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型平台的商业模式构建逻辑:美国的经验与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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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科技创新之“心”

不同科技创新体系设计的初衷与目的是不同的,因为不同技术成熟阶段需要解决的研发与转化问题并不相同。

按技术的成熟阶段来划分技术,从科学技术诞生到投入市场,可以划分为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开发研究三个阶段。其中,基础研究指从源头发现及从基础理论开始研究问题,并形成会议论文、期刊论文或发明专利等成果的阶段,这一步往往在实验室中完成;应用研究指给定基础研究生成的技术,结合市场需求选择适当的产品定位,生成可展示演示样品(DEMO)阶段,这一步需要学术团队与业界转化团队的匹配,以及密切的协同合作;开发研究则指将DEMO进一步转化包装为可以上市交易的产品,努力打通该产品的市场渠道,在商业化探索中获取收益。

1997年,美国普林斯顿大学学者斯托克斯提出一个二维坐标体系,将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的关系分成了四类,包括由求知欲驱动的纯基础研究“波尔象限”,既由求知欲驱动又由应用引发的基础研究“巴斯德象限”,纯应用研究“爱迪生象限”,以及既不以求知为目的又不由应用引发的“皮特森象限”(这是更为常见的情形)。这种分类强调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之间没有明确的界限,二者的研究目标可以融合,而非独立的科研活动模块。

在本书中,我们尤为关注斯托克斯提出的“巴斯德象限”,以及由基础研究引发的应用研究与开发研究。前者意味着基础研究能够具有更好的市场化潜力,后者意味着市场中的专利与产品原型实现了产业化落地。面对不同的科学技术类型,我们需要有针对性地设计相应的研究型共生体。

基础研究还可以从研究是否有公共性和研究投入是否有长期性两个维度分类,其中更加具有公共性(也就是正外部性)和研究投入长期性的属于战略性基础研究。这里的公共性或者说正外部性包括对人才的培养,对其他应用研究和开发研究的积淀,对研究环境的聚集等。国际上对战略性基础研究概念的理解大体可以分为两种类型:“对战略性基础研究概念的认识侧重于强调基础研究的战略性作用”和“类似于斯托克斯提出的应用导向的基础研究”。无论哪一种都具有高度公共性、要求长期投入、研究成果的不确定性较高的特点,因此不被一般的市场资本所青睐。针对这类科学技术类型,我们在本书中也会提出相对应的适应性共生体。

在理解了技术研究的特征类型后,我们再带入不同主体的类型,可以直观地看出高校、企业、政府等官产学研生态的重要组成主体在关心的技术类型上存在的区别,其构建、参与科技创新体系的目的与需求可能在于推动某一类技术或某几类技术的研发与推广进度。这为后文的科技创新之“举”与科技创新之“果”的讨论提供了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