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整体康复
整体观是中国古代唯物论和辩证思想在中医学中的体现,是中医学认识自身以及人与环境联系性和统一性的学术思想。整体观念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人体是一个有机整体;二是人与自然环境一体;三是人与社会环境一体。这种整体观念贯穿于中医学的生理、病理、诊断、辨证、防治等各个方面,在中医康复理论和临床实践中发挥着重要的指导作用。
整体康复观是中医整体观在中医康复学中的具体体现,也是中医康复学的重要特点。它要求中医康复工作者在康复医疗实践中采用的所有技术和方法,都必须从整体观念出发,在充分考虑人体自身的统一性、完整性以及与自然界、社会环境密切相关的基础上,制定康复治疗措施。
(一)人体是一个有机整体
1.人是以五脏为中心的整体 中医学认为,人是一个以心为主宰、五脏为中心的由若干脏腑、形体、官窍构成的有机整体,生理上相互协调,病理上相互影响,因此,诊断和治疗疾病时也必须从“五脏一体”的整体观出发来考虑问题。人体由五脏(心、肝、脾、肺、肾)、六腑(胆、胃、小肠、大肠、膀胱、三焦)、形体(皮、脉、肉、筋、骨)、官窍(目、舌、口、鼻、耳、前阴、后阴)构成,脏腑、形体、官窍通过经络系统“内属于脏腑,外络于肢节”的连接作用,构成了“五脏系统”,共同完成人体的生理活动过程。同时,脏腑的功能活动要依赖精、气、血、津液的营养和支持,这些都是构成人体及维持人体生命活动的基本物质,而精、气、血、津液的生成、运行和输布等,又要依赖有关脏腑的功能活动。这种以五脏为中心的结构与功能相统一的整体性,称为“五脏一体观”。人体的正常生理活动,一方面需要各个脏腑发挥正常的生理功能,另一方面也需要脏腑之间相辅相成或相互制约,维持其生理活动的协调平衡。正是由于人体各部分之间在生理、病理上的这种相互联系,决定了康复对局部的问题也必须从整体出发,采取适当的康复措施。
这种以五脏为中心的整体思想对中医康复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它要求临床必须在充分考虑人体自身统一性、完整性的基础上,确立康复方案,选择康复措施。任何外在局部组织器官的功能障碍都不能单从局部治疗,而应着眼于整体,着眼于内在脏腑组织的功能失调。例如,脑瘫表现为中枢性运动障碍和姿势异常,部分伴有神经反射异常,但病机却在内在脏腑,涉及肝、肾、心、脾等多脏器的功能失调,或肝肾亏损,或心脾两虚,或痰瘀阻滞;老年性痴呆表现为慢性进行性智能减退,认知功能下降,但与心、肝、脾、肾的功能失调密切相关,其中大多表现为脾肾两虚、髓海不足、气血亏虚、痰浊阻窍等。
2.人是形与神密切结合的统一体 人体是一个高度复杂而完善的统一体,由“形”与“神”组成。“形”指形体结构,包括五脏六腑、经络、四肢百骸等组织结构和气血津液等基本营养物质;“神”是机体生命及情感意识的体现,是人体精神、意识、知觉、运动等一切生命活动的最高统帅。“形”与“神”是人体生命运动的两大基本要素,“形”是“神”进行功能活动的物质基础,“神”具有统驭“形”的作用。因此,人体是“形”“神”相互为用、相互制约的统一体。健全的形体是精力充沛、意识正常的物质保证,乐观舒畅的精神又是形体强健的必要条件。在病理情况下,形体损伤可以引起精神神志异常,精神神志异常亦可损伤形体。如残疾者常常有自卑感,对生活缺乏信心,表现为精神萎靡不振,闷闷不乐,甚者悲观厌世;而这些不良情绪和精神状态又直接影响康复治疗方案的顺利实施,甚至可能加重因形体结构残损而导致的功能障碍。
中医学认为,一切病残不外两个方面,或重在损伤形体,或重在损伤精神;就发病先后而言,或由精神伤及形体,或由形体伤及精神。因此,无论何种病残,除了形体上的损伤外,常伴有不同程度、不同形式的心理变化。一般而言,患者早期大多表现为紧张、忧愁、焦虑、恐惧或愤怒,急于治愈疾病;当病残一旦形成,确认自己将成为社会及家庭负担时,又往往产生悲观、绝望、厌世等心理反应。这些不良情绪必然会加重病情,影响功能的恢复。因此,中医康复学特别重视精神与形体康复的统一,注意调整“形”与“神”之间的关系,全面调治,整体康复。
人体一切病残诸症均可视作是形神失调的结果。其产生的原因,不外乎伤形及神,或伤神及形,或形神俱伤。中医康复学强调两者的统一,以恢复被破坏了的形神关系,这与当今所强调的“身心健康、身心康复”不谋而合。中医康复方法多样,既有“养形”的形体康复方法,如药物、针灸、推拿、传统体育康复等,又有“调神”的精神康复方法,如情志康复法、娱乐康复法等,在临床实践中结合应用,可以达到“形与神俱,而尽终其天年”的目的。
(二)人与自然环境一体
中医学的整体观念强调人的生理活动、病理变化均受自然环境的影响,这种人与自然息息相关,对自然的依存与适应关系称为“天人相应”。正如《灵枢·岁露》所云:“人与天地相参也,与日月相应也。”自然界气候有春温、夏热、秋凉、冬寒的变化规律,顺应这一规律则有春生、夏长、秋收、冬藏的变化过程,人体的生理活动也会变化。盛夏时节,气血运行流畅,阳气旺盛,脉象多浮大,皮肤腠理开张,津液外出而多汗;严冬时节,气血运行稍缓,阳气偏衰,脉象多沉小,皮肤腠理致密,津液趋下而多尿。一日之中昼夜时辰的变化,人体的气血阴阳也随之相应消长。白天阳气处于积极活动状态,夜间阳气活动相对静止,人体各部功能活动便有张有弛地进行着。同时,地理环境如气候、土质和水质的不同,对人体也会产生不同的影响。如东南地处卑下,气候湿热,人体腠理较疏松;西北地处高原,气候燥寒,人体腠理较致密。自然环境的变化对人体病理也有重要的影响,如临床常见季节性多发病、时令性流行病和地方性疾病,关节疼痛的病证多在秋冬季节或阴雨天加重。可见,自然环境不同,体质、证候等都各有其特殊性,因此康复措施也应随之而异。同一种病证,因患者所处自然环境的差异,则需结合四时气候、地方水土、生活习惯、风俗人情等综合考虑,采取不同的康复医疗方法始能奏效。正如《素问·异法方宜论》中所说“医之治病也,一病而治各不同,皆愈……地势使然也”。
自然界中的一切变化都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人体,对疾病的诊断、康复治疗有着重要的意义。因此,能动地适应自然法则并合理利用自然界提供的条件来促进康复,是整体康复观的基本要求。
1.顺应和利用自然气候的变化 《素问·宝命全形论》曰“天覆地载,万物悉备,莫贵于人,人以天地之气生,四时之法成”,明确指出人的生长发育与自然界息息相关。《素问·金匮真言论》有“五脏应四时,各有收受”之说,说明人体的生理、病理情况和五脏的功能活动均与周围环境、时相变化有着密切联系。《素问·八正神明论》有“天温日明,则人血淖液而卫气浮,故血易泻,气易行;天寒日阴,则人血凝泣而卫气沉”之说,说明气血的运行,随季节气候的变化而变化,天气炎热则气血畅通易行,天气寒冷则气血易于瘀滞不畅通。精神活动也与四时气候的影响有关,《素问·阴阳应象大论》指出:“天有四时五行,以生长收藏,以生寒暑燥湿风,人有五脏化五气,以生喜怒悲忧恐。”
自然界气候变化对人体康复有着重要的影响,康复也必须注意顺应和利用自然气候的变化。在中医康复治疗中,应当顺应自然,利用时令气候的周期性变化和时序节律来调整脏腑气血、摄养情志精神,适应自然界的生、长、收、藏的变化,保持人体内外阴阳的相对平衡,以达到康复的目的。《素问·四气调神大论》所提出的“春夏养阳,秋冬养阴”“春三月……夜卧早起,广步于庭”“夏三月……夜卧早起,无厌于日”“秋三月……早卧早起,与鸡同兴”“冬三月……早卧晚起,必待日光”,明确指出必须重视四时阴阳的变化并与之相适应。
在康复治疗中,充分利用四气时序变化规律可以提高康复和预防疗效。例如,春季精神病的复发率较高,在康复过程中应特别注意春季的精神调摄;冬季易发慢性脾胃疾病和肺系疾病,可在夏季借助阳气旺盛之势,以温热药以助其阳气,祛除寒邪,预防疾病的冬季发作;夏季易发的慢性疾病,如阴虚阳亢之眩晕证,可在冬季时令闭藏之际,给予滋阴柔肝药物,以培植真阴。这些措施均体现了中医康复顺应自然、利用自然的治疗原则。
2.利用自然环境和地域条件 在天人一体观的指导下,合理利用自然环境和地域条件,如日光、泉水、空气、高山、海洋、森林、花草、泥沙等,可促进人体身心健康。以“日光”为例,《内经》所谓“无厌于日”“必待日光”,《老老恒言·卷一》记载:“背日光而坐……脊梁得有微暖,能使遍体和畅。日为太阳之精,其光壮人阳气,极为补益。”故古代称日光疗法为“晒疗”,说明自然环境中的日光具有康复调摄作用。其他如温泉疗法、泥土疗法、森林疗法、鲜花疗法等传统康复疗法均具有康复和养生的双重疗效,能够促进人体身心功能的恢复。例如,顽固不愈的类风湿关节炎,在炎夏时节进行砂疗,往往疗效显著。此类充分利用自然环境的疗法,在普遍追求回归自然的今天越来越显示其重要的实用价值。
(三)人与社会环境一体
人生活在复杂多变的社会环境中,生理活动和病理变化必然不可避免地会受到社会政治、经济、文化、法律、生活方式、人际关系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因此,中医学重视人与社会环境的和谐统一。
社会环境常对人体心理和精神产生不同影响,引发喜怒哀乐等情志变化,影响人体生理功能和病理变化。良好的社会环境、融洽的人际关系,令人精神振奋,有利于身心健康;而不良的社会环境,可使人精神压抑或紧张、恐惧,影响身心功能。社会地位、经济状况的变化,突发事件的产生,常导致精神、情志不稳定,从而影响人体脏腑精气的功能而引起身心疾病的发生,也可使某些慢性病如冠心病、高血压病、糖尿病、肿瘤等病情加重。
康复的目的是采取各种技术手段,帮助康复对象回归社会,重新参与社会生活,因此康复与社会环境密不可分。社会环境,除了社会制度、经济情况、文化氛围等以外,还包括个人在社会中的地位、职业、兴趣爱好、文化程度、人际关系等。社会环境不同,对人体生理病理产生的影响不同,则疾病康复的效果也有所差异。因此,康复治疗中,应当利用有益的社会环境因素,促进患者身心康复。同时还必须从医学康复的角度,采取情志疗法、娱乐康复等多种手段,调畅情志,平衡心理,促进形神康复,增强身心功能,适应社会环境的变化,提高康复对象的社会适应能力。必要时,还要积极能动地改造社会环境,让社会为康复提供良好的条件和优质服务。社会为康复提供的有利条件和帮助,直接影响个体的康复。从社会学角度讲,依靠社会帮助和病伤残者的自身力量,能够减少和消除不利于他们进入社会的各种障碍,使其能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并为社会发展做出力所能及的贡献。因此,政府相关部门应设置专门的康复机构和设施,提供完善的社区康复服务,培养专业的康复人才,以使病伤残者得到正确的康复指导和康复治疗。
社会康复可以协助政府机构制定法律、法规和各种政策来保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使其享有与健全人一样的物质生活和文化成果,拥有接受教育和培训的机会,提高其生活自理能力、就业能力和参与社会的能力。
此外,在社会的发展过程中,人们的社会行为和社会观念也在不断地产生变化,不少社会活动、社会习俗给健康带来了不良影响。因此,必须倡导正确的人生观、道德观、价值观,消除不良的社会习惯,如嗜烟过度、酗酒、吸毒等,防其“习俗之情为害”,促进康复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