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式管理(十周年纪念珍藏版)](https://wfqqreader-1252317822.image.myqcloud.com/cover/910/53273910/b_53273910.jpg)
第四节
以明哲保身为根本理念
现代管理,已经造成一些“过劳死”的问题。为了追求利润、效率、绩效或效益,竟然过度劳累,以致死亡。这样以身相殉的代价,当然不是从事经营管理的人所乐见的。
想尽办法把自己劳累到死,大家肯定不愿意。可是多少人不知不觉掉入这种不良管理的陷阱,被害死了还不明白真正的原因。
就算躲过这种生理上的迫害,心态上的失调也必须善为调整,兹分析如下,以免对明哲保身产生误解而害了自己。
中国历史悠久,却令人越谈越伤心,因为看来看去,治少乱多。太平日子不长久,争权夺利却永无终结。人人都以“终结者”自居,企图结束他人的性命,不料又成为另一“创始者”,缔造更为可怕的暴乱。
自古以来,我们观察当权者的三个阶段,似乎是同样的过程:初创时期,大家都是兄弟,而且是好兄弟,好话固然乐于听闻,坏话也是逆耳的忠言、苦口的良药,感激不尽,当然不会觉得不好听。巩固时期,开始分出主流与非主流。认为靠得住的,务必加以重用,因为好人本来就不多,不用这些人用谁?不可靠的,越能干越要加以迫害,以免夜长梦多,不知什么时候,为这些人所害。到了衰落时期,对任何人都相当怀疑,好像好人也会随时变成坏人,实在不可不时时提高警觉。
当权者这种心态,原本十分正常。人心隔肚皮,什么人料得到?人心善变,谁也把握不住。平心而论,谁敢随便相信别人?什么人又敢保证自己所亲信的人不会心怀不轨?想起古人的话:防人之心不可无。即使自己有三头六臂、聪敏过人,也不敢不防。
被领导的人呢?看过多少“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的故事,听过多少“被老板当作死棋子来下”的传闻,当然也是心生恐惧,不敢不随时防备。
如果认为大家共事,彼此提防不是很辛苦吗?那么请看史书中有多少篇幅,记载了“好人早死”的事实。“小人得志”固然令人痛心,“君子冤死”更加令人伤心。小人何以得志?不在本书研讨的范围。而君子为什么冤死?则是我们关注的重点。
一般人看历史,只知道痛恨小人,不知道检讨君子,违反了儒家“反求诸己”的原则。君子痛恨小人,对自己完全没有好处;唯有反省自己为什么那样容易被打垮,才能真正无愧于心。
认真检讨起来,君子普遍缺乏防人之心,才会招致早死的厄运。若能时时明哲以保身,哪里会斗不过小人呢?历史上的君子,如果都斗赢了小人,不为小人所害,哪怕君王再昏庸、再暴虐,也不致那样治少而乱多吧!
可见拿明哲保身作为管理的根本理念,具有相当稳固的基础,不容忽视,也不必怀疑。
下对上,要慎防“触犯逆鳞”,以免被上司害死。居上位的人,好不容易才爬上去,最怕被部属拖累,以致前功尽弃,所以一旦发现部属可能连累自己的时候,无不六亲不认,把所有责任往部属身上推。
每当部属发现平日所忠心敬事的上司居然翻脸不认人,把自己视同仇敌非置之死地不罢手时,无不后悔平日警觉心不够,为什么如此作践自己,盲目为这种人弄得自己家不像家、人不像人呢?
上对下,也要慎防“祸在所爱”,以免被亲信害死。同样是小人,如果不能获得上司的信任,根本起不了多大作用。若是成为上司的亲信,那就拿鸡毛当作令箭,足以兴风作浪,害死上司了。可见上司所爱的人,往往是可怕的祸端,怎么能够不提防、戒备呢?
每当上司发觉平日所倚靠、所信赖、所器重的部属居然卖主求荣,把自己当作目标用以换取个人利益时,无不痛心,“所谓忠不忠,所谓贤不贤”,后悔自己的警觉心不够,为什么那么容易受到蒙骗,盲目相信这些善于伪装的恶徒呢?
历代各朝君王,没有一个不知道“任用贤者”的道理,但是“贤者变成小人”,却成为历代君王的最大遗憾。古往今来,大家都了解“良禽择木而栖”的道理,但是“诸葛亮很多而刘备太少”也是无可奈何的人间憾事。所以中国人逐渐养成“明哲保身”的习惯,时时以“防人之心不可无”为信念,不敢稍有大意。
你提防我、我也提防你,演变为我相信你、你也相信我,这是中国式管理“以心交心”的历程。明哲保身,不过是修己,用来作为管理的起点,并不能发挥管理的功能。而当其逐渐演变为“你心中有我,我心中有你”,彼此互信互赖时才能安人,才获得管理的效果。
上司站在“保护自己”的立场上,自然不敢轻易相信部属,以免吃亏上当,害了自己。但是上司必须相信部属,才有办法放心地把工作交付给他,于是产生一套“由小信而大信”的考验过程(见图1-4),形成中国式管理的“大圈圈中有小圈圈,小圈圈里还有小圈圈”作风,任何人都先放在大圈圈的外围,然后逐次加以考验,才将其视为小圈圈中的可靠分子,再加以严厉的考验,最后变成心腹知己。我们常说中国人要经得起考验,便是不要随便相信未经考验或经不起考验的人,以免吃亏上当,还要惹人笑话。经过考验才逐渐相信,当然要稳当得多。
部属同样居于“保护自己”的信念,不愿意轻易为上司卖力,以免“卖力变成卖命、流汗导致流血、做事做到坐牢”,岂非倒霉透顶?等到这种地步再来怨天尤人,恐怕也没有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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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4 由小信而大信
中国人主张凡事“先小人后君子”,一切从“保护自己”着手,然后由小信而大信,逐渐拉近彼此的距离,合乎“由疏而亲”的原则,避免“因不了解而结合,却由于互相了解而分离”的不愉快结局。
保护自己,具体的表现为守法、守纪、守分。可见认为中国人缺乏法纪精神,没有养成守法的良好习惯,根本就是一种错误的见解。不幸现在研究中国民族性的人,却大多持有这种看法。
中国人很守法,只是不适合口口声声说法治,这才是实情。自幼受家庭教育,没有不重视守规矩的。但是中国人对“法”有两极化观感:一方面我们对某些法感到非常畏惧,简直听到就会害怕;另一方面我们则对某些法非常轻视,每每嗤之以鼻。我们对“法治”具有若干潜在的反感与轻蔑,从“严官府出更多盗贼”到“守法的无耻之徒”都可以看出端倪。法令形同具文,典章制度不能保护我们,警察经常被歹徒打伤,官官相护又使得申诉渠道不能畅通,不明哲保身,难道还有更妥善的途径?!
明哲保身的两种心态
同样的明哲保身,有以下两种不一样的心态:
一种是只保护自己,却不危害他人。也就是对自己有益,对他人并无害处。若是因为保了自己,却害了他人,就不会做。
另一种则是为求保护自己,不惜害及他人。害人利己,也顾不了那么多。这种明哲保身,实际上有害无益,因为他人受害,势必反击,最后自己也同样受害。
许多人对明哲保身十分反感,若是针对后一种心态,应该是正确的态度。如果矫枉过正,连带对前者也心存抗拒、排斥,那就有朝一日,自己也保不住。徒然有理想有能力,也是无济于事。这种人有能力而缺乏本事,算不上什么人才,所以也不值得同情。
在不妨害他人的大前提下,明哲保身,留得青山在,当然不怕没柴烧!在安定中求进步,终必有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