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院院长手册(第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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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院长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人的素质是人在先天禀赋的基础上通过后天教育和社会实践而发展形成的人的品质,是一种潜在的个人特质。包括动机、特质、自我形象、价值观和浅层的知识及技能。在这里,我们指的是胜任素质,它能预测个体行为或绩效。一个人的素质就好比一座冰山,浅层的知识和技能只是露在水面上冰山的一小部分,他的自我认知、动机、个人品质以及价值观这些东西,都潜藏在水面以下,很难判断与识别。
素质在学术与管理领域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源于美国哈佛大学心理学家Davie C.McClelland教授1973年发表的论文 《测量素质而非智力》一文。此后研究者们将其发展成为建立素质模型的一种途径。目前国内心理学界与管理学界已逐渐认同将素质模型界定为知识素质、技能素质和品质素质三个维度。
为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医疗卫生体制,同时随着医学模式的转变、科技的发展等,近年来医院管理的内涵发生了很大变化。医院的核心竞争力是医院持续发展的生命之源,医院院长作为带动医院核心竞争力建设的关键资源,在当前一系列变革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医院院长应具备什么样的基本素质也必然成为人们关注的问题。院长素质笼统地讲就是充当院长角色的个体为完成其特定职能职责、发挥其特定影响和作用所必须具备的自身条件;是基于普通素质、又按院长角色的特点而形成和具备的有别于普通素质、专门适合于履行院长职能职责的个体特质。它同样包括知识素质、技能素质和品质素质三个方面。