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我记得的下一件事,是我感觉仿佛从一场可怕的噩梦中醒来,眼前闪着一团骇人的红光,红光中有一道道又粗又黑的横杠。我还听见有人在闷声闷气地说话,像是被疾风或激流压住了似的。激动、不安,还有压倒一切的恐惧感,让我神志恍惚。不一会儿,我感到有人在摆弄我,把我扶起来,让我靠在他身上坐着。以前从没有人这样温柔地抱过我、扶过我。我把头靠在一个枕头上,或者是一条胳膊上,感到舒服极了。
又过了五分钟,心头的疑云消散了。我非常清楚地知道,我正躺在自己床上,那团红光是育儿室的炉火。这时已是夜里,桌上点着一支蜡烛。贝茜端着脸盆站在床脚边,一位绅士坐在我枕边的椅子上,俯身望着我。
知道房间里有一个陌生人,一个不属于盖茨黑德,和里德太太不沾亲带故的人,我感到难以言表的宽慰,深信自己会受到保护,安全有了保障。我转头不再看贝茜(虽然她在身边远没有别人——比如阿博特——那样讨厌),仔细打量起那位绅士的脸。我认识他。他是劳埃德先生,一个药剂师。仆人生病的时候,里德太太有时会请他过来。但她自己和孩子们生病的话,她就会请医生。“嗯,我是谁?”他问。
我说出了他的名字,同时向他伸出手。他握住我的手,微笑道:“你很快就会好起来的。”然后扶我躺下,吩咐贝茜多加小心,夜里别让我受到惊扰。他又交代了几句,说明天会再来,然后就走了。这让我很难过。有他坐在我枕边的椅子上,我会觉得自己是受到庇护和照顾的。而他一走,门一关,整个房间顿时暗了下去,我的心也沉了下去——被一种无可名状的悲伤压了下去。
“你想睡了吗,小姐?”贝茜问,口气相当温和。
我几乎不敢回答她,生怕她下一句又会变粗暴:“我试试。”
“你想喝点什么,或者能吃点什么吗?”
“不用了。谢谢你,贝茜。”
“那我想我该去睡了,已经过十二点了。不过,你要是夜里需要什么,尽管叫我。”
多么彬彬有礼呀!惊讶之余,我大起胆子提了个问题。
“贝茜,我是怎么了?病了吗?”
“我想,你是在红房间里哭病了。你很快就会好起来的,毫无疑问。”
贝茜走进附近的女仆房。我听见她说:“萨拉,来跟我一块儿睡育儿室吧,今晚我说什么都不敢一个人陪那可怜的孩子了。她说不定会死掉。真是怪事,她竟然昏了过去。我怀疑她是不是看见了什么。太太也真够狠心的。”
萨拉跟她一起回来。两人上床后,又叽叽咕咕地悄声说了半个小时才睡去。我只听到了只言片语,但凭此就能准确无误地猜出她们谈论的主题。
“有什么东西从她身边经过,全身白色打扮,然后消失了——”“后面还跟着一条大黑狗——”“在房门上重重敲了三下——”“教堂墓地里出现一道亮光,就在他的坟上——”等等。
最后,她们俩都睡着了,炉火和蜡烛也熄灭了。我在可怕的清醒中度过了漫漫长夜,耳朵、眼睛和心神都因恐惧而紧绷起来。这种恐惧是只有孩子才能感觉到的。
这次红房间事件,并没有给我的身体带来什么严重的或长期的疾病,只是对我的神经造成了巨大的刺激,直到今天我还心有余悸。是啊,里德太太,是你使我饱受精神折磨,痛苦万分。不过,我还是应该原谅你。“因为你所做的,你不晓得”——你在扯断我的心弦时,却以为是在根除我的恶习哩。
第二天中午,我起来穿好衣服,裹了条披肩坐在育儿室的壁炉旁。我觉得全身无力,像散了架一样,但最让我难受的是精神上的一种难言的痛楚。我不住地默默流泪,刚从脸颊上抹去一滴咸咸的泪水,另一滴就紧跟着流了下来。然而,我想我应该感到高兴,因为里德家的孩子都不在,全跟他们的妈妈坐马车出去了。阿博特也在另一个房间做针线活。而贝茜正来来去去地收拾玩具,整理抽屉,一边还不时跟我说两句少有的体贴话。我过惯了成天挨骂和费力不讨好的日子,对我来说,眼前这种情况本该是宁静的天堂,但事实上,我的神经已备受摧残,以至于没有任何平静能给我抚慰,也没有任何欢乐能令我兴奋。
贝茜下楼去了趟厨房,用一只图案鲜艳的瓷盘端来一个果馅饼。盘子上绘的是一只极乐鸟,栖息在旋花和玫瑰花蕾编成的花环里。这图案常常激起我的热情称赞,我也曾反复恳求允许我拿着这只盘子好好端详,但每次都被认为不配享有这一特权。现在,这件珍贵的瓷器就放在我的膝上,贝茜还热情地邀请我品尝盘中那块美味的小圆馅饼。可惜,这番好意白费了!就像别的许多朝思暮想却久盼不得的恩惠那样,来得太迟了!我吃不下馅饼,瓷盘上鸟儿的羽毛和花儿的色泽似乎也奇怪地黯淡下去。我把盘子和馅饼搁到一边。贝茜问我要不要看书。“书”这个字令我的精神顿时为之一振,我求她去书房把那本《格列佛游记》拿来。这本书我曾津津有味地仔细读过一遍又一遍。我认为书中讲的都是真事,还发现里面有比神话更有趣的东西。因为,就说神话中的那些小精灵吧,我曾在毛地黄的叶子和铃形花冠间,在蘑菇下和布满连钱草的古老墙角下找过,但一无所获,最后只好承认这一悲哀的事实:他们全都逃离英国,到某个原始的国度去了。那里的树林更加荒凉茂密,人烟也更加稀少。然而,在我的信念中,小人国和大人国都是地球表面实实在在的一部分。我毫不怀疑,早晚有一天,经过一次远航,我能亲眼看到其中一个国度里的小小田地、房舍、树木,以及小人、小牛、小羊和小鸟,看到另一个国度里森林般的麦田、硕大的猛犬、巨兽似的猫,以及高塔般的男男女女。可是现在,当这本心爱的书交到我手中,我一页页翻着它,在奇妙的插图中寻找以前总能感受到的魅力时,一切都变得怪诞乏味了。巨人化为骨瘦如柴的妖怪,小人沦为恶毒可怕的小鬼,而格列佛成了置身恐怖险境的孤独流浪者。我合上书,不敢再看下去,把它放到桌上那块没尝过的馅饼旁。
贝茜这会儿已经打扫并收拾完房间,洗过手,打开了一个装满零碎的华丽绸缎的小抽屉,开始给乔治亚娜的玩偶做一顶新帽子。她边做边唱,歌词是这样的:
很久很久以前,
我们一起去野餐。
这首歌我以前常听。每次听到,我都觉得心情欢快,因为贝茜嗓音甜美——至少我觉得是这样。可是现在,尽管她的嗓音依然甜美,我却从曲调里觉察出难以描述的哀伤。有时她干活出了神,会将副歌唱得很低沉,拖得很长。“很久很久以前”一出口,就像挽歌中最哀伤的调子。随后她又唱起另一首民谣,这次真是令人闻之恻然。
我双脚酸痛,四肢无力,
前路漫漫,群山荒芜;
不见月光啊,暮色凄迷,
就要笼罩苦命孤儿的旅途。
为何要让我形单影只,远走他乡,
来到这荒野绵延、灰岩累累之地?
人心真是狠毒哇,唯有天使善良,
关注着苦命孤儿的足迹。
远方送来微微晚风,
晴朗夜空中,繁星闪烁柔光;
上帝慈悲呀,一路把我护送,
赐给苦命孤儿安慰和希望。
哪怕我途经断桥,失足跌落,
或是为幻影所骗,误入泥沼;
天父哇,依然会带着祝福和许诺,
把苦命孤儿拥入怀抱。
虽然我无家可归,也无亲可投,
却有一个信念赋予我无穷力量——
上帝呀,您是我的朋友,
定会让苦命孤儿安息于天堂。
“好啦,简小姐,别哭了。”贝茜唱完后说。她这样说,还不如去对火说“别烧了”哩!不过,她又怎能猜到我正在遭受极端痛苦的折磨呢?这天上午,劳埃德先生又来了。
“怎么,已经起来了!”他一进育儿室就说,“嗯,保姆,她怎么样了?”
贝茜回答说我很好。
“那她应该更快活些才是。到这儿来,简小姐。你叫简,对吗?”
“是的,先生,我叫简·爱。”
“嗯,你在哭,简·爱小姐,你能告诉我你为什么哭吗?是哪儿疼吗?”
“不是,先生。”
“哦!我敢说,她是因为不能跟太太一起坐马车出去才哭的。”贝茜插嘴道。
“当然不是!哎呀,她已经挺大的了,不会这么耍小孩子脾气。”
我也是这么想的。这样无凭无据的指责伤了我的自尊,我立即答道:“我长这么大,从来都没为这种事哭过。我讨厌坐马车出去。我是因为伤心才哭的。”
“哦,呸,小姐!”贝茜说。
好心的药剂师显得有些迷惑。我站在他面前,他目不转睛地盯着我。他的眼睛很小,灰色的,也不怎么明亮。不过,现在我敢说,我觉得他的眼神很锐利;他其貌不扬,却和蔼可亲。他从容地打量了我一番后道:“你昨天是怎么病的?”
“她摔了一跤。”贝茜又插话道。
“摔跤!哎呀,这可又像个娃娃了!都这么大了,还不会走路吗?八九岁总有了吧?”
“我是被人打倒的,”我的自尊心再次受辱,心中一阵剧痛,于是毫不客气地脱口而出,“但我不是因为这个生病的。”我又补充了一句。这时候,劳埃德先生捏了一撮鼻烟吸起来。
他把鼻烟壶放回背心口袋时,响起了招呼仆人去吃饭的响亮铃声。他知道这是怎么回事。“那是叫你的,保姆,”他说,“你可以下去了。我来劝劝简小姐,等你回来。”
贝茜本想留下来,可她又不得不去,因为准时吃饭是盖茨黑德庄园严格执行的一条规矩。
“你生病不是因为摔跤?那是因为什么呢?”贝茜走后,劳埃德先生接着问。
“我被关在一个闹鬼的房间里,一直关到天黑。”
我看到劳埃德先生微微一笑,同时皱起了眉:“闹鬼!哎呀,你到底还是个娃娃。你怕鬼吗?”
“我怕里德先生的鬼魂,他就是在那个房间死的,还在那里停过灵。无论是贝茜还是别的什么人,晚上只要能不去那儿就绝不会去。可他们把我一个人关在那儿,连支蜡烛也不点,真是狠心——太狠心了,我一辈子也忘不了这件事。”
“瞎说!这就让你伤心了?现在是白天,你还怕不怕?”
“不怕,可是黑夜马上又要来了。而且,我不快活,很不快活——因为别的事。”
“别的什么事?能说些给我听听吗?”
我多么希望自己能详细回答这个问题呀!可真要回答起来又是多么困难哪!孩子们能产生感觉,却无法分析自己感觉到的东西。即使在脑子里能进行一些分析,他们也不知道该如何把分析的结果用语言表达出来。不过,我生怕错过这第一次、也是唯一倾诉痛苦的机会,所以在片刻的不知所措之后,还是竭力做了回答,尽管不够详尽,却完全真实。
“首先,我没有父母,也没有兄弟姐妹。”
“你有一位慈祥的舅妈,还有表兄表姐呀。”
我又犹豫了一下,然后笨嘴拙舌地说:“可约翰·里德把我打倒在地,舅妈又把我关进红房间。”
劳埃德先生又掏出了鼻烟壶。
“你不认为盖茨黑德庄园府邸是一座非常漂亮的房子吗?”他问道,“有这么好的地方住,你难道不觉得很庆幸?”
“这儿不是我的家,先生。阿博特就说我没资格住这儿,还不如一个仆人哩。”
“呸!你总不会傻到想离开这么个好地方吧?”
“如果我有别的什么地方可去,我会很高兴离开这儿。不过,在我长大成人之前,是不可以离开盖茨黑德的。”
“也许你可以——谁知道呢?除了里德太太,你还有别的亲戚吗?”
“我想没有,先生。”
“你父亲那边也没人了吗?”
“我不知道。我问过里德舅妈一次,她说我可能还有几个姓爱的贫贱亲戚,但她对他们的情况一无所知。”
“要是你真有这样的亲戚,你愿意上他们那儿去吗?”
我陷入沉思。贫穷在成年人看来是可怕的,在孩子看来就更加如此了。孩子还不大明白什么是勤勉、辛劳、值得尊敬的贫穷。在他们心目中,“贫穷”这个字眼,只跟破烂的衣服、匮乏的食物、无火的炉子、粗鲁的举止和卑劣的恶习联系在一起。对我来说,“贫穷”就是“堕落”的别名。
“不,我可不愿同穷人住一块儿。”这是我的回答。
“即使他们待你很好,你也不愿意?”
我摇摇头。我不明白穷人怎么有条件待人好,何况还要学他们那种言谈举止,变得没有教养,长大后成为穷女人,就像有时我在盖茨黑德村见到的女人那样——她们就在自己的茅屋门前奶孩子,洗衣服。不,我还没有足够的英雄气概,宁愿牺牲身份去换取自由。
“不过,你的亲戚真的那么穷吗?他们都是给人做工的吗?”
“我说不清。里德舅妈说,就算我有什么亲戚,也准是群要饭的。我可不愿意去要饭。”
“那你愿意去学校吗?”
我又沉思起来。我几乎不知道学校是什么。不过,贝茜有时会提起,似乎那儿的小姐都必须戴着手枷、足枷,系着背板坐着,而且举止必须非常文雅,非常规矩。约翰·里德对学校恨之入骨,对老师破口大骂。不过,约翰的好恶不能左右我的判断。虽然贝茜讲述的学校纪律(来盖茨黑德之前,贝茜曾在另一户人家做过,这些情况就是她从那家的小姐那儿了解到的)听起来有些可怕,但她详细介绍的那几位小姐在那儿学到的才艺,却又令人神往。她大肆吹嘘她们画的美丽风景和花卉,她们能唱的歌和能弹的曲,她们能编的钱包,还有她们能翻译的法文书,听得我最后都心动了,恨不得能同她们一样。再说,去学校可以彻底改变我的处境——那意味着一次长途旅行,意味着彻底离开盖茨黑德,意味着开启全新的生活。
“我当然愿意去学校。”反复思量一番后,我说出了这样的结论。
“好吧,好吧,谁知道会出什么事?”说着,劳埃德先生站起身来。“这孩子应该换换空气和环境了。”他又自言自语地补充道,“神经不怎么好哇。”
这时贝茜回来了,同时传来马车沿石子路驶来的声音。
“是你家太太吧,保姆?”劳埃德先生问道,“我想在走之前跟她谈谈。”
贝茜请他去早餐室,并在前面带路。从后来发生的事情看,我猜这位药剂师在跟里德太太的谈话中大胆提出了送我去学校的建议,该建议无疑马上就被采纳了。因为有天晚上,阿博特和贝茜一起坐在育儿室做针线活时,谈起了这件事。当时我已经上床,她们以为我睡着了。阿博特说:“我敢说,太太巴不得甩掉这个坏脾气的讨厌孩子。她看上去好像老盯着每一个人,心里盘算着什么阴谋似的。”我想,阿博特肯定觉得我是个坏种,长大后会成为盖伊·福克斯式的人物。
就在那时候,我从阿博特小姐与贝茜的交谈中,第一次得知我父亲是个穷牧师,我母亲不顾亲友的反对和他结了婚,亲友都认为这桩婚事有失她的身份。我外祖父对她的叛逆行为大为恼怒,和她断绝了关系,一个子儿也没留给她。母亲跟父亲结婚一年后,父亲担任助理牧师的那个大工业城市流行斑疹伤寒,父亲在访问穷人时染上了这种病,我母亲也被父亲传染,结果两人相继离世,前后间隔不过一个月。
听了这番话,贝茜叹息道:“可怜的简小姐真值得同情啊,阿博特。”
“是啊,”阿博特答道,“如果她是个可爱漂亮的孩子,别人或许会同情她孤苦伶仃。可她偏偏是讨人厌的小东西,实在叫人喜欢不起来。”
“确实不太讨人喜欢。”贝茜赞同道,“至少,要是遭难的是乔治亚娜小姐那样的美人儿,肯定会博得更多的同情。”
“是啊,我太喜欢乔治亚娜小姐了!”阿博特狂热地喊道,“真是个小宝贝!长长的卷发,蓝蓝的眼睛,还有那么可爱的肤色,简直就跟画出来的一样!——贝茜,我真想晚饭时能吃上威尔士干酪哇。”
“我也一样——再配上烤洋葱。走,咱们下楼去。”她们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