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变迁的政治过程:以河北李村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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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食物主权运动与新农业政治

(一)各种类型的食物主权运动

食物主权兴起于20世纪90年代,是在农民之路运动中首次提出的,它所涵盖的范围甚广,不仅包括人民和主权国家有足够的粮食储备或粮食生产能力以保证自我消费和应急的权利,而且包括消费者获得健康安全的食物权利、生产者决定采取何种生产方式的权利,以及与食物的生产、分配、消费等相关的环境权、知情权、抗争权等。目前在国际上轰轰烈烈进行的食物主权运动形式有农民之路、无地农民运动、有机农夫市集、社区支持农业、慢食运动以及其他的小农生态农业实践项目等。

农民之路(La Via Campesina)是一个国际性的运动,牵涉了全世界数百万的农民、小规模和中等规模农民、无地农民、农妇、世居民族、移民和农业工人,波及非洲、亚洲、欧洲和美洲等73个国家的164个区域或国家组织,涉及近2亿农民。它是一个自发、多元、多文化的运动,独立于一切政治、经济或其他联系的组织。它出现于1993年的比利时蒙斯,当时正值农业政策和农业贸易遭遇全球化浪潮袭击,小农需要为一个共同的愿景而斗争,需要发出他们的声音,直接参与到影响他们生活的决策中去。该运动的主要目标是实现食物主权,停止新自由主义的破坏性进程。农民之路运动在1996年的世界粮食峰会上提出食物主权的概念,现在这个概念已经发展为城市贫民、环境主义团体和消费者团队、妇女联盟、渔民、牧民及其他群体所接受的全球性概念。该运动下分9个大区,欧洲、东北亚、东南亚、南亚、北美洲、加勒比海地区、中美洲、南美洲与非洲,区域之间的协调依靠国际协调委员会,每个区域的协调委员会由一名女性和一名男性工作人员组成。其国际秘书处办公位置根据轮流原则在每4年一次的国际会议上集体决定产生。第一个秘书处在比利时(1993~1996年),然后是洪都拉斯(1997~2004年),紧接着在印度尼西亚,从2013年9月起,秘书处建到了津巴布韦的首都哈拉雷[4]

无地农民运动(MST)是在巴西兴起的一项社会运动,通常被认为是拉丁美洲地区规模最大的社会运动,大约有150万人参与,涵盖了巴西26个州中的23个。该运动的目标首先是为普通的贫困工人争取获得土地的权利,其次是为推动巴西的土地改革,最后是通过一些社会活动实现土地的占有。总之,无地农民运动通过争取、实现一些社会盟约为农村地区的贫苦人民提供一条自我维持的生活道路。[5]无地农民运动开始于1984年,那个年代正好是巴西军政独裁走向结束的时候,当时工人运动蓬勃开展,农民占地运动也就随着开始。无地农民分两种情况,一种是营地,另一种是定居点。营地是在占领的过程中建立的,定居点则是所有家庭已经合法地拥有土地的使用权。现在定居点有2000个,有35万个家庭在定居点生活。[6]无地农民最初在南里奥格兰德建立了交叉路口露营地,它建立在三个县的交界处,所以有“交叉路口”之名,总统菲格雷多(Figueiredo)将军派库里奥(Curio)少校带军队去破坏定居地,这也正是专制使得斗争政治化、露营地逐渐演变成无地的历史性前奏,接着无地农民接管了这个地区几个荒芜的大农场,最后在那儿建立了一个新自治区,名叫“漂泊舟”(Pontão)。这是无地农民运动最初的行动,该运动委员会的一名理事称,“为土地改革、为一个不同的巴西、为一个没有剥削者的社会而斗争,这就是初期的框架”(施特得理,2015)。

农夫市集是农民直接面向消费者销售食品的零售市场,典型特征有摊位、桌子或台子,在室外或室内,农民们可以销售水果、蔬菜、肉类,有时也有加工过的食品和饮料。它区别于有着固定的建筑结构、一年四季开放、提供各种各样由非生产者供应商所供应的包装食品和非食品产品市场。农夫市集存在于世界各地,能够反映当地的文化和经济,规模从几个摊位到几条街区不等[7]。有机农夫市集(The Organic Famers’ Market)是近几十年来在世界各地迅速兴起的一种包含特殊消费理念和文化偏向的农产品消费模式,它采用农夫市集的形式,返回到生产者和消费者位置面对面直接交易,以及生产者之间进行物物交易的初级市场形式中。与一般的农夫市集所不同的是,它销售的农产品有特殊的质量标准,强调有机生产,更崇尚自然健康。有机农夫市集的兴起是对20世纪七八十年代后期农业普遍工业化的一种回应,有安全隐患的化学要素在农业种植养殖领域的应用引起了一部分消费者的不满,引发了人们对健康、有机农产品的需求以及对人与自然关系的反思。随着现代社会城市与农村功能分区的进一步强化,农产品消费者与生产者之间的隔阂也随之加深,农夫市集在这个层面上通过面对面的直接交易,为消费者和生产者提供沟通的平台和契机,甚至组织活动使消费者可以参与农场的生产或监督中去,一方面促进了消费者和生产者之间信任关系的建立,使得农业生产者和消费者重新联结成一个团体;另一方面在消费者的参与式监督下也更有利于保证农产品的健康安全性。有机农夫市集上的农产品绝大部分都是当地,当季,不用农药、化肥所生产出的新鲜农产品,或者经过简单加工、包装的即食产品。消费者和生产者之间有共同的自然观,诸如尊重自然、善待动物、“健康的土壤生产健康的食物,健康的食物供养健康的人”等,这些使得生产者和消费者对健康农产品产生了共同的追求。一些生产者除了销售农产品之外,也期望通过有机农夫市集的平台向社会传达一种新的健康农业生产观和消费观。

社区支持农业(CSA),美国国家农业图书馆给出的定义:社区支持农业是由个人组成社区,由个人许诺支持农场的运行,从而使该农场合法或合情合理地成为该社区的农场,生产者与消费者相互支持,共同承担农业风险,共享农产品收益[8]。社区支持农业因其对食品安全性、健康性和文化性的关注,引导消费者认识农业、走进田野,采用一种无污染的、不打破农业生态链条的可持续生产方式,成为解决农业现代性负面效应的有效途径之一。社区支持农业最早发生在1972年的日本,一群妇女出于对食品中化学成分的担忧而直接同农民联系形成合作协议,发起了“Teikei”运动(Teikei,字面上的意思是“合作”或“伙伴”,但较普遍的翻译是“有农户标识的食品”)(Henderson and Van En,2007)。社区支持农业在美国的发展开始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2007年,美国的社区支持农业型农场达到了12549个(Lang,2010);2012年,估计有18万个家庭或100万名的人口从社区支持农业型农场获取新鲜食品(Iles and Marsh,2012)。在欧洲的瑞士、丹麦、德国、法国、意大利、葡萄牙,均有类似社区支持农业的组织形态存在,它们名称各异,组织方式也略有差别,却有着同样的生产和消费理念——自然生产、风险共担。社区支持农业最常见的形式是在距离生产地一定范围的社区中,一些追求安全食品的消费者共同支持一户农业生产家庭,成为其会员,由农业生产者在每周或每月固定的时间向消费者提供一定份额的农场收获的农产品,消费者一般在生产开始之前预付一年份额的生产费用,在生产过程中,消费者可以到农场参与生产或其他活动。它也是消费者与生产者直接沟通,重新联结在一起的一种方式。

慢食运动(Slow Food Movement),由意大利人卡尔洛·佩特里尼提出,是一项号召人们反对按标准化、规格化生产的汉堡等单调的快餐食品,提倡有个性、营养均衡的传统美食的运动,目的是“通过保护美味佳肴来维护人类不可剥夺的享受快乐的权利,同时抵制快餐文化、超级市场对生活的冲击”[9]。该运动起始于1986年,目前世界范围内有超过100万的支持者,10万多会员,2715个品柜,2400个食物团体,1500个活动组织,461个主席团,覆盖了160个国家或地区,其中在非洲地区有1883个示范菜园[10]。慢食运动通过多样性项目保护濒危物种,捍卫美食传统,通过味觉传授食物的乐趣,在思考如何做出健康、公平的选择等行动的同时还关注包括动物福利、家庭农业、食物浪费、转基因、世居民族、土地攫取等与食物体系相关的热点问题。

巢状市场(Nested-market),此概念是由荷兰社会学家范德普勒格(Van der Ploeg)提出的,用以概括生产者与消费者,避开中间商直接进行产品交易的市场方式。这样的方式必然包含在地化的要素,因此在全球市场化和城市中心化的背景下有利于促进农村的发展,并且这样的直接沟通方式有利于生产者对消费者的需求做出及时的回馈和改进,进而保障农产品的质量安全,也有利于消费者对生产者生产状况的理解,进而在一定程度上保护小农的生产方式。巢状市场不是一个新的现象,在历史上也有许多巢状市场,但不一样的是,今天的巢状市场提供了一种对抗全球市场日益扩张的力量,这些全球市场大部分是由大的工业或商业帝国所控制,而巢状市场却自觉地抵制了大资本集团的掌控,并且它们本身的存在亦是对全球市场所造成的负面社会影响和生态影响的回应(Van der Ploeg et al.,2012)。从2010年开始,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开始在河北易县桑岗村和北京延庆区八亩地村,同时开展旨在促进农村发展的“巢状市场”项目,将桑岗村的小农生产者与以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教职工为核心的消费者直接联系起来,由生产者直接为消费者提供村里的农产品,每月1~2次。这一做法平均每年为村里的百姓带来10多万元的收入。同时生产者向消费者介绍八亩地村的民俗和自然旅游资源,在消费者旅游的同时加深其对农村生活的理解。消费者在体验农村食物、居住等生活状况和自然环境的同时,也可以向农民直接购买农产品。这一方面增加了消费者对农业生产者的理解;另一方面为农业生产者增加了收入,促进了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的良性互动。这是将巢状市场由概念变为实践的开始。不同于在城市发生的有机农夫市集和社区支持农业,巢状市场立足于农村,以农民为中心,通过消费者与生产者之间的良性互动促进农村发展。这样的农村发展代表了一种“反发展”,不同于主流农业和食品市场所引致和塑造的农业和乡村的发展模式。这样的农村发展也被理解为对市场引致的发展的一种调整和补充(Van der Ploeg et al.,2012)。

(二)重塑新的农业政治——食物主权运动的意义

1.从旧农业政治到新农业政治

美苏争霸、绿色革命和农业自由贸易中反映的是旧有的农业政治形式和权力,农业的发展水平影响国家实力,国家实力反过来对国际农业贸易有一定的决定权,而国际农业贸易中的经济利益得失也对国家实力的进一步累积起着重要的影响作用。在这种国家实力与农业经济相互交织作用下,旧有的农业政治得势方明显是发达的西方国家和这些国家的跨国公司,发展中国家及其农村小规模农业生产者则一直处于竞争中的不利地位。在这套竞争体系下,发展中国家受制于以发达国家为中心的技术、标准、规则等,一定程度上需要通过发达国家来获得在开放的世界经济体系中发展的机会,并对内加大资源的开采力度和人力的开发程度,以争取在国际市场中的一席优势地位。在这种竞争策略下,许多发展中国家,诸如墨西哥、巴西、印度、孟加拉国、越南等国家不得不向美国等发达国家开放农产品市场,并通过“结构调整计划”(SAPs)[11]将国内的生产和生活资源进一步市场化。这样做使得发展中国家经济贫富分化现象日益加剧,精英阶层因为经济开放以及更多的经济发展机会变得更加富有,而底层人民尤其是小的农业生产者在外部市场的冲击下不得不加大自我剥削力度以谋求生存,但依然不抵破产的命运。为了市场而进行的农业生产也为农产品质量安全带来了隐患,为了高产高效而在种植领域滥用化肥、农药,在养殖领域实行密集投放和标准育肥的工厂化管理,农作物中超标的化学残留和有病害的动物制品对消费者的身体健康构成了威胁;化肥、农药、种子等农资投入和工厂化的养殖设备、饲料、药品等经济投入日益加重生产者的生产负担。无论是生产者还是消费者,越来越意识到在现代市场体系下农业政治权力中心的上移和自己相关权力的丧失。因此,食物主权运动的意义就在于重塑一种新的农业政治,打破原有的以发达国家和跨国公司为中心的权力格局,争取更多属于自己生活的地方及影响自己生活的生存权、食物权、环境权等。这些权力表现为有生存及改善生计的机会、享受健康和质量安全的食物、有良好宜人的自然生存环境等权利。这样的权力是以生活在地方的个人、家庭和社区为农业政治的中心,以个人、家庭和社区的需要为行动和规则的重心。总之这是一种以地方民众的生活需要为中心的新的农业政治。

2.新农业政治的具体表现

从各种食物主权运动的宣言、纲领或文件中可以清晰地意识到新农业政治的具体表现,例如农民之路生产的权利和土地权宣言[12],在这里对文本进行分析以详细理解新农业政治的具体表现。

食物主权:没有饥饿的未来

农民之路,是由农业工人、贫农、农场和当地人的组织所形成的蓬勃运动,我们清楚如果不充分考虑那些生产食物的人就不可能实现食品安全;任何的讨论如果忽视我们的贡献就不可能成功消除贫困和饥饿。

食物主权是人类的一项基本权利。这项权利只有在一个食物主权被捍卫的系统中才能够实现。食物主权是每一个国家在尊重文化和生产多样性的基础上,保持和发展自己生产基本食物能力的权利。我们有在自己的领地上生产自己食物的权利。食物主权是食品安全的前提条件。

我们决心要尊重我们自己和土地,在食物主权和公平贸易的基础上创新农村经济。妇女在家庭生计和社区食物主权中扮演着中心角色。因此他们有获得食物生产、土地、信贷、资本、技术、教育和社会服务等资源的天然权利,以及开发和利用他们技能的平等机会。我们确信,食品不安全这个全球问题能够并且必须被解决。食物主权只有依靠团结,依靠执行替代选择的政治意志才能够实现。

长远的食品安全仰赖那些生产食物和关心自然环境的人。作为食物生产资源的守护者,我们将坚持以下原则,作为实现食品安全所必须的基础。

食品——基本的人权

食物主权是基本的人权。每个人都有权有尊严地获得足够数量和质量的,用以维持健康生活的,安全、营养和符合文化认同的食物。每个国家都应该将获取食物作为一项权利写进宪法,并保护第一产业的发展,确保这项基本权利确切实施。

农业改革

食物主权要求进行农业改革,给予无地者,尤其是妇女,她们所耕种土地的所有权和控制权,把土地还给当地人。土地权必须在性别、宗教、种族、社会阶级或意识形态的基础上没有任何歧视;土地属于耕种者。农民家庭,尤其是妇女,必须有权获得良田、信贷、技术、市场和推广服务。政府必须建立和支持去中心化的乡村信贷体系,优先支持地方消费的食物生产,以保证食物主权。生产能力,而不是土地应该被当作信用担保。鼓励年轻人留在农村社区从事农业生产,生产食物和照顾土地的工作必须在经济和社会两个层面都得到足够重视。政府必须对符合社会和生态价值的农村基础设施发展进行长期的公共资源投资。

保护自然资源

食物主权需要对自然资源,尤其是对土地、水和种子的持续照看和利用。我们,在土地上耕作的人,必须有权践行可持续的自然资源管理之道,保护生物多样性。这只有在有着安全的土地所有权、健康的土壤和减少农业化学品使用的经济基础上才有可能实现。长远的可持续的发展要求远离对化学投入的依赖,对单一经济作物和密集的工业化生产模式的依赖。需要有平衡、多元的自然系统。基因资源是数千年进化的结果,是属于全人类的,他们代表农村本地几代人的辛勤劳作和智慧,私有公司将基因资源专利化和商品化的行为必须被禁止。世贸组织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是无法容忍上述行为的,农业社区有权免费使用和保护基因资源的多样性,包括种子,这是他们经过历史的累积才开发出来的。

重新组织粮食贸易

粮食首先是一种最重要的营养来源,其次才是贸易的一个项目。国家的农业政策必须优先支持为了国内消费和食物自足的生产。一定不能用粮食进口来取代本地生产,也不能以此来压低国内粮食价格。这就意味着出口倾销或出口补贴必须停止。贫苦的农民有权为他们的国家生产主粮,并控制他们的产品市场。国内和国际市场的食物价格必须被管制,来反映生产这种食物的真实成本。这将会保证贫苦的农民家庭有足够的收入。继续建立在对最脆弱的、收入最低的生产者进行经济剥削和环境进一步退化基础上的食品贸易是不被接受的。同样不可接受的是,贸易和生产决策日益受到满足高额债务负担的外汇需求所支配。这些债务给了农村人口难以承受的重负……这些债务必须被解决。

结束饥饿的全球化

多边机构和投机资本侵蚀了食物主权的基础,世贸组织、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这些多边组织的经济政策,加强了跨国公司对农业政策日益增长的控制。必须对投机资本进行管控并征税,对跨国公司严格执行生产法典。

社会和平——食物主权的前提

每个人都有权免受暴力的影响。粮食一定不能被用作武器。乡村日益增长的贫困水平和边缘化的扩大,以及对少数民族和本地人日益增加的压迫恶化了不公正和无望的境地。乡村种族主义的滋长、持续不断的流离失所、强制的城市化建设和农民压迫是令人无法容忍的。

民主控制

贫民和小农在农业政策制定过程中应该全方位的参与,这包括当前将他们排斥在外的世界粮农组织召开的世界粮食安全峰会,联合国和相关组织应该执行民主化的程序使其参与成为现实。每个人都有权获得真实、可靠的信息,享有开放、民主的决策过程。这些权利形成了善治、问责机制,以及在经济、政治和社会生活中平等参与,免受各种形式的歧视的基础,特别是农村妇女,必须在与食物和农村相关事务的决策中享有直接的参与权。

从“农民之路”这一食物主权宣言可以看出新的农业政治更强调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农民和其他弱势群体的生存权。食物主权运动是关于生存权的运动,强调食品是基本的人权,每个人都有权有尊严地获得足够的食物,且这些食物营养、健康、符合文化认同。这种生存权与土地权紧密相关,“土地属于耕种者”,不管性别、宗教、种族、阶级或意识形态如何,耕种者都应该有获得土地的权利,这样才能实现“没有饥饿”和“消除贫困”。

第二,食品质量安全。强调食品安全是建立在“考虑那些生产食物的人”的基础上,只有生产者自己的生活仰赖农业生产,没有日益增长的外部市场压力和货币压力,他们才可能为消费者提供质量安全的食品,而不必寄希望于用化肥、农药来保证持续的增产,进而获得增收的可能。

第三,各个地方的食物主权。认为这是“产生食品安全的前提条件”,每个地方的居民都有各不相同的农业生产方式和饮食文化,农业首先是要满足生产者的需要,其次有剩余才在市场上销售,这样的生产才能既保障生产者的生存,又保证消费者可以获得健康安全的食品。在现代市场导向下,许多地区的农民为市场而生产,这样的市场一方面冲垮了农民原有的生产结构和粮食体系,另一方面生产者很少食用自己产出的农产品,不仅生产者自己的食品安全无法获得保证,而且生产给消费者的农产品为获利也很难保证是健康和安全的。因此,农民必须有权在自己的土地上生产出自己家庭和在一定范围内的社区所需要的农产品。

第四,保护自然环境。农业生产不应该建立在对自然资源掠夺和对环境破坏的基础上,鉴于农药、化肥对土壤和环境的影响,主张减少农业化学品的使用、保护土壤的自然肥力、保护品种多样性的农业生产方式,尤其是因地制宜、合理利用资源、不损害自然环境的传统小农生产方式。

第五,为妇女赋权。肯定妇女在家庭生计和农业生产中的重要地位,为妇女争取获得土地、信贷、技术、教育和其他社会服务的权利,争取在食物和农村相关事务中参与决策的权利,以及展现自我能力的平等机会。

第六,重新组织贸易规则。反对以世贸组织、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为代表的多边机构和以孟山都、先正达、邦吉等为首的跨国公司和投机资本对地方经济和传统农业生产的侵蚀,反对一些跨国公司将基因资源专利化和商品化的行为,主张粮食贸易应该建立在地方自足的基础上。

这几个方面相互影响,构绘了新的农业政治前景。农民拥有谋生的土地,所生产的农产品除了满足家庭食物需求以外,还能在市场上获得足以维持再生产的资本,农产品价格不受外部市场的挤压。农民采用有利于土壤和自然环境的生产方式,生产生活融于自然的良性循环之中。同时采用保护生态的生产方法促进健康、高质量农产品的生产,从而保障食品安全,在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建立了一种良性的互动关系,为农民生计提供保障。农民及其他目前而言相对弱势的群体,包括妇女,替代原有的经济、知识精英成为新的农业政治权力关注的中心,地方性行政团体和社会机构也将替代原有的农业政治权力中心——多边组织和跨国公司成为新的农业政治权力中心。

3.食物主权运动的意义

McMichael(2010)认为,食物主权是对霸道的粮食安全新自由主义概念解释的策略性挑战,这个挑战包括了对世贸组织的主张以及自由贸易协定通过贸易自由和农业改革扩大粮食安全的直接政治化。食物主权运动指责允许北方国家的低价粮食(通过大量的补贴而人为降低价格)倾销到南方国家市场,以及在南方国家创造出一种新的农业出口模式以偿付贷款,从而导致小生产者的贫困和颠沛流离的做法。食物主权运动日渐成熟,并将斗争的矛头对准了粮食安全的新自由主义咒语及其所带来的暴力后果。2008年6月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粮食安全峰会上的“特拉普雷塔宣言”指出,严重的食品安全问题和急迫的气候危机,被政治和经济精英当作了控制世界农业和生态共同体的机会。然而,小规模的粮食生产者才是地球的养育者,只有食物主权才能提供长期可持续的、公平正义的食物与气候危机解决办法。食物主权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代表了依赖标准化的投入和产出,以及为少数人服务的高度现代化公司农业的反抗。食物主权运动号召一种致力于“再本地化”的农业公民权利,通过小农的生产管理方式,复兴当地的食物生态系统。政府应该通过向农民提供公平的产品资源分配,重视其作为社会生产者的权利,以及意识到在管理本地资源时的社区权利,从而制定合适的政策恢复小农的经济状况。

Fairbairn(2008)认为,“食物主权”概念是一系列解决全球粮食问题方案中最新的一种,“食物权利”和“食品安全”分别是在法律和经济框架下处理问题,而“食物主权”则是在政治话语框架下而非其他的框架下处理全球食品体系的问题。这就使得食品体系形成背后的权力关系得以昭示。Rosset(2006:34-35、103)认为在农业部门,政府之间对抗背后的真正冲突是,南北方国家的农民所要求的、以食物主权为基础的小农可持续生产模式与出口导向的工业化模式之间的冲突,后者是由跨国公司、美国、欧洲以及其他工业国推动的,但是也包括南方国家政府里的一些特定精英和重要力量。食物主权运动在于实现“当地和国内经济的全面、包容性发展,解决贫困和饥饿,保护农村生活、经济和环境,以一种可持续的方式管理自然资源”,“尊重每一个国家和地区根据自己的需要和传统制定食品和农业政策的权利,以实现粮食安全、保护自然资源、经济机会的公平分配,以及农民以公平的价格为当地市场服务的权利”。总之,食物主权运动的意义就在于塑造一种以农民等弱势群体的需要为基础,以地方性行政团体、社会机构和社区为中心的新的农业政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