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不息
上QQ阅读APP看本书,新人免费读10天
设备和账号都新为新人

Jacques Derrida
雅克·德里达

哲学家

1930—2004

雅克·德里达

我原本就是当代法国哲学的忠实爱好者,时常阅读米歇尔·福柯和吉尔·德勒兹等人的著作。在法国哲学家里,有一位年纪稍轻的“解构主义”[1]大师雅克·德里达。我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就对这位哲学家很感兴趣,但他的文章晦涩难懂,我一直无法完全理解。我不断地尝试阅读他的书,此间过了很长一段时间。2001年,我收到为美国女导演拍摄的纪录片《德里达》配乐的工作委托。虽然我很努力地想要理解德里达的哲学,但那时我还是没能真正地读懂,也不知道德里达那时是否听过我为他创作的音乐。

终于,理解德里达的契机来了。几年前,我观看了罗伯特·布列松导演的电影《圣女贞德的审判》[2],并阅读了卡夫卡的《审判》[3]。这仅仅是我个人的想法:我认为这两部作品与德里达有关联。圣女贞德被指控煽动民众欺骗国王,在宗教审判中被裁判为女巫,遭受了火刑。但在25年后,宗教审判本身被认为是错误的,贞德后来也被封为圣人。这场审判本身受到了获胜方英格兰的意志影响,是预设结论的审判。卡夫卡的《审判》也与之类似,主人公在某天被指控犯有他本人也不知道的罪名,最后被处决。这两个故事共同涉及的问题是审判、审判所依据的法律,以及法律是由谁又是如何制定的。在当代民主制度中,由选民选出的国会议员制定法律,司法部门依据法律审判,行政部门执行法律。法律一旦制定,国民就必须遵守,不遵守就会受到惩罚。这两个故事中的人物都被他们自己无法理解的法律体系所审判、抹杀。

让我把这两个故事和德里达联系起来的,是瓦尔特·本雅明的《暴力批判》[4]。这是我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就十分珍视的一篇只有30页左右的简短论文,但因为它极其晦涩,40多年来我都无法完全理解。有段时间,我下定决心要彻底理解它而又反复研读。制定法律的力量是什么?根据法律进行执行的力量又是什么?最后,我认为这些力量就是暴力。通常我们并不认为暴力制定了法律,但实际立法确是基于暴力,而执行法律当然也是基于暴力。本雅明在这篇论文中论述了两种暴力的存在。我之所以在几十年后重新下定决心读这篇文章,是因为当代社会已经进入了暴力的世界——也许就是从2001年的恐怖袭击开始的。不,就本质而言,人类历史可以说就是暴力的连锁。

为了更深入地理解国家、法律及其所基于的力量之间的关系,我开始阅读德里达的《法律的力量》一书。可以说,它就是《暴力批判》的参考书。我认为德里达在质疑国家这种形态、国家这种制度本身,以及国家奉为权威的法律中的暴力性。

我开始精读从20世纪70年代以来就已知晓但从未仔细钻研过的德里达著作,是在特朗普竞选期间,因为我感到了有必要对人类的暴力性有更深入理解的危机感。过去我曾将德里达的著作视为时髦的哲学书去阅读,却被它狠狠地拒之门外,连切入点都没能找到。但当必须直面当今残酷和充满暴力的世界时,通过本雅明,我发现德里达的书其实非常容易理解。

我认为德里达的“解构主义”实际上就是“革命”。人们开始对日常生活中普遍存在的权威和歧视更加敏感,并质疑。在这样的时代里,德里达的书写尤为振聋发聩。

2018年7月号

《法律的力量》(新装版)

雅克·德里达著 坚田研一译 法政大学出版局

这是德里达的一本“政治哲学”著作,它揭示了法律/权利中的暴力性,认为正义是不可能实现之事物的体验,是一种解构。它明示了国家和权力的脆弱性,提及了纳粹法律暴力批判及对本雅明和海德格尔著作的论述,是德里达晚年的代表作。本书于1990年初版。

雅克·德里达:1930年出生于阿尔及利亚(2004年逝世),哲学家、解构主义大师。提出了对逻各斯中心主义的解构,在艺术理论、语言学、政治法哲学、建筑学等人文社会科学的广泛领域中都有独特见解。


注释:

[1]德里达的代名词性术语。解剖欧洲形而上学的二元对立思维方式,审视其要素并进行重构。在艺术领域也被广泛使用,并延伸到后现代主义和美国文学批评中。

[2]1962年的作品,将圣女贞德被审判的记载改编为了电影。没有描绘她作为法国救世主的形象,而是描绘她被定性为女巫,经受宗教审判,作为异端被施以火刑处死的景象。在本书第一节中有过介绍。

[3]弗兰茨·卡夫卡的长篇小说。卡夫卡生前未发表,辞世后于1927年发表。有多部电影改编版本,包括奥逊·威尔斯导演(1962年)和史蒂文·索德伯格导演(1991年)的著名版本。

[4]思想家、文学家瓦尔特·本雅明关于暴力、法律和法律正义的论文。可以在其论文集《暴力批判及其他十篇》(岩波文库)中找到该文及其他论文,如《译者的任务》和《认识论批判序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