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争议焦点与博弈的战略
在刑事诉讼双方的初始条件完全平等的诉讼中,战略选择也就显得十分重要,当然如果说是结果的唯一决定因素就有点夸夸其谈了。在诉讼过程中,无论是举证、质证过程,还是双方的论辩过程,我们认为各方的战略是有限的,但对于争议焦点的归纳就是博弈战略的线索所在,这一点不容置疑。
所谓争议焦点是主审法官通过阅卷、双方陈述后总结出的辩题,也是双方应当围绕其展开举证、质证和法庭论辩的辩题,也可说是控方与犯罪嫌疑人及其代理律师论证的对象,其将制约着整个诉讼的进程和发展态势。它又是控辩双方组织论据材料即提供证据,反驳对方证据的红线或尺度,在整个庭审中博弈方的战略都是围绕双方争议焦点展开的。
任何一宗具体的刑事诉讼案件,总有具体的争议焦点。在实际的庭审过程中,主审法官归纳争议焦点花费的时间虽少,但它在整个庭审中的作用却不容忽视。因为争议焦点的归纳对于诉讼双方论辩的集中,举证责任的分担,甚至对于胜诉与否都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所以,刑事诉讼中,无论是指控方、抗辩方,还是受害人(自诉案件的原告)及其辩护律师,在向法庭阐述意见时,总是争取法官归纳出利于己方举证与质证的争议焦点,并围绕该争议焦点进行举证、质证和法庭论辩。也就是说争议焦点的归纳,能够引导诉讼博弈者拟定博弈的战略,从而在诉讼庭审中掌握主动权。
从冰壶比赛看刑事辩护的攻防意识
冰壶比赛被称作冰上围棋,双方队员主要通过战略与战术的结合获得胜利,具有较强的博弈性。一般来讲,冰壶比赛共十局,由于先手具有被后手清壶的不利地位,所以先手一般选择防御性打法,抢占得分区前沿中心线保护区占位;而后手由于具有选择后发制人的攻击与偷分优势,一般选择破坏对方占保护区位的攻击性打法或者清除得分区位的保守性打法,无论选择何种打法,总体较为占优。在冰壶比赛中,每一壶都要考虑攻与防的效果。攻就是直接攻占得分位或将对方的得分壶或占位壶打掉;守就是防御性打法,主要是抢占位区,防止对方轻易得分或偷分成功。优秀的冰壶运动员的每一掷都要考虑攻防结合。例如,在2010年第21届温哥华冬奥会中日女子冰壶比赛中,前九局中国队以6∶5获得暂时领先,最后决胜局进入第二垒后,先手方日本队冰面上形成了前方占位壶一只,中心白色区得分壶一只,中国队与日本队一直以“打掉保护区占位壶再抢保护区占位”的战略,在第三垒后,局面还是日方在保护区留有占位壶一只,中心白色区域得分壶一只,如果中国四垒再按前三垒战略执行下去,最后中国只能认输,让对方净获三分。对于中国队的四垒来讲,面临巨大挑战,所以队长王冰玉果断叫暂停,通过与教练交流,改变了二、三垒确定的攻打对方保护壶的战略,而是改为通过旋壶直接进得分区,清打对方的得分壶。结果十分奏效,打掉对方得分壶后,日本队最后一壶只能再次通过旋壶直接进得分区。从位置上来讲,冰面得分区日本队一壶比中国队占位要优,这样,王冰玉还是选择通过旋壶直接进得分区并清打对方得方壶。战术上攻防配合,王冰玉的完美一击,将日本队略优的一壶清出得分区,自己的冰壶占据得分区,最后净得三分,轻松以9∶5战胜日本队。
从博弈角度来看,刑事辩护律师就应树立攻防意识。特别是在选择无罪辩护时,既要在法律许可范围内力争犯罪嫌疑人的有效配合,也要努力了解控方的意图,同时,还要时刻注意自身法律风险的防范,不要急功近利,更不能冒险蛮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