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城市建设技术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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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开展评价

评价工作是健康城市建设的重要环节,通过对健康城市建设的过程和效果进行系统的评估,可以全面了解健康城市建设的发展状况,考察建设的效果,发现典型经验和薄弱环节,为科学精准制定和调整健康城市建设政策提供决策依据。开展健康城市建设评价,通常先构建评价指标体系,确定评价方式方法,再收集相关数据和信息,实施评价,最后运用评价结果指导建设工作。

一、健康城市建设的评价主体

健康城市建设的评价主体通常有两类,一类是国家或省级的相关部门、科研院所、高校等组织开展的评价,可以是全国性的,也可以是分省的或区域性的,这类评价有助于了解一定范围内健康城市建设的整体情况,方便进行不同区域间和区域内健康城市发展程度的评价与比较;另一类是城市自身开展的评价,主要是了解各项建设任务的进展情况,发现薄弱环节,提出改进办法,这类评价通常比第一类评价更为深入,但只能了解城市自身情况,缺乏横向对比。

全国爱卫办委托第三方对全国健康城市建设进行评价。2015年,全国爱卫办在中国健康教育中心设立全国健康城市建设评价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健康办”),由中国健康教育中心牵头,定期开展全国健康城市建设评价工作。全国评价设立了统一的评价指标体系,定期收集各个城市的评价数据,运用指标分析和构建健康城市指数进行综合评价。全国爱卫办定期根据评价结果推出一批做得好的城市,发挥先进城市的示范引领作用。需要注意的是,国家级的评价指标体系是对所有城市的基本要求,旨在推动各地系统、规范地推动健康城市建设工作,但同时也要求各地结合自身实际,依托健康城市建设解决重点难点健康问题,有创新有特色地开展建设工作。近年来,许多省份也开展了本省范围的健康城市建设评价工作,结合各省实际推动健康城市工作发展。

此外,近年来国内一些高校和科研机构也在开展大范围的健康城市评价工作,通常都有各自的评价指标体系和方法,各类评价的结果不可能完全一样,但均有助于各个城市发现自己的短板弱项,有针对性地进行改进。

对于城市自身组织的评价,一般由健康城市建设日常管理机构来做,如健康办或爱卫办,也可以委托公共卫生机构、科研咨询机构或高等院校等第三方机构来做。由日常管理机构进行评价的优势是对本地健康城市建设总体情况熟悉,评价结论更注重务实有效,针对性强。第三方机构评价则需要花费一定的时间才能了解健康城市建设的全过程和本地的情况,但评价结论在可信度、理论性方面相对更好。最有效的方法是将两者结合使用,由日常管理机构牵头负责,邀请第三方机构参与,共同完成评价工作。

二、健康城市建设评价指标体系

设置评价指标体系,是国际国内健康城市评价的通行做法,指标体系为健康城市建设提供基本遵循和考核依据。近年来,全国爱卫办委托中国健康教育中心、复旦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等机构,研究制订《全国健康城市评价指标体系(2018版)》,紧扣我国健康城市建设的目标和任务,旨在引导各城市改进自然环境、社会环境和健康服务,全面普及健康生活方式,满足居民健康需求,实现城市建设与人的健康协调发展。指标体系共包括5个一级指标,20个二级指标,42个三级指标,能比较客观地反映各地健康城市建设工作的总体进展情况(表1-1)。指标体系同时给出了每个指标的定义、计算方法、口径范围、来源部门等信息,确保健康城市评价的数据收集工作能够按照统一标准开展。

表1-1 健康城市评价指标体系(2018版)

续表

续表

各个城市可以全国健康城市评价指标体系、健康中国建设和健康中国行动监测和考核指标等为基础,依据城市自身的基本条件和发展水平,针对城市存在的主要健康问题及其影响因素,结合自身期望达到的成效,制订出符合区域自身发展的具体指标体系,循序渐进地解决影响居民健康的各种问题。

指标制订中应遵循可获得、相关性、普遍认同、有效性和可靠性、敏感性、可重复性等原则。健康城市建设涉及面非常广,影响城市居民健康的因素也非常复杂,涉及部门众多,为了确保指标少而精且兼顾不同部门指标数量的均衡性,一套指标体系中,指标数量不宜太多。需要注意的是,在健康城市建设中不应“唯指标”,而是要依据指标评价反映的线索,深入分析问题并寻找解决办法。

三、健康城市建设评价方法

一般可依据既定的评价指标体系,采用综合评价法来开展健康城市建设评价。综合评价法包含指标分析和构建健康城市指数两部分内容。指标分析法就是逐一分析各个评价指标的情况,可将收集的指标数据与国际水平、同期全国水平、同期全省水平、近期目标值、上一年水平等进行比较,了解健康城市建设的工作进展、成效以及优势和短板。构建健康城市指数,一般是采用文献检索、专家咨询法、熵权法等方法确定每个指标的权重以及理论最优值和理论最差值,基于指标理论值进行数据去量纲标准化处理,将不同量纲的指数数值转换为0~1的无量纲数值,再结合指标权重,计算出每个城市的健康城市指数,实现城市间的横向比较和城市自身的纵向比较。针对每个城市,计算健康城市综合指数,反映其健康城市整体发展状况;同时可计算出健康环境、健康社会、健康服务、健康文化、健康人群等分指数,反映每个城市在健康城市各个建设领域的工作情况。一般来讲,对于城市自身组织的评价,构建健康城市指数不是必选项,因为通过指标分析,就可以了解健康城市建设的现状和发展情况,常常不需要转化为一个指数与其他城市比较。但从自身纵向对比来看,构建健康城市指数有助于更加直观地了解一个城市建设工作的整体进步情况。

健康城市建设评价的数据资料收集主要有两个途径,一是利用现有资料,二是进行专项调查。一般来讲首先在现有资料中寻找所需的信息数据,在充分利用现有资料的基础上,如果还不能完全得到评价所需的信息,那么就要进行专项调查。专项调查包括定性调查和定量调查。现有资料包括各类统计年鉴、统计公报、发展报告、监测报告和官方网站数据等。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借助大数据、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丰富数据来源,如多源社会大数据、穿戴式设备、体检结果、互联网搜索引擎、移动APP等数据源。不论以何种方式收集数据资料,都要注意数据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四、评价结果应用

评价结果的应用是健康城市建设评价的重要环节。健康城市建设综合评价结果应当是同级党委、政府、相关行政部门完善健康城市建设发展规划、政策措施、指标体系、加强统筹管理的重要参考,可以提高政府管理水平,实现科学化、专业化管理。健康城市日常管理机构可依据综合评价结果,分析城市在健康环境、健康服务、健康社会、健康文化、健康人群以及健康产业等方面的优势特色和存在问题,明确健康促进的着力点,对薄弱领域和环节采取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通过评价结果的纵向追踪,可以检验健康城市建设项目改进成效,进而调整健康促进策略和措施。开展持续、稳定的综合评价,可比较全市范围内各个地区、各领域在不同年度的进展与变化,分析其存在的问题与改进成效,以便对进步明显的地区或单位经验予以推广,并指导薄弱环节调整策略措施。

(王建勋 李金涛 卢 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