皓首丹心:中国社会科学院老专家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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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楠来(1933年5月— )

一位孜孜不倦的国际法老学者

刘楠来,江苏丹阳人。1955年东北人民大学法律系毕业。1961年莫斯科大学法律系研究生毕业,获法学副博士学位。同年进入中国科学院(今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工作。曾任国际法室主任,图书馆馆长,中国社会科学院人权研究中心副主任、国际法研究所研究员,研究生院教授、博士生导师。1992年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2002年退休,2006年当选中国社会科学院荣誉学部委员。主要社会兼职:曾任全国海洋资源研究开发保护专家组成员、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评审)法学组成员、中国国际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海洋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委员、《中国国际法年刊》主编。现任设在海牙的常设仲裁员、外交部国际咨询委员会顾问、国家海洋局海洋事业发展高级咨询委员会委员。主要研究领域:国际法、国际海洋法、国际人权法,参与我国主要海洋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海域使用管理法》等起草工作,主持关于我国加入国际人权公约等项目研究。

已经86岁高龄的刘楠来,依然活跃在我国国际法研究的前沿,从事他热爱的国际法理论和咨询工作。他时刻关注国际国内形势,不断地就一些热点问题撰写学术论文和研究报告。他先后受聘外交部国际法咨询委员会顾问、边海问题咨询专家,国家海洋局国家海洋事业发展高级咨询委员会委员、法律顾问,参与我国有关国际法等重大问题的讨论。他经常到各地讲学、参加学术会议和有关部门组织的各种会议,交流研究心得。他是“公认精通国际法问题,享有最高道德声望”的著名学者之一。由我国政府指定担任设在海牙的仲裁法院仲裁员,在国际上担任明断是非,主持正义的法官职务,这不仅仅是他的荣耀,也代表了中国政府的威望。

退休以来,刘楠来有许多有分量的研究成果问世,包括学术论文约20篇,中国社会科学院和中办法规局刊发的《要报》10篇,提交有关部门的专题研究报告3份。其中,1篇论文获好作品二等奖,5篇《要报》文章获得中国社会科学院优秀信息对策奖(一等奖1篇,三等奖4篇)。

退休之后,刘楠来十分关注我国面临的严峻的海洋争端形势,有关南海法律问题的研究成果斐然。发表了有关海洋法的论文6篇、《要报》研究报告8篇、专题研究报告2份。南海断续线的法律性质是一个关系到我国在南海主张什么权利的基本立场和政策的大问题,而在我国一直存在几种不同的观点。刘楠来在上述论文和《要报》中,从事实和法理上对这一问题进行了论证,认为将断续线定性为岛屿归属(范围)线是唯一有理有据、实际可行的选择,也最符合我国的利益。他认为,2016年7月12日我国政府发表的《关于南海领土主权和海洋权利的声明》实际上向全世界正式宣告了南海断续线是岛屿归属线的立场。刘楠来关于阐述这一观点的《关于南海问题的法理分析》的研究报告获得中国社会科学院对策研究一等奖。

习近平主席与刘楠来握手

对于南海仲裁案,从菲律宾知会我国准备提起仲裁到裁决出笼的各阶段,刘楠来多次参加有关部门召开的会议,对有关问题进行深入分析、研究并提出对策。对于南海仲裁裁决,他在法理上进行了深入而有力的批驳,并为新华社提交了有关材料。

刘楠来还经常利用国际学术交流的机会,在国际上宣传我国海洋法律政策,尤其是从法理上阐述自己对有关问题的看法。2009年,刘楠来去美国海军战争学院参加中美海洋战略研讨会。虽然中美双方就南海及其相关问题进行了针锋相对的辩论,但美方会议召集人会后表示,“我欣赏刘教授说理的风度”。

自2012年起,他连续不断地参加一年一度的中越人民论坛。他利用这一高端平台,深入阐述我国有关南海的主张及政策,宣传、解释共同开发制度,为管控中越海上分歧,促进海洋合作建言献策。

杨洁篪政治局委员接见为祝贺史久镛和张月姣当选改革先锋而召开的国际法研讨会参加人员的合影,前排右二为刘楠来

刘楠来在国际人权法研究领域也取得了高水平的成果。退休后,他主要就人权与主权的关系、国际人权条约的实施等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发表了相关学术论文5篇,《要报》研究报告1篇。人权和主权是国际人权法及国际法中的两个基本概念。关于两者的关系,国内外历来存在“人权高于主权”和“主权高于人权”两种观点的对立。刘楠来在其《论人权与主权的关系》一文中,着重对“人权高于主权”的观点进行了批驳,在对理论和现行国际人权法规定深入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以下观点:“人权与主权并不是一对相互冲突,甚至相互对立的概念。恰恰相反,在它们之间存在着内在的同一性和统一性。在当代国际人权保护制度中,人权与主权是并存的,都拥有应有的地位,共同地为着世界和平和正常的国际秩序,为增进人权的正义事业发挥着积极作用。”这样,他在上述两种对立的观点之外,提出了第三种观点,明确阐述了人权与主权之间的辩证关系。该文最初是用于外交部组织的“中国与非洲国际人权研讨会”的发言,后被《中国社会科学院报》刊发,《紫荆》杂志转发且被评为该杂志好作品奖评论类二等奖。

外交部国际法咨询委员会全体成员的合照,前排左四为刘楠来

他在国际条约与中国法制建设问题上也颇有研究。我国宪法就国家机关缔结国际条约的职权问题作了规定,但是,关于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或者说,这些国际条约与我国国内法的关系问题,却一直没有得到解决。刘楠来认为,在我国决定实行依法治国方略,要求进一步完善有中国特色的法律体系的背景下,这一问题已经到了必须解决的时候了。他发表的多篇文章和《要报》研究报告中,就有关的法律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较早地提出了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应纳入中国法律体系的意见,并充分阐述了理由。

近年来,刘楠来又多了一项工作,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与同行进行学术交流。他经常在国际法微信群,国际法所、法学所等微信群里跟同事们讨论问题。年轻人很喜欢跟他交流,不仅因为他对很多问题都有深刻的见解,而且平易近人。他通过微信,传播正确观点,引导大家及时关注和研究诸如外商投资等领域的重大问题。在微信的字里行间流露着老一辈学者的拳拳爱国之心,并体现了他作为党中央国务院思想库智囊团成员的责任担当。

2015年11月,刘楠来在河内参加中越人民论坛期间,与中方代表团成员一起受到来访的习近平总书记的接见。这是党和国家领导人对我院离退休专家学者老有所为、为国争光的肯定和激励。

(王翰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