否则大舅妈或某位表嫂会从床上爬起来侍候。砚山还是烧灶,生火挥锅铲,动静似比用炉子来得大,大舅还会不时大声地下指令(无非“多些油”“别忘了放盐”之类),虽只是一两样,大半夜万籁俱寂中,就有一种大操大办的声势。

有时有上一顿剩下的,也会将就。蜂蛹都是装进密封的罐子里,怕受潮变软。当然,哪里有现炒现炸的可口?多半是炸,也可以说是炕,关键是要令其水分尽出。坐在院里,一阵阵的香气就夹在柴草的气味中飘过来,待端到桌上,更是扑鼻的香。

小时在外面淘,逮着什么都吃,蚕蛹、蝉蛹、蚂蚱什么的,似乎都吃过,但都印象不深,除了只能是“尝鼎一脔”偶尔偷食(背着大人),食不得法(都是一帮很小的小孩自己瞎折腾,半生不熟的概率很高)之外,更因意不在吃,重在折腾,很大程度上应定义为玩耍。还有一条,一边喝酒一边吃与干吃是不一样的。下酒菜固然是佐酒的,然若是合适,喝酒的那一份悠然更能令其“境界全出”,真所谓“相得益彰”。蜂蛹作下酒物,便是如此。

蛹是幼虫,身上没成虫那么多水分,全身更是一体的状态,密实得很,没发展出种种器官,上上下下都是“肉”。酥酥的吃到嘴里,另有一种嚼劲。那香是蛋白质的香吧?辨一辨,似既非动物也非植物,不是肉的香,也无豆类的淀粉味。昆虫未长成之前,比如尚未羽化的蜂蛹,还不会动,就不应算“动”物吧?夫人有时候看电视打游戏到这时也还没睡,不喝酒,却屡被大舅招到桌上吃两口垫垫肚子。有次就与她辨析这问题,学理科的,容不得我旁门左道的想象,便有争执。大舅喝口酒拣粒蜂蛹扔嘴里,哈哈笑着道:“争啥子吗?蜂儿好吃不好吃?好吃?那就多吃。喝酒!喝酒!”

便吃。便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