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田小於古田之圖

西南角積六百二十五步,爲田六畝二十五步。
剩二十五步。
積二千五百步,爲田二十五畝。
剩二十五步。
積二千五百步,爲田二十五畝。
東西爲横百步。
南北爲縱百步。
中積萬步,爲田百畝。
古田以八尺起步,今田以六尺四寸起步。今步比古步少一尺六寸。云「今田」者,王制蓋本周亡後而言。
禮記王制曰:「古者以周尺八尺爲步,今以周尺六尺四寸爲步。古者百畝,當今東田百四十六畝三十步。古者百里,當今百二十一里六十步四尺二寸二分。」
鄭玄注云:「周尺之數,未詳聞也。按禮制,周猶以十寸爲尺,蓋六國時多變亂法度,或言周尺八寸,則步更爲八八六十四寸。以此計之,古者百畝,當今百五十六畝二十五步。古者百里,當今百二十五里。」
孔穎達疏曰:「玉人職云:『鎮圭尺有二寸。』又云:『桓圭九寸。』是周猶以十寸爲尺也。今經云「以周尺六尺四寸爲步」,乃是六十四寸,則謂周八寸爲尺也,故云「蓋六國時多變亂法度」。或言周尺八寸也,鄭即以古周尺十寸爲尺,八尺爲步,則步八十寸。鄭又以今周尺八寸爲尺,八尺爲步,則今步皆少於古步一十六寸也,是今步别剩十六寸。云 『以此計之』者,謂以古步。又以今周尺八寸八尺爲步,外剩十六寸而計之,則古之四步剩出今之一步,古之四十步爲今之五十步,古之八十步爲今之一百步。計古之一畝之田長百步,得爲今田一百二十五步,是今田每一畝之上剩出二十五步。則方百畝之田,從北嚮南,每畝剩二十五步,總爲二千五百步;從東嚮西,每畝二十五步,亦總爲二千五百步。相伊[1]爲五千步,是總爲五十畝。又西南一角,南北長二十五步,應南畔所剩之度;東西亦長二十五步,應西畔所剩之度。計方二十五步,開方乘之,總積得六百二十五步。六百步則爲六畝,餘有二十五步。故云 『古者百畝,當今百五十六畝二十五步』也。又古四步,剩今一步;則古者四里,剩今一里爲五里;則古者四十里,剩今十里爲五十里;則古者八十里,剩今二十里總爲百里。是古者八十里爲今百里,今之百里之外猶有古之二十里。四里剩一里,其古二十里,爲今之二十五里。故云 『古者百里,當今百二十五里』。經文錯亂,不可用也。」
陳祥道曰:「六尺四寸者,十寸之尺也。十寸之尺也,六尺四寸,乃八寸之尺,八尺也。」
今按:蔡元定曰:「周家十寸、八寸皆爲尺。以十寸之尺起度,則十尺爲丈,十丈爲引。以八寸起度,則八尺爲尋,倍尋爲常。」據此,則周尺有時而用十,有時而用八也。鄭註以爲「周尺八寸,步更六尺四寸,乃六國時所變」,則周之古步爲八尺矣。八尺者,八十寸也。夫歷代尺之短長,載在隋志 ,而蔡氏亦備論之,周尺雖未詳聞,亦略可考也。然王制乃漢文帝令博士諸生所作,故語多雜衰世之制。其曰「今者」,蓋周亡之後,主秦、漢在西而言,故田曰「東田」也。竊疑古者度田,必有一定之步,民情所習,孰能改之。若始以八尺起步,而後以六尺四寸,則盡天下之田,亦難乎其變易矣。故王制之説,皆附會耳。另有六尺步圖以明古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