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德勒儿童教育心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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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引言

从心理学的观点来看,教育这一难题,就成年人而言,归根结底在于自我认知和理性的自我指导。就儿童而言,这一难题虽然也可以用同样的方式处理,但两者之间还是有区别的,区别就在于儿童的教育需要有人指导,这一点至关重要。因为儿童还未发育成熟,所以离不开成年人的指导。实际上,即使成年人的教育也不是完全不需要别人指导的。假如能如我们所希望的那样,我们就可以让儿童都自主地成长;假如能给儿童数万年的时间与一个有益的环境,让其慢慢成长,那么他们终究会达到成年人的文明水平。但很显然,这种想法不切实际。因此,就需要我们成年人必须重视对儿童的指导,以帮助他们成长。

这方面最大的困难就是无知。要让一个成年人了解自己,了解自己情感的前因后果,了解自己心中的爱恨由来,简而言之,让一个成年人了解自己的心理状况,都已非常困难,要是再让他去了解儿童,并在适当的知识基础之上对儿童的成长加以指导,则更是难上加难了。

个体心理学特别关注儿童心理,这不仅仅是因为儿童心理本身就很重要,还因为研究儿童心理也会给研究成年人的人格特质和行为模式带来启发。与其他心理学派的研究方法不同,个体心理学的理论密切联系实践,绝无脱节。个体心理学紧紧抓住人格整体性这一纲领,研究人格在自我养成与自我表达的过程中那种不懈的追求与努力。从这个角度来说,个体心理学的科学知识就是实用的学问,因为它们都来源于对各种错误的总结和认知。因此,不论是心理学家、父母、朋友还是个体本人,如果掌握了这些知识,就都可以马上付诸实践,用于指导他所关心的那些人格问题。

个体心理学的研究方法独具一格,其学说连贯一致,构成了一个有机整体。个体心理学认为,个体的行为是在人格整体性的驱动和引领下产生的,因此无论个体心理学怎么看待人类行为,其所反映的都是同一种相互关系,而这种相互关系就体现在人的心理活动之中。本书第一章将从总体上介绍个体心理学的主要观点,而后面各章则会对本章所提出的各种相互关联的问题展开详尽的论述。

在人类的成长过程中有一个基本事实,那就是人类在心理上永远存在着一种不懈的努力和追求,而且这种努力和追求的目标性非常明确。一个儿童从襁褓时起,就开始了一个持续不断的、努力成长的过程,而这种努力紧紧围绕着一个目标,一个无意识中形成的、但又无时不在的目标,那就是追求伟大,追求完美,追求优越。这种努力和追求,这种目标明确的行为,反映的当然是人类所特有的思考能力和想象能力。这种努力和追求,支配着我们一生中的所有具体行为,它甚至还支配着我们的思想,因为我们都不是在客观地思考问题,而是按照自己过往经历所形成的那种生活目标和生活风格在思考问题。

人格的整体性隐含在每一个人的存在之中。每一个个体都代表着其人格的整体性,同时也代表着其塑造该整体性的个体风格。换句话说,一个人既是一幅图画,同时也是这幅图画的画家。既然每个人都是他自己人格的画家,而作为一个画家,那么他就既不可能是一个完美无缺的匠人,也不可能是一个对自己的灵魂和身体都能彻底了解的人,而注定只能是一个不够强大、极易犯错、不够完美的人类。

在考虑人格的建构时,我们需要留意的一个首要问题,就是人格的整体性、人格的独特风格和人格的独特目标,所有这些都不是建立在客观事实的基础之上的,而是建立在个体对生活事实的主观看法之上的。观念,即对事实的一种主观看法,从来都不是事实本身。正因为如此,生活在同一事实世界中的人类,对自己的塑造也会大不相同。每个人都是在按照各自对事物的看法塑造着自己,只不过有些看法更合理,而有些看法则不那么合理。我们必须总要预料到人类成长过程中的这些个体性的错误和不足,我们尤其必须要预料到在幼年时期所形成的对客观事实的一些错误看法,因为这些错误看法将支配我们的余生。

我们来看一个临床案例,这个案例给我们展示了这些错误看法的具体情形。这是一位52岁的女性,她总是贬低比她年长的其他女性。她说当她还是个小孩子的时候,就总是觉得自己受到了羞辱,被人轻视,因为她有一个姐姐,姐姐抢走了所有人的关注,没人关注她。从个体心理学的所谓“纵向”的观点,即联系的观点来看这个案例,我们可以看出,无论是在她生命的一开始还是直到现在,也就是说在她生命已快要接近终点的时候,这位女士都有着一个相同的心理机制,或者说相同的心理动力学,那就是,首先她总是害怕被别人看不起;其次如果看到别人更受欢迎或得到更多关爱,她就会感到愤怒和生气。即使我们对这位女士的生活一无所知,或者对她本人的整体人格也一无所知,但我们也完全可以根据上述两点事实加以想象,就能补全对她的认知空白,从而对她有所了解。在这方面,心理学家的行为就像小说家一样。小说家必须按照一种清晰的行动方式、生活风格或者说行为模式来塑造一个人物,并且还须确保其所塑造的人物的整体人格能保持一致,让人能从头到尾感觉到那是同一个人。同样,一个优秀的心理学家也应该能够预测这位女士在具体处境下的具体行为,并能清楚地描述出她的人格中与其“生活风格”相符的那些特质。

个体人格的建构取决于其不断地追求和努力,或者说取决于其目的明确的行为,而这点又以另一个重要的心理事实为前提,即人的自卑感。儿童都有一种与生俱来的自卑感,这种心理上的自卑感会激发他们的想象力,并刺激他们努力改善个人的处境以消除这种自卑感。一个人处境的改善确实会减少其自卑感。从心理学的观点来看,通过改善个人处境减少自卑感可以被视为一种补偿。

需要注意的是,关于自卑感和心理补偿机制,其中关键一点就是,其出错的可能性非常之大。一方面,自卑感可以激发出符合客观事实的行为结果;但另一方面,自卑感也可能导致单纯的心理调适,而单纯的心理调适只会加剧个体与客观现实的脱离。再或者,由于自卑感可能过于强烈,以至于克服它的唯一途径只能是发展出心理补偿特质,但心理补偿特质最终可能根本无法克服自卑感,只是沦为了心理上的必需品和依赖品。

发展出明显的心理补偿特质的儿童可以分为三种类型:先天身体虚弱或有器官缺陷的儿童、家教严苛而缺少关爱的儿童,以及被过分溺爱和娇惯的儿童。

我们就以这三类儿童为例来说明三种基本情形,并通过这三种情形,来研究和理解那些更为正常的儿童的成长情况。并不是每个儿童生来就是跛足,但令人惊讶的是,怎么会有那么多正常儿童也会在不同程度上,表现出某些身体有缺陷的或者器官比较虚弱的儿童才会有的那些心理特质。要了解这些心理特质的典型表现,可以研究其中的一种极端情况即跛足儿童。剩下另外两类儿童,即家教严苛的和被过分溺爱的,实际上所有儿童在不同程度上都可以归为这两种类型其中的一种,或者甚至可以同时归为这两种类型。

所有以上三种基本情形都会让人产生不满足感和自卑感,从而会使人做出反应,产生一种超越人类自身能力的雄心。自卑感和追求优越始终是人生之中同一基本事实的两个不同侧面,因此这二者不可分离。从病理学的观点来说,很难分清什么情况是过度的自卑感,什么情况是过度追求优越。大体上来说,二者总是有节奏地交替出现,其中过度追求优越的害处最大。具体到儿童身上,我们发现,由过度自卑感引发的过度的雄心就像灵魂的毒药,使儿童永远都不满足。这种不满足不会带来任何有益的行为,因为这种不满足是被过度的雄心所滋养膨大的,所以其结果也注定总是徒劳的。这种过度的雄心会扭曲并体现在儿童的性格特质和言谈举止上,它不停地刺激着儿童,使其极度敏感,时时提防自己被伤害或被欺负。

这种情形发展到成人以后,其个体能力仍将处于休眠状态,也就是我们所说的“神经兮兮”或古怪的人,这类案例在《个体心理学年鉴》里比比皆是。这类人如果走向极端,就会不负责任乃至走向犯罪,因为他们只考虑自己而不考虑他人。他们的自我中心主义,无论在道德上还是在心理上都已经变得绝对化。我们发现,他们中的一些人逃避现实,罔顾客观事实,为自己构建了另一个世界。通过做白日梦拥抱想象出来的宛如现实的幻象,仿佛那就是现实,他们最终成功地创造出了心理上的安宁。他们实现了心灵与现实的和谐,只不过这个现实是想象构建出来的。

在儿童的成长过程中,有一个最能说明问题的判断准则,需要心理学家和父母引起关注,那就是儿童或个体所表现出来的社会情感程度。社会情感是儿童正常成长的关键和决定性因素。任何导致社会情感或集体情感减少的干扰因素,都是对儿童心理发育的极大伤害。社会情感是儿童成长正常程度的晴雨表。

个体心理学正是围绕社会情感这一原则形成了其教育方法。父母或监护人一定不能让儿童与他人的联系仅仅局限在一个人的身上,否则儿童将很难或无法为未来的生活做好充分准备。

了解儿童社会情感程度的一个好方法,就是观察其入学时的表现。入学,是儿童一生中最先面临的一个最严峻的考验。学校对儿童来说是一个全新的处境,因此儿童入学时的表现可以反映出他们是否准备好应对新处境,尤其是是否已准备好与陌生人打交道。

正是由于人们普遍缺乏如何让儿童做好入学准备的知识,才会有那么多成年人在回首他们的学校岁月时觉得那是一场噩梦。当然,如果学校管理得法,往往也能弥补儿童早期教育中的一些不足。理想的学校应该充当家庭和广阔现实世界之间的调解员,学校不应该仅仅是一个传授书本知识的地方,还应该是一个传授有关生活的知识与艺术的地方。不过,在等待理想学校出现以补救家庭教育不足的同时,我们也可以先来找找父母在儿童教育上有哪些错误。

要分析家庭教育中的那些错误,学校刚好可以作为一面镜子。正因为学校的环境还不是那么理想和完善,学校可以映射出家庭教育中的问题。没有学过如何与人打交道的儿童在上学时会感到孤独,并因此被认为有些怪异。而最初的轻微怪异倾向也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变得越来越明显,正常发育受到阻碍,最后令其成为行为有问题的儿童。出现这种情况,人们往往会指责学校,殊不知,学校只是映射出了家庭教育中隐藏的那些错误。

行为问题儿童究竟能不能在学校里取得一些进步,一直是个体心理学所面临的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我们能够证明,当一个孩子开始在学校表现不佳时,即为一个危险的征兆。这个征兆并不是指学习上的失败,更多是指心理上的挫折,这意味着儿童已经开始对自己失去信心。当挫折感出现,儿童开始回避有益的途径和正常的任务,他总想寻找另一条出路,一条通往自由和轻松成功的捷径。他选择了一条个人主观的道路,而不是社会为其划定的道路,因为在这条道路上可以获得一种优越感,以此来补偿自己的自卑感。他选择的这条路径是实现心理成功的捷径,这个捷径也总是吸引着那些失掉勇气的人。抛弃社会责任和道德责任,违反法律,要比遵循既定的社会路径更容易凸显自己,更容易给自己创造一种征服者的感觉。但是,无论其外在的行为表现有多么的大胆和勇敢,这条通往优越的捷径底下总是潜藏着怯懦和无力。这种人总是会去做一些保准成功不会失败的事情,从而炫耀自己的优越。

正如我们观察到的那样,罪犯尽管表面上鲁莽勇敢,实际上却是懦弱的。因此,我们可以看到,在不太危险的情况下,儿童们是如何通过种种微小的迹象暴露出他们的软弱和无力感的。我们经常会看到有些儿童(就此而言,成年人也一样)站不直,总是习惯于倚靠在某个物体上。以前那些训练儿童的老办法以及解释这些迹象的旧说辞,针对的都是表面症状,而不是背后的根源,可谓治标不治本。人们总是会对这样的儿童说:“站直了!别老是倚靠着东西。”实际上,这里的关键点不在于儿童倚靠不倚靠东西,而在于他总是感到需要别人的支持和帮助。人们可以很容易地通过惩罚或奖励来说服儿童放弃表现这种无力感,但儿童对支持和帮助的渴望并没有因此得到缓解,病根依然存在。能够看懂这些表面症状,并且能用同情和理解去根除背后隐藏的病根的,才是一个好的教育者。

从某个单一迹象,人们经常可以推断出儿童的其他诸多品质或性格特质。例如,如果一个儿童特别喜欢倚靠着一些物体,我们马上就能知道,他有焦虑和依赖等性格特质。将其与我们熟悉的类似案例进行比较,我们就可以重现他的人格,简言之,可得知他属于被娇惯宠坏了的那一类儿童。

现在我们来看另外一类儿童的性格特征,即那些缺少关爱的儿童。通过研究很多人类历史上十恶不赦之徒的生平,我们可以观察到这类儿童性格的一种最极端的表现形式。他们的生活经历都有一个明显的共同点,就是在小的时候都受到过虐待,因而养成了冷酷的性格,心中充满嫉妒和怨恨,见不得别人开心快乐。而且,不仅恶人们会有这种嫉恨心理,很多本该正常的人也会有这种心态。这类人在负责照管儿童的时候会愤恨不平,认为现在的儿童不应该比他们自己小时候更快乐。我们发现,不但有些监护人对由他们照管的别人家的孩子会有这种想法,就连有些父母对他们自己的亲生孩子也会有这种想法。

然而,这种观点,这种想法,并非都出于人们的恶意,它不过反映了那些在自己成长过程中受到过粗暴对待的人们的心态而已。这类人可以张嘴就说出各种正当理由和格言,比如孩子不打不成器之类的话。他们还会拿出无数的证据和例子,但这些都无法令我们信服,因为僵硬的、蛮横的教育方式,其结果必然是徒劳的。事实表明,这样做的结果只有一个,那就是使儿童与其教育者的关系疏远。

通过探察各种问题的表征并将它们相互关联起来,再经过一些实践检验,心理学家就可以构建出一个体系,并借助这个体系揭示一个人隐秘的心理活动。利用这个体系考察的每一个点都反映了被考察者完整人格的某一个面,只有当我们在所有考察点上都看到了相同的适应证时,才可以放心地确认我们的判断。因此,个体心理学既是一门科学,更是一门艺术。需要特别强调的是,不应以一种呆板的、机械的方式,将个体心理学的理论框架和概念体系强加给被考察的个体。所有研究工作中,最重要的就是对个体的研究,我们坚决不能仅凭一两种表现形式就牵强附会得出结论,而是必须寻找一切可能的支持证据。只有当我们能够成功地印证最初的假设,能够在一个人的其他行为方面也找到相同的表现,比如固执和气馁时,才能确切地说,这种固执和气馁的特质已经渗透进此人的整个人格之中。

在这方面,我们必须记住,我们的考察对象并不了解他们自己的表现形式,因此也就无法隐藏他们的真实自我。我们通过分析个体的行为来认识其人格,其人格并不是通过其所说的话或者对自己的看法展示出来的,而是通过其在特定环境中的具体行为被推理演绎出来的。这并非患者(考察对象)故意要对我们撒谎,而是我们已经认识到,在人的有意识的想法和无意识的动机之间存在着一个巨大鸿沟。这个鸿沟最好能由一位公正且富有同情心的局外人来填补。无论这个局外人是心理学家、父母还是老师,都应该学会在客观事实的基础上来理解人格,并把这些客观事实看作是个体的一种有目的的、但在一定程度上是无意识的追求的表现。

因此,一个个体对个人生活和社会生活三大基本问题的态度,比什么都能揭示其真实自我。第一个基本问题就是社会关系,我们已在个体对现实的主观看法和客观看法的对比中讨论过这个问题。但是社会关系也可以表现为一种特定的任务,即交友和与人相处的任务。个体如何面对这个问题,他的答案是什么?如果一个人认为交友和社会关系的问题与其毫不相干,并以为这样就能回避问题,那么漠不关心就会是他的答案。当然,我们可以由此总结出此人的人格方向和人格结构。此外,还必须指出的是,社会关系并不仅仅局限于实际结交的朋友和遇见的人,所有像友谊、真诚和忠诚等抽象品质也都与社会关系有关。一个人对社会关系问题给出的答案,也反映着他对这些抽象概念的认知。

第二个基本问题是一个人打算如何度过他的一生,即他想在社会的一般劳动分工中扮演什么角色,也就是说,他想从事什么职业。如果说社会关系问题不止由一个自我的存在所决定,而是由“我与你”的关系所决定,那么我们可以说,这第二个基本问题是由“人类与地球”这一根本关系所决定的。如果能够把整个人类缩小成为一个人,那么这个人就和地球有了相互关系。“他想从地球得到什么?”和第一个基本问题一样,职业问题的解决也不是单方面或者个人的,而是人与地球之间的问题。这是一种双边的关系,在这种关系中,人不能为所欲为。成功不是由个人意志决定的,而取决于客观现实。因此,一个人对职业问题的回答,以及他回答此问题的方式,都清晰地揭示了他的人格以及他对生活的态度。

第三个基本问题来源于人类分为男女两性这一事实。这个问题的解决同样也不是一个个人或主观的事情,而必须根据两性关系的内在客观逻辑来解决。“我应该如何与异性相处?”这种典型的主观概念往往又是一个错误的概念。只有仔细考虑了围绕两性关系的所有问题,才能找到正确的解决办法。因此可以说,每一次对爱情和婚姻问题的处理不当都意味着一个错误,一个人格上的偏差。而且,对于许多两性关系问题的错误解决方法带来的有害后果,也可以用其背后的人格偏差来解释。

因此,我们可以从一个人回答这三大基本问题的方式中了解其总体的生活风格和具体目标。目标决定一切。目标决定着一个人的生活风格,并反映在他的每一次行动之中。因此,如果一个人的目标是努力成为社会整体中的一员,指向对生活有益的一面,那么其解决所有问题时采用的方法都将打上这个目标的印记,所有解决问题的方法都会是建设性的、有益的,而这些建设性的、有益的活动会令其有幸福感、价值感和力量感。反之,如果个体将目标指向了相反方向,指向了自私的、无益的一面,那么他就会发现自己无法解决这三大基本问题,也无法获得真正解决问题之后的愉悦。

三大基本问题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联。在社会生活中,这三大基本问题会派生出若干具体任务,而这些任务只有在社会环境或群体环境中才能顺利完成,也就是说,完成这些任务需要以社会情感为基础,且这些具体任务使三大基本问题之间的关联性变得更加紧密。这些任务从孩提时代就开始了,从那时起,在看、说和听的过程中,在与兄弟、姐妹、父母、亲戚、熟人、朋友和老师的相处关系中,我们的各个感觉器官都随着所受到的社会生活的刺激而发生着变化。这些任务还将以同样的方式贯穿人的一生,因此,如果个体失去了与群体之间的社会联系,就会迷失方向。

因此,个体心理学认为,对社会有益的事就是“正确”的事,这种说法的理由是充分的,是站得住脚的。个体心理学认识到,任何背离社会准则的行为都是对“正确”的侵犯,都与现实世界的客观规律和客观必要相冲突。这种与客观世界的冲突,首先体现在冒犯者的那种无价值感之中,其次更强烈地体现在被冒犯者的报复之中。最后,我们可以说,对社会准则的背离违背了我们每个人所秉持的一种固有的社会理想。这种理想,有意识或无意识地,存在于每个人心中。

由于个体心理学极其强调,社会情感的高低可以测试出一个人的成长状况,因此它很容易解读和评估任何一个儿童的生活风格。这就好比参加一场考试,儿童一旦面对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就会暴露出他是否已经“正确”地做好了准备。换句话说,儿童会表现出是否具有社会情感,是否具有勇气和理解能力,以及在大体上是否拥有一个有益的生活目标。接下来,我们就要尝试找出儿童向上努力奋斗的方式和节奏、自卑感的程度、社会意识的强度。所有这些因素都是互相紧密关联并且互相渗透的,因而形成了一个有机的、不可分割的整体。这个整体是牢不可破的,直到其中的建构缺陷被发现,然后修正缺陷重新构建,最后形成一个新的整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