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4章 初见
“你这马上上中学了,我们决定让你就在镇上的中学读书,你们这一届有个姓李的班主任,也是你姐以前的老师,教得很好,就让你去她班上你觉得如何。”爷爷坐在屋檐下对着我喃喃道。
我没回答,站在院子里逗着小狗。
对我来说进了中学也是学习,哪位老师都无所谓,我也没有升学的激动,感觉这就是平平常常的事情,我只想好好珍惜屈指可数的暑假时光。
因为我小学成绩一直很好,所以刚进中学的学习压力对我来说不算什么,成绩一直维持在中等水平。
班上当时流行着《偷星九月天》,大家都挤在一起看一本《知音漫客》。那天我坐在座位上跟新交的同学聊得热火朝天,在我不经意间抬头时,一个女生背着双肩包从门口走进来,扎着高马尾,耳边的碎发被风轻轻拂动,一双杏仁眼锁定教室第二排的位置,朝着她认识的人笑了笑,浮现宽宽的卧蚕,脸上竟然还有个浅浅的酒窝,真好看,我听到自己的心跳,感觉脸颊火辣辣的,人果然都喜欢美好的,我也不例外。
之后,我时刻关注着第二排的动向,她有时坐在座位上跟旁边人聊天,有时跟好姐妹一起在外面的走廊说笑,她是一个大方勇敢的女孩,自我介绍时得体大方不畏场,周身散发着属于自己的能量,丝毫不受班级其他人的影响。
直到英语老师让写自我介绍的小作文时,我才知道原来她的名字是这两个字。彦良明达,辰星烂漫。我很喜欢她,不仅仅是因为好看。
我从进入中学以来没有刻意努力学习过,一开始成绩还能看,随着年级升高,我以前随性的学习方式已经不能驾驭知识的难度,慢慢的我的成绩开始下滑,李老师因为认识家里人的缘故,对我特别关注,每天都把我盯得特别紧,把我安排到了离讲台最近的特殊座位,她随时能闻到我的钢笔水味,经过我身边会用凌厉的眼神盯着我,经常把我叫到办公室进行言语教育,手上的教棍在我面前晃来晃去,敲我桌面时会带起粉笔灰的浮尘,我知道他们想用这样的方式提醒我努力上进。
我不是不知道努力的人,很多时候我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我不知道我想干什么,我只知道当下的感受很重要,我不想迷茫痛苦的学习,我知道在别人眼中这个想法很不成熟,但我可以接受任何后果,就像那句歌词「我的手越肮脏,我的眼神越是发光」。
我总是不自觉地用余光丈量着与她之间的距离,特殊位置让我离她的第二排更近了,刚好能不动声色听清她们的谈话又不会被发现。那天她们围成一圈讨论未来,阳光透过窗格把每个人的轮廓都镀上毛边。彦辰背靠阳光趴在桌上,阳光盖上她的黑发,发丝隐隐发光。
“我想就考蓉城的大学,不想离家太远。”张徽思索道。
“我想去远点的地方,想一个人做点什么”她的声音像浸在蜂蜜里的柠檬片,甜而涩,“我不知道我具体想干什么,有些东西感觉本身就没有什么意义,但可能没有意义就是意义本身。”
我的心跳突然和教室后排的挂钟同频了。老式钟摆左一下“没意义“,右一下“有意义“。真奇怪,这句话中二又哲学,像锚一样扎进我心里——比李老师的教棍深刻多了。上课时我没听讲,思索了这句话很久,我想,所有的事情应该都是有意义的,但意义不是什么神圣的东西。
课前十分钟的歌声时间是我一天中最期待的,当彦辰站在讲台上打开多媒体时,门口的阳光会恰到好处的勾勒出她的脖颈线条,我偶尔为了吸引她的注意嬉皮笑脸,直到她蹙着眉转身去拿粉笔——这时我就能正大光明地看着她写我名字的背影。“林一遥“她写下这三个字时,粉笔与黑板摩擦出有节奏的鼓点声,同学们哄笑着看我,他们不知道我通红耳根下藏着的秘密:当白色粉末簌簌落下时,我偷偷数着她写字用了七秒,正好是我心跳漏拍的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